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對農業有機廢棄物的利用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06-01 02:33:21 2

本實用新型涉及廢棄物再利用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對農業有機廢棄物的利用系統。
背景技術:
隨糞便、秸稈等農業有機廢棄物特點主要是含水量高,有機質含量高,易腐爛變質,易發酵,易發臭;易滋長寄生蟲、卵及病原微生物和黴菌毒素等有害物質。如果不加以處理及有效利用,將給生態環境造成巨大汙染,同時也影響農牧業的可持續發展。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對農業有機廢棄物的利用系統,其可有效處理農業有機廢棄物將其轉化為有機肥和營養液反哺農業,減少環境汙染;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對農業有機廢棄物的利用系統,其特徵在於,包括:厭氧環境的雙回流厭氧反應器、高溫好氧發酵池、用於吸收沼氣中硫化氫的一級營養提取池I、一級營養提取池II和用於吸收沼氣中氨氮的二級提取池,所述厭氧反應器產生的厭氧反應物經過固液分離分為厭氧反應有機基質和厭氧反應液,所述厭氧反應有機基質進入高溫好氧發酵池中,所述厭氧反應液進入一級營養提取池II中,所述一級營養提取池I和一級營養提取池II形成內循環,所述二級提取池中液體為酸性,所述二級提取池與一級營養提取池I或一級營養提取池II相連接。
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優點:其可有效處理農業有機廢棄物將其轉化為有機肥和營養液反哺農業,減少環境汙染。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實施例,對於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提供的附圖引伸獲得其它的實施附圖。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下面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所述實施例的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終相同或類似的標號表示相同或類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類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過參考附圖描述的實施例是示例性的,僅用於解釋本實用新型,而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對於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的一種對農業有機廢棄物的利用系統,其特徵在於,包括:厭氧環境的雙回流厭氧反應器1、高溫好氧發酵池2、用於吸收沼氣中硫化氫的一級營養提取池I 3、一級營養提取池II 4和用於吸收沼氣中氨氮的二級提取池5,所述厭氧反應器1產生的厭氧反應物經過固液分離分為厭氧反應有機基質和厭氧反應液,所述厭氧反應有機基質進入高溫好氧發酵池2中,所述厭氧反應液進入一級營養提取池II 4中,所述一級營養提取池I 3和一級營養提取池II 4形成內循環,所述二級提取池5中液體為酸性,所述二級提取池5與一級營養提取池I 3或一級營養提取池II 4相連接。一級營養提取池I 3和一級營養提取池II 4中反應液為鹼性。沼氣通入一級營養提取池I 3和二級提取池5中。
本實用新型的雙回流厭氧反應器可採用如公開號為CN 103011402A名稱為一種雙循環厭氧反應器的厭氧反應器但不僅限於此。
農業有機廢棄物經過調質調配進入雙回流厭氧反應器,在厭氧環境中經過固形物分解和充分浸提,將固形物中的抗生素和部分富營養物質浸提到厭氧反應液中;在嚴格厭氧環境中,通過厭氧菌和分解酶將抗生素物質分解,同時將大部分有害病菌殺滅。
厭氧反應物經過高效固液分離,分為厭氧反應有機基質和厭氧反應液。
厭氧反應有機基質進入高溫好氧發酵池2,加入好氧發酵菌,通過進行高溫好氧發酵,將殘留部分抗生素物質和有害病菌完全去除,達到有機肥安全無害化。
厭氧反應液呈弱鹼性,厭氧發酵產生的沼氣首先進入一級營養提取池I 3,沼氣中的硫化氫吸附進入一級營養提取池I 3的反應液中,形成含硫營養液,同時一級營養提取池I 3和一級營養提取池II 4形成內循環,即一級營養提取池I 3和一級營養提取池II 4相連通,宜選為雙通道連通,從而保證一級營養提取池I 3和一級營養提取池II 4內的鹼度;沼氣經一級提取後進入二級提取池5,二級提取池呈酸性,用於回收沼氣中的氨氣,形成含氮營養液,營養液作為肥料反哺農業。
在此處所提供的說明書中,說明了大量具體細節。然而,能夠理解,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可以在沒有這些具體細節的情況下實踐。在實例中,並未詳細示出公知的結構和技術,以便不模糊對本說明書的理解。
類似地,應當理解,為了精簡本公開並幫助理解各個實用新型方面中的一個或多個,在上面對本實用新型的示例性實施例的描述中,本實用新型的各個特徵有時被一起分組到單個實施例、圖、或者對其的描述中。然而,並不應將該公開的裝置解釋成反映如下意圖:即所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要求比在每個權利要求中所明確記載的特徵更多的特徵。更確切地說,如權利要求書所反映的那樣,實用新型方面在於少於前面公開的單個實施例的所有特徵。因此,遵循具體實施方式的權利要求書由此明確地併入該具體實施方式,其中每個權利要求本身都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單獨實施例。
本領域那些技術人員可以理解,可以對實施例中的裝置中的部件進行自適應性地改變並且把它們設置在與該實施例不同的一個或多個裝置中。可以把實施例中的部件組合成一個部件,以及此外可以把它們分成多個子部件。除了這樣的特徵中的至少一些是相互排斥之外,可以採用任何組合對本說明書(包括伴隨的權利要求和附圖)中公開的所有特徵以及如此公開的任何裝置的所有部件進行組合。除非另外明確陳述,本說明書(包括伴隨的權利要求、摘要和附圖)中公開的每個特徵可以由提供相同、等同或相似目的的替代特徵來代替。
此外,本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理解,儘管在此所述的一些實施例包括其它實施例中所包括的某些特徵而不是其它特徵,但是不同實施例的特徵的組合意味著處於本實用新型的範圍之內並且形成不同的實施例。例如,在權利要求書中,所要求保護的實施例的任意之一都可以以任意的組合方式來使用。本實用新型的各個部件實施例可以以硬體實現,或者以它們的組合實現。
應該注意的是上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說明而不是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限制,並且本領域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所附權利要求的範圍的情況下可設計出替換實施例。在權利要求中,不應將位於括號之間的任何參考符號構造成對權利要求的限制。單詞「包含」不排除存在未列在權利要求中的部件或組件。位於部件或組件之前的單詞「一」或「一個」不排除存在多個這樣的部件或組件。本實用新型可以藉助於包括有若干不同部件的裝置來實現。在列舉了若干部件的權利要求中,這些部件中的若干個可以是通過同一個部件項來具體體現。
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並非對本實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依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於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