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具用的收容結構體的製作方法
2023-08-03 21:14:46
交通工具用的收容結構體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交通工具用的收容結構體(1),其包含:收容部(3),其可在使用位置和容納位置之間移動且以向上述使用位置側移動的方式被施力;鎖定機構,其將上述收容部(3)保持於上述容納位置;及按鈕(4),其與上述收容部(3)分體設置,解除上述鎖定機構對收容部(3)的保持。在從初始位置壓入該按鈕(4)的狀態下上述收容部(3)不向上述使用位置移動,通過使該按鈕(4)的壓入狀態返回到上述初始位置側,上述收容部(3)向上述使用位置移動。
【專利說明】交通工具用的收容結構體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交通工具用的收容結構體。詳細而言,涉及通過按壓與收容部分體設置的按鈕而使收容部可向使用位置移動的交通工具用的收容結構體。
【背景技術】
[0002]交通工具中設有用於收容物品的收容結構體。關於收容結構體,已知有通過按壓收容部而可將收容部變更成使用狀態(例如,向前方突出的狀態)或容納狀態(例如,向後方壓入的狀態)的結構。還已知有通過按壓與收容部分體設置的按鈕,收容部向前方彈出的結構(參照日本特開2011 — 20605)。關於通過按壓收容部自身而可將收容部變更成使用狀態或容納狀態的構造,採用所謂的心形凸輪構造。因此,難以比較牢固地進行將收容部維持成容納狀態。即,考慮維持容納狀態的優劣時,與收容部分體設置可解除容納狀態的按鈕的構造的一方優異。
[0003]但是,按壓與收容部分體設置的按鈕的類型的構造是通過設為按壓按鈕的狀態而使收容部向前方彈出的構造。因此,按壓按鈕的指甲可能掛在向前方彈出的收容部,而可能感到不舒服。如果從按壓按鈕的狀態立刻收回手指,則也許可以避免該狀態,但不那樣使用就不能避免收容部與手指的接觸,這可能給使用者帶來較強的負擔。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提供一種交通工具用的收容結構體,在按壓按鈕而解除收容部的容納狀態時,可以抑制使用者的手指與收容部接觸的情況。
[0005]本發明的方式提供一種交通工具用的收容結構體,包括:收容部,其可在使用位置和容納位置之間移動且以向所述使用位置側移動的方式被施力;鎖定機構,其將所述收容部保持於所述容納位置;及按鈕,其與所述收容部分體設置,解除所述鎖定機構對收容部的保持。在從初始位置壓入該按鈕的狀態下所述收容部不向所述使用位置移動,通過使該按鈕的壓入狀態返回到所述初始位置側,所述收容部向所述使用位置移動。
[0006]根據所述方式,為如下構造,S卩,在從初始位置壓入該按鈕的狀態下,收容部不向使用位置移動,通過使該按鈕的壓入狀態向初始位置側返回,收容部向使用位置移動。因此,在操作按鈕時,使用者的手指移動的方向和收容部移動的方向不會成為相反方向,即使收容部向前方彈出,也能夠抑制使用者的手指與收容部接觸。另外,只要在希望的時刻停止按壓按鈕即可,因此,對使用者來說,易於使用。
[0007]在所述方式中,鎖定機構可形成第一鎖定狀態和第二鎖定狀態,通過壓入所述按鈕來解除所述第一鎖定狀態,通過使所述按鈕從壓入的狀態移動到初始位置側來解除所述第二鎖定狀態。
[0008]根據所述結構,通過壓入按鈕,解除通常鎖定狀態下使用的第一鎖定狀態,取而代之,形成比第一鎖定狀態容易解除的第二鎖定狀態,因此,能夠順暢地進行整體的鎖定狀態的解除。[0009]在所述方式中,所述鎖定機構是可移動地附設於所述收容部的第一卡定部、與所述收容部相鄰設置的第二卡定部、及使所述第一卡定部移動的第一鎖定解除部件。通過所述第一卡定部和所述第二卡定部相接而形成第一鎖定狀態,所述第一鎖定解除部件通過使所述第一卡定部移動而解除所述第一鎖定狀態,且通過在所述施力方向上與所述第一卡定部相接而形成第二鎖定狀態。
[0010]根據所述結構,將解除第一鎖定狀態的部件用於形成第二鎖定狀態,因此,只要少量的設備數量即可,可以儘可能減少組裝作業的勞力和時間。
[0011]根據本發明的方式,在按壓按鈕而解除收容部的容納狀態時,能夠抑制使用者的手指與收容部接觸的情況。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2]圖1是使本發明涉及的收容結構體適應於交通工具用座椅中的概念圖;
[0013]圖2是作為收容部的杯架處於使用位置的收容結構體的立體圖;
[0014]圖3是作為收容部的杯架處於容納位置的收容結構體的立體圖;
[0015]圖4是表示第一鎖定狀態的圖;
[0016]圖5是表示第二鎖定狀態的圖;
[0017]圖6是表示解除了第二鎖定狀態的狀態的圖;
[0018]圖7是表示連杆機構的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9]以下,使用附圖對用於實施本發明的方式進行說明。另外,本說明中的上下方向、前後方向等方向顯示是為了便於說明而使用的。因此,不是意味著各部件等的配置必須絕對形成這樣。在此,如圖2所示,將收容部3 (杯架9)向使用位置彈出的方向稱為前方,將其相反方向即收容部3 (杯架9)成為容納位置側的方向稱為後方。首先,對將收容結構體I適應於交通工具的狀態進行說明。圖1是表示在設於車輛後側的座椅10 (後座椅)的中央的扶手2上配置本發明的收容結構體I的圖。收容結構體I設於可轉動的扶手2的前端。由於設於該位置,所以,在使扶手2的長度方向向前後方向延伸的狀態下,可以使收容部3 (杯架9)向車輛的前方側彈出。另外,扶手2通過使長度方向向上下方向延伸而可以進行收納,但扶手2的該使用方式作為以往技術已眾所周知,因此,省略說明。
[0020]接著,對實施方式中的收容結構體I的大致構造進行說明。本實施方式中,作為收容部3,以設有支架31及託盤32的杯架9為例子進行說明。另外,在支架31的前面設有以可以堵塞箱體8的開口的方式設置的門部33。另外,如圖2及圖3所示,收容部3 (杯架9)可以移動成容納於箱體8的內側的狀態或大部分向箱體8的外側露出的狀態。另外,在箱體8的前方配置有邊框34。如圖3所示,按鈕4設於在邊框34和門部33之間設置的間隙,作為收容部3 (杯架9)的一部分的門部33和按鈕4以相鄰的狀態配置。另外,如圖2所示,收容部3 (杯架9)位於從箱體8的開口部突出的一側的端部的狀態為使用狀態。在為該使用狀態的情況下,稱為收容部3 (杯架9)處於使用位置。另外,如圖3所示,將收容部3 (杯架9)插入到箱體8的內側並卡定的狀態為容納狀態。在為該容納狀態的情況下,稱為收容部3 (杯架9)處於容納位置。[0021]在箱體8中設有施力部(未圖示),其以使處於容納狀態的收容部3 (杯架9)位移到使用位置側的方式施力。該施力部為板簧,在收容部3 (杯架9)處於容納位置的情況下,板簧卷繞,因此,要從該狀態恢復的板簧的彈力以使收容部3位移到使用位置側的方式進行施力。如圖4所示,在收容部3 (杯架9)設有可向上下方向移動的第一卡定部5,該第一卡定部5利用設於第一卡定部5的下方的彈性體即鎖定彈簧42向上方施力。另外,鎖定彈簧42及第一卡定部5由附設於收容部3 (杯架9)的支承容器43支承。上述第一卡定部5成為與設於箱體8的第二卡定部6可接觸的結構。更具體而言,為如下結構,即,如圖4所示,在第—^定部5處於上方位置的情況下,第—^定部5和第二卡定部6可以在前後方向接觸,但如圖5及圖6所示,在第一卡定部5處於下方位置的情況下,第一卡定部5和第二卡定部6不在前後方向接觸。
[0022]在此,對使第一^^定部5移動的機構進行說明。第一^^定部5通過利用第一鎖定解除部進行推壓而向下方移動。第一鎖定解除部為截面看大致三角形狀的鎖定連杆7。在該三角形狀的頂點相當部的一個上設置突出設置部7a,該突出設置部7a為可與第一卡定部5接觸的結構。鎖定連杆7為通過按壓按鈕4而能夠以鎖定連杆旋轉中心軸41為中心進行傾斜移動的構造,由此,突出設置部7a向下方移動。另外,通過以手指離開按壓的狀態的按鈕4的方式進行操作,鎖定連杆7從傾斜移動狀態恢復,因此,結果為突出設置部7a以返回到上方的方式移動。通過在第一卡定部5的上端設置兩個突起部5b而形成凹狀部位5a,形成為在該凹狀部位5a可插入鎖定連杆7的突出設置部7a的結構。如圖7所示,鎖定連杆7與第一桿的一端部Ila連杆結合,第一桿的另一端部Ilb與第二桿的一端部12a連杆結合。另外,第二桿的另一端部12b與第三桿的一端部13a連杆結合。第三桿的另一端部13b與按鈕4連結結合。即,通過按壓按鈕4,第一~第三桿11、12、13及鎖定連杆7移動,由此,成為可以使第一卡定部5移動的結構。另外,第二桿12設有在與其長度方向正交的方向上貫通的轉動孔12c。該轉動孔12c是供設於箱體8的轉動軸插入的孔。因此,第二桿12隻能進行以該轉動軸為中心轉動的移動。因此,當利用第三桿13使第二桿的另一端部12b向後方側移動時,第二桿的一端部12a向前方側移動。因此,與第二桿12連杆結合的第一桿11也向前方側移動。即,當壓入按鈕4時,按鈕4向後方移動,與之相對,第一桿11向前側移動。另外,與第一桿11連杆結合的鎖定連杆7向前側傾斜移動。而且,通過鎖定連杆7向前側傾斜移動,鎖定連杆7的突出設置部7a向下方按壓第一卡定部5。另外,設於第二桿12的轉動孔12c未必處於長度方向的中央附近,將從第二桿的另一端部12b側的連杆位置到轉動軸的距離與從第二桿的一端部12a側的連杆位置到轉動軸的距離之比設為比I大2~3的程度。因此,成為相對於壓入深度可以增長第一桿11移動的距離的結構。
[0023]本實施方式的第二卡定部6以向前方斜上方傾斜的方式具有傾斜面。另外,在第一卡定部5的兩個突起部5b形成有與該傾斜面相同的傾斜方向的傾斜面。由此,在使收容部3向後側移動時,第二卡定部6的傾斜面和第一卡定部5的傾斜面可以相互滑動並同時移動。另外,隨著收容部3向後側移動,第一卡定部5向下方移動。進而使收容部3移動時,在第—^定部5的前側的突起部5b超過第二卡定部6的後端的時刻,使第—^定部5向下方移動的力不作用。因此,第一卡定部5中,只有設於下部的鎖定彈簧42的彈力進行作用,向上方移動。向上方移動的第—^定部5與第二卡定部6及鎖定連杆7接觸。另外,第一卡定部5的凹狀部位5a以與鎖 定連杆7的突出設置部7a配合的狀態接觸。[0024]接著,說明解除鎖定狀態的方法,但在此之前,對鎖定機構進行說明。鎖定狀態由鎖定機構形成。本實施方式中,形成鎖定機構的部件為第—^定部5、第二卡定部6和鎖定連杆7。圖4所示的狀態為第一鎖定狀態。通過第一卡定部5和位於上述收容部3周圍的第二卡定部6相接,而形成第一鎖定狀態。另外,圖5所示的狀態為第二鎖定狀態。通過第一^^定部5和作為第一鎖定解除部件的鎖定連杆7在收容部3被施力的施力方向上相接,而形成第二鎖定狀態。為了解除第一鎖定狀態而壓入按鈕4。通過壓入按鈕4,與第一卡定部5接觸的鎖定連杆7的突出設置部7a向下方移動,使第—^定部5向下方移動。通過第—^定部5向下方移動,第—^定部5和第二卡定部6不會接觸,而解除第一鎖定狀態。雖然第一鎖定狀態被解除,但由於嵌入第一卡定部5的凹狀部位5a的鎖定連杆7的突出設置部7a和第一卡定部5的凹狀部位5a的內側面相接,而形成第二鎖定狀態。因此,順暢地進行從第一鎖定狀態的解除向第二鎖定狀態的轉移。如圖6所示,第二鎖定狀態通過使突出設置部7a向上方移動而被解除,但為了使突出設置部7a向上方移動,只要恢復鎖定連杆7的傾斜移動狀態即可。本實施方式中,通過使按鈕4從壓入的狀態返回至初始狀態,鎖定連杆7的傾斜移動狀態也恢復。另外,由於按鈕4向前方施力,因此,通過停止壓入按鈕4的作業即通過停止使手指向前方移動,而自動地解除第二鎖定狀態。收容部3以向使用位置側移動的方式被施力,因此,當解除第二鎖定狀態時,收容部3自動地向使用位置側移動。因此,能夠配置成僅按壓按鈕4就可使用該收容部3的狀態。另外,本實施方式中的支架31及託盤32向前方移動,但託盤32不會自動地向下方移動。但是,通過在支架31內配置容器等,可以自動地向下方移動。[0025]接著,說明設為鎖定狀態的方法。在本實施方式中,通過將收容部3從使用位置壓入到容納位置,自動地形成第一鎖定狀態。如上所述,這是因為,在使收容部3向後側移動時,第二卡定部6的傾斜面和第一卡定部5的傾斜面相互滑動並同時移動,且在第一卡定部5的前側的突起部5b超過第二卡定部6的後端的時刻,第—^定部5向上方移動,而向上方移動了的第一^^定部5與第二卡定部6接觸。另外,為了使本實施方式中的支架31及託盤32向後方移動,而使託盤32向上方移動,且在使支架31及託盤32成為相鄰的狀態後向後方移動。由於對託盤32的轉動軸充分作用摩擦力,因此,即使在使託盤32向上方移動的情況下,也設定成不因託盤32的自重而向下方移動。該技術為通常採用的範圍,因此,省略詳細的說明。
[0026]根據本實施方式,為如下構造,即,在從初始位置壓入按鈕4的狀態下,收容部3不能向使用位置移動,而通過使該按鈕4的壓入狀態向初始位置側返回,而使收容部3移動到使用位置。因此,在操作按鈕時,使用者的手指移動的方向和收容部3移動的方向不會成為相反方向,即使收容部3向前方彈出,也能夠抑制使用者的手指與收容部3接觸的情況。另外,只要在希望的時刻停止按壓按鈕4即可,因此,對使用者來說,易於使用。另外,通過壓入按鈕4,解除通常鎖定狀態下使用的第一鎖定狀態,取而代之,形成解除比第一鎖定狀態容易的第二鎖定狀態,因此,能夠順暢地進行整體的鎖定狀態的解除。另外,將解除第一鎖定狀態的部件用於形成第二鎖定狀態,因此,只要少量的設備數量即可,可以儘可能減少組裝作業的勞力和時間。
[0027]以上對各實施方式進行了說明,但除了上述實施方式之外,本發明能夠以其它各種方式進行實施。例如,收容部可以不是杯架,而設為手套箱或頂置控制臺、小物品盒等各種方式。另外,在收容部向前後方向進行直行移動的情況以外,一般為了用於手套箱,也可以使轉動的收容部以傾斜移動的方式移動。另外,使收容部從容納位置向使用位置施力的施力部沒必要為彈簧等彈性體,例如,通過將收容部傾斜配置,在收容部由於自重而要向使用位置移動的情況下,也是以向使用位置側移動的方式施力的狀態。另外,作為收容結構體,收容部沒必要配置於箱體內,只要是支承收容部的結構即可。例如,也可以對設有開口部的板附設收容部而進行支承,也可以設為利用設於收容部的下部或上部或側面部的骨架進行支承的結構。另外,本實施方式中,假定收容部向所謂的前後方向進行移動,但不限於那樣的方式,也可以沿上下方向等進行移動,且不限於前後方向、上下方向。另外,按鈕沒必要設於邊框和門部之間,也可以不設置邊框。另外,不僅限於車輛,也可以適用於飛機或船等各種交通工具中。
【權利要求】
1.一種交通工具用的收容結構體,包括:收容部,其可在使用位置和容納位置之間移動且以向所述使用位置側移動的方式被施力;鎖定機構,其將所述收容部保持於所述容納位置;及按鈕,其與所述收容部分體設置,解除所述鎖定機構對所述收容部的保持,所述交通工具用的收容結構體的特徵在於, 在從初始位置壓入該按鈕(4)的狀態下所述收容部(3)不向所述使用位置移動,通過使該按鈕(4)的壓入狀態返回到所述初始位置側,所述收容部(3)向所述使用位置移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交通工具用的收容結構體,其中, 所述鎖定機構可形成第一鎖定狀態和第二鎖定狀態, 通過壓入所述按鈕(4)來解除所述第一鎖定狀態,通過使所述按鈕(4)從壓入的狀態移動到所述初始位置側來解除所述第二鎖定狀態。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交通工具用的收容結構體,其中, 所述鎖定機構是可移動地附設於所述收容部(3)的第一卡定部(5)、與所述收容部(3)相鄰設置的第二卡定部(6)、及使所述第一卡定部(5)移動的第一鎖定解除部件(7),其中, 通過所述第—^定部(5)和所述第二卡定部(6)相接而形成第一鎖定狀態, 所述第一鎖定解除部件(7)通過使所述第一卡定部(5)移動而解除所述第一鎖定狀態,且通過在所述施 力方向上與所述第一卡定部(5)相接而形成第二鎖定狀態。
【文檔編號】B60N3/10GK203752964SQ201420016699
【公開日】2014年8月6日 申請日期:2014年1月10日 優先權日:2013年1月10日
【發明者】奧原義勝, 永山涼, 藤澤直樹, 荻原明廣, 見越洋, 杉山利廣 申請人:豐田紡織株式會社,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