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識模組與電子裝置製造方法
2023-05-27 01:28:46 3
標識模組與電子裝置製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提供一種標識模組與電子裝置,標識模組用以組裝至電子裝置。標識模組包括本體與轉換單元;本體設置在電子裝置的顯示側上;本體具有兩個透光部;轉換單元設置在電子裝置內且對應透光部。轉換單元包含不同比重的兩流體,該兩流體隨著電子裝置的運動狀態而改變其對應於透光部的位置,其中一流體通過透光部的至少其中之一而反射外在環境的光線。
【專利說明】標識模組與電子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是有關於一種標識模組,且特別是有關於一種標識模組與電子裝置。
【背景技術】
[0002]在現有電子裝置中,多會在裝置本身設置企業品牌或產品型號的標識,以作為企業形象或產品特色的象徵。再者,隨著電子裝置的行動性增加,現有電子裝置的顯示元件多會因其使用狀態而改變其顯示方向,進而能將顯示內容以不同視角分享給他人觀看。然而,標識多為設置在電子裝置上的固定構件,並無法隨著電子裝置或其顯示元件而改變其顯示狀態。因此,對觀看者而言,在上述的分享模式中,隨著視角的不同,容易造成標識顛倒而無法隨著視角一致的情形,因而不利於品牌的感受。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提供一種標識模組與電子裝置,其中標識模組能隨著電子裝置的運動狀態而改變其顯示狀態。
[0004]本發明的一實施例提供一種標識模組,用以組裝至電子裝置。標識模組包括本體與轉換單元。本體設置在電子裝置的顯示側上且本體具有兩個透光部。轉換單元設置在電子裝置內且對應透光部。轉換單元包含不同比重的兩流體,且該兩流體隨著電子裝置的運動狀態而改變其對應於透光部的位置。其中一流體通過透光部的至少其中之一而反射外在環境的光線。
[0005]本發明的一實施例提供一種電子裝置,包括顯示元件與標識模組。顯示元件具有顯示側。標識模組組裝至顯示元件,且標識模組包括本體與轉換單元。本體設置在顯示側上且具有兩個透光部。轉換單元設置在顯示元件內且對應透光部。轉換單元包含不同比重的兩流體,該兩流體隨著顯示元件的運動狀態而改變其對應於透光部的位置。其中一流體通過透光部的至少其中之一而反射外在環境的光線。
[0006]基於上述,在本發明的上述實施例中,通過轉換單元包含不同比重的兩流體,而使該兩流體隨著電子裝置的運動狀態而改變對應透光部的位置。換句話說,當電子裝置轉換不同顯示方位時,該兩流體也會因重力影響而改變位置,因而得以對應至不同的透光部。如此一來,便能進一步地通過該兩流體對於光線反射率與光線吸收率的差異,而使標識模組呈現不同的顯示狀態,以應電子裝置在不同顯示狀態所需而與顯示內容有一致的視角。
[0007]為讓本發明的上述特徵和優點能更明顯易懂,下文特舉實施例,並配合附圖作詳細說明如下。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8]圖1是本發明一實施例的一種電子裝置的示意圖;
[0009]圖2、圖3分別是圖1的電子裝置在不同狀態的示意圖;
[0010]圖4?圖7是圖1的電子裝置的轉換過程示意圖。[0011]附圖標記說明:
[0012]100:電子裝置;
[0013]110:主機;
[0014]120:顯示元件;
[0015]130:旋轉臂;
[0016]140:標識模組;
[0017]142:本體;
[0018]142a:第一透光部;
[0019]142b:第二透光部;
[0020]144:轉換單元;
[0021]144a:容器;
[0022]Al:第一流體;
[0023]A2:第二流體;
[0024]Gl:重力方向;
[0025]S1:顯示側;
[0026]S2:內側;
[0027]V1、V2:方位。
【具體實施方式】
[0028]圖1是本發明一實施例的一種電子裝置的示意圖。圖2、圖3分別是圖1的電子裝置在不同狀態的示意圖。請同時參照圖1至圖3,在本實施例中,電子裝置100例如是筆記本電腦,其包括主機110、顯示元件120與旋轉臂130,其中旋轉臂130分別藕接至主機110與顯示元件120,因此顯示元件120能如圖所示地相對於主機110進行旋轉運動。此舉讓使用者可分別以不同方位Vl或V2觀看顯示元件120,亦即當同時有2個使用者分別位於方位Vl與V2的位置時,通過翻轉顯示元件120即能達到讓雙方都能觀看到顯示元件上的顯示內容,其無需改變使用者的位置而提高操作便利性。
[0029]在此並未限制電子裝置形式,在另一未示出的實施例中,電子裝置也可為行動電話或平板電腦,亦即凡能通過電子裝置的運動狀態而改變顯示元件上顯示內容的方向者,都可適用於本實施例。
[0030]圖4?圖7是圖1的電子裝置的轉換過程示意圖,且在此以側視的視角示出電子裝置100從圖2的狀態轉換至圖3的狀態的過程,其中以圖4對應於圖2,圖7對應於圖3。請先參照圖1至圖3,本實施例的電子裝置100還包括標識模組140,組裝在顯示元件120上。標識模組140包括本體142與轉換單元144,其中本體142設置在顯示元件120的顯示側SI上,且本體142具有第一透光部142a與第二透光部142b。轉換單元144設置在顯示元件120的內側S2且對應第一透光部142a與第二透光部142b。
[0031]值得注意的是,轉換單元144包括設置在顯示元件120內側S2的容器144a與容置在容器的第一流體Al與第二流體A2,且第一流體Al與第二流體A2具有不同的比重且彼此分離。換句話說,如圖3所示,在顯示元件120呈現第一縱向狀態(此時顯示元件120的顯示面平行於重力方向Gl)時,第一流體Al與第二流體A2因比重的差異而能而處於上、下分離配置的情形。進一步地說,由於本實施例中第一流體Al的比重大於第二流體A2,因此在圖3的第一縱向狀態時,第一流體Al會在第二流體A2的下方,且第一流體Al對應於第一透光部142a,而第二流體A2對應於第二透光部142b。
[0032]此外,在本實施例中,第一流體Al對於光線的吸收率大於其對於光線的反射率,而第二流體A2對於光線的反射率大於其對於光線的吸收率,亦即就視覺上的效果而言,第一流體Al具有較深的顏色,第二流體A2具有較淺的顏色,兩者有明顯地顏色深淺對比。如此一來,外在環境的光線通過第一透光部142a與第二透光部142b而傳送至第一流體Al與第二流體A2時,第一流體Al便易於吸收光線,而第二流體A2便易於反射光線,因此便造成第二流體A2能將反射光線通過第二透光部142b而傳回外界環境,因而使用者便由此而僅能看到第二透光區142b。換句話說,以此將第一透光區142a與第二透光區142b分別屬於不同的兩圖案,便能使電子裝置的顯示元件在圖3的第一縱向狀態時僅顯現第二透光區142b的所產生的圖案,而第一透光區142a則因光線吸收能得以不被使用者所看見。
[0033]舉例來說,請再參照圖1與圖3,本實施例的第一透光區142a與第二透光區142b分屬於呈鏡像配置的兩個圖案,在此以正向與倒置的文字「A」為例。顯示元件120在第一縱向狀態時,第一透光區142a是位於第二透光區142b的下方,同時通過上述第一流體Al與第二流體A2的特性與配置,而使得此時僅有第二透光區142b因對應至第二流體A2,而能反射光線以被使用者觀看,亦即此時使用者能看到正向的文字「A」。
[0034]接著,請參照圖2與圖6,當顯示元件120轉換至如圖2所示的第二縱向狀態時,亦即顯示元件120從圖1的第一縱向狀態旋轉180度後,此時第二透光區142b會位在第一透光區142a的下方,但第一流體Al與第二流體A2仍因比重差異而呈現第一流體Al在第二流體A2下方的狀態,故而第一流體Al轉為對應至第二透光區142b,第二流體A2轉為對應至第一透光區142a,因而使用者僅能觀看到第一透光區142a所屬的圖案。由於再加上第一透光區142a與第二透光區142b分屬鏡像配置的圖案,因此在圖2 (即圖6)的狀態下,使用者仍是看到正向的文字「A」。
[0035]換句話說,在顯示元件120處於第一縱向狀態(如圖1或圖3),或處於第二縱向狀態(如圖2或圖6),標識模組140的第一透光區142a、第二透光區142b與第一流體Al、第二流體A2是與重力方向Gl呈同向配置,而使第一透光區142a、第二透光區142b與第一流體Al、第二流體A2能相互對應,亦即,以第一縱向狀態為例,其中流體與透光區相互對應即代表,此時的第一流體Al在顯示元件120上的正投影能覆蓋第一透光區142a在顯示元件120的正投影,而第二流體A2在顯示元件120上的正投影能覆蓋第二透光區142b在顯示元件120上的正投影(反之,在第二縱向狀態則將上、下對調而能得知,在此不再贅述),並因此讓流體能通過透光部暴露出機體。更進一步地通過流體在視覺上的深淺對比,因而使至少部分的透光部能被使用者所看到。如此一來,通過流體與透光區的對應關係,便能造成標識模組140無論在圖1或圖2的狀態,使用者所看到的都是正向的圖案,因而達到標識模組140隨著顯示元件120的運動狀態而改變其顯示方向的效果。
[0036]另需一提的是,在本實施例中,顯示元件120例如是液晶屏幕,而標識模組140的本體142是設置在顯示元件120的玻璃基板(未示出)處,但本實施例並未對此限制,在另一未示出的實施例中,標識模組140的本體142也可設置在液晶屏幕的邊框上。
[0037]此外,請參照圖5,當顯示元件120從第一縱向狀態或第二縱向狀態旋轉90度而呈橫向狀態時,亦即顯不兀件120是垂直於重力方向Gl,此時第一透光部142a(與第二透光部142b)、第一流體Al與第二流體A2是呈水平疊置狀態。更進一步地說,由於第一流體Al的比重大於第二流體A2,因而第一流體Al仍會位在第二流體A2的下方,因而造成第二流體A2同時對應第一透光區142a與第二透光區142b的狀態,亦即第二流體A2在顯示元件120上的正投影同時覆蓋第一透光部142a在顯示元件120上的正投影,及第二透光部142b在顯示元件120上的正投影。因此,光線反射率大於光線吸收率的第二流體A2是位在第一透光部142a與第一流體Al之間,也代表屬於鏡像配置的兩個圖案會同時被位於方位Vl與V2的使用者所看到,進而符合當顯示元件120呈水平配置的觀看需求。
[0038]綜上所述,在本發明的上述實施例中,由於轉換單元包含不同比重的兩流體,而使該兩流體隨著電子裝置的運動狀態而改變對應透光部的位置。換句話說,當電子裝置轉換不同顯示方位時,該兩流體也會因重力影響而改變位置,因而得以對應至不同的透光部。如此一來,便能進一步地通過該兩流體對於光線反射率與光線吸收率的差異,而使標識模組呈現不同的顯示狀態,以應電子裝置在不同顯示狀態所需而與顯示內容有一致的視角。
[0039]最後應說明的是:以上各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儘管參照前述各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術特徵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並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範圍。
【權利要求】
1.一種標識模組,用以組裝至一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包括: 一本體,設置在該電子裝置的一顯示側上,該本體具有兩個透光部;以及 一轉換單元,設置在該電子裝置內且對應該兩個透光部,其中該轉換單元包含不同比重的兩流體,該兩流體隨著該電子裝置的運動狀態而改變其對應於該兩個透光部的位置,而其中一流體通過該兩個透光部的至少其中之一而反射外在環境的光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標識模組,其特徵在於,一流體的光線反射率大於其光線吸收率,其中另一流體的光線吸收率大於其光線反射率。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標識模組,其特徵在於,一流體在該電子裝置上的正投影覆蓋其中一透光部在該電子裝置的正投影。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標識模組,其特徵在於,一流體在該電子裝置上的正投影覆蓋該兩個透光部在該電子裝置的正投影。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標識模組,,其特徵在於,該兩個透光部分別屬於呈鏡像配置的兩個圖案。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標識模組,其特徵在於,該本體具有一第一透光部與一第二透光部,該轉換單元包含容置在同一容器內的一第一流體與一第二流體,當該電子裝置在一第一縱向狀態時 ,該第一流體對應於該第一透光部,該第二流體對應於該第二透光部,當該電子裝置在一第二縱向狀態時,該第一流體對應該第二透光部,該第二流體對應該第一透光部,其中該第二縱向狀態為該電子裝置從該第一縱向狀態旋轉180度而形成。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標識模組,其特徵在於,當該電子裝置從該第一縱向狀態或從該第二縱向狀態旋轉90度而處於一橫向狀態時,該兩個透光部、該第一流體與該第二流體呈水平疊置狀態。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標識模組,其特徵在於,光線反射率大於光線吸收率的該流體位在該兩個透光部與另一流體之間。
9.一種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包括: 一顯示元件,具有一顯示側; 一標識模組,組裝至該顯示元件,該標識模組包括: 一本體,設置在該顯示側上,該本體具有兩個透光部;以及 一轉換單元,設置在該顯示元件內且對應該兩個透光部,其中該轉換單元包含不同比重的兩流體,該兩流體隨著該顯示元件的運動狀態而改變其對應於該兩個透光部的位置,而其中一流體通過該兩個透光部的至少其中之一而反射外在環境的光線。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一流體的光線反射率大於其光線吸收率,其中另一流體的光線吸收率大於其光線反射率。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一流體在該電子裝置上的正投影覆蓋其中一透光部在該電子裝置的正投影。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一流體在該電子裝置上的正投影覆蓋該兩個透光部在該電子裝置的正投影。
13.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該兩個透光部分別屬於呈鏡像配置的兩個圖案。
14.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該本體具有一第一透光部與一第二透光部,該轉換單元包含容置在同一容器內的一第一流體與一第二流體,當該顯示元件在一第一縱向狀態時,該第一流體對應於該第一透光部,該第二流體對應於該第二透光部,當該顯不兀件在一第二縱向狀態時,該第一流體對應該第二透光部,該第二流體對應該第一透光部,其中該第二縱向狀態為該顯示元件從該第一縱向狀態旋轉180度而成。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當該顯示元件從該第一縱向狀態或從該第二縱向狀態旋轉90度而處於一橫向狀態時,該兩個透光部、該第一流體與該第二流體呈水平疊置狀態。
16.根據權利 光部與另一流體之間。
【文檔編號】G06F1/16GK103984387SQ201310050735
【公開日】2014年8月13日 申請日期:2013年2月8日 優先權日:2013年2月8日
【發明者】陳順彬 申請人:宏碁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