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運動場館的照明燈具的製作方法
2023-07-22 00:08:47 1
本發明屬於照明技術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用於運動場館的照明燈具。
背景技術:
運動場館的照明設計對運動員的訓練和比賽狀態、觀眾的觀賽體驗以及裁判等相關人員的工作效率都起到直接的影響。相關技術中,運動場館的照明燈具大體分為:直下式、投射式和反射式。對於直下式和投射式燈具,若出光角度較小,會導致燈具軸向空間較亮,場館內布燈數量不足會導致照度均勻度偏低,而布燈過多又會增加功耗和維護負擔;如出光角度過大,則造成眩光的可能性增大。對於反射式燈具,由於利用穹頂對光線進行多次反射,使得反射式燈具的能耗高,必須提升光源功率,才能滿足照度需求。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相關技術中的技術問題之一。為此,本發明的目的在於提出一種照明效果好的用於運動場館的照明燈具。
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用於運動場館的照明燈具,包括:反射器,所述反射器具有安裝臺、承載臺和弧形的反射面,所述安裝臺位於所述反射面的下方,所述反射器的下端敞開,所述承載臺位於所述發射器的敞開端;光源,所述光源安裝在所述安裝臺上,且所述光源的軸向光斜向上且朝向所述反射面;透光板,所述透光板支撐在所述承載臺上且封閉所述敞開端。
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用於運動場館的照明燈具,通過反射器和透光板對配光曲線的改進,可以提供良好的水平照度和垂直照度,運動場館內的照度均勻度高,還可有效地消除眩光。
另外,根據本發明上述實施例的用於運動場館的照明燈具還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術特徵:
在本發明的一些優選的實施例中,所述反射器包括罩體和反光層,所述反光層覆蓋所述罩體的內表面以形成所述反射面,所述安裝臺和所述承載臺設在所述罩體上。
可選地,所述罩體為鋁製品。
可選地,所述罩體包括兩個子罩體,兩個所述子罩體相連,每個所述子罩體的遠離另一個子罩體的一端均設有所述安裝臺和所述承載臺。
具體地,所述子罩體包括依次相連的鎖緊段、1/4圓弧段和延長段,兩個所述子罩體的鎖緊段相連,兩個所述子罩體的延長段相對設置,且所述安裝臺和所述承載臺均設在所述延長段的內側。
具體地,所述延長段與所述1/4圓弧段的連接處設有斜向上傾斜的凸筋,所述反光層為半圓弧形且夾設在兩個所述子罩體的凸筋之間。
具體地,所述延長段為與所述1/4圓弧段相切的板狀。
可選地,所述安裝臺為斜向下傾斜的板狀,且相對於透光板的傾斜角度為40°-50°。
可選地,所述承載臺與所述透光板之間通過矽膠密封。
優選地,所述反射器的兩端設有端蓋,所述照明燈具還包括:吊裝部,所述吊裝部與所述端蓋可轉動地相連。
附圖說明
本發明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優點從結合下面附圖對實施例的描述中將變得明顯和容易理解,其中:
圖1是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照明燈具的工作原理示意圖;
圖2和圖3是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照明燈具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
照明燈具100,
反射器10,子罩體11,鎖緊段11a,1/4圓弧段11b,延長段11c,安裝臺11d,承載臺11e,凸筋11f,反光層12,
光源20,透光板30,端蓋40,吊裝部50。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詳細描述本發明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於解釋本發明,而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
在本說明書的描述中,參考術語「一個實施例」、「一些實施例」、「示例」、「具體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結合該實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體特徵、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包含於本發明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說明書中,對上述術語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須針對的是相同的實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體特徵、結構、材料或者特點可以在任一個或多個實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適的方式結合。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況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將本說明書中描述的不同實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實施例或示例的特徵進行結合和組合。
下面將參考附圖並結合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的用於運動場館的照明燈具100。
如圖1-圖3所示,用於運動場館的照明燈具100包括反射器10、光源20和透光板30。
其中,反射器10具有安裝臺11d、承載臺11e和弧形的反射面,安裝臺11d位於反射面的下方,反射器10的下端敞開,承載臺11e位於發射器的敞開端,光源20安裝在安裝臺11d上,且光源20的軸向光斜向上,且光源20的出光方向朝向反射器10的弧形的反射面,反射器10可以設置成將光源20發出的光線多次漫反射以使配光曲線形成為朗伯體,透光板30支撐在承載臺11e上,且透光板30封閉反射器10的敞開端。
可以理解的是,安裝臺11d用於安裝光源20,並使光源20與反射面的位置固定,光源20發出的光線的投射方向與反射器10的敞開方向相逆(並非限定為成180°反向),且光源20的軸向光並非垂直於水平面,而是斜向上,光源20的出光角度被反射器10遮蓋在視線範圍之外,光源20發出的光線被反射器10的反射面多次漫反射(圖1中箭頭所指即為光線的投射路徑),且相當一部分的光線在反射面上的反射次數大於兩次,這樣照明燈具100的配光曲線形成為朗伯體,從而實現間接照明,通過反射和透射,使得照明燈具100擁有非常好的照度均勻度,並且可以有效消除眩光。
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用於運動場館的照明燈具100,通過反射器10和透光板30對配光曲線的改進,可以提供良好的水平照度和垂直照度,運動場館內的照度均勻度高,還可有效地消除眩光。
在一些優選的實施例中,參考圖1,反射器10包括罩體和反光層12。
其中,反光層12覆蓋罩體的內表面以形成反射面,以增強反射器10的反射面的反光性能,以提升反射器10的光反射率,這樣照明燈具100的照明效率高,可以節省功耗。反光層12可以為半圓弧形,反光層12可以為白色納米油漆、PC基反射膜、鋁反射板、銀箔、金箔中的至少一個。
安裝臺11d和承載臺11e設在罩體上,比如安裝臺11d和承載臺11e可以與罩體一體成型。罩體可以為鋁製品,比如拉伸型鋁材,鋁的導熱性極強,光源20產生的熱量可以迅速傳導至整個罩體,並向外部輻射或熱傳導,罩體可以為半圓拱形,這樣,罩體的外表面可以產生良好的熱循環環境。
優選地,參考圖1和圖2,罩體可以包括兩個子罩體11,兩個子罩體11相連,這樣,有助於簡化罩體的成型工藝和反光層12的裝配難度。每個子罩體11的遠離另一個子罩體11的一端均設有安裝臺11d和承載臺11e。
具體地,子罩體11可以包括依次相連的鎖緊段11a、1/4圓弧段11b和延長段11c。鎖緊段11a、1/4圓弧段11b和延長段11c可以一體成型。
兩個子罩體11的鎖緊段11a相連,鎖緊段11a可以為彎折板形,且鎖緊段11a位於1/4圓弧段11b的外側,兩個鎖緊段11a可以通過螺紋緊固件相連,在兩個子罩體11連接後,兩個1/4圓弧段11b共同形成半圓弧形的反射面,反光層12可以貼覆在該半圓弧形的內側。
延長段11c可以連接在1/4圓弧段11b的遠離鎖緊段11a的一端,兩個子罩體11的延長段11c相對設置,比如延長段11c可以為與1/4圓弧段11b相切的板狀。延長段11c與1/4圓弧段11b的連接處可以設有凸筋11f,凸筋11f斜向上傾斜,反光層12可以為半圓弧形且夾設在兩個子罩體11的凸筋11f之間,這樣,兩個凸筋11f可以作為反光層12的支撐平臺。
安裝臺11d可以設在延長段11c的內側,安裝臺11d可以位於凸筋11f的下方,安裝臺11d為斜向下傾斜的板狀,安裝臺11d的延伸方向與照明燈具100的軸向平行,且安裝臺11d相對於透光板30的傾斜角度為40°-50°,比如45°。
對應地,光源20可以為LED燈,LED燈可以為長條形。由於LED的體積較小,便於布置,且對反射光的阻擋較少。LED燈可以包括在長條形的電路板上間隔開設置的多個燈頭,這樣,LED燈發出的光線較為均勻。
承載臺11e設在延長段11c的內側,承載臺11e可以位於安裝臺11d的下方,承載臺11e可以為平板狀,透光板30支撐在兩個承載臺11e之間,承載臺11e與透光板30之間可以通過矽膠密封以形成封閉的光學反射腔,照明燈具100的維護係數高,透光板30用於光線的透射,透光板30可以為高透射率的玻璃製成,這樣透光板30的透光性能好,照明燈具100的能效高。
在本發明的一些可選的實施例中,如圖3所示,反射器10的兩端可以設有端蓋40,每個端蓋40可以由兩個1/4圓形的子端蓋組合而成,端蓋40的下端可以具有與承載臺11e對應的翻邊以支撐透光板30。
如圖3所示,照明燈具100還包括:吊裝部50,吊裝部50與端蓋40可轉動地相連。吊裝部50用於與運動場館的安裝點相連,以實現照明燈具100的吊裝,轉動端蓋40的角度,可以實現照明燈具100的照射方向的調節,滿足不同光照需求。進一步地,吊裝部50可以為伸縮杆式或者帶伸縮繩的結構,這樣,可以調節照明燈具100的懸掛高度。通過調節照明燈具100的懸掛高度和投射角度,可以控制運動場館的水平照度與垂直照度的比值。
綜上所述,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照明燈具100,通過反射器10對配光曲線的改進,可以提供良好可調的水平照度和垂直照度,運動場館內的照度均勻度高,還可有效地消除眩光,且照明燈具100的結構簡單,可以模數化生產,既可以適用於滿天星式也可以適用於馬道式的布燈方式,使用方式靈活。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上」、「下」、「前」、「後」、「左」、「右」、「內」、「外」、「軸向」、「徑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係為基於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係,僅是為了便於描述本發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
在本發明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成一體;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係,除非另有明確的限定。對於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明中的具體含義。
儘管上面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實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實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本發明的範圍內可以對上述實施例進行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