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後橋固定銷軸結構及礦用自卸車的製作方法
2023-08-09 04:48:46 1
一種後橋固定銷軸結構及礦用自卸車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後橋固定銷軸結構,銷軸套設於後橋殼中,關節軸承套設於銷軸的中部,隔圈套設於銷軸上並位於關節軸承的兩側,卡簧套設於關節軸承的外部,固定座固定於後橋殼的一端,銷軸耳板的一端開設有通孔並與銷軸的頂部固定連接,銷軸耳板的另一端開設有通孔並套設於固定座的臺階上,固定座的頂部與銷軸耳板的表面有一定的間隙,螺栓與墊片將銷軸耳板固定於固定座上;通過本實用新型的使用,銷軸的剪切力作用在固定座上,螺栓本身受力減小,保證了螺栓的可靠性;固定座定位準確,保證銷軸耳板不受螺栓預緊力,同時也保證了螺栓不受反向力作用;固定座的精確定位能夠保證銷軸潤滑孔的對中性。
【專利說明】一種後橋固定銷軸結構及礦用自卸車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銷軸固定結構,尤其涉及一種後橋固定銷軸結構及礦用自卸車。
【背景技術】
[0002]目前,礦用自卸車後橋殼上的銷軸固定方式主要有:螺栓固定座式、螺栓壓板式和螺栓壓板固定座式。礦用自卸車的工作環境均在礦區,其本身具有的載重量大,礦區道路崎嶇不平,各鉸接部位銷軸一般比較粗大,且因工況複雜,所以銷軸即受軸向力,也受剪切力。
[0003]專利CN201120230753公開了一種新型礦用自卸車關節軸承的銷軸組件,此專利中的銷軸固定方式為螺栓固定座式。其結構形式如圖1至圖3所示:
[0004]但是採用圖1至圖3中三種結構的銷軸固定方式,存在以下缺點:
[0005]如圖1的結構所示,雖然解決了銷軸11轉動和銷軸軸向移動的問題,但螺栓17壓緊平墊18與銷軸耳板12間無間隙,螺栓17存在受力現象,易導致螺栓17故障;
[0006]如圖2的結構所示,使用上部固定座14和下部壓板16形式,但銷軸11需在銷軸端11部加工螺栓孔,工藝複雜並增加成本;
[0007]如圖3的結構所示,使用兩塊固定底座13,14及壓板螺栓15固定銷軸耳板12,此結構需焊接兩塊底座,在空間操作小的情況下不易操作,底座焊接面同樣存在未加工,定位不準確現象。
實用新型內容
[0008]有鑑於此,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後橋固定銷軸結構及礦用自卸車,以解決上述螺栓易受力導致故障,銷軸底部需加工螺栓孔,工藝複雜,操作空間小,底座焊接定位不準確的問題。
[0009]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
[0010]一種後橋固定銷軸結構,包括銷軸、銷軸耳板、墊片、螺栓、固定座、後橋殼、隔圈、關節軸承和卡簧,其中,所述銷軸套設於所述後橋殼中,所述關節軸承套設於所述銷軸的中部,所述隔圈套設於所述銷軸上並位於所述關節軸承的兩側,所述卡簧套設於所述關節軸承的外部,所述固定座固定於所述後橋殼的一端,所述銷軸耳板的一端開設有通孔並與所述銷軸的頂部固定連接,所述銷軸耳板的另一端開設有通孔並套設於所述固定座的臺階上,所述固定座的頂部與所述銷軸耳板的表面有一定的間隙,所述螺栓與所述墊片將所述銷軸耳板固定於所述固定座上。
[0011]上述後橋固定銷軸結構,其中,所述銷軸耳板與所述銷軸的一端通過實焊固定連接。
[0012]上述後橋固定銷軸結構,其中,所述固定座與所述後橋殼通過實焊固定連接。
[0013]上述後橋固定銷軸結構,其中,所述固定座內開設有與所述螺栓相匹配的螺紋通孔。[0014]上述後橋固定銷軸結構,其中,所述墊片的孔徑小於所述固定座上部的直徑。
[0015]上述後橋固定銷軸結構,其中,所述銷軸的頂部設有與所述銷軸耳板一端的通孔相匹配的臺階。
[0016]上述後橋固定銷軸結構,其中,所述固定座的上部直徑與所述銷軸耳板另一端的通孔直徑相匹配。
[0017]還包括一種礦用自卸車,包括上述任意一項所述的後橋固定銷軸結構。
[0018]本實用新型由於採用了上述技術,產生的積極效果是:
[0019](I)通過本實用新型的使用,銷軸的剪切力作用在固定座上,螺栓本身受力減小,保證了螺栓的可靠性。
[0020](2)通過本實用新型的使用,固定座定位準確,保證銷軸耳板不受螺栓預緊力,同時也保證了螺栓不受反向力作用。
[0021](3)通過本實用新型的使用,固定座的精確定位能夠保證銷軸潤滑孔的對中性。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2]構成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本實用新型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於解釋本實用新型,並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0023]圖1為現有技術中的第一種銷軸固定結構示意圖;
[0024]圖2為現有技術中的第二種銷軸固定結構示意圖;
[0025]圖3為現有技術中的第三種銷軸固定結構示意圖;
[0026]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後橋固定銷軸結構的結構示意圖;
[0027]圖5為本實用新型的後橋固定銷軸結構中局部放大圖;
[0028]圖6為本實用新型的後橋固定銷軸結構的俯視圖。
[0029]銷軸1、銷軸耳板9、墊片2、螺栓3、固定座4、後橋殼5、隔圈6、關節軸承7和卡簧8。
【具體實施方式】
[0030]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但不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限定。
[0031]實施例:
[0032]請參加圖3至圖6所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後橋固定銷軸結構,包括銷軸1、銷軸耳板9、墊片2、螺栓3、固定座4、後橋殼5、隔圈6、關節軸承7和卡簧8,其特徵在於,銷軸I套設於後橋殼5中,關節軸承7套設於銷軸I的中部,隔圈6套設於銷軸I上並位於關節軸承7的兩側,卡簧8套設於關節軸承7的外部,固定座4固定於後橋殼5的一端,銷軸耳板9的一端開設有通孔並與銷軸I的頂部固定連接,銷軸耳板9的另一端開設有通孔並套設於固定座4的臺階上,固定座4的頂部與銷軸耳板9的表面有一定的間隙,螺栓3與墊片2將銷軸耳板9固定於固定座4上。
[0033]本實用新型在上述基礎上還具有以下實施方式,請繼續參見圖3至圖6所示,
[0034]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實施例中,銷軸耳板9與銷軸I的一端通過實焊固定連接,使銷軸耳板9與銷軸I更加牢固的連接在一起。
[0035]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實施例中,固定座4與後橋殼5通過實焊固定連接,使固定座4和後橋殼5更加牢固的連接在一起。
[0036]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實施例中,固定座4內開設有與螺栓3相匹配的螺紋通孔。
[0037]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實施例中,墊片2的孔徑小於固定座4上部的直徑,這樣墊片2就不會套進固定座4中。
[0038]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實施例中,銷軸I的頂部設有與銷軸耳板9 一端的通孔相匹配的臺階。
[0039]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實施例中,固定座4的上部直徑與銷軸耳板9另一端的通孔直徑相匹配。
[0040]使用者可根據以下說明進一步的認識本實用新型的特性及功能,
[0041]在本實施例中,具體實施步驟如下:
[0042]將銷軸耳板9的固定方式設計為螺栓固定座形式,在安裝銷軸I時,銷軸耳板9上的固定孔穿過固定座4上部,直至銷軸耳板9下平面與固定座4上部臺階面貼合,加入墊片2,由於墊片2孔徑小於固定座4上部直徑,保證在安裝螺栓3並施加扭矩後銷軸耳板9不受螺栓3緊固力的作用。在安裝部位系統運行時,穿入銷軸耳板9的固定座4上部保證銷軸I受力時不旋轉,避免銷軸I出現磨損現象;用螺栓3加墊片2通過固定座4上的螺紋孔緊固銷軸耳板9,固定座4下部及緊固螺栓3保證銷軸I在受力時不會軸向移動,在固定座4焊接的後橋殼5毛坯面上造型凸臺形狀,採用機加形式保證底面高度尺寸,固定座4在焊接後定位精確,能保證銷軸I潤滑孔對中。
[0043]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中還包括一種礦用自卸車,設有如上述的後橋固定銷軸結構。由於上述後橋固定銷軸結構具有上述技術效果,因此,設有該後橋固定銷軸結構的礦用自卸車也應具備相應的技術效果,其具體實施過程與上述實施例類似,茲不贅述。
[0044]綜上所述,通過本實用新型的使用,銷軸的剪切力作用在固定座上,螺栓本身受力減小,保證了螺栓的可靠性;固定座定位準確,保證銷軸耳板不受螺栓預緊力,同時也保證了螺栓不受反向力作用;固定座的精確定位能夠保證銷軸潤滑孔的對中性。
[0045]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實施例,並非因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及保護範圍,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應當能夠意識到凡運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圖示內容所作出的等同替換和顯而易見的變化所得到的方案,均應當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後橋固定銷軸結構,包括銷軸(I)、銷軸耳板(9)、墊片(2)、螺栓(3)、固定座(4)、後橋殼(5)、隔圈(6)、關節軸承(7)和卡簧(8),其特徵在於,所述銷軸(I)套設於所述後橋殼(5)中,所述關節軸承(7)套設於所述銷軸(I)的中部,所述隔圈(6)套設於所述銷軸(I)上並位於所述關節軸承(7)的兩側,所述卡簧(8)套設於所述關節軸承(7)的外部,所述固定座(4)固定於所述後橋殼(5)的一端,所述銷軸耳板(9)的一端開設有通孔並與所述銷軸(I)的頂部固定連接,所述銷軸耳板(9)的另一端開設有通孔並套設於所述固定座(4)的臺階上,所述固定座(4)的頂部與所述銷軸耳板(9)的表面有一定的間隙,所述螺栓(3)與所述墊片(2)將所述銷軸耳板(9)固定於所述固定座(4)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後橋固定銷軸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銷軸耳板(9)與所述銷軸(I)的一端通過實焊固定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後橋固定銷軸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固定座(4)與所述後橋殼(5)通過實焊固定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後橋固定銷軸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固定座(4)內開設有與所述螺栓(3)相匹配的螺紋通孔。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後橋固定銷軸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墊片(2)的孔徑小於所述固定座(4)上部的直徑。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後橋固定銷軸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銷軸(I)的頂部設有與所述銷軸耳板(9) 一端的通孔相匹配的臺階。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後橋固定銷軸結構,其特徵在於,所述固定座(4)的上部直徑與所述銷軸耳板(9)另一端的通孔直徑相匹配。
8.—種礦用自卸車,包括如權利要求1-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後橋固定銷軸結構。
【文檔編號】F16C35/10GK203809523SQ201420108869
【公開日】2014年9月3日 申請日期:2014年3月11日 優先權日:2014年3月11日
【發明者】崔傑, 陳兵, 陳春根 申請人:三一礦機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