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避震效果的內襯盒的製作方法
2023-06-09 15:34:16 1
專利名稱:具避震效果的內襯盒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關於一種具避震效果的內襯盒,特指一種具包裝實用性的包裝盒內襯結構。
背景技術:
隨著科技的進步,電子產品在日常生活中受到了普及的應用,而電子產品在出產銷售時,為求銷售產品的美觀,因此多半需要利用具有一定硬度的紙材或其他板材所製成的包裝盒容納,且包裝盒除了美化外觀的用外,更主要的也提供了保護電子產品的功能,而當電子產品的配件較多時,則包裝盒內部則必須設置有內襯容盒來容置固定。而現有技術中該類型的包裝盒內襯多半一體成型,且其外型對應於一包裝盒內部的容納空間,而後直接將產線完成的產品放置於盒內,但這種情況下,包裝盒盒體外部的受力將會直接地傳遞至盒體內的產品,故所能提供的緩衝力較差,這對於不耐震而本質較脆弱的產品來說其保護的能力有限,因此如何設計擁有較強緩衝效果且結構簡易的包裝盒內襯,為該技術領域現有技術的難點所在,故綜觀前所述,本創作的創作人思索並設計一種具避震效果的內襯盒,以期針對現有技術的之缺失加以改善,進而增進產業之上的實施利用。
實用新型內容由於前述的現有技術的不足點,本實用新型一種具備新穎性、進步性及產業利用性的一種具避震效果的內襯盒,以期克服現有技術的難點。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所採用的技術手段為設計一種具避震效果的內襯盒,其為一圍繞形成一長形容納空間且上端具有開口的盒體,且在該盒體的兩端處分別延伸形成一頂靠塊,各該頂靠塊呈中空且該頂靠塊的寬度大於該容納空間。且該盒體由一對應的板材折合而成,其中該板材包含—基板,其為一矩形的板體;兩側翼板,其分別連接在該基板的兩側,且各該側翼板在其外側緣上設有兩第一卡合部;及兩端折合扣板,其分別設在該基板的兩端上,其可通過折合而在該基板的兩端處形成隆起的頂靠塊並固定在該側翼板上。其中,各該端折合扣板進一步包含一第一立板、一頂板及一第二立板;其中該第一立板連接於該基板的一端上並朝外延伸,且該第一立板的延伸端寬於該基板的寬度;其中該頂板對應設於該第一立板的該延伸端上;且其中該第二立板對應設在該頂板的外側端上,其長度對應於該第一立板,且在該第二立板的外側端緣上對齊於該基板的該兩側的位置處分別設有一第二卡合部,該第二卡合部對應於該第一卡合部且可選擇性與該第一卡合部相互卡合固定而後圍繞形成該容納空間。其中,該端折合扣板進一步包含一延伸支撐板,該延伸支撐板對應連接於該第二立板的外側端緣上且位於該兩第二卡合部之間;其中,該第一卡合部與該第二卡合部皆為長形卡槽;其中,該第一卡合部分別設在靠近該側翼板的兩端處;其中,在該頂板上進一步貫穿設有一插口 ;其中,該具避震效果的內襯盒以厚紙板所制或瓦楞紙板所制;其中,該第一立板自其根部朝其延伸端呈現外徑漸寬。本實用新型的具避震效果的內襯盒在設計上利用結構上的配合而可在折合後,形成一具有厚度的內襯盒,並且在一包裝盒內可隔出一與該包裝盒的壁面保持一間距的容納空間,以在該容納空間內配置待包裝的產品,而如此的設計還可避免該包裝盒的受力直接地做用於產品的缺失,以提供更好的保護產品能力,故在容納對象上提供了高度的使用便利性,且其結構簡易,可期降低製作成本,有利於實務上的推廣,而為了讓上述目的、技術特徵以及實際實施後的增益性更為明顯易懂,在下文中將以較好的實施範例輔助對應相關的圖式來進行更詳細的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避震效果的內襯盒的延展平面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避震效果的內襯盒的折合外觀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避震效果的內襯盒的實施例圖。圖中10,基板;20,側翼板;21,第一"^合部;30端折合扣板;31 第一立板;32,頂板;321,插口 ;33,第二立板;331,第二卡合部;34,延伸支撐板;90,包裝盒;A,頂靠塊;B,容納空間。
具體實施方式
為利於貴審查員了解本實用親型的創作特徵、內容與優點及其所能達成的功效, 現將本創作配合附圖,並以實施例的表達形式詳細說明如下,而其中所使用的圖式,其主旨僅為示意及輔助說明書的作用,未必為本創作實施後的真實比例與精準配置,故不應就所附的圖式的比例與配置關係解讀、局限本實用新型在實際實施上的權利範圍。如圖1至圖3所示,本創作提出一種具避震效果的內襯盒,其在一較好的實施方式可包含以厚紙板或者瓦楞紙板所制的一基板10、兩側翼板20及兩端折合扣板30。前述的基板10為一矩形的板體。前述的側翼板20分別連接於該基板10的兩側,且各該側翼板20在其外側邊緣上設有兩第一卡合部21,該第一卡合部21分別設於靠近該側翼板20的兩端處,且該第一卡合部21為一自外緣凹入的長形扣槽。[0032]前述的端折合扣板30分別設於該基板10的兩端上,其可能過折合而在該基板10 的兩端處形成隆起的頂靠塊A並固定在該側翼板20上,其中該端折合扣板30進一步包含一第一立板31、一頂板32、一第二立板33及一延伸支撐板34 ;其中該第一立板31連接在該基板10的一該端上並朝外延伸,且該第一立板31的延伸端寬於該基板10的寬度,該第一立板31自其根部朝其延伸端呈現外徑漸寬;其中該頂板32對應設於該第一立板31的該延伸端上,且於該頂板32上進一步貫穿設有一插口 321 ;且其中該第二立板33對應設於該頂板32的外側端上,其長度對應於該第一立板31,且在該第二立板33的外側端緣上對齊於該基板10的該兩側的位置處分別設有一第二卡合部331,該第二卡合部331對應於該第一卡合部21且可在本實用新型的折合後與該第一卡合部21相互卡合固定,該第二卡合部331 為一長形卡槽;其中該延伸支撐板34對應連接於該第二立板33的外側端緣上且位於該兩第二卡合部331間。通過本實用新型的具避震效果的內襯盒在設計上的巧思變化,其利用結構上的配合而可在折合後,形成一具有厚度的內襯盒,並且在一包裝盒90內可隔出一與該包裝盒90 的壁面保持一間距的容納空間B,以在該容納空間B內配置待包裝的產品,且於該容納空間 B兩端處分別延伸形成一頂靠塊A而得以有效地提供緩衝頂靠之功效,而如此之設計更可避免該包裝盒90的受力直接地做用於產品的缺失,以提供更好的保護產品能力,故在容納對象上提供了高度的使用便利性,且其結構簡易,可期降低製作成本,在實際實施的應用上具有諸多優勢,有利於實務上的推廣,為習知技術所不能及者,故可見其增益性所在。以上所述的實施例僅為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思想及特點,其目的在使熟習此項技藝的人士能夠了解本創作的內容並據以實施,當不能以限定本實用新型的專利範圍,即凡依本實用新型所公開的精神所作的變化或修飾,仍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專利範圍內。綜觀上述,可見本實用新型在突破先前的技術下,確實已達到所欲增進的功效,且也非熟悉該項技藝者易於思及,其所具的進步性、實用性。
權利要求1.一種具避震效果的內襯盒,其特徵在於其為一圍繞形成的一容納空間且上端具有開口的盒體,且在該盒體的兩端處分別延伸形成若干頂靠塊,各該頂靠塊呈中空且該頂靠塊的寬度大於該容納空間的寬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避震效果的內襯盒,其特徵在於其中該盒體由一對應的板材折合而成,其中該板材包含一基板,其為一矩形的板體;兩側翼板,其分別連接於所述基板的兩側,且各該側翼板在其外側緣上設有兩第一卡合部;及兩端折合扣板,其分別設於所述基板的兩端上,其可通過折合而在所述基板的兩端處形成隆起的該頂靠塊並固定在所述側翼板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避震效果的內襯盒,其特徵在於其中各該端折合扣板進一步包含一第一立板、一頂板及一第二立板;其中該第一立板連接在所述基板的一端上並朝外延伸,且該第一立板的延伸端寬於所述基板的寬度;其中所述頂板對應設於所述第一立板的延伸端上;且其中所述第二立板對應設在所述頂板的外側端上,其長度對應於所述第一立板,且在所述第二立板的外側端緣上對齊在所述基板的兩側的位置處分別設有一第二卡合部,該第二卡合部對應於該第一卡合部且與該第一卡合部相互卡合固定後圍繞形成一容納空間。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具避震效果的內襯盒,其特徵在於其中所述端折合扣板進一步包含一延伸支撐板,該延伸支撐板對應連接在所述第二立板的外側端緣上且位於所述兩第二卡合部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具避震效果的內襯盒,其特徵在於其中所述第一卡合部與所述第二卡合部皆為長形卡槽。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具避震效果的內襯盒,其特徵在於其中所述兩第一卡合部分別設在靠近所述側翼板的兩端處。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具避震效果的內襯盒,其特徵在於其中在所述頂板上進一步貫穿設有一插口。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具避震效果的內襯盒,其特徵在於其中所述具避震效果的內襯盒以厚紙板所制。
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具避震效果的內襯盒,其特徵在於其中所述具避震效果的內襯盒為瓦楞紙板所制。
10.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具避震效果的內襯盒,其特徵在於其中所述第一立板自其根部朝其延伸端呈現外徑漸寬。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具避震效果的內襯盒,其為一圍繞形成一矩形容納空間且上端具有開口的盒體,且在該盒體的兩端處分別延伸形成一頂靠塊,各該頂靠塊呈中空且該頂靠塊的寬度大於該容納空間;且該盒體由一對應的板材折合而成,該板材包含一基板,其為一矩形的板體;兩側翼板,其分別連接在該基板的兩側,且各該側翼板在其外側緣上設有兩第一卡合部;及兩端折合扣板,其分別設在該基板的兩端上,其可通過折合而在該基板的兩端處形成隆起之頂靠塊並固定於該側翼板上。本實用新型的可避免包裝盒的受力直接地做用於產品的缺失,以提供更好的保護產品能力,故在容納對象上提供了使用便利性,且其結構簡易,可期降低製作成本,有利於實務上的推廣。
文檔編號B65D5/50GK202226124SQ201120336639
公開日2012年5月23日 申請日期2011年9月8日 優先權日2011年9月8日
發明者任霄瑋 申請人:英華達(上海)電子有限公司, 英華達(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英華達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