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點系泊系統管匯平臺結構框架主體斜支撐的安裝方法
2023-07-31 01:08:51 1
專利名稱:單點系泊系統管匯平臺結構框架主體斜支撐的安裝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海洋工程中結構框架加強支撐的安裝方法,特別涉及一種單點系泊系統管匯平臺結構框架主體斜支撐的安裝方法。
背景技術:
如圖I所示4部分,單點系泊系統管匯平臺結構框架是一個帶有錨樁裙結構的長9米,寬9米,高約3米的H型鋼框架結構,工作狀態時,通過四根錨樁整體長期定位於海床,對海底管系5部分起到支撐作用。考慮到設計、生產任務、採購、庫存情況及現場施工需要,很多情況下是先將4部分的HE900B及HE600B大框架組焊完畢,最後焊接H200B型鋼支撐。在這種情況下,會出現 型鋼支撐無法安裝的情況。特別是這種框架+支撐的結構會出現口字形的H型鋼框架腹板與斜邊H型鋼腹板焊縫出現重合的現象,以及由於焊縫接頭處的空間角度太小,而無法施焊或者無法完成完全焊透(見圖2)。
發明內容
本發明克服了現有技術中的不足,提供一種單點系泊系統管匯平臺結構框架主體斜支撐的安裝方法,旨在為H型鋼框架結構中的HE200B斜邊加強支撐提供一種接頭方式,以及攻克主框架成型後對H型鋼加強支撐HE200B進行裝配的一種方法,從而達到優化結構、方便製作的目的。為了解決上述存在的技術問題,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採用下述技術方案
一種單點系泊系統管匯平臺結構框架主體斜支撐的安裝方法(見圖4),它包括如下具體步驟
(-)斜支撐包括1、2段及兩端設有封板3,首先提供一種接頭方式,增加安裝厚高強板,使子框架交匯處的封板與框架腹板形成封閉空間以免對後續打砂噴塗產生影響;
㈡照Z字形切口切割HE200B H型鋼的腹板及翼緣板,使1、2段接口為Z字形;安裝時,1、2段的安裝順序為先I段後2段,先將HE200B的I段定位,由於H型鋼的上部翼緣板小於下部翼緣板,2段無法從上部安裝,需將其從框架的下部向上安裝定位,最後完全焊透。本發明提供一種接頭方式,增加了適當板厚的船用高強板3 (見圖3)。另外,在主框架裝配完畢的情況下,由於HE200B腹板對角線長度大於框架對角線長度,整根無法安裝,將HE200B按照Z字形切割,分步安裝到主框架上,並進行焊接(見圖4)。上述各個部件的連接均以焊接方式連接。由於採用上述技術方案,本發明提供的接頭形式及斜支撐安裝方法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這樣的有益效果
本發明結構簡單、製作方便,能夠有效保證質量,降低成本。
圖I是管匯平臺主體結構示意 圖2是初始接頭結構示意 圖3是圖2的改良接頭結構示意 圖4是HE200B加強支撐安裝方法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結合附圖與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描述
如圖I所示,管匯平臺主框架是由幾種規格的H型鋼拼接而成,其中主框架又由子框架組成。 具體說,如圖4所示,由HE600B的H型鋼子框架邊框形成後,需要安裝HE200B斜支撐。為避免焊縫重合,在定位安裝斜支撐前需要做兩項工作(-)增加安裝30mm厚高強板,使子框架交匯處形成封閉空間以免對後續打砂噴塗產生影響,如圖3 ;㈡按照Z字形切口切割HE200B H型鋼的腹板及翼緣板。安裝時應先將HE200B的I段定位,由於H型鋼的上部翼緣板小於下部翼緣板,B段無法從上部安裝,需將其從框架的下部向上安裝定位,最後完全焊透。根據上述步驟可以很好的解決三個難題焊縫重合、空間狹小無法施焊及HE200B無法安裝的問題。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
,但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並不局限於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明披露的技術範圍內,根據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及其發明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單點系泊系統管匯平臺結構框架主體斜支撐的安裝方法,它包括如下具體步驟 (-)斜支撐包括1、2段及兩端設有封板,首先提供一種接頭方式,增加安裝厚高強板3,使子框架交匯處的封板與框架腹板形成封閉空間以免對後續打砂噴塗產生影響; ㈡按照Z字形切口切割HE200B H型鋼的腹板及翼緣板,使1、2段接口為Z字形;安裝時,1、2段的安裝順序為先I段後2段,先將HE200B的I段定位,由於H型鋼的上部翼緣板小於下部翼緣板,2段無法從上部安裝,需將其從框架的下部向上安裝定位,最後完全焊透。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單點系泊管匯平臺主體用斜支撐,每根斜支撐包括1、2段及兩端設有封板;為了解決框架成型後斜支撐無法安裝為題,採用了1、2段Z字形接口,採用先1段後2段的安裝順序;採用封板3解決了主框架交匯處,空間狹小斜支撐無法施焊的現象;封板與框架腹板形成封閉空間,省去了後續開放空間打砂、塗裝的困難環節。本發明支撐的結構簡單、製作方便,能夠有效克服焊縫重合、空間狹小無法施焊,以及斜支撐無法安裝的問題。
文檔編號B23K31/02GK102962596SQ201210437450
公開日2013年3月13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6日 優先權日2012年11月6日
發明者宋清竹, 鄭重 申請人:大連船舶重工船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