一種新型農藥及其生產工藝的製作方法
2023-05-02 14:53:46 2
本發明涉及農藥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新型農藥及其生產工藝。
背景技術:
國內現有殺菌滅毒類農藥大多都是化學農藥,使用此類農藥易造成大量毒素殘留在農作物、蔬菜和瓜果中,使自然環境受到嚴重汙染,破壞了自然環境和生態平衡,已造成公害,直接威脅到人類的生存環境,不利於發展綠色農業和綠色食品。
近幾年來,市面上出現了幾種綠色農藥,此類農藥的殺蟲效果較好,但殺菌、滅毒的功效較弱,更沒有對農作物的助長、助壯功能,而且生產工藝比較複雜,設備昂貴,造價高,生產規模受到很大限制,難以推廣和實施。
專利號CN 103828830 A公開了一種含噻蟲嗪和百菌清的農藥及
生產工藝,屬農藥技術領域。該農藥的有效成分為噻蟲嗪5 ~ 10% 和百菌清50 ~ 70%,其餘為助劑。該農藥只需在甘蔗大生長期施藥1 次,比現有技術減少施藥次數1 次,在甘蔗大生長期多種病蟲混合發生時施藥,能有效控制甘蔗綿蚜、薊馬和甘蔗梢腐病、褐條病等多種病蟲,對甘蔗綿蚜的防效達98-100%、對甘蔗薊馬的防效達91-94%、對甘蔗梢腐病的防效達81-87%、對甘蔗褐條病的防效達80-82%,有效解決了甘蔗大生長期多種病蟲混合發生且又缺乏複合高效低毒殺蟲防病農藥的產業技術問題。
上述技術方案生產出的農藥雖然生產成本較低且殺蟲效果較好,但其沒有對農作物的助長、助壯功能,且藥性不夠溫和,因此,需要設計出一種能夠解決以上問題的新型農藥及其生產工藝。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問題是提供一種新型農藥及其生產工藝。
本發明的目的可以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
一種新型農藥,按質量百分比計,所述新型農藥含有:5%-10%中草藥、20%-28%硫磺、7%-12%白礬、30%-55%生石灰粉、2%-5%潤溼劑、4%-8%分散劑、1.5%-2%防結塊劑、1%-1.5%消泡劑、5%-7%助懸劑,其餘為填料。
優選的,按質量百分比計,所述新型農藥含有:8%中草藥、25%硫磺、9%白礬、40%生石灰粉、3%潤溼劑、6%分散劑、1.5%防結塊劑、1%消泡劑、6%助懸劑,其餘為填料。
一種新型農藥的生產工藝,所述生產工藝具體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一:原料配置,其中5%-10%中草藥、20%-28%硫磺、7%-12%白礬、30%-55%生石灰粉、2%-5%潤溼劑、4%-8%分散劑、1.5%-2%防結塊劑、1%-1.5%消泡劑、5%-7%助懸劑,其餘為填料;
步驟二:根據上述要求中各成分及其配比將潤溼劑、分散劑、防結塊劑、消泡劑、助懸劑、填料按用量稱量後放入混合機中混合40分鐘;
步驟三:將步驟二製備的原料加入氣流粉碎機中製成200-500目細粉;
步驟四:將硫磺和白礬放入鍋內加熱至120-150℃,待硫磺和白礬融化後,攪拌均勻;
步驟五:將生石灰加入融化的硫磺和白礬溶化後,攪拌均勻,粉、硫磺和白礬的混合物炒至黃褐色,再加入與生石灰同等質量的清水,用中火熬製,並不斷攪拌,當藥砒達到粘稠時,將其出鍋,放在靜置容器內,隨即向靜置容器內加入大於藥砒兩倍體積的清水,將藥砒與清水攪拌均勻,靜放15-35小時後,提取上層清夜,即為半成品液;
步驟六:將步驟三獲得的細粉和步驟五得到的半成品液混合後放入鍋內,再加上配製好的中草藥,進行熬製,先用武火燒開至開鍋後,改用文火,熬製30-50分鐘後停火;
步驟七:將熬製出的藥液出鍋,過濾後再加入混合機中混合20分鐘後定量包裝即可得到該農藥產品,經檢驗合格後,即可罐裝入庫。
優選的,按質量百分比計,所述中草藥含有:4%-6%板藍根、5%-8%野菊花、5%-7%貴仲、2%-5%紫花地丁、5%-10%虎杖、8%-12%大青葉、2%-3%紅花、3%-6%枝子、4%-7%龍膽草,其餘為苦參。
優選的,步驟六中熬製藥液的時間為40分鐘。
優選的,步驟七中所述混合機採用雙螺旋錐形混合機。
採用本發明的技術方案,生產步驟合理,生產效率高,含有農作物生長發育不可缺少的多種微量元素,能夠使農作物健壯生長發育,起到高效、無公害、無殘留的功效,且藥性溫和,具有殺菌、殺毒、助長的功效。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明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徵、達成目的與功效易於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發明。
實施例1:
一種新型農藥,按質量百分比計,所述新型農藥含有:5%中草藥、20%硫磺、7%白礬、30%生石灰粉、2%潤溼劑、4%分散劑、1.5%防結塊劑、1%消泡劑、5%助懸劑,其餘為填料。
一種新型農藥的生產工藝,所述生產工藝具體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一:原料配置,其中5%中草藥、20%硫磺、7%白礬、30%生石灰粉、2%潤溼劑、4%分散劑、1.5%防結塊劑、1%消泡劑、5%助懸劑,其餘為填料;
步驟二:根據上述要求中各成分及其配比將潤溼劑、分散劑、防結塊劑、消泡劑、助懸劑、填料按用量稱量後放入混合機中混合40分鐘;
步驟三:將步驟二製備的原料加入氣流粉碎機中製成200目細粉;
步驟四:將硫磺和白礬放入鍋內加熱至120℃,待硫磺和白礬融化後,攪拌均勻;
步驟五:將生石灰加入融化的硫磺和白礬溶化後,攪拌均勻,粉、硫磺和白礬的混合物炒至黃褐色,再加入與生石灰同等質量的清水,用中火熬製,並不斷攪拌,當藥砒達到粘稠時,將其出鍋,放在靜置容器內,隨即向靜置容器內加入大於藥砒兩倍體積的清水,將藥砒與清水攪拌均勻,靜放15小時後,提取上層清夜,即為半成品液;
步驟六:將步驟三獲得的細粉和步驟五得到的半成品液混合後放入鍋內,再加上配製好的中草藥,進行熬製,先用武火燒開至開鍋後,改用文火,熬製30分鐘後停火;
步驟七:將熬製出的藥液出鍋,過濾後再加入混合機中混合20分鐘後定量包裝即可得到該農藥產品,經檢驗合格後,即可罐裝入庫。
其中,按質量百分比計,所述中草藥含有:4%板藍根、5%野菊花、5%貴仲、2%紫花地丁、5%虎杖、8%大青葉、2%紅花、3%枝子、4%龍膽草,其餘為苦參。
其中,步驟七中所述混合機採用雙螺旋錐形混合機。
實施例2:
一種新型農藥,按質量百分比計,所述新型農藥含有:10%中草藥、28%硫磺、12%白礬、55%生石灰粉、5%潤溼劑、8%分散劑、2%防結塊劑、1.5%消泡劑、7%助懸劑,其餘為填料。
一種新型農藥的生產工藝,所述生產工藝具體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一:原料配置,其中10%中草藥、28%硫磺、12%白礬、55%生石灰粉、5%潤溼劑、8%分散劑、2%防結塊劑、1.5%消泡劑、7%助懸劑,其餘為填料;
步驟二:根據上述要求中各成分及其配比將潤溼劑、分散劑、防結塊劑、消泡劑、助懸劑、填料按用量稱量後放入混合機中混合40分鐘;
步驟三:將步驟二製備的原料加入氣流粉碎機中製成500目細粉;
步驟四:將硫磺和白礬放入鍋內加熱至150℃,待硫磺和白礬融化後,攪拌均勻;
步驟五:將生石灰加入融化的硫磺和白礬溶化後,攪拌均勻,粉、硫磺和白礬的混合物炒至黃褐色,再加入與生石灰同等質量的清水,用中火熬製,並不斷攪拌,當藥砒達到粘稠時,將其出鍋,放在靜置容器內,隨即向靜置容器內加入大於藥砒兩倍體積的清水,將藥砒與清水攪拌均勻,靜放35小時後,提取上層清夜,即為半成品液;
步驟六:將步驟三獲得的細粉和步驟五得到的半成品液混合後放入鍋內,再加上配製好的中草藥,進行熬製,先用武火燒開至開鍋後,改用文火,熬製50分鐘後停火;
步驟七:將熬製出的藥液出鍋,過濾後再加入混合機中混合20分鐘後定量包裝即可得到該農藥產品,經檢驗合格後,即可罐裝入庫。
其中,按質量百分比計,所述中草藥含有:6%板藍根、8%野菊花、7%貴仲、5%紫花地丁、10%虎杖、12%大青葉、3%紅花、6%枝子、7%龍膽草,其餘為苦參。
其中,步驟七中所述混合機採用雙螺旋錐形混合機。
實施例3:一種新型農藥,按質量百分比計,所述新型農藥含有:8%中草藥、25%硫磺、9%白礬、40%生石灰粉、3%潤溼劑、6%分散劑、1.5%防結塊劑、1%消泡劑、6%助懸劑,其餘為填料。
一種新型農藥的生產工藝,所述生產工藝具體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一:原料配置,其中8%中草藥、25%硫磺、9%白礬、40%生石灰粉、3%潤溼劑、6%分散劑、1.5%防結塊劑、1%消泡劑、6%助懸劑,其餘為填料;
步驟二:根據上述要求中各成分及其配比將潤溼劑、分散劑、防結塊劑、消泡劑、助懸劑、填料按用量稱量後放入混合機中混合40分鐘;
步驟三:將步驟二製備的原料加入氣流粉碎機中製成300目細粉;
步驟四:將硫磺和白礬放入鍋內加熱至130℃,待硫磺和白礬融化後,攪拌均勻;
步驟五:將生石灰加入融化的硫磺和白礬溶化後,攪拌均勻,粉、硫磺和白礬的混合物炒至黃褐色,再加入與生石灰同等質量的清水,用中火熬製,並不斷攪拌,當藥砒達到粘稠時,將其出鍋,放在靜置容器內,隨即向靜置容器內加入大於藥砒兩倍體積的清水,將藥砒與清水攪拌均勻,靜放20小時後,提取上層清夜,即為半成品液;
步驟六:將步驟三獲得的細粉和步驟五得到的半成品液混合後放入鍋內,再加上配製好的中草藥,進行熬製,先用武火燒開至開鍋後,改用文火,熬製40分鐘後停火;
步驟七:將熬製出的藥液出鍋,過濾後再加入混合機中混合20分鐘後定量包裝即可得到該農藥產品,經檢驗合格後,即可罐裝入庫。
其中,按質量百分比計,所述中草藥含有:5%板藍根、6%野菊花、6%貴仲、3%紫花地丁、8%虎杖、10%大青葉、3%紅花、5%枝子、5%龍膽草,其餘為苦參。
其中,步驟七中所述混合機採用雙螺旋錐形混合機。
基於上述,採用本發明的技術方案,生產步驟合理,生產效率高,含有農作物生長發育不可缺少的多種微量元素,能夠使農作物健壯生長發育,起到高效、無公害、無殘留的功效,且藥性溫和,具有殺菌、殺毒、助長的功效。
顯然本發明具體實現並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採用了本發明的方法構思和技術方案進行的各種非實質性的改進,或未經改進將本發明的構思和技術方案直接應用於其它場合的,均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