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紡織品用烘箱的製作方法
2023-07-10 02:07:01
本實用新型涉及紡織品生產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紡織品用烘箱。
背景技術:
紡織原意是取自紡紗與織布的總稱,但是隨著紡織知識體系和學科體系的不斷發展和完善,特別是非織造紡織材料和三維複合編織等技術產生後,現在的紡織已經不僅是傳統的手工紡紗和織布,也包括無紡布技術,現代三維編織技術,現代靜電納米成網技術等,所以,現代紡織是指一種纖維或纖維集合體的多尺度結構加工技術。中國古代的紡織與印染技術具有非常悠久的歷史,早在原始社會時期,古人為了適應氣候的變化,已懂得就地取材,利用自然資源作為紡織和印染的原料,以及製造簡單的手工紡織工具。直至今天,我們日常的衣、某些生活用品和藝術品都是紡織和印染技術的產物。
但是現有的紡織品烘箱大多都是單一的用熱風烘乾,其缺點在於對溫度的掌控不完善,使得烘乾效果不好或者對紡織品造成損傷,而相對來說其採用微波烘乾的相對較為完善,但器缺點也叫我明顯就是在烘乾過程中時間周期長,故而無法滿足現有的生產條件。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紡織品用烘箱,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紡織品用烘箱,包括熱風箱、乾燥箱、電動機、箱體和微波加熱箱,所述箱體一側通過減震裝置焊接有電動機,所述箱體在電動機一側設有紡織品入口,所述箱體內部一側焊接有微波加熱箱,所述微波加熱箱頂部焊接有微波發射器,所述微波加熱箱一側焊接有乾燥箱,所述乾燥箱內部頂部焊接有乾燥風機,所述乾燥箱外側頂部焊接有活性炭填充倉,所述乾燥箱一側焊接有熱風箱,所述熱風箱頂部焊接有熱風機,所述電動機通過連接軸與轉動軸轉動連接,且轉動軸通過傳送帶與引帶軸轉動連接,所述引帶軸套接在熱風箱外壁一側。
優選的,所述微波加熱箱和熱風箱下方分別焊接有第一排風扇和第二排風扇。
優選的,所述乾燥箱上下皆為網狀,所述乾燥箱上下皆焊接有乾燥風機和活性炭填充倉在乾燥箱。
優選的,所述箱體下方焊接有四個支腳。
優選的,所述傳送帶上固定連接有若干個掛扣。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過在箱體一側焊接的微波加熱箱,從而使得對衣物進行一個全方位的加熱烘乾,通過在微波加熱箱一側焊接乾燥箱使得加熱後的衣物水汽蒸發過程中經過乾燥加快乾燥效果,同時在乾燥倉採用活性炭吸收水分,使得衣物中的一些燃料氣味被剔除,提高了衣物的品質,通過在乾燥箱一側焊接熱風箱,使得在衣物中的水分多餘的部分進行最終的加熱蒸發處理,從而更加徹底的對衣物烘乾,加快了烘乾效率。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側視圖。
圖中:1-熱風箱;2-引帶軸;3-傳送帶;4-熱風機;5-乾燥箱;6-乾燥風機;7-活性炭填充倉;8-微波發射器;9-掛扣;10-減震裝置;11-電動機;12-轉動軸;13-箱體;14-支腳;15-第一排風扇;16-微波加熱箱;17-第二排風扇;18-紡織品入口;19-連接軸。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紡織品用烘箱,包括熱風箱1、乾燥箱5、電動機11、箱體13和微波加熱箱16,所述箱體13一側通過減震裝置10焊接有電動機11,所述箱體13在電動機11一側設有紡織品入口18,所述箱體13內部一側焊接有微波加熱箱16,所述微波加熱箱16頂部焊接有微波發射器8,所述微波加熱箱16一側焊接有乾燥箱5,所述乾燥箱5內部頂部焊接有乾燥風機6,所述乾燥箱5外側頂部焊接有活性炭填充倉7,所述乾燥箱5一側焊接有熱風箱1,所述熱風箱1頂部焊接有熱風機4,所述電動機11通過連接軸19與轉動軸12轉動連接,且轉動軸12通過傳送帶3與引帶軸2轉動連接,所述引帶軸2套接在熱風箱1外壁一側,所述微波加熱箱16和熱風箱1下方分別焊接有第一排風扇15和第二排風扇17,所述乾燥箱5上下皆為網狀,所述乾燥箱5上下皆焊接有乾燥風機6和活性炭填充倉7在乾燥箱5,所述箱體13下方焊接有四個支腳14,所述傳送帶3上固定連接有若干個掛扣9。
工作原理:使用時將衣服在晾好通過掛扣9將衣物放入到傳送帶3中傳入到微波加熱箱16中,經過微波加熱蒸發處部分水分,衣物在繼續蒸發水分時進入乾燥箱5中,經過乾燥風機6將水汽和雜餵抽走到活性炭填充倉中經過活性炭吸收大部分水分,衣物經過熱風箱1進行最後加熱蒸發處理,最終完成烘乾。
儘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於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