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心率監測功能的可攜式電子產品的製作方法
2023-08-07 08:04:56 1
具有心率監測功能的可攜式電子產品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可攜式電子產品包括紅外觸控螢幕和處理器。紅外觸控螢幕包括一偵測單元、一濾波單元和一信號轉換單元。偵測單元用於偵測一用戶貼合於紅外觸控螢幕上的人體部位反射的紅外光束的強度,將偵測到的光束強度數據轉換為相應的電信號。濾波單元用於將電信號進行雜訊處理後進行放大處理。信號轉換單元用於將濾波單元處理後的信號轉換為數位訊號。處理器包括一數據處理模塊和一顯示控制模塊。數據處理模塊用於將數位訊號進行處理以獲得用戶的心率數據,並根據心率數據生成心率監測結果。顯示控制模塊用於控制將心率監測結果顯示於紅外觸控螢幕。本發明利用其自身具有的紅外觸控螢幕即可完成對用戶心率的監測,使得用戶可隨時監測心率。
【專利說明】具有心率監測功能的可攜式電子產品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明涉及一種可攜式電子產品,尤其涉及一種具有心率監測功能的可攜式電子產品。【背景技術】
[0002]隨著人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越來越關注身體健康狀況,尤其是人體心臟的健康狀況。用於監測人體心臟跳動及脈搏情況的產品相繼問世,現有的人體脈搏/心跳監測機通常體積較大而不方便攜帶使用。也有一些穿戴式的具有脈搏/心跳監測機功能的產品,如具有心跳脈搏測量功能的手錶慢慢出現在市場上。然而,不少用戶都不習慣佩戴手錶等穿戴式產品,而且,即使用戶願意佩戴,還得專門買具有這種功能的產品,因而給用戶造成困擾。另一方面,現在可攜式電子產品例如手機、平板電腦、個人數字助理、可攜式音樂播放器等產品為用戶常常隨身攜帶之必備產品,而且該些產品中很多都設有紅外線式觸摸面板做觸控使用。因而,如能利用用戶常常隨身攜帶的具有紅外觸摸面板的可攜式電子產品來監測脈搏/心跳,則,用戶既不用專門去購買上述具有心跳脈搏測量功能的產品,也不用記著佩戴該產品來監測脈搏/心跳了。
【發明內容】
[0003]有鑑於此,有必要提供一種具有心率監測功能的可攜式電子產品,用戶可利用該可攜式電子產品的觸控螢幕對心率進行實時的監測,以解決上述問題。
[0004]一種可攜式電子產品,用於監測用戶的心率,其包括紅外觸控螢幕和處理器。所述紅外觸控螢幕包括一偵測單元、一濾波單元和一信號轉換單元。偵測單元用於偵測一用戶貼合於所述紅外觸控螢幕上的人體部位反射的紅外光束的強度,將偵測到的所述光束強度數據轉換為相應的電信號。濾波單元用於將所述電信號進行雜訊處理後進行放大處理。信號轉換單元用於將所述濾波單元處理後的信號轉換為數位訊號。所述處理器包括一數據處理模塊和一顯示控制模塊。數據處理模塊用於將所述數位訊號進行處理以獲得所述用戶的心率數據,並根據所述心率數據生成心率監測結果。顯示控制模塊用於控制將所述心率監測結果顯示於所述紅外觸控螢幕。
[0005]相對於現有技術,上述可攜式電子產品,當其心率監測功能啟動後,用戶即可將待測部位貼合於其紅外觸控螢幕上,可攜式電子產品即可將偵測到的用戶的心率信息實時顯示於該紅外觸控螢幕上。由於該可攜式電子產品為用戶經常攜帶之產品,利用其自身具有的紅外觸控螢幕即可完成對心率的監測,從而滿足了用戶隨時監測心率的需求。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6]圖1為本發明一實施方式的可攜式電子產品的功能模塊圖。
[0007]圖2為圖1所示的可攜式電子產品處於使用中的示意圖。
[0008]主要元件符號說明
【權利要求】
1.一種可攜式電子產品,用於監測用戶的心率,其包括紅外觸控螢幕和處理器,其特徵在於: 所述紅外觸控螢幕包括: 一偵測單元,用於偵測一用戶貼合於所述紅外觸控螢幕上的人體部位反射的紅外光束的強度,將偵測到的所述光束強度數據轉換為相應的電信號; 一濾波單元,用於將所述電信號進行雜訊處理後進行放大處理;及 一信號轉換單元,用於將所述濾波單元處理後的信號轉換為數位訊號; 所述處理器包括: 一數據處理模塊,用於將所述數位訊號進行處理以獲得所述用戶的心率數據,並根據所述心率數據生成心率監測結果;及 一顯示控制模塊,用於控制將所述心率監測結果顯示於所述紅外觸控螢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電子產品,其特徵在於:還包括一存儲有心率的參考值及參考範圍的存儲單元,所述處理器還包括一報警模塊;所述數據處理模塊還用於將所述存儲單元中存儲的人體心率的參考值及參考範圍與用戶的心率數據進行比較,當所述用戶的心率高於參考值或超出參考範圍時,向所述報警模塊觸發一控制信號;所述報警模塊則控制在所述紅外觸控螢幕上顯示警示信息。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電子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紅外觸控螢幕包括一結果顯示區和一監測區,所述監測區用於供用戶將某人體部位貼合於上面以偵測所述用戶的心率情況,所述結果顯示區用於顯示所述心率監測結果。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攜式電子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心率監測結果為以下中的一種或多種:心率圖和心跳脈搏信息。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攜式電子產品,其特徵在於:心跳脈搏信息可以每分鐘的心跳次數。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電子產品,其特徵在於:所述可攜式電子產品為移動通訊終端、平板電腦、電子閱讀器、音樂播放器或個人數字助理。
【文檔編號】A61B5/0245GK103961082SQ201310033392
【公開日】2014年8月6日 申請日期:2013年1月29日 優先權日:2013年1月29日
【發明者】翁志忠 申請人: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 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