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具有測距功能的VR眼鏡的製作方法
2023-06-12 04:56:27 2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VR眼鏡,具體為一種具有測距功能的VR眼鏡。
背景技術:
虛擬實境眼鏡設備,簡稱VR眼鏡,是利用仿真技術與計算機圖形學人機接口技術、多媒體技術、傳感技術、網絡技術等多種技術集合的產品,是藉助計算機及最新傳感器技術創造的一種嶄新的人機互動手段。
現有VR眼鏡一般結構都是固定的,大多數的VR眼鏡並不具備測距的功能,當VR眼鏡在使用過程中,由於使用者的眼睛是看不見的,因此,VR眼鏡的使用會存在安全隱患。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傳統VR眼鏡在使用的過程中不能進行測距的缺陷,提供一種具有測距功能的VR眼鏡,從而解決上述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具有測距功能的VR眼鏡,包括VR眼鏡本體和紅外測距儀,所述VR眼鏡本體的頂部設有凹槽,所述凹槽通過磁片與紅外測距儀的底部磁性連接,所述紅外測距儀的一側設有蓄電池,所述VR眼鏡本體內部的一側設有顯示屏放置槽,所述顯示屏放置槽的內部卡合有顯示屏,所述顯示屏的一側通過連接件與撥片連接,所述VR眼鏡本體的兩側通過卡扣與固定帶固定連接,所述VR眼鏡本體的一側設有開關。
進一步的,所述連接件有轉軸和連接片組成,連接片的一端與轉軸固定連接,所述連接件的轉軸置於VR眼鏡本體鏡框的內部,所述連接件的連接片另一端分別與顯示屏和撥片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凹槽的槽壁粘貼有鐵片。
進一步的,所述開關與蓄電池電性連接,所述蓄電池與紅外測距儀和顯示屏電性連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種具有測距功能的VR眼鏡,使用者在使用的過程中,可以進行眼鏡前方物體的距離檢測,有效的防止人員在佩戴VR眼鏡時,人體移動VR眼鏡會碰觸障礙物的危險,且使用VR眼鏡時,VR眼鏡距離障礙物的距離通過顯示屏進行直觀的顯示出來,為使用者提供方便,該種VR眼鏡結構簡單,適合推廣。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並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一起用於解釋本實用新型,並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圖中:
圖1為本實用新型所述一種具有測距功能的VR眼鏡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VR眼鏡本體;2、紅外測距儀;3、磁片;4、凹槽;5、蓄電池;6、開關;7、撥片;8、連接件;9、顯示屏;10、顯示屏放置槽;11、固定帶。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具有測距功能的VR眼鏡,包括VR眼鏡本體1和紅外測距儀2,VR眼鏡本體1的頂部設有凹槽4,凹槽4通過磁片3與紅外測距儀2的底部磁性連接,紅外測距儀2的一側設有蓄電池5,VR眼鏡本體1內部的一側設有顯示屏放置槽10,顯示屏放置槽10的內部卡合有顯示屏9,顯示屏9的一側通過連接件8與撥片7連接,VR眼鏡本體1的兩側通過卡扣與固定帶11固定連接,VR眼鏡本體1的一側設有開關6。
連接件8有轉軸和連接片組成,連接片的一端與轉軸固定連接,連接件8的轉軸置於VR眼鏡本體1鏡框的內部,連接件8的連接片另一端分別與顯示屏9和撥片7連接,將連接件8的轉軸的兩端卡合在VR眼鏡本體1鏡框的內部,然後撥動撥片7,便能通過連接件8的連接片撥動顯示屏9在VR眼鏡本體1鏡框內部的一側進行運動。
凹槽4的槽壁粘貼有鐵片,通過設有的鐵片,配合紅外測距儀2底部的磁片3,使得紅外測距儀2與VR眼鏡本體1的連接更為穩固。
開關6與蓄電池5電性連接,蓄電池5與紅外測距儀2和顯示屏9電性連接,通過開關6控制蓄電池5為紅外測距儀2和顯示屏9的供電與否。
具體時,當需要使用該VR眼鏡時,佩戴完畢後,打開開關6,利用蓄電池5為紅外測距儀2和顯示屏9進行供電,這時紅外測距儀2和顯示屏9便進行工作,通過紅外測距儀2,VR眼鏡距離障礙物的距離便可以通過顯示屏9進行直觀的顯示出來,若不需要障礙物測距時,只需撥動撥片7,便能通過連接件8的連接片撥動顯示屏9,使顯示屏9置於在VR眼鏡本體1鏡框內部一側的顯示屏放置槽10內,不影響VR眼鏡的正常觀影。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種具有測距功能的VR眼鏡,使用者在使用的過程中,可以進行眼鏡前方物體的距離檢測,有效的防止人員在佩戴VR眼鏡時,人體移動VR眼鏡會碰觸障礙物的危險,且使用VR眼鏡時,VR眼鏡距離障礙物的距離通過顯示屏9進行直觀的顯示出來,為使用者提供方便,該種VR眼鏡結構簡單,適合推廣。
最後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並不用於限制本實用新型,儘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於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徵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