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保存過期簡訊的方法和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7-13 15:28:11
專利名稱:一種保存過期簡訊的方法和裝置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到通信領域,特別涉及到一種保存過期簡訊的方法和裝置。
背景技術:
目前簡訊實現的基本方式是存儲轉發,當用戶無法接收時,簡訊暫時存放在簡訊消息中心中,當用戶重新接入行動網路後,簡訊會迅速發送到用戶手機上。由於簡訊的存儲轉發特性,用戶的簡訊不可能永遠存儲在運營商的簡訊消息中心上,同時為了減少運營商成本,簡訊系統中引入了簡訊有效期概念。簡訊有效期指從簡訊發送開始,在一定有效期如 48小時、72小時內,如果由於各種原因用戶未能接收該簡訊,則該簡訊將從簡訊消息中心中刪除。目前的簡訊有效期對所有用戶都是統一的,造成的缺陷是部分用戶因為各種原因無法接收超過有效期的簡訊如用戶出國、長時間關機、旅遊出差的漫遊,給用戶使用帶來不便。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主要目的為提供一種針對用戶定製的保存過期簡訊的方法和裝置,可根據用戶需要提供延長簡訊的保存期限,使用戶能夠接收過期簡訊。本發明提出一種保存過期簡訊的方法,包括當短消息中心內簡訊的保存期限到達時,接收短消息中心發送的所述簡訊,並判斷該簡訊的目標用戶是否過期簡訊業務用戶;當所述簡訊的目標用戶是過期簡訊業務用戶時,保存該簡訊直到預設期限或簡訊發送成功。優選地,在執行所述保存該簡訊直到預設期限或簡訊發送成功之前,包括設置簡訊發送策略。優選地,所述簡訊發送策略包括當所述簡訊的目標用戶在線時,請求短消息中心下發該簡訊;或,所述簡訊的目標用戶通過Web方式獲取該簡訊。優選地,所述預設期限根據用戶收費情況進行設置。本發明還提出一種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包括鑑權模塊,用於當短消息中心內簡訊的保存期限到達時,接收短消息中心發送的所述簡訊,並判斷該簡訊的目標用戶是否過期簡訊業務用戶;保存模塊,用於當所述簡訊的目標用戶是過期簡訊業務用戶時,保存該簡訊直到預設期限或簡訊發送成功。優選地,所述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還包括設置策略模塊用於設置簡訊發送策略。優選地,所述簡訊發送策略包括
當所述簡訊的目標用戶在線時,請求短消息中心下發該簡訊;或,所述簡訊的目標用戶通過Web方式獲取該簡訊。優選地,所述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還包括協議支撐模塊用於提供所述裝置與短消息中心之間的協議支撐。優選地,所述預設期限根據用戶收費情況進行設置。優選地,所述裝置與短消息中心連接或內置於短消息中心。本發明提供的保存過期簡訊的方法和裝置,通過延長簡訊的保存期限,使用戶能夠接收到過期簡訊。
圖1為本發明保存過期簡訊的方法一實施例的流程示意圖;圖2為本發明保存過期簡訊的方法又一實施例的流程示意圖;圖3為本發明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圖4為本發明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又一實施例中的結構示意圖。本發明目的的實現、功能特點及優點將結合實施例,參照附圖做進一步說明。
具體實施例方式本發明提供的保存過期簡訊的方法和裝置,通過延長簡訊的保存期限,使用戶能夠接收到過期簡訊。參照圖1,提出本發明保存過期簡訊的方法一實施例,包括步驟S101,當短消息中心內簡訊的保存期限到達時,接收短消息中心發送的簡訊, 並判斷該簡訊的目標用戶是否過期簡訊業務用戶;操作員首先設置一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該裝置可與短消息中心連接或內置於短消息中心。通常短消息中心的簡訊保存期限為48小時或72小時,當短消息中心的某條簡訊到達保存期限時,短消息中心將該過期的簡訊發送到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對該簡訊進行鑑權,判斷該簡訊的目標用戶是否過期簡訊業務用戶,以確認該簡訊是否需要延期保存。步驟S102,當簡訊的目標用戶是過期簡訊業務用戶時,保存該簡訊直到預設期限或簡訊發送成功。當簡訊的目標用戶是過期簡訊業務用戶時,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將該簡訊發送到一專用資料庫進行保存。延期保存也有一預設期限,可根據不用用戶的收費情況進行不同設置,在預設期限內,當短消息中心檢測到過期簡訊的目標用戶在線時,可主動通知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該用戶的在線狀態,或者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直接查詢歸屬位置寄存器 (Home Location Register,HLR)獲取用戶在線狀態,以及根據用戶簡訊收發信息判斷用戶是否在線。當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獲知用戶在線後,請求短消息中心發送該簡訊到用戶,用戶也可通過Web方式獲取該簡訊。當預設期限到達或簡訊成功發送時,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刪除該簡訊。本發明提供的保存過期簡訊的方法,通過延長簡訊的保存期限,使用戶能夠接收到過期簡訊。
參照圖2,提出保存過期簡訊的方法又一實施例,在上述實施例中,在執行步驟 SlOl之前,可包括步驟S100,設置簡訊發送策略。簡訊發送策略可包括當簡訊的目標用戶在線時,請求短消息中心下發該簡訊;或,簡訊的目標用戶通過Web方式獲取該簡訊。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可根據需要設置簡訊發送策略,簡訊發送策略的較佳實施方式為當短消息中心檢測到過期簡訊的目標用戶在線時,可主動通知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該用戶的在線狀態,或者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直接查詢HLR獲取用戶在線狀態,以及根據用戶簡訊收發信息判斷用戶是否在線。當簡訊的目標用戶在線時,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請求短消息中心下發該簡訊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會將該簡訊發回短消息中心,由短消息中心發送給目標用戶。用戶也可通過Web方式獲取該簡訊。本發明提供的保存過期簡訊的方法,在一實施例的基礎上,可根據需要設置簡訊發送策略,在原基礎上提高了用戶接收過期簡訊的靈活性。參照圖3,提出本發明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一實施例,包括鑑權模塊10,用於當短消息中心內簡訊的保存期限到達時,接收短消息中心發送的簡訊,並判斷該簡訊的目標用戶是否過期簡訊業務用戶;保存模塊20,用於當簡訊的目標用戶是過期簡訊業務用戶時,保存該簡訊直到預設期限或簡訊發送成功。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可與短消息中心連接或內置於短消息中心。通常短消息中心的簡訊保存期限為48小時或72小時,當短消息中心的某條簡訊到達保存期限時,短消息中心將該過期的簡訊發送到鑑權模塊10,鑑權模塊10對該簡訊進行鑑權,判斷該簡訊的目標用戶是否過期簡訊業務用戶,以確認該簡訊是否需要延期保存。當簡訊的目標用戶是過期簡訊業務用戶時,保存模塊20將該簡訊發送到一專用資料庫進行保存。延期保存也有一預設期限,可根據不用用戶的收費情況進行不同設置,在預設期限內,當短消息中心檢測到過期簡訊的目標用戶在線時,可主動通知保存模塊20該用戶的在線狀態,或者保存模塊20直接查詢HLR獲取用戶在線狀態,以及根據用戶簡訊收發信息判斷用戶是否在線。當保存模塊20獲知用戶在線後,請求短消息中心發送該簡訊到用戶,用戶也可通過Web方式獲取該簡訊。或者當預設期限到達或簡訊成功發送時,保存模塊20刪除該簡訊。本發明提供的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通過延長簡訊的保存期限,使用戶能夠接收到過期簡訊。參照圖4,提出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又一實施例,在上述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一實施例中,還可包括設置策略模塊30,用於設置簡訊發送策略。簡訊發送策略可包括當簡訊的目標用戶在線時,請求短消息中心下發該簡訊;或,簡訊的目標用戶通過Web方式獲取該簡訊。設置策略模塊30可根據需要設置簡訊發送策略,簡訊發送策略的較佳實施方式為當短消息中心檢測到過期簡訊的目標用戶在線時,可主動通知保存模塊20該用戶的在線狀態,或者保存模塊20直接查詢HLR獲取用戶在線狀態,以及根據用戶簡訊收發信息判斷用戶是否在線。當簡訊的目標用戶在線時,保存模塊20請求短消息中心下發該簡訊保存模塊20會將該簡訊發回短消息中心,由短消息中心發送給目標用戶。用戶也可通過Web 方式獲取該簡訊。在上述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一實施例中,還可包括協議支撐模塊40,用於提供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與短消息中心之間的協議支撐。本發明提供的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在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一實施例的基礎上, 可根據需要設置簡訊發送策略,以及提供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與短消息中心之間的協議支撐,在原基礎上提高了用戶接收過期簡訊的靈活性。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並非因此限制本發明的專利範圍,凡是利用本發明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明的專利保護範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保存過期簡訊的方法,其特徵在於,包括當短消息中心內簡訊的保存期限到達時,接收短消息中心發送的所述簡訊,並判斷該簡訊的目標用戶是否過期簡訊業務用戶;當所述簡訊的目標用戶是過期簡訊業務用戶時,保存該簡訊直到預設期限或簡訊發送成功。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保存過期簡訊的方法,其特徵在於,在執行所述接收短消息中心發送的簡訊之前,包括設置簡訊發送策略。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保存過期簡訊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簡訊發送策略包括當所述簡訊的目標用戶在線時,請求短消息中心下發該簡訊;或,所述簡訊的目標用戶通過Web方式獲取該簡訊。
4.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保存過期簡訊的方法,其特徵在於,所述預設期限根據用戶收費情況進行設置。
5.一種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其特徵在於,包括鑑權模塊,用於當短消息中心內簡訊的保存期限到達時,接收短消息中心發送的所述簡訊,並判斷該簡訊的目標用戶是否過期簡訊業務用戶;保存模塊,用於當所述簡訊的目標用戶是過期簡訊業務用戶時,保存該簡訊直到預設期限或簡訊發送成功。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其特徵在於,還包括設置策略模塊用於設置簡訊發送策略。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簡訊發送策略包括當所述簡訊的目標用戶在線時,請求短消息中心下發該簡訊;或,所述簡訊的目標用戶通過Web方式獲取該簡訊。
8.如權利要求5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其特徵在於,還包括協議支撐模塊用於提供所述裝置與短消息中心之間的協議支撐。
9.如權利要求5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預設期限根據用戶收費情況進行設置。
10.如權利要求5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裝置與短消息中心連接或內置於短消息中心。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揭示了一種保存過期簡訊的方法,該方法包括當短消息中心內簡訊的保存期限到達時,接收短消息中心發送的所述簡訊,並判斷該簡訊的目標用戶是否過期簡訊業務用戶;當所述簡訊的目標用戶是過期簡訊業務用戶時,保存該簡訊直到預設期限或簡訊發送成功。本發明還提出了一種保存過期簡訊的裝置。本發明的主要目的為提供一種針對用戶定製的保存過期簡訊的方法和裝置,可根據用戶需要提供延長簡訊的保存期限,使用戶能夠接收過期簡訊。
文檔編號H04W4/14GK102469420SQ20101054250
公開日2012年5月23日 申請日期2010年11月12日 優先權日2010年11月12日
發明者趙敏輝 申請人: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