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電子設備的殼體及電子設備的製作方法
2023-07-08 00:17:41
一種電子設備的殼體及電子設備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電子設備的殼體,其特徵在於:其包括殼體,在所述殼體上設有用於設置顯示屏組件的第一窗口;在所述殼體的後側設有用於設置攝像頭組件的第二窗口;在所述殼體的側邊上設有連接口;所述電子設備的殼體為內高壓一體成型的殼體。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殼體為一體成型,且具有3D面;外觀效果好。
【專利說明】一種電子設備的殼體及電子設備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移動終端領域,尤其包括一種電子設備的殼體及電子設備。
【背景技術】
[0002]電子設備的功能不斷強大,其外觀也越來越個性化,如使用最普遍的手機。手機按照外形結構可分為摺疊式、直板式、滑蓋式、以及旋轉式和側滑式等;而這些種類的手機均需要手機外殼實現組裝;以直板式手機為例,其包括前殼體和後殼體,二者通過一些結構件結合在一起;前殼和後殼不是同時做出來的,雖然大體上可以實現配合,但是二者之間的結合處會出現很多縫隙導致手機整體外觀效果很差;同時在多次的開合前蓋和後蓋時,會使用於連接前蓋和後蓋的結構件損壞,使前蓋和後蓋無法合上。
[0003]因此亟需一種一體化的電子設備殼體。
【發明內容】
[0004]為解決電子設備外觀效果差,且連接前後蓋的結構件容易損壞的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個目的是提供了一種電子設備的殼體。
[0005]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電子設備的殼體,其包括殼體,在所述殼體上設有用於放置顯示屏的第一窗口 ;在所述殼體的後側設有用於設置攝像頭組件的第二窗口 ;在所述殼體的側邊上設有連接口所述電子設備的殼體為內高壓一體成型的殼體。
[0006]優選地,電子設備的殼體為3D的電子設備的殼體。
[0007]優選地,電子設備殼體為金屬殼體。
[0008]優選地,電子設備的殼體的壁厚為5?8_。
[0009]優選地,第二窗口為圓形。
[0010]優選地,第二窗口設置在殼體的。
[0011]優選地,在電子設備的殼體內部設有若干結構件;所述結構件為塑膠結構件。
[0012]優選地,結構件與電子設備的殼體內部固定連接。
[0013]優選地,在所述電子設備的殼體的端部還設有蓋板組件。
[0014]本實用新型的第二個目的是提供一種電子設備。
[0015]—種電子設備,其包括3D電子設備的殼體,其特徵在於,所述3D電子設備的殼體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電子設備的殼體。
[0016]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電子設備的殼體,其採用內高壓法一體成型,實現電子設備可以一體化,且無縫,外觀效果好。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7]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電子設備殼體的示意圖。
[0018]圖2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電子設備殼體的側視圖示意圖。【具體實施方式】
[0019]為了使本實用新型所解決的技術問題、技術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並不用於限定本實用新型。
[0020]下面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僅用於解釋本實用新型,而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0021]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中心」、「縱向」、「橫向」、「上」、「下」、「前」、「後」、「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
「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係為基於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係,僅是為了便於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僅用於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
[0022]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於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0023]下面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描述。
[0024]如圖1至2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電子設備的外殼,其包括殼體I,在所述殼體上設有用於設置顯示屏的第一窗口 2 ;在所述殼體的後側設有用於設置攝像頭組件的第二窗口 3 ;所述電子設備的外殼為內高壓一體成型的外殼。
[0025]其中,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電子設備的外殼為金屬殼體,採用金屬材質的殼體,其外觀效果更佳,在電子設備的外殼上開設有第一窗口 2,其中第一窗口 2用於裝配顯不屏組件,在已經成型的電子設備的外殼上,利用CNC進行切割,進而切割出所需形狀的第一窗口2,本實用新型對第一窗口 2的形狀不做特殊要求,只要能裝配顯示屏組件即可,優選地,其為方形。在殼體後側同樣利用CNC工藝進行切割,得到用於裝配攝像頭組件的第二窗口 3 ;本實用新型對第二窗口 3的形狀、大小、以及設置位置不做特殊要求,只要可以滿足攝像頭組件的裝配要求即可;優選地,第二窗口大體為圓形,且設置在殼體的左上角。
[0026]更進一步的優選,在電子設備的外殼的側邊設有連接口(圖中未示出),包括耳機插孔、充電孔等等;連接口是利用CNC工藝切割而成;其中CNC工藝為本領域技術人員所公知的生產工藝,在此不再贅述。
[0027]在電子設備的端部還設有蓋板組件,當將其他組件裝配至電子設備的外殼中時,蓋上蓋板組件可以使殼體整體密封;當需要更換相應的零部件時,可以打開蓋板組件,將該部件取出並進行修理或更換。
[0028]本實用新型優選地,電子設備的外殼的壁厚為5lmm以上採用這種厚度,既可以保證其他部件可以完全的裝配至電子設備的外殼中,還可以保證電子設備整體的厚度可以降低,使其具有超薄的外觀效果,同時還可以保證其具有符合要求的強度以及其他特性。[0029]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電子設備的外殼還包括塑膠件,塑膠件設於所述殼體的內側並與所述殼體一體成型,(其中塑膠件圖中未示出),塑膠件可以用來固定安裝電子設備的其他零部件,例如PVB板,顯示屏組件等;更加優選的,在塑膠件上固定連接有若干結構件,結構件設置在塑膠件上相對於直接設置在金屬的殼體上更加容易,且二者結合的強度更加,不易脫落。優選地結構件可以為金屬結構件,也可以為塑膠結構件;當採用金屬結構件時,可以為與電子設備一體成型,也可以為採用焊接工藝焊接至電子設備的外殼的內部;無論採用哪種方式,結構件與電子設備的外殼之間的為固定連接;當採用塑膠結構件時,其通過注塑的方式固定的設置在設備殼體的內部。
[0030]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電子設備的外殼採用內高壓工藝一體成型;其製作工藝具體的為:選取中空的管材,將中空的管材置於具有特定形狀的模具中並固定;向管材內部注射高壓液體,直至高壓液體充滿管材;管材在高壓液體的壓力作用下逐漸與模具貼合,直至管材完全與模具貼合,達到模具的形狀;取出已經成型的管材,利用CNC工藝對管材進行切害!],得到最終的電子設備的外殼。
[0031]採用內高壓工藝製備的電子設備的外殼,其包括殼體,在殼體的背面具有3D面4;這樣大大的增加了其良好的外觀效果。
[0032]現有技術中,電子設備的外殼分為前殼和後殼;二者採用不是同步做出來的,其大體上可以實現配合;但是前殼和後殼之間具有一定縫隙;同時,多次的開合前蓋和後蓋,會使用於連接前蓋和後蓋的結構件損壞,前蓋和後蓋無法合上。
[0033]而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電子設備的外殼,其採用內高壓成型法,一體化成型電子設備的外殼,所成型的殼體不分前後殼,其為整體結構;實現了電子設備的外殼無縫的,進而提高了其外觀效果;同時可以避免了由於頻繁開合前後蓋而導致用於連接前後蓋的結構件損壞的現象發生;避免了前後蓋無法合上的問題出現;同時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電子設備的外殼,其具有3D面,這進一步增加了其外觀效果。
[0034]本實用新型的第二個目的是提供一種電子設備。
[0035]—種電子設備,其包括3D電子設備的外殼,其特徵在於,所述3D電子設備的外殼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電子設備的外殼。
[0036]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電子設備,其具有無縫殼體,且具有良好的外觀效果。
[0037]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徵、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於本實用新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徵、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何的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
[0038]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並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電子設備的殼體,其特徵在於:其包括殼體,在所述殼體上設有用於設置顯示屏組件的第一窗口 ;在所述殼體的後側設有用於設置攝像頭組件的第二窗口 ;在所述殼體的側邊上設有連接口 ;所述電子設備的殼體為內高壓一體成型的殼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的殼體,其特徵在於:所述電子設備的殼體為3D的電子設備的殼體。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的殼體,其特徵在於:所述電子設備殼體為金屬殼體。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的殼體,其特徵在於:所述電子設備的殼體的壁厚為5?8mm。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的殼體,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二窗口為圓形。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的殼體,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二窗口設置在殼體的左上角位置。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的殼體,其特徵在於:所述殼體還包括塑膠件,所述塑膠件設於所述殼體的內側並與所述殼體一體成型。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子設備的殼體,其特徵在於:所述塑膠件上固定連接有若干結構件。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設備的殼體,其特徵在於:在所述電子設備的殼體的端部還設有蓋板組件。
10.一種電子設備,其包括3D電子設備的殼體,其特徵在於,所述3D電子設備的殼體為權利要求1-9任意一項所述的電子設備的殼體。
【文檔編號】H05K5/04GK203574961SQ201320534177
【公開日】2014年4月30日 申請日期:2013年8月30日 優先權日:2013年8月30日
【發明者】馬蘭, 任鵬, 孫劍 申請人:惠州比亞迪電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