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智能鎖車柱和智能鎖車站的製作方法
2023-08-08 20:49:16 1

本實用新型涉公共自行車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智能鎖車柱和智能鎖車站。
背景技術:
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的普及和推廣,方便了人們的出行,有效緩解了城市交通系統的壓力。目前主要通過配置鎖車柱對公共自行車進行停放和管理。現有的鎖車柱一般為單純機械結構,需要人工操作存取車,同時還需要自帶防盜鎖鎖車,存在對人工依賴性太強,安全性低的問題。
因而現有技術還有待改進和提高。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於,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智能鎖車柱和智能鎖車站,以解決現有鎖車柱對人工依賴性太強,安全性低的問題。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所採用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智能鎖車柱,其包括:至少一個立柱,設置於所述立柱上端的柱頭以及設置於立柱底端用於支撐所述立柱的底座;所述柱頭包括外殼以及設置於所述外殼內的鎖緊裝置,所述鎖緊裝置包括鎖孔、設置於鎖孔內的鎖芯以及用於感應自行車上的射頻卡的天線板,所述天線板設置於所述鎖孔內並位於所述鎖芯上方。
所述智能鎖車柱,其中,所述鎖孔設置有用於引導自行車的車把頭與鎖孔配合的導向槽,所述導向槽與所述車把頭相對於地面的高度一致。
所述智能鎖車柱,其中,所述天線板上設置有用於接收信息的接收器,發射信息的發射器以及感應所述車把頭上的射頻卡的感應晶片。
所述智能鎖車柱,其中,所述外殼內設置有用於固定所述鎖緊裝置的固定架。
所述智能鎖車柱,其中,所述立柱為2個,所述2個立柱垂直於地面並對稱設置於所述柱頭的兩側。
所述智能鎖車柱,其中,所述立柱為直角梯形,所述直角梯形的高垂直於地面,所述直角梯形的底邊平行於地面。
所述智能鎖車柱,其中,所述2個立柱上分別設置有用於限制所述自行車車輪的限位板,所述2個立柱上的限位板相對設置,以使得所述直行車車輪置於所述2個立柱中間。
所述智能鎖車柱,其中,所述底座為一矩形板,所述矩形板上設置有限位槽,當所述自行車鎖於所述鎖車柱時,所述自行車的車輪置於所述限位槽內。
所述智能鎖車柱,其中,所述所述外殼設置有用於讀取用戶IC卡的讀卡器感應板,所述讀卡器感應板與所述鎖緊裝置相連接,並控制所述鎖緊裝置開啟。
一種智能鎖車站,其包括若干如上任一所述的智能鎖車柱。
有益效果: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智能鎖車柱和智能鎖車站,其包括:至少一個立柱,設置於所述立柱上端的柱頭以及設置於立柱底端用於支撐所述立柱的底座;所述柱頭包括外殼以及設置於所述外殼內的鎖緊裝置,所述鎖緊裝置包括鎖孔、設置於鎖孔內的鎖芯以及用於感應自行車上的射頻卡的天線板,所述天線板設置於所述鎖孔內並位於所述鎖芯上方。本實用新型通過在鎖緊裝置內設置天線板,實現自動鎖車並實時監控鎖車柱的使用情況,方便用戶實時查看。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智能鎖車柱的使用狀態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智能鎖車柱的側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智能鎖車柱的柱頭的剖視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智能鎖車柱的主視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智能鎖車站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攝像頭及移動終端,為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效果更加清楚、明確,以下參照附圖並舉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並不用於限定本實用新型。
下面結合附圖,通過對實施例的描述,對
技術實現要素:
作進一步說明。
請參照圖1和圖2,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智能鎖車柱的使用狀態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智能鎖車柱的側視圖。所述智能鎖車柱100包括至少一個立柱1,設置於所述立柱1上端的柱頭2以及設置於立柱1底端的底座3,所述底座3為所述若干立柱1提供支撐。所述柱頭2包括外殼21以及設置於所述外殼21內的鎖緊裝置22,所述鎖緊裝置22包括鎖孔224、設置於所述鎖孔224內的鎖芯222以及用於感應自行車200上的射頻卡的天線板221,所述天線板設置於所述鎖孔224內並位於所述鎖芯222上方。通過在鎖緊裝置22內設置天線板221,當所述自行車200的車把頭201置於所述鎖孔224內時,所述天線板221感應所述射頻卡並獲取晶片信息,實現自動鎖車,並計算用車時長和費用,並自動上傳車位狀況信息。
如圖1和圖2所示,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立柱1為2個,所述2個立柱1垂直於地面並對稱設置於所述柱頭2相對的兩側,並與所述柱頭2相對的兩側相連接,為所述柱頭2的兩端提供支撐力,從而形成穩固的支撐。所述立柱1為直角梯形,所述直角梯形的立柱1包括上底邊、下底邊、高和斜邊。所述立柱1的高垂直於地面,所述直角梯形的上底邊和下底邊平行於地面,所述斜邊與地面形成一個傾角。這樣,使得斜邊、高和下底邊形成一個穩固的三角支撐。所述立柱1與底座相連接,通過所述底座固定於地面,所述2個立柱1分別對稱設置於所述底座上表面的中心線的兩側,這樣,通過對稱的分布而獲得平衡的支撐。
如圖3和圖4所示,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柱頭2的外殼21為一方形殼體,所述方形殼體包括內腔和6個側面,所述6個側面分別為正面、背面、左側面、右側面、上表面和下表面。所述內腔靠近正面處設置有鎖緊裝置22,所述正面上設置有用於與鎖孔224相配合的通孔,所述通孔的形狀與鎖孔224的形狀相同,以使得自行車200的車把頭201穿過所述通孔與所述鎖孔224相配合。所述鎖孔224為矩形孔,所述矩形孔底邊開有導向槽223。所述導向槽223為U型導向槽223,所述U型導向槽223包括底壁、第一側壁和第二側壁,所述導向槽223的第一側壁和第二側壁與所述底邊相連接,並且所述第一側壁與第二側壁到所述底邊中點之間的距離相等。所述導向槽223的寬度小於所述底邊的寬度。如圖4所示,所述導向槽223貫穿所述鎖緊裝置22,所述導向槽223的底壁向上傾斜並與水平方向形成一個傾角,這樣通過所述導向槽223的引導使得所述201與設置於所述導向槽223上方的鎖芯222相配合。當將所述車把頭201放置於鎖孔224時,可以通過所述導向槽223的引導而準確的對準鎖孔224,以使得所述車把頭201順利地置於所述鎖孔224中而與鎖芯222配合,從而達到鎖車的目的。為了便於用戶將所述車把頭201通過所述導向槽223對準鎖孔224,所述導向槽223的開口距離地面的高度與所述車把頭201距離地面的高度相等,這樣當用戶將所述車把頭201放入導向孔時,不需要抬起自行車200而只需控制自行車200車把頭201的方向即可,方便用戶操作。
在本實施例中,為了將所述鎖緊裝置22牢固地固定於所述外殼21內,所述內腔中設置有固定架211。所述固定架211固定於所述正面的內側面,所述鎖緊裝置22與所述固定架211相連接並置於所述固定架211內。在本實施例的變形實施例中,所述鎖緊裝置22還可以直接與所述外殼21的內側壁相連接而固定於外殼21內。
在本實施例中,為了便於實時監控鎖車柱的狀態,所述鎖緊裝置22還設置有天線板221。所述天線板221包括用於接收信息的接收器,用於發射信息的發射器以及用於感應自行車200的車把頭201上的射頻卡的感應晶片。在實際應用中,可以設置一個後臺伺服器與所述天線板221相配合。當所述自行車200的車把頭201置於所述鎖緊裝置22中時,所述感應晶片感應到所述射頻卡並讀取所述射頻卡中的車輛信息,然後將所述車輛信息傳送給所述發射器。當所述發射器接收到所述車輛信息後,將所述車輛信息發送給後臺伺服器。後臺伺服器接收到所述車輛信息後計算所述自行車200的借車時長、費用等數據,並發送給所述接收器。所述接收器接收所述數據並鎖定車輛,同時反饋鎖車成功的信號給伺服器,伺服器記錄所述鎖車柱的狀態為可借墩位,並將所述可借狀態顯示於地圖。這樣即實現了自動計算自行車200的借車時長和費用,並實施監控鎖車柱的實時狀況,方便用戶隨時查看鎖車柱借用狀態,以便隨時調用。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底座為一矩形板,所述矩形板上表面的中心線處設置有限位槽31,當所述自行車200鎖於所述鎖車柱時,所述自行車200的前車輪置於所述限位槽31內。所述矩形上表面的中心線與所述鎖孔224的中心線相平行,這樣,當所述自行車200的車把手置於所述鎖孔224時,所述前車輪置於所述限位槽31。
進一步,當所述前車輪置於所述限位槽31內時,為了便於固定所述前車輪,在所述2個立柱1上分別設置有用於限制所述前車輪的限位板11。所述限位板11為矩形板,所述矩形板在所述2個立柱1上相對設置。所述2個限位板11之間的距離略大於所述車輪的寬度,以使得所述車輪能穿過所述限位板,並置於所述2個立柱之間而不會隨意晃動,從而保證車輛停放整齊並且節省用地空間。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外殼21上還設置有讀卡器感應板,所述讀卡器感應板設置於所述外殼21的外表面,並與所述鎖緊裝置相連接。當用戶需要借車時,將IC卡放置於所述讀卡器感應板,所述讀卡器感應板讀取所述IC卡並寫入信息到IC卡,同時發送電信號至所述鎖緊裝置22,所述鎖緊裝置接收到所述電信號22並開啟,從而實現借車。同時,所述天線板221上的發射器發送借用成功的信息至後臺伺服器,後臺伺服器接收所述發射信息並記錄所述鎖車柱的狀態為可還墩位,並實時顯示於地圖上,以便用戶隨時查看。
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智能鎖車站,如圖5所示,所述智能鎖車站包括若干如上所述的智能鎖車柱100。所述智能鎖車站可以設置於人流密集的地區,例如,地鐵口,大型社區等。所述若干智能鎖車柱100依次整齊排列,所述排列形狀可以根據所述智能鎖車站設置的地點而確定,例如,直線布置,環形布置,分段布置等,這樣因地制宜,確保所述智能鎖車站的智能鎖車柱100數量滿足要求的同時,不佔用人行道、消防通道,為人們提供便利。在實際應用中,所述智能鎖車站還可以設置車棚以保護所述若干智能鎖車柱100和自行車200,實現防水防曬,並且延長所述智能鎖車柱100和自行車200的使用年限。
最後應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儘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徵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並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實用新型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