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無線信號收發功能的電子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6-26 05:18:46
專利名稱::具有無線信號收發功能的電子裝置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電子裝置,尤其涉及一種具有無線信號收發功能的電子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無線傳輸科技的進步,許多可攜式無線傳輸電子產品因應而生,如可攜式數位電視(PortableDigitalTV),由於此類產品具有傳輸範圍大、攜帶方便、無須收線整理等優點,故已漸漸取代傳統的有線傳輸電子產品。市面上許多須接收及發送無線信號的可攜式無線傳輸電子產品大多利用一伸縮式單極天線來作為收發無線信號的媒介,伸縮式單極天線的優點是可以在容積空間有限的可攜式無線傳輸電子產品中容納較長的天線長度,請參閱圖1及圖2,圖l為公知技術一電子裝置10收合一伸縮式單極天線12的示意圖,圖2為圖1伸縮式單極天線12伸出外露於可攜式電子裝置10的示意圖,當電子裝置10需要收發無線信號時,使用者可將收合於電子裝置10內的伸縮式單極天線12(如圖1所示)拉出使其外露於電子裝置10以收發無線信號,由圖2可知,在伸縮式單極天線被拉出時,收合於電子裝置10內部的伸縮式單極天線12會伸出外露於電子裝置10外,此時,原本用來容納伸縮式單極天線12的電子裝置10的內部空間就會完全空出來,導致電子裝置10內部空間使用上的浪費,此外,就可攜式數位電視而言,其所利用到的無線信號的頻寬相當地寬廣,公知技術以伸縮式單極天線作為收發無線信號的方法雖可照顧到低頻帶無線信號的收發,然而卻無法完整涵蓋可攜式數位電視所必須的頻寬,由此可知,如何找出一良好的單極天線結構設計,便為現今天線設計所需努力的課題。
實用新型內容因此,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具有無線信號收發功能的電子裝置,以解決上述的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電子裝置,所述電子裝置包括一主板;一無線通信模塊,設置於所述主板上;以及一天線,安裝於所述主板上,所述天線包括一傳導部,所述傳導部具有一饋入部,所述傳導部固定於所述主板上;一輻射部,以可相對於所述傳導部移動的方式連接於所述傳導部;以及一傳輸線,連接所述無線通信模塊以及所述傳導部的所述饋入部,用以在所述天線以及所述無線通信模塊之間傳輸無線信號。圖1為公知技術電子裝置收合伸縮式單極天線的示意圖。圖2為圖1的伸縮式單極天線伸出外露於可攜式電子裝置的示意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電子裝置的功能方框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電子裝置的示意圖。圖5為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電子裝置的示意圖。圖6為本實用新型第三實施例電子裝置的示意圖。圖7為本實用新型第四實施例電子裝置的示意圖。圖8為本實用新型第五實施例電子裝置的示意圖。圖9為本實用新型第六實施例電子裝置的示意圖。圖IO為本實用新型第七實施例電子裝置的示意圖。圖11為本實用新型第八實施例電子裝置的示意圖。圖12為本實用新型第九實施例電子裝置的示意圖。圖13為本實用新型第十實施例電子裝置的示意圖。圖14為本實用新型第十一實施例電子裝置的示意圖。主要組件符號說明10、50、100、150、200、250、300、350、400、450、500、550電子裝置52主板56、202、252、302、352、402、452、502、552天線60、256、404輻射部64饋入部154矩形金屬柱260、458金屬平板358薄壁開口斷面梁12伸縮式單極天線54無線通信模塊58、204、254、304、354、406、454、504、554傳導部62傳輸線102、152接地組件258中空金屬柱狀結構356中空金屬套筒結構456、506金屬柱狀結構具體實施方式請參閱圖3以及圖4,圖3為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電子裝置50的功能方框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圖3的電子裝置50的示意圖。電子裝置50包含一主板52、一無線通信模塊54以及一天線56。無線通信模塊54設置於主板52上。天線56包含一傳導部58、一輻射部60,以及一傳輸線62。傳導部58具有一饋入部64,傳導部58固定於主板52上(如圖4所示)。輻射部60以可相對於傳導部58移動的方式連接於傳導部58。傳輸線62連接於無線通信模塊54以及傳導部58的饋入部64,用以在天線56以及無線通信模塊54之間傳輸無線信號。此外,電子裝置50可為一可攜式數位電視。以下針對天線56進行詳細的說明,由圖4可知,天線56藉由傳導部58與主板52的固定而安裝於主板52上,傳導部58為一中空金屬套筒結構,輻射部60以可相對於傳導部58伸縮的方式而安裝於傳導部58內,而傳導部58與輻射部60用來在輻射部60延伸於傳導部58之外時共同收發無線信號。也就是說,當使用者欲使用輻射部60收發無線信號,可將輻射部60從傳導部58中拉出以使輻射部60延伸於傳導部58之外(如圖4所示),此時,傳導部58即可視為輻射部60位於主板52上的延伸部分,意即傳導部58與輻射部60可共同成為一天線輻射體,且傳導部58的饋入部64連接於主板52,如此一來,傳導部58與輻射部60可共同收發無線信號,而當使用者欲收合輻射部60時,則將輻射部60如圖4所示的方向壓入傳導部58內即可完成收合的動作。在此,先針對偶極天線的特性進行說明。一般而言,一偶極天線在二分之一波長的頻率會有第一個諧振點,之後每奇數倍頻會產生一個諧振點,然而如果一偶極天線長的一端的長度為短的一端的長度的二至三倍,該偶極天線的諧振點亦會在偶數倍頻出現且會有相當好的諧振效果,此時,若摺疊該偶極天線使其長短兩端平行重疊並調整該偶極天線的長短兩端之間的距離,則該偶極天線的第一個諧振點與第二個諧振點會互相接近且重疊進而產生寬帶的效果。請繼續參閱圖5,圖5為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一電子裝置100的示意圖。第二實施例中所述的組件與第一實施例中所述的組件編號相同的,表示其具有相同的功能或相對位置。電子裝置100與第一實施例的電子裝置50不同之處在於接地組件的設計。電子裝置100還包含有一接地組件102,接地組件102實質上平行於傳導部58並且相距傳導部58於如圖5所示的一特定距離山,如此一來,當使用者將輻射部60從傳導部58中拉出以使輻射部60延伸於傳導部58之外時(如圖5所示),輻射部60、傳導部58、饋入部64,以及接地組件102的配置所產生的天線頻寬效果即可等效於上述一非對稱偶極天線經摺疊並調整長短兩端的距離後所產生的寬帶天線的表現,意即傳導部58與輻射部60可視為一非對稱偶極天線的較長天線段,而接地組件102則可視為該非對稱偶極天線的較短天線段。而當使用者欲收合輻射部60時,則將輻射部60如圖5所示的方向壓入傳導部58內即可完成收合的動作。此外,接地組件102可為電子裝置50內任一可用來接地的等效接地面,如主板52內部的金屬接地夾層。接著請參閱圖6,圖6為本實用新型第三實施例一電子裝置150的示意圖。第三實施例中所述的組件與第二實施例中所述的組件編號相同的,表示其具有相同的功能或相對位置。電子裝置150與第二實施例的電子裝置100不同之處在於接地組件的設計。由圖6可知,電子裝置150包含一接地組件152,接地組件152上具有一矩形金屬柱154,矩形金屬柱154平行設置於傳導部58的一側並且相距傳導部58於一特定距離d2,如此一來,即可藉由調整矩形金屬柱154與傳導部58之間的距離來控制傳導部58與接地組件152的等效距離以得到最佳的天線頻寬效果。接著請參閱圖7,圖7為本實用新型第四實施例一電子裝置200的示意圖。第四實施例中所述的組件與第二實施例中所述的組件編號相同的,表示其具有相同的功能或相對位置。電子裝置200與第二實施例的電子裝置100不同之處在於傳導部的設計,意即電子裝置200藉由改變傳導部結構的方式來取得相異於電子裝置100的天線頻寬效果。電子裝置200包含主板52以及一天線202。天線202包含輻射部60、傳輸線62,以及一傳導部204,由圖7可知,傳導部204為一薄壁開口斷面梁(Thin-walledopensectionbeam),如此一來,當使用者將輻射部60從傳導部204中拉出以使輻射部60延伸於傳導部204之外時(如圖7所示),輻射部60、傳導部204、饋入部64,以及接地組件102的配置所產生的天線頻寬效果即可等效於一非對稱偶極天線經摺疊並調整長短兩端的距離後所產生的寬帶天線的表現,意即傳導部204與輻射部60可視為一非對稱偶極天線的較長天線段,而接地組件102則可視為該非對稱偶極天線的較短天線段。而當使用者欲收合輻射部60時,則將輻射部60如圖7所示的方向壓入傳導部204所提供的一容納空間中即可完成收合的動作。接著請參閱圖8,圖8為第五實施例一電子裝置250的示意圖。第五實施例中所述的組件與第二實施例中所述的組件編號相同的,表示其具有相同的功能或相對位置。電子裝置250與第二實施例的電子裝置IOO不同之處在於傳導部以及輻射部的設計,意即電子裝置250藉由改變傳導部結構的方式來取得相異於電子裝置100的天線頻寬效果。電子裝置250包含主板52以及一天線252。天線252包含傳輸線62、一傳導部254,以及一輻射部256,傳導部254包含一中空金屬柱狀結構258以及一金屬平板260,由圖8可知,中空金屬柱狀結構258為一薄壁開口斷面梁,金屬平板260設置於中空金屬柱狀結構258與接地組件102之間且連接於中空金屬柱狀結構258,輻射部256的形狀相對應中空金屬柱狀結構258與金屬平板260所構成的容納空間以使輻射部256可收合於傳導部254內,如此一來,當使用者將輻射部256從中空金屬柱狀結構258與金屬平板260所構成的容納空間中拉出以使輻射部256延伸於傳導部254之外時(如圖8所示),輻射部256、傳導部254、饋入部64,以及接地組件102的配置所產生的天線頻寬效果即可等效於一非對稱偶極天線經摺疊並調整長短兩端的距離後所產生的寬帶天線的表現,亦即傳導部254與輻射部256可視為一非對稱偶極天線的較長天線段,而接地組件102則可視為該非對稱偶極天線的較短天線段。而當使用者欲收合輻射部256時,則將輻射部256如圖8所示的方向壓入中空金屬柱狀結構258與金屬平板260所構成的容納空間中即可完成收合的動作。接著請參閱圖9,圖9為本實用新型第六實施例一夭線模塊300的示意圖。第六實施例中所述的組件與第二實施例中所述的組件編號相同的,表示其具有相同的功能或相對位置。電子裝置300與第二實施例的電子裝置100不同之處在於傳導部的設計,意即電子裝置300藉由改變傳導部結構的方式來取得相異於電子裝置100的天線頻寬效果。電子裝置300包含主板52以及一天線302。天線302包含輻射部60、傳輸線62,以及一傳導部304,由圖9可知,傳導部304為一金屬平板,如此一來,當使用者將輻射部60從傳導部304中拉出以使輻射部60延伸於傳導部304之外時(如圖9所示),輻射部60、傳導部304、饋入部64,以及接地組件102的配置所產生的天線頻寬效果即可等效於一非對稱偶極天線經摺疊並調整長短兩端的距離後所產生的寬帶天線的表現,亦即輻射部60與傳導部304可視為一非對稱偶極天線的較長天線段,而接地組件102則可視為該非對稱偶極天線的較短天線段。而當使用者欲收合輻射部60時,則將輻射部60如圖9所示的方向壓入並收合於傳導部304所提供的一支撐平臺上,如此即可完成收合的動作。接著請參閱圖IO,圖10為本實用新型第七實施例一電子裝置350的示意圖。第七實施例中所述的組件與第二實施例中所述的組件編號相同的,表示其具有相同的功能或相對位置。電子裝置350與第二實施例的電子裝置100不同之處在於傳導部的設計。電子裝置350包含主板52以及一天線352。天線352包含輻射部60、傳輸線62,以及一傳導部354,傳導部354包含一中空金屬套筒結構356以及一薄壁開口斷面梁358,如圖IO所示,薄壁開口斷面梁358連接於中空金屬套筒結構356的一端,輻射部60以可相對於薄壁開口斷面梁358與中空套筒結構356伸縮的方式安裝於薄壁開口斷面梁358與中空金屬套筒結構356內,輻射部60與傳導部354用來在輻射部60延伸於薄壁開口斷面梁358與中空金屬套筒結構356之外時共同收發無線信號(如圖10所示),如此一來,即可藉由改變薄壁開口斷面梁358的大小以調整薄壁開口斷面梁358與接地組件102之間的距離進而控制傳導部354與接地組件102的等效距離以得到最佳的天線頻寬效果。換言之,當使用者將輻射部60從薄壁開口斷面梁358與中空金屬套筒結構356所構成的容納空間中拉出以使輻射部60延伸於薄壁開口斷面梁358與中空金屬套筒結構356之外時,輻射部60、傳導部354、饋入部64,以及接地組件102的配置所產生的天線頻寬效果即可等效於一非對稱偶極天線經摺疊並調整長短兩端的距離後所產生的寬帶天線的表現,意即輻射部60與傳導部354可視為一非對稱偶極天線的較長天線段,而接地組件102則可視為該非對稱偶極天線的較短天線段。而當使用者欲收合輻射部60時,則將輻射部60如圖10所示的方向壓入中空金屬套筒結構356與薄壁開口斷面梁358所構成的容納空間中即可完成收合的動作。接著請參閱圖ll,圖11為本實用新型第八實施例一電子裝置400的示意圖。第八實施例中所述的組件與第二實施例中所述的組件編號相同的,表示其具有相同的功能或相對位置。電子裝置400與第二實施例的電子裝置100不同之處在於輻射部與傳導部的連接。電子裝置400包含主板52以及一天線402。天線402包含傳輸線62、一輻射部404以及一傳導部406,由圖U可知,輻射部404樞接於傳導部406,意即輻射部404可以以傳導部406的一端為支點任意旋轉,傳導部406為一中空柱狀結構,輻射部404與傳導部406用來在輻射部404旋轉出主板52之外時共同收發無線信號。也就是說,當使用者將輻射部404藉由傳導部406的一端為支點以相對於主板52旋轉(如圖11所示的旋轉方向)進而使輻射部404旋轉出主板52之外時,輻射部404、傳導部406、饋入部64,以及接地組件102的配置所產生的天線頻寬效果即可等效於上述之一非對稱偶極天線經摺疊並調整長短兩端的距離後所產生的寬帶天線的表現,亦即輻射部404與傳導部406可視為一非對稱偶極天線的較長天線段,而接地組件102則可視為該非對稱偶極天線的較短天線段。而當使用者欲收合輻射部404時,則將輻射部404藉由傳導部406的一端為支點以相對於主板52旋轉進而使輻射部404收合於主板52之上(如圖11所示)即可完成收合的動作。此外,上述的第一至第七實施例的設計均適用於第八實施例,舉例來說,傳導部406亦可為如第七實施例所示的一薄壁開口斷面梁。接著請參閱圖12,圖12為本實用新型第九實施例一電子裝置450的示意圖。第九實施例中所述的組件與第八實施例中所述的組件編號相同的,表示其具有相同的功能或相對位置。電子裝置450與第八實施例的電子裝置400不同之處在於傳導部的設計,意即電子裝置450藉由改變傳導部結構的方式來取得相異於電子裝置400的天線頻寬效果。電子裝置450包含主板52以及一天線452。天線452包含傳輸線62、輻射部404,以及一傳導部454,輻射部404樞接於傳導部454,意即輻射部404可以以傳導部454的一端為支點而任意旋轉,傳導部454包含有一金屬柱狀結構456以及一金屬平板458,由圖12可知,金屬柱狀結構456為一圓柱結構,金屬平板458設置於金屬柱狀結構456與接地組件102之間且連接於金屬柱狀結構456。如此一來,當使用者將輻射部404藉由傳導部454的一端為支點以相對於主板52旋轉(如圖12所示的旋轉方向)進而使輻射部404旋轉出主板52之外時,輻射部404、傳導部454、饋入部64,以及接地組件102的配置所產生的天線頻寬效果即可等效於上述的一非對稱偶極天線經摺疊並調整長短兩端的距離後所產生的寬帶天線的表現,亦即輻射部404與傳導部454可視為一非對稱偶極天線的較長天線段,而接地組件102則可視為該非對稱偶極天線的較短天線段。而當使用者欲收合輻射部404時,則將輻射部404藉由傳導部454的一端為支點以相對於主板52旋轉進而使輻射部404收合於主板52之上,即可完成收合的動作。接著請參閱圖13,圖13為本實用新型第十實施例一電子裝置500的示意圖。第十實施例中所述的組件與第九實施例中所述的組件編號相同的,表示其具有相同的功能或相對位置。電子裝置500與第九實施例的電子裝置450不同之處僅在於柱狀結構的設計,意即電子裝置500藉由改變柱狀結構的方式來取得相異於電子裝置450的天線頻寬效果。電子裝置500包含主板52以及一天線502。天線502包含傳輸線62、輻射部404,以及一傳導部504,輻射部404樞接於傳導部504,意即輻射部404可以以傳導部504的一端為支點而任意旋轉,傳導部504包含有一金屬柱狀結構506以及金屬平板458,由圖13可知,金屬柱狀結構506為一三角柱結構,除此之外,其餘皆與第九實施例的電子裝置450相似,故在此不再詳述。最後請參閱圖14,圖14為本實用新型第十一實施例一電子裝置550的示意圖。第十一實施例中所述的組件與第九實施例中所述的組件編號相同的,表示其具有相同的功能或相對位置。電子裝置550與第九實施例的電子裝置400不同之處在於傳導部的設計,意即電子裝置500藉由改變傳導部結構的方式來取得相異於電子裝置400的天線頻寬效果。電子裝置550包含主板52以及一天線552。天線552包含傳輸線62、輻射部404,以及一傳導部554,輻射部404樞接於傳導部554,由圖14可知,傳導部554為一金屬矩形柱結構,除此之外,其餘皆與第九實施例的電子裝置450相似,故在此不再詳述。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可藉由在原本用來收納一單極天線的空間中設置一傳導部進而增加天線的收信長度,此外,本實用新型亦藉由上述實施例中的輻射部、傳導部、饋入部,以及接地組件的配置,進而將一單極天線的頻寬表現仿真等效於一非對稱偶極天線經摺疊並調整長短兩端的距離後所產生的寬帶天線的效果,如此一來,相比較於公知技術利用單極天線以收發無線信號的設置,本實用新型不僅可增加單極天線的收信長度,更可大大地提升單極天線的頻寬以完整涵蓋可攜式電子裝置(如可攜式數位電視)所需的頻寬。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凡依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書範圍所做的等同變化與修飾,皆應屬本實用新型的涵蓋範圍。權利要求1.一種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電子裝置包括一主板;一無線通信模塊,設置於所述主板上;以及一天線,安裝於所述主板上,所述天線包括一傳導部,具有一饋入部,所述傳導部固定於所述主板上;一輻射部,以可相對於所述傳導部移動的方式連接於所述傳導部;以及一傳輸線,連接所述無線通信模塊以及所述傳導部的所述饋入部,用以在所述天線以及所述無線通信模塊之間傳輸無線信號。2.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其中所述傳導部為一中空金屬套筒結構,所述輻射部以可相對於所述傳導部伸縮的方式安裝於所述傳導部內。3.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所述電子裝置還包括一接地組件,所述接地組件實質上平行於所述傳導部並且相距所述傳導部一特定距離。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其中所述輻射部為一伸縮式輻射部。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其中所述傳導部包括一中空金屬柱狀結構,所述輻射部以可相對於所述中空金屬柱狀結構伸縮的方式安裝於所述中空金屬柱狀結構內,所述輻射部與所述傳導部用來在所述輻射部延伸於所述中空金屬柱狀結構之外時共同收發無線信號。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其中所述中空金屬柱狀結構為一中空金屬套筒結構。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其中所述接地組件具有一矩形金屬柱,所述矩形金屬柱平行設置於所述傳導部的一側並且相距所述傳導部一特定距離。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其中所述中空金屬柱狀結構為一薄壁開口斷面梁。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其中所述傳導部還包括一金屬平板,所述金屬平板設置於所述中空金屬柱狀結構與接地組件之間且連接於所述中空金屬柱狀結構,所述輻射部以可相對於所述中空金屬柱狀結構與所述金屬平板伸縮的方式安裝於所述中空金屬柱狀結構與所述金屬平板內,所述輻射部與所述傳導部用來在所述輻射部延伸於所述中空金屬柱狀結構與所述金屬平板之外時共同收發無線信號。10.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其中所述傳導部為一金屬平板,所述輻射部以可相對於所述傳導部伸縮的方式安裝於所述傳導部上,所述輻射部與所述傳導部用來在所述輻射部延伸於所述傳導部之外時共同收發無線信號。11.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其中所述傳導部包括一中空金屬套筒結構;以及一薄壁開口斷面梁,連接於所述中空金屬套筒結構的一端,所述輻射部以可相對於所述薄壁開口斷面梁與所述中空金屬套筒結構伸縮的方式安裝於所述薄壁開口斷面梁與所述中空金屬套筒結構內,所述輻射部與所述傳導部用來在所述輻射部延伸於所述薄壁開口斷面梁與所述中空金屬套筒結構之外時共同收發無線信號。12.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其中所述輻射部樞接於所述傳導部,所述輻射部與所述傳導部用來在所述輻射部旋轉出所述主板之外時共同收發無線信號。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其中所述傳導部包括一中空金屬柱狀結構。14.如權利要求13的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其中所述中空金屬柱狀結構為一中空金屬套筒結構。15.如權利要求14的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其中所述接地組件具有一矩形金屬柱,所述矩形金屬柱平行設置於所述傳導部的一側並且相距所述傳導部一特定距離。16.如權利要求13的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其中所述中空金屬柱狀結構為一薄壁開口斷面梁。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其中所述傳導部還包括一金屬平板,設置於所述中空金屬柱狀結構與接地組件之間且連接於所述中空金屬柱狀結構。18.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其中所述傳導部為一金屬平板。19.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其中所述傳導部包括一中空金屬套筒結構;以及一薄壁開口斷面梁,連接於所述中空金屬套筒結構的一端。20.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其中所述傳導部包括一金屬柱狀結構。21.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其中所述傳導部還包括一金屬平板,所述金屬平板設置於所述金屬柱狀結構與所述接地組件之間且連接於所述金屬柱狀結構。22.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其中所述金屬柱狀結構為一圓柱結構。23.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其中所述金屬柱狀結構為一三角柱結構。24.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其中所述金屬柱狀結構為一矩形柱結構。25.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徵在於,其中所述電子裝置為一可攜式數位電視。專利摘要一電子裝置包括一主板、一無線通信模塊以及一天線。該無線通信模塊設置於該主板上。該天線包含一傳導部、一輻射部,以及一傳輸線。該傳導部具有一饋入部,該傳導部固定於該主板上。該輻射部以可相對於該傳導部移動的方式連接於該傳導部。該傳輸線連接該無線通信模塊與該傳導部的該饋入部,用來在該無線通信模塊與該天線之間傳輸無線信號。文檔編號H04B1/38GK201075865SQ200720128648公開日2008年6月18日申請日期2007年9月10日優先權日2007年9月10日發明者施貫中,鄧宇倫,陳宏立,陳胤語申請人:緯創資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