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具有觸控螢幕的電子設備的製作方法
2023-06-21 04:34:36 1
一種具有觸控螢幕的電子設備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公開了一種具有觸控螢幕的電子設備,包括:電子設備本體;設置於所述電子設備本體內部的處理器;設置於所述電子設備本體背面的後蓋;與所述處理器相連的觸控螢幕,所述觸控螢幕包括:設置於所述電子設備本體正面的第一觸控功能區;設置在所述電子設備本體正面,且包圍所述第一觸控功能區的走線區;設置在所述走線區背離所述第一觸控功能區一側,且覆蓋所述電子設備側面的第二觸控功能區;其中,所述第一觸控功能區、走線區和第二觸控功能區為一體結構,從而解決現有技術中電子設備的側按鍵功能較為單一的問題,延長所述具有觸控螢幕的電子設備的使用壽命,提高顯示質量。
【專利說明】一種具有觸控螢幕的電子設備
【技術領域】
[0001 ] 本實用新型涉及觸摸顯示【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具有觸控螢幕的電子設備。
【背景技術】
[0002]隨著智慧型手機的盛行,實體鍵盤逐漸被觸控螢幕所替代,使得用戶所有的操作都集中到了觸控顯示屏上。現有技術中的手機包括:
[0003]手機本體;
[0004]設置於所述手機本體背面的後蓋;
[0005]設置於所述手機本體四周的側壁;
[0006]設置於所述手機本體正面的觸控顯示屏;
[0007]設置於所述手機本體內部的處理器。
[0008]此外,現有技術中的手機通常還包括設置在所述手機側壁上的側按鍵,用來實現音量的加減或作為電源鍵,但是,現有技術中具有觸控螢幕的電子設備的側按鍵功能較為單
O
實用新型內容
[0009]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具有觸控螢幕的電子設備,以解決現有技術中具有觸控螢幕的電子設備的側按鍵功能較為單一的問題。
[0010]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了如下技術方案:
[0011]一種具有觸控螢幕的電子設備,包括:
[0012]電子設備本體;
[0013]設置於所述電子設備本體內部的處理器;
[0014]設置於所述電子設備本體背面的後蓋;
[0015]與所述處理器相連的觸控螢幕,所述觸控螢幕包括:設置於所述電子設備本體正面的第一觸控功能區;設置在所述電子設備本體正面,且包圍所述第一觸控功能區的走線區;設置在所述走線區背離所述第一觸控功能區一側,且覆蓋所述電子設備側面的第二觸控功能區;
[0016]其中,所述第一觸控功能區、走線區和第二觸控功能區為一體結構。
[0017]優選的,所述第二觸控功能區設置有電源鍵、音量控制鍵和顯示頁面控制鍵。
[0018]優選的,所述觸控螢幕包括:觸控電極層以及設置在所述觸控電極層表面的蓋板。
[0019]優選的,所述觸控螢幕包括:
[0020]與所述處理器相連的傳感器晶片;位於所述傳感器晶片表面的觸控電極層;設置在所述觸控電極層表面的蓋板。
[0021]優選的,所述蓋板為玻璃板或聚對苯二甲酸類塑料板或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板。
[0022]優選的,所述觸控電極層中位於第一觸控功能區的觸控電極為透明導電電極。
[0023]優選的,所述透明導電電極為ITO電極、納米銀絲電極、碳納米管電極或石墨烯電極。
[0024]優選的,所述電子設備為可攜式電子設備。
[0025]與現有技術相比,上述技術方案具有以下優點:
[0026]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提供的技術方案中,所述觸控螢幕包括:設置於所述電子設備本體正面的第一觸控功能區;設置在所述電子設備本體正面,且包圍所述第一觸控功能區的走線區;設置在所述走線區背離所述第一觸控功能區一側,且覆蓋所述電子設備側面的第二觸控功能區,從而不僅可以通過在所述第二觸控功能區進行上(或下)滑動,即可實現所述電子設備音量的增大(或減小),觸控所述第二觸控功能區,實現電源鍵的開關,還可以通過在所述第二觸控功能區表面由中間一點同時向上下兩個方向活動(或由兩點沿豎直方向向同一點滑動),即可實現觸控顯示屏顯示頁面的放大(或縮小),進而解決現有技術中電子設備的側按鍵功能較為單一的問題。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7]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於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28]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提供的具有觸控螢幕的電子設備中,觸控螢幕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9]正如【背景技術】部分所述,現有技術中具有觸控螢幕的電子設備的側按鍵功能較為單一。[0030]發明人研究發現,現有技術中的側按鍵通常採用機械按鍵,通過在所述機械按鍵所對應的側壁上製作凹孔,並在所述凹孔內設置與手機內部處理器相連的機械按鈕來實現,且所述電源鍵僅能控制電源的開關,音量的加減鍵僅能控制音量的加減,從而導致現有技術中電子設備的側按鍵功能較為單一。
[0031]有鑑於此,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了具有觸控螢幕的電子設備,包括:
[0032]電子設備本體;
[0033]設置於所述電子設備本體內部的處理器;
[0034]設置於所述電子設備本體背面的後蓋;
[0035]與所述處理器相連的觸控螢幕,所述觸控螢幕包括:設置於所述電子設備本體正面的第一觸控功能區;設置在所述電子設備本體正面,且包圍所述第一觸控功能區的走線區;設置在所述走線區背離所述第一觸控功能區一側,且覆蓋所述電子設備側面的第二觸控功能區;其中,所述第一觸控功能區、走線區和第二觸控功能區為一體結構。
[0036]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提供的具有觸控螢幕的電子設備中,所述觸控螢幕包括:設置於所述電子設備本體正面的第一觸控功能區,即主按鍵區;設置在所述電子設備本體正面,且包圍所述第一觸控功能區的走線區;設置在所述走線區背離所述第一觸控功能區一側,且覆蓋所述電子設備側面的第二觸控功能區,即側按鍵區,從而不僅可以通過在所述第二觸控功能區進行上(或下)滑動,實現所述電子設備音量的增大(或減小),觸控所述第二觸控功能區,實現電源鍵的開關,還可以通過在所述第二觸控功能區表面由中間一點同時向上下兩個方向活動(或由兩點沿豎直方向向同一點滑動),實現觸控顯示屏顯示頁面的放大(或縮小),進而解決現有技術中電子設備的側按鍵功能較為單一的問題。
[0037]為使本實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徵和優點能夠更為明顯易懂,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做詳細的說明。需要說明的是,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二觸控功能區可以完全覆蓋所述電子設備的側面,在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二觸控功能區也可以只覆蓋所述電子設備的部分側面,下面以所述第二觸控功能區只覆蓋所述電子設備的部分側面為例對本實用新型所提供的具有觸控螢幕的電子設備進行介紹,但本實用新型對此並不做限定,視具體情況而定。
[0038]在以下描述中闡述了具體細節以便於充分理解本實用新型。但是本實用新型能夠以多種不同於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來實施,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在不違背本實用新型內涵的情況下做類似推廣。因此本實用新型不受下面公開的具體實施的限制。
[0039]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具有觸控螢幕的電子設備,包括:電子設備本體;設置於所述電子設備本體內部的處理器;設置於所述電子設備本體背面的後蓋;與所述處理器相連的觸控螢幕。此外,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提供的具有觸控螢幕的電子設備還包括顯示屏、電池以及主板等結構,由於其已為本領域技術人員所熟知,本實用新型對此不再詳細贅述。
[0040]如I圖所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提供的具有觸控螢幕的電子設備中,所述觸控螢幕包括:設置於所述電子設備本體正面的第一觸控功能區101,即主按鍵區;設置在所述電子設備本體正面,且包圍所述第一觸控功能區101的走線區102 ;設置在所述走線區102背離所述第一觸控功能區101 —側,且覆蓋所述電子設備側面的第二觸控功能區103,即側按鍵區;其中,所述第一觸控功能區101、走線區102和第二觸控功能區103為一體結構。優選的,所述觸控螢幕中的第二觸控功能區103通過彎折的形式貼附到所述電子設備的側面上,形成側按鍵區。
[0041]優選的,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觸控螢幕包括:與所述處理器相連的傳感器晶片;位於所述傳感器晶片表面的觸控電極層;設置在所述觸控電極層表面的蓋板,以保證所述觸控螢幕表面的觸控信號可以傳遞到所述處理器,並通過所述處理器控制所述電子設備的顯示頁面進行相應的操作。在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觸控螢幕包括:觸控電極層以及設置在所述觸控電極層表面的蓋板,並不包括傳感器晶片,而是將所述傳感器晶片設置於所述電子設備的主板上,並通過柔性印刷電路板(即FPC)與所述觸控螢幕的觸控電極層相連,從而將所述觸控螢幕表面的觸控信號經所述觸感器晶片傳遞到所述處理器,並通過所述處理器控制所述電子設備的顯示頁面進行相應的操作,本實用新型對此並不做限定,視具體情況而定。
[0042]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蓋板優選為抗磨損面板,從而提高所述觸控螢幕觸摸面的抗磨損能力,提高所述觸控螢幕的使用壽命,但本實用新型對此並不做限定。
[0043]需要說明的是,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所述第一觸控功能區101、走線區102和第二觸控功能區103為一體結構,即所述第一觸控功能區101、走線區102和第二觸控功能區103與同一傳感器晶片相連,共用同一控制電路,再通過該傳感器晶片與所述處理器相連。[0044]優選的,所述蓋板優選為玻璃板或聚對苯二甲酸類塑料板(即PET板)、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板(PMMA板)等柔性基板,但本實用新型對此並不做限定。
[0045]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觸控電極層中僅位於第一觸控功能區101的觸控電極為透明導電電極,在本實用新型的其他實施例中,所述觸控電極層中位於走線區102和/或第二觸控功能區103的觸控電極也可以為透明導電電極,本實用新型對此並不做限定。優選的,所述透明導電電極為ITO電極、納米銀絲電極、碳納米管電極或石墨烯電極。
[0046]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具有觸控螢幕的電子設備中,所述側按鍵為觸控螢幕的第二觸控功能區103,即利用觸摸按鍵替代現有技術中的機械按鍵,從而可以通過在所述第二觸控功能區103進行上(或下)滑動,實現所述電子設備音量的增大(或減小),觸控所述第二觸控功能區103,實現電源鍵的開關,還可以通過在所述第二觸控功能區103表面由中間一點同時向上下兩個方向活動(或由兩點沿豎直方向向同一點滑動),實現觸控顯示屏顯示頁面的放大(或縮小),進而解決現有技術中電子設備的側按鍵功能較為單一的問題。
[0047]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第二觸控功能區103包括電源鍵、音量控制鍵和顯示頁面控制鍵,從而可以通過控制電源鍵實現電源的開關,通過控制音量控制鍵實現音量的加減和顯示頁面上下移動、放大或縮小等操作,通過控制顯示頁面控制鍵,實現顯示頁面的左右移動或翻頁等操作,從而不僅可以大大減少第一觸控功能區101,即主按鍵區的觸控次數,進而減弱所述具有觸控螢幕的電子設備長期使用後,第一觸控功能區101的磨損程度,延長所述觸控螢幕的使用壽命,並提高所述電子設備的顯示質量,而且,還可以解決現有技術中通過滑動觸控螢幕實現頁面的上下移動、放大或縮小等操作時,手指遮擋觸控顯示屏部分顯示內容的問題。
[0048]需要說明的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所提供的具有觸控螢幕的電子設備中,當所述第二觸控功能區103僅覆蓋所述電子設備的部分側面時,所述第二觸控功能區103不論包括一個觸摸按鍵還是多個觸摸按鍵,本實用新型對各觸摸按鍵在所述具有觸控螢幕的電子設備側面上的相對位置均不作限定,以方便控制各觸摸按鍵為宜,具體視情況而定。
[0049]優選的,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所提供的具有觸控螢幕的電子設備為便捷式電子設備,如手機、平板電腦等,且在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具有觸控螢幕的電子設備的結構可以為GIF,GFF, GF等電容式觸控螢幕結構,本實用新型對此並不做限定。
[0050]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提供的具有觸控螢幕的電子設備中,所述觸控螢幕包括:設置於所述電子設備本體正面的第一觸控功能區101,即主按鍵區;設置在所述電子設備本體正面,且包圍所述第一觸控功能區101的走線區102 ;設置在所述走線區102背離所述第一觸控功能區101 —側,且覆蓋所述電子設備側面的第二觸控功能區103,即側按鍵區,從而不僅可以通過在所述第二觸控功能區103進行上(或下)滑動,實現所述電子設備音量的增大(或減小),觸控所述第二觸控功能區103,實現電源鍵的開關,還可以通過在所述第二觸控功能區103表面由中間一點同時向上下兩個方向活動(或由兩點沿豎直方向向同一點滑動),實現觸控顯示屏顯示頁面的放大(或縮小),進而解決現有技術中電子設備的側按鍵功能較為單一的問題,而且,當所述第二觸控功能區103包括多個觸摸按鍵時,還可以提高所述具有觸控螢幕的電子設備的使用壽命,提高所述具有觸控螢幕的電子設備顯示頁面的顯示質量。
[0051]本說明書中各個部分採用遞進的方式描述,每個部分重點說明的都是與其他部分的不同之處,各個部分之間相同相似部分互相參見即可。
[0052]對所公開的實施例的上述說明,使本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能夠實現或使用本實用新型。對這些實施例的多種修改對本領域的專業技術人員來說將是顯而易見的,本文中所定義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範圍的情況下,在其它實施例中實現。因此,本實用新型將不會被限制於本文所示的實施例,而是要符合與本文所公開的原理和新穎特點相一致的最寬的範圍。
【權利要求】
1.一種具有觸控螢幕的電子設備,其特徵在於,包括: 電子設備本體; 設置於所述電子設備本體內部的處理器; 設置於所述電子設備本體背面的後蓋; 與所述處理器相連的觸控螢幕,所述觸控螢幕包括:設置於所述電子設備本體正面的第一觸控功能區;設置在所述電子設備本體正面,且包圍所述第一觸控功能區的走線區;設置在所述走線區背離所述第一觸控功能區一側,且覆蓋所述電子設備側面的第二觸控功能區; 其中,所述第一觸控功能區、走線區和第二觸控功能區為一體結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二觸控功能區設置有電源鍵、音量控制鍵和顯示頁面控制鍵。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徵在於,所述觸控螢幕包括:觸控電極層以及設置在所述觸控電極層表面的蓋板。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徵在於,所述觸控螢幕包括: 與所述處理器相連的傳感器晶片;位於所述傳感器晶片表面的觸控電極層;設置在所述觸控電極層表面的蓋板。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徵在於,所述蓋板為玻璃板或聚對苯二甲酸類塑料板或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板。
6.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徵在於,所述觸控電極層中位於第一觸控功能區的觸控電極為透明導電電極。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徵在於,所述透明導電電極為ITO電極、納米銀絲電極、碳納米管電極或石墨烯電極。
8.根據權利要求1-4或7任一項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徵在於,所述電子設備為可攜式電子設備。
【文檔編號】G06F3/041GK203552212SQ201320539792
【公開日】2014年4月16日 申請日期:2013年8月30日 優先權日:2013年8月30日
【發明者】王治璽, 肖楓, 陳鏗鏘, 周偉傑, 李仕烈, 李志成, 李建華 申請人:信利光電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