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號終身不能過戶嗎(過戶被要求終身保底消費)
2023-06-13 09:10:48 1
「靚號」過戶被要求終身保底消費 最高等級每月保底889元、預存5萬元,銷售方表示是按規定執行業內人士稱此舉是為杜絕號碼買賣,律師稱要看當時籤約的具體規定
營業廳出具的具體最低消費標準。
想把自己的手機號碼轉戶給親戚朋友,本來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是,最近,台州的不少電信用戶卻發現,在過戶時需要籤一份過戶條款,這在以前是沒有的。
條款上規定,過戶所謂的手機靚號需要預存話費且終身保底消費,在台州椒江區電信部門,比如過戶一個有 「ABBA」的號碼,需要預存400元的話費,且終身保底消費每月89元。
「以前過戶沒有這個條款的,很方便就能過戶。」台州市民王明(化名)這樣說,「我們覺得是霸王條款。」
這幾天,台州多地群眾到電信營業部門反映維權。
這樣的條款有什麼依據和法律支持嗎?椒江區電信部門銷售負責人說,他們是按上面規定執行的。但是,並沒有拿出相關的文件和依據。
錢江晚報記者又了解到,由於用戶反應強烈,這個新條款在台州多地暫時沒有繼續推行。
本報記者 史春波
新政策:
號碼過戶要籤終身保底條款
2018年12月27日上午9點多,王明再次來到椒江區電信營業廳,隨後,很多人也陸續趕來。
他們是針對電信部門剛剛推出的一個過戶政策來維權,已經來了三天了,一直沒有得到說法和答覆。
錢江晚報記者看到,這個新的過戶政策,是在轉戶時籤一份條款,按照不同的號碼等級,預存不同的款額和不同的保底消費標準。
營業廳出示的一張表格標明了具體的標準,比如級別最高的10級「*AAAAA」,預存款是50000元,保底消費是每個月889元,消費時間是長期。比如「ABBA」屬於第3等級,每月需要保底金額89元,預存款400元。
為什麼會出臺這個新政策?有什麼依據?看到這個條款後,王明他們覺得很難理解。
於是,一方堅持要按新政策辦,不籤條款就不能過戶;一方堅持不籤,需要解釋。僵持了好幾天,有時候,還等到了晚上。
後來,王明的一個朋友還是辦了,他的一個「第3等級」的號碼預存了400元。
營業廳:
這是上面規定,我們只是按規執行
日前,錢江晚報記者也和幾位用戶來到椒江電信營業廳。銷售部負責人表示,對於用戶們的反映,台州電信部門很重視,經過研究後,做出了這樣的處理。「首先,這是上面的規定,我們只是按規定執行。」這名負責人表示。
「什麼規定?按照什麼依據定的標準?文件有沒有?」有用戶這樣向他質疑,「你拿出文件來,我們就按照你們的規定辦。」這名負責人回答說,文件這邊沒有,但他們肯定是按規定執行。「這也是一種趨勢。」電信部門有關人士表示,這個政策是為了杜絕號碼買賣。
據記者了解,在實際中,有的人是把號碼過戶給自己的親友,但也有買賣靚號的人。
這名負責人說,要辦過戶手續,條款還是要按規定籤。但籤了以後可以按照老政策辦,他們會請領導籤字解決。「這樣大家都好辦。」他說,不過,要在1月15日之前去辦理,15日以後就不管了。
「為什麼領導籤字了就能解決?」有用戶這樣質疑。
該負責人表示,這是他們的內部程序,不要問得太清楚。他還表示,對於用戶們的意見,他們會向省公司反映。
錢江晚報記者隨後表示提出採訪,這名負責人說,他們沒有接到採訪安排,要採訪,請報社發採訪函。
當天下午,王明告訴錢江晚報記者,記者走後,椒江電信部門領導接待了他們,但是同樣沒有明確依據,不過,這名領導表示暫時不執行新政策。
律師:
要先弄清楚籤約時的具體規定
錢江晚報記者了解到,遇到這個新政策的,不僅是在椒江,台州溫嶺、路橋等地均存在。
去年12月31日,有多名電信用戶向錢江晚報記者反映,他們也遇到了同樣的「條款」,在維權反映。
一名溫嶺用戶告訴錢江晚報記者,經過他們的多次反映,當地電信部門也同意暫時不執行新政策。
記者在網上搜索相關公開報導發現,關於手機靚號過戶,運營商大都存在一定門檻。成都商報去年曾報導,樂山一位男子想將母親含有4個3的號碼過戶給自己,被要求預存7500元話費並且終身每月保底消費289元,「之前無任何保底消費,為啥過個戶就要強制保底消費?」對於他的質疑,當地電信回應稱,這是公司內部規定。也有人曾因這個問題將運營商告上法庭,據新京報報導,2017年,寧夏梁先生使用的手機尾號為888,原定套餐到期後去聯通營業廳變更,被告知自己的號碼有終身保底消費的限制。在幾次協商無果的情況下,他採取法律維權,主要訴訟請求是要求法院確認靚號終身保底消費條款無效,當時法院以該訴求是公益訴訟為由,駁回了起訴。
就此,錢江晚報記者諮詢了浙江永聯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峰。
王律師表示,運營商自己出臺的政策,在法律層面對客戶不發生效力,理由是雙方為平等主體,彼此之間的權利義務只受限於國家法律法規和雙方的約定。因此公司出臺的政策如果沒有把內容寫在合同裡,或者未爭取客戶同意,對客戶不發生效力,當然也就不可以限制用戶終身保底消費了。但是如果客戶在辦理入網手續的時候,協議裡明確此號碼需要終身保底消費,只要客戶籤字認可,雙方的約定對合同當事人就具有約束力。
也就是說,是否終身保底消費,不是看公司的單方政策,而是看運營商和客戶的協議中是否有明確的約定。因此要維權的人首先要看自己入戶籤約時,有沒有相關過戶方面的規定,如果沒有相關規定,電信方面出臺新的政策,是對用戶權益的限制,違反了契約。「用戶籤字同意的話,電信運營商就有了收費依據;如果用戶已經違心籤字過戶的,可以提出撤銷或確認該格式條款無效等法律途徑解決。」
是否終身保底消費,不是看公司的單方政策,而看雙方協議中是否有明確約定。
史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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