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車輛的光模塊的調節裝置製造方法
2023-07-07 06:00:31
用於車輛的光模塊的調節裝置製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用於車輛的光模塊的調節裝置,通過所述調節裝置,所述光模塊(2)繞水平的或豎直的軸線相對殼體(1)可樞轉地設置,所述調節裝置具有沿調節方向可運動地設置的調節機構(8),所述調節機構經由活節⑴與支承光模塊的支承框架(3)連接,其中,所述活節(7)—方面具有球形的活節部件(12)並且另一方面具有容納所述球形活節部件的殼形的活節部件(13),其中,所述殼形的活節部件(13)具有面狀的接觸部段(15),用於面狀地貼靠在支承框架(3)的保持件(16)上,其中,所述面狀的接觸部段(15)在所述保持件(16)上橫向於調節方向(V)可移動地支承。
【專利說明】用於車輛的光模塊的調節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用於車輛的光模塊的調節裝置,通過所述調節裝置,所述光模塊繞水平的或豎直的軸線相對一殼體可樞轉地設置,所述調節裝置具有沿調節方向可運動地設置的調節機構,所述調節機構經由活節與支承光模塊的支承框架連接,其中,所述活節一方面具有一個球形的活節部件並且另一方面具有一個容納所述球形活節部件的、殼形的活節部件。
【背景技術】
[0002]由DE195 14 994C1已知一種用於車輛的光模塊的調節裝置,藉助於所述調節裝置,光模塊繞水平的或豎直的軸線相對於固定的殼體可樞轉。所述調節裝置具有可線性地移動的調節機構,所述調節機構經由活節與光模塊的支承框架連接。作為活節,一方面設有球形的活節部件,所述球形的活節部件牢固地與所述調節機構連接。另一方面所述活節具有帶有殼形的活節部件的滑動元件,在所述殼形的活節部件中,調節機構的球形的活節部件卡接地保持。所述滑動元件在支承框架的鉸接位置上沿所有橫向於由調節機構預定的調節方向的方向可移動地支承,從而能夠補償調節機構的球形的活節部件與殼形的活節部件之間的位置偏移。所述滑動元件抽屜式地、橫向於調節方向地裝入支承框架的導向容納部中。已知的調節裝置的缺點在於,球形的活節部件僅經由線性接觸設置在所述殼形的活節部件中,因而它僅能傳遞很小的力。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的目的是,進一步改進一種用於車輛的光模塊的調節裝置,從而以簡單的方式保證調節裝置的活節上的有效的公差補償。
[0004]為實現該目的,本發明結合權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的特徵在於,所述殼形的活節部件具有面狀的接觸部段,用於面狀地貼靠在支承框架的保持件上,其中,所述面狀的接觸部段在所述保持件上橫向於調節方向可移動地支承。
[0005]本發明的特別的優點在於,通過使殼形的活節部件面狀地貼靠在支承框架上保證高的傳力和從球形的活節部件到支承框架中的直接的力流。根據本發明,所需的公差補償基本上在殼形的活節部件與支承框架之間的區域中實現。
[0006]根據本發明的一種優選的實施方式,所述殼形的活節部件的面狀的接觸部段設置在橫向於調節方向延伸的平面中,從而保證足夠大的用於傳力的貼靠面積。
[0007]根據本發明的一種進一步改進方案,所述面狀的接觸部段平地延伸,其中,第一接觸部段設置在殼形的活節部件的第一臂上,並且第二接觸部段設置在殼形的活節部件的與第一臂相對置的第二臂上。由此能夠有利地以簡單的方式實現面狀的過渡面,所述過渡面可通過簡單的模具技術製造。
[0008]根據本發明的一種進一步改進方案,所述殼形的活節部件的支承接觸部段的第一臂和第二臂在共同的延伸平面中柔性地構造,從而球形的活節部件能夠卡接到殼形的活節部件中。在卡接位置中球形的活節部件面狀地貼靠在殼形的活節部件的球形的內表面上。
[0009]根據本發明的一種進一步改進方案,所述殼形的活節部件具有兩個相對置的翼形的卡接元件,所述兩個卡接元件從後面接合支承框架的容納所述殼形的活節部件的保持件的止擋。所述止擋優選直線地並且橫向於調節方向地設置並且以其延伸方向預先確定公差補償方向。如果保持件的止擋設置到翼形的卡接元件的端部與殼形的活節部件的臂的端部之間的卡接位置中,則所述殼形的活節部件沿調節方向固定地並且沿止擋的延伸方向線性地可運動地設置。
[0010]根據本發明的一種進一步改進方案,所述殼形的活節部件在一個周向側上封閉的保持件中、優選在一個矩形的保持件中沿調節方向固定地設置並且沿預定的橫向方向為了公差補償可移動地設置。對於調節裝置的公差補償因此具有相對簡單的構造。
[0011]本發明的其他優點由其他從屬權利要求得出。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2]以下藉助於附圖詳細地說明本發明的一種實施例。
[0013]在此:
[0014]圖1示出具有在底側上設置的調節裝置的光模塊的透視的正視圖,
[0015]圖2示出具有以分解圖示出的調節裝置的光模塊的透視的側視圖,
[0016]圖3示出在裝配位置中的調節裝置的正視圖,
[0017]圖4示出沿線IV-1V穿過圖3中的調節裝置的縱剖面,
[0018]圖5示出沿線V-V穿過圖3中的調節裝置的縱剖面,並且
[0019]圖6示出殼形的活節部件的正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0]用於車輛的前照燈具有鍋形的前照燈殼體1,在所述前照燈殼體中設有用於產生近光分布或遠光分布的光模塊2。所述光模塊2固定在包圍該光模塊的支承框架3上,所述支承框架經由三個分布設置的支承點4與前照燈殼體I鉸接地連接,從而光模塊2繞水平的和/或豎直的軸線可樞轉,以例如用於照明距離調節或用於彎道燈光功能。所述光模塊2優選包括反射器5和光源6。
[0021]在下方的支承點4』上,光模塊2或支承框架3經由活節7與調節裝置9的線性地沿調節方向V可運動地設置的調節機構8耦聯。調節裝置9平行於光模塊2的光發射方向L延伸並且基本上具有調節機構8、活節7和支承框架3的保持件16。
[0022]如從圖4所看出的,調節機構8經由所述調節機構的螺紋杆10可轉動地與前照燈殼體I的螺紋套11嚙合,從而藉助於未示出的操作元件(工具或伺服馬達)實現調節機構8的沿調節方向V相對於位置固定的螺紋套11的線性的運動。由此可以產生例如光模塊2的基本調整。調節機構8在一個自由的端部上具有球形的活節部件12,所述球形的活節部件在工作位置中支承在如此構成活節7的殼形的活節部件13中。所述殼形的活節部件13具有球形的內表面14,球形的活節部件12的表面面狀地貼靠在所述內表面上。殼形的活節部件13因此在面狀貼靠的情況下幾乎完全包圍球形的活節部件12。
[0023]殼形的活節部件13經由面狀的接觸部段15在支承框架3的橫截面為矩形的保持件16中沿調節方向V固定地、但沿橫向於調節方向V延伸的橫向方向17可運動地設置。由此可以補償沿水平方向的公差平衡。接觸部段15平地延伸,其中第一接觸部段18設置在殼形的活節部件13的第一臂19的自由端部的區域中,並且第二接觸部段18』設置在殼形的活節部件13的與所述第一臂19相對置的第二臂19』的自由端部的區域中。殼形的活節部件13的第一接觸部段18和第二接觸部段18』分別作為臂19、19』的背離第一中間平面Ml的外側延伸,其橫向於調節方向V(沿水平方向)條形地延伸。第一臂19和第二臂19』成夾形地在垂直於第一中間平面Ml延伸的第二中間平面M2中延伸,所述第二中間平面垂直於橫向方向17延伸。殼形的活節部件13的第一臂19和第二臂19』柔性地構造,從而球形的活節部件12通過卡接與殼形的活節部件13可連接。
[0024]為了將殼形的活節部件13逆著光發射方向L在保持件16中固定地支承,殼形的活節部件13附加地具有作為卡接元件的第一翼形的卡接元件20和相對置的第二卡接元件20』。所述卡接元件20、20』從後面嵌接保持件16的止擋21。所述止擋21是保持件16的內部的突出部22的部件,其在第一和第二臂19、19』的端部與第一和第二卡接元件20、20』的端部之間的裝配位置中延伸。由此確保,殼形的活節部件13沿軸向方向(調節方向V)固定地設置。
[0025]第一臂19和第二臂19』分別在殼形的活節部件13的中間區域中延伸,第二中間平面M2延伸穿過所述中間區域。第一卡接元件20和第二卡接元件20』分別在第一臂19的或第二臂19』的兩側非對中心地延伸,由從圖6更好地看出的那樣。第一臂19和第二臂19』以及第一卡接元件20和第二卡接元件20』分別從共同的頂點區域23弓形地延伸,所述頂點區域在殼形的活節部件13的第一中間平面Ml中延伸。
[0026]在殼形的活節部件13的頂點附近的區域中,與第一臂19和第二臂19』相比,第一卡接元件20和第二卡接元件20』以相對第一中間平面Ml更大的距離延伸。由此實現從後面嵌接止擋21,從而在裝配位置中,突出部22的端面24貼靠在第一臂19的或第二臂19』的接觸部段18、18』上。第一卡接元件20和第二卡接元件20』具有較第一臂19或第二臂19』更短的長度。突出部22夾緊地保持在卡接元件20、20』的端部與臂19、19』的端部之間。對此,臂19、19』的端部具有側向突出的凸緣25,藉助於所述凸緣保證臂19、19』的端部牢固設置在突出部22上。
[0027]為了使殼形的活節部件13沿橫向方向17可移動地設置,保持件16的開口沿橫向方向17具有較殼形的活節部件13的面狀的接觸部段15的長度I更大的長度。
[0028]殼形的活節部件13卡接地與調節機構8的球形的活節部件12連接以用於裝配。然後調節機構8沿調節方向V相對於支承框架3移動,從而使調節機構8從後方以如下程度接合到保持件16的開口中,直至卡接元件20、20』從後面接合保持件16的止擋21。自此到達裝配位置。
[0029]附圖標記列表
[0030]I前照燈殼體
[0031]2光模塊
[0032]3支承框架
[0033]4支承點
[0034]5反射器
[0035]6光源
[0036]7活節
[0037]8調節機構
[0038]9調節裝置
[0039]10螺紋杆
[0040]11螺紋套
[0041]12球形的活節部件
[0042]13殼形的活節部件
[0043]14內表面
[0044]15面狀的接觸部段
[0045]16保持件
[0046]17橫向方向
[0047]18,18』第一接觸部段,第二接觸部段
[0048]19,19』第一臂,第二臂
[0049]20, 20』卡接元件
[0050]21止擋
[0051]22突出部
[0052]23頂點區域
[0053]24端面
[0054]25凸緣
[0055]V調節方向
[0056]I長度
[0057]L主發射方向
[0058]Ml, M2中間平面
【權利要求】
1.用於車輛的光模塊的調節裝置,通過所述調節裝置,所述光模塊繞水平的或豎直的軸線相對殼體可樞轉地設置,所述調節裝置具有沿調節方向可運動地設置的調節機構,所述調節機構經由活節與支承光模塊的支承框架連接,其中,所述活節一方面具有球形的活節部件並且另一方面具有容納所述球形的活節部件的殼形的活節部件,其特徵在於,所述殼形的活節部件(13)具有面狀的接觸部段(15),用於面狀地貼靠在支承框架(3)的保持件(16)上,其中,所述面狀的接觸部段(15)在所述保持件(16)上橫向於調節方向(V)可移動地支承。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節裝置,其特徵在於,活節的所述殼形的活節部件(13)的面狀的接觸部段(15)設置在橫向於調節方向(V)延伸的平面中。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調節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面狀的接觸部段(15)平地延伸,其中,第一接觸部段(18)設置在殼形的活節部件(13)的第一臂(19)的一個自由端部的區域中,並且第二接觸部段(18』)設置在殼形的活節部件(13)的與第一臂(19)相對置的第二臂(19』)的自由端部的區域中。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調節裝置,殼形的活節部件(13)的第一接觸部段(18)和第二接觸部段(18』)分別作為第一臂(19)和第二臂(19』)的背離殼形的活節部件(13)的第一中間平面(Ml)的外側延伸。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之一項所述的調節裝置,其特徵在於,殼形的活節部件(13)的第一臂(19)和第二臂(19』)在垂直於所述第一中間平面(Ml)延伸的第二中間平面(M2)中延伸,並且所述第一臂(19)和第二臂(19』)在第二中間平面(M2)的方向上柔性地構造,用於將球形的活節部件(12)卡接到殼形的活節部件(13)中。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之一項所述的調節裝置,其特徵在於,殼形的活節部件(13)具有翼形的卡接元件(20、20』),用於從後面接合保持件(16)的止擋(21),使得殼形的活節部件(13)沿調節方向(V)固定地支承在保持件(16)上。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之一項所述的調節裝置,其特徵在於,殼形的活節部件(13)的第一臂(19)和第二臂(19』)中心地從共同的頂區域(23)弓形地延伸,並且殼形的活節部件(13)的第一卡接元件(20)和第二卡接元件(20』)外側地從所述共同的頂區域弓形地延伸。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之一項所述的調節裝置,其特徵在於,在安裝位置中,保持件(16)的向內指向的突出部(22)在貼靠在第一臂(19)和第二臂(19』)的外側上的情況下設置在作為一方面的第一臂(19)和第二臂(19』)的端部與作為另一方面的第一卡接元件(20)和第二卡接元件(20』)的端部之間的區域中。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之一項所述的調節裝置,其特徵在於,殼形的活節部件(13)的面狀的接觸部段(15)橫向於調節方向(V)具有比保持件(16)的指向相同方向的開口邊緣小的長度(I)。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之一項所述的調節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殼形的活節部件(13)具有球形的內表面(14),用於面狀地包含所述球形的活節部件(12)。
【文檔編號】B60Q1/068GK104220300SQ201380005905
【公開日】2014年12月17日 申請日期:2013年1月15日 優先權日:2012年1月20日
【發明者】F-G·維勒克 申請人:黑拉許克聯合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