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皮帶輸送機的製作方法
2023-07-25 00:23:21 1

本實用新型涉及輸送機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皮帶輸送機。
背景技術:
現有的皮帶傳輸裝置通常由固定杆、滾筒、傳送皮帶以及電機組成,固定杆支撐著滾筒,傳送皮帶纏繞在滾筒上,通過電機對滾筒的驅動使傳送皮帶運動從而帶動物料進行傳輸,由於這種結構的傳輸裝置處於兩個滾筒之間位置的傳送皮帶缺少支撐,在其傳輸的物料重量以及自身的自重作用力下,皮帶會被下壓形成一個「波谷」,而滾筒位置的皮帶則成為一個高點形成「波峰」,皮帶在一時「波谷」一時「波峰」的工作狀態下自身不斷受到彎折,很容易老化而降低使用壽命,同時,由於皮帶的不平整,其運輸的物料在起起伏伏的過程中極不穩定,甚至容易出現彈跳現象,對物料的質量造成不利影響,現有的傳輸帶容易打滑,例如中國專利申請號201320161519.9公開了一種皮帶輸送機,所述輸送機包括主軸、皮帶、主電機和備用電機,所述皮帶輸送機的皮帶套設於主軸的外部,所述主軸的一側通過變速箱連接有主電機,主軸的另一側連接有備用電機,這種皮帶輸送機的容易形成波谷。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皮帶輸送機,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現有的皮帶傳輸機容易形成波谷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皮帶輸送機,包括支撐面板,支撐面板的底部設置有支腿,所述支撐面板的頂部左右兩側外壁均開有開口,且左右開口的內腔分別設置有主動滾筒和從動滾筒,所述主動滾筒通過轉軸與支撐面板連接,且轉軸貫穿支撐面板,所述轉軸的外壁繞接有皮帶,所述轉軸通過皮帶與電機連接,所述支腿的左側設置有電機支架,所述電機設置在電機支架的內腔,所述主動滾筒和從動滾筒通過傳輸帶連接,所述支撐面板的頂部和底部均勻設置有壓輥支架,所述壓輥支架通過銷軸與壓輥連接,所述支撐面板的頂部設置有擋板,所述支撐面板的右端設置有引導板,所述傳輸帶的外壁設置有防滑紋。
優選的,所述引導板通過固定螺栓固定在支撐面板的右端。
優選的,所述傳輸帶的寬帶比支撐面板的寬度小。
優選的,所述防滑紋呈波浪狀。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皮帶輸送機,該皮帶輸送機結構簡單,該皮帶輸送機在傳輸帶接觸的面上設置防滑紋,有效增加了傳輸帶的粗糙度,從而增大了輸送帶與袋裝泡菜之間的摩擦力,減少皮帶打滑現象的發生,通過設置壓輥,使傳輸帶不易形成波谷的現象,保證了皮帶的張緊力,適合行業的廣泛使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傳輸帶結構示意圖。
圖中:1支撐面板、2支腿、3主動滾筒、4轉軸、5皮帶、6電機、7電機支架、8壓輥支架、9壓輥、10從動滾筒、11傳輸帶、111防滑紋、12擋板、13引導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皮帶輸送機,包括支撐面板1,支撐面板1的底部設置有支腿2,所述支撐面板1的頂部左右兩側外壁均開有開口,且左右開口的內腔分別設置有主動滾筒3和從動滾筒10,所述主動滾筒3通過轉軸4與支撐面板1連接,且轉軸4貫穿支撐面板1,所述轉軸4的外壁繞接有皮帶5,所述轉軸4通過皮帶5與電機6連接,所述支腿2的左側設置有電機支架7,所述電機6設置在電機支架7的內腔,所述主動滾筒3和從動滾筒10通過傳輸帶11連接,所述支撐面板1的頂部和底部均勻設置有壓輥支架8,所述壓輥支架8通過銷軸與壓輥9連接,所述支撐面板1的頂部設置有擋板12,所述支撐面板1的右端設置有引導板13,所述傳輸帶11的外壁設置有防滑紋111。
其中,所述引導板13通過固定螺栓固定在支撐面板1的右端,引導板13可以將傳輸帶11運輸的袋裝泡菜引出,所述傳輸帶11的寬帶比支撐面板1的寬度小,便於將壓輥支架8安裝在支撐面板1的頂部和底部,所述防滑紋111呈波浪狀,可以起到增大摩擦力的作用。
工作原理: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皮帶輸送機,在使用本實用新型時,可以先啟動電機6,由電機6通過皮帶5帶動主動滾筒3,主動滾筒3通過傳輸帶11帶動從動滾筒10,壓輥9可以起到支撐和拉緊的作用,使傳輸帶11不易在傳輸的物料重量以及自身的自重作用力下,被下壓形成一個波谷,將袋裝泡菜放置在傳輸帶11上,由於傳輸帶11的表面設置有防滑紋,可以增大傳輸帶11與袋裝泡菜之間的摩擦力,減少傳輸帶11打滑現象的發生,袋裝泡菜傳輸至右端時,可以由引導板13將袋裝泡菜引出。
儘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於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