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攜式電子裝置螺絲釘蓋的製作方法
2023-06-01 04:48:56 2
專利名稱:可攜式電子裝置螺絲釘蓋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是關於一種螺絲釘蓋,尤其是關於一種用於可攜式電子裝置的螺絲釘蓋。
背景技術:
目前,市場上所銷售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如手機,多採用螺絲釘作為其殼體的緊固件,由於螺絲釘的螺帽露於手機外部會影響其外觀效果,業界多將螺絲釘用於緊固手機主板和一側外殼,再將另一側外殼以其他方法與前述的一側外殼卡固在一起,從而將螺絲釘的螺帽隱藏於機殼內部,如SONY-ERICSSON公司出品的T68型手機,即是採用上述結構。
但是上述可攜式電子裝置機殼的裝配結構較為複雜,故部份可攜式電子裝置,如SAMSUNG公司出品的N188型手機直接採用螺絲釘緊固上、下殼體,再將軟質塑料製成的圓柱狀蓋體塞入螺絲釘孔中,從而蓋住螺帽。上述蓋體通常與螺絲釘孔形狀一致而尺寸略大於螺絲釘孔,故而與螺絲釘孔形成過盈配合而不會脫落。但在拆卸時,需採用硬質尖銳物體插入蓋體和殼體之間,再將其從殼體中撬出,非常費力,而且該蓋體為軟質材料製成,容易被撬變形而損壞,不方便拆卸。同時由其功能決定,該蓋體僅能採用軟質塑料製造,這也造成適用該蓋體的可攜式電子裝置殼體表面材質及硬度不均一。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拆卸方便的可攜式電子裝置螺絲釘蓋。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本實用新型可攜式電子裝置螺絲釘蓋,其適用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具有一殼體,該殼體上設有螺絲釘孔,螺絲釘和螺絲釘蓋置於其中,螺絲釘蓋和螺絲釘孔為過盈配合。螺絲釘蓋包括外殼和心柱。外殼為一端開口的中空柱體,另一端的端面開有容置孔,具有開口的一端分為若干分叉部,其和另一端的端面圍成內腔,分叉部間形成不封閉的滑槽。心柱為階梯狀柱體,柱體頂端容置在外殼容置孔中,柱體上設置滑塊,容置在外殼的滑槽中,柱體底部為底座,容置在外殼內腔中,底座的尺寸大於柱體的尺寸,底座和外殼內腔形成過盈配合。心柱不抵持螺絲釘上表面,而和他保持一定距離。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於本實用新型可攜式電子裝置螺絲釘蓋在拆卸時非常方便,不易損壞,其既可用軟質塑料製造也可用硬質塑料製造,因而可以實現適用本實用新型可攜式電子裝置螺絲釘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殼體表面材質和硬度均一。
圖1是本實用新型可攜式電子裝置螺絲釘蓋的分解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可攜式電子裝置螺絲釘蓋的組裝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可攜式電子裝置螺絲釘蓋於可攜式電子裝置殼體中的剖視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可攜式電子裝置螺絲釘蓋於可攜式電子裝置殼體中拆卸時的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本實用新型螺絲釘蓋用於手機等可攜式電子裝置。
請參照圖1和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可攜式電子裝置螺絲釘蓋01包括外殼1及心柱2。
外殼1大致為一端開口的中空柱體,在本實施例中為中空圓柱體,其軸線為中軸10,另一端為端面12,在本實施例中,端面12為不與中軸10垂直的平面或為曲面,當為曲面時,該曲面的半徑和中軸10不重合。端面12中部開有容置孔122,該容置孔122為通孔。外殼1具有開口的一端分為第一分叉部14、第二叉部16和第三分叉部18,上述三個分叉部14、16、18和端面12圍成內腔19。第一分叉部14的末端分別向第二分叉部16和第三分叉部18延伸出一臂部142,該臂部142的厚度小於第一分叉部14的厚度。第二分叉部16和第三分叉部18分別在其末端與臂部142對應的位置開設卡掣部162,該兩卡掣部162呈180度分布。從而,第一分叉部14和其兩臂部142分別和第二分叉部16及第三分叉部18形成兩滑槽144,該兩滑槽144大致呈120度分布,且不封閉。外殼1的內腔19底端即靠近外殼1開口端的直徑大於頂端即靠近端面12一端的直徑。
心柱2為階梯狀柱體,在本實施例中為階梯狀圓柱體,其軸線為心軸20,上部為柱體22,下部為底座24,底座24的直徑大於柱體22的直徑。在本實施例中,柱體22包括頂柱222和中柱224,中柱224的直徑大於頂柱222的直徑。在其他實施例中,柱體22也可為單一圓柱。頂柱222的上表面為頂面226,在本實施例中,頂面226為不與心軸20垂直的平面或為與外殼1的端面12曲率半徑相等的曲面,且其半徑和心軸20不重合。頂柱222的直徑等於或略小於外殼1的容置孔122的直徑。中柱224的形狀和外殼1的內腔19的形狀大致相同,其尺寸等於或小於內腔19的尺寸。中柱224上部設置兩滑塊228,該兩滑塊228在中柱224上呈120度分布。底座24的直徑大於外殼1的內腔19底端的直徑,其兩側各設一楔部242,兩楔部242在底座24上呈180度對稱分布,其形狀和外殼1的卡掣部162的形狀對應。
外殼1和心柱2既可由軟質塑料製成,也可由硬質塑料製成。
請參照圖3所示,適用本實用新型可攜式電子裝置螺絲釘蓋01的可攜式電子裝置殼體3在所需位置設有圓柱形的螺絲釘孔32,包括外孔322和內孔324,外孔32 2的直徑大於內孔324的直徑,且外孔322的直徑大於外殼1的外徑。螺絲釘34插在內孔324中。在外孔322底端的圓周上設置一凸塊326。
裝配時,先採用一定工具將外殼1的第一、第二和第三分叉部14、16和18撐開,將心柱2的兩滑塊228分別插入外殼1的兩滑槽144中。鬆開外殼1的第一、第二和第三分叉部14、16和18,外殼1恢復正常狀態,由於在此狀態第一分叉部14分別和第二分叉部16及第三分叉部18所圍成的不封閉的兩滑槽144的端部縫隙比心柱2的兩滑塊228的寬度小,故而滑塊228被分別限制在滑槽144中,不會由其中脫出,但可相對其滑動。進一步將心柱2壓入外殼1,直至心柱2的底座24插入外殼1的內腔19,同時心柱2的楔部242也插入外殼1的卡掣部162中,即形成一完整的螺絲釘蓋01。裝配完成後,心柱2的頂面226和外殼1的端面12形成一平滑表面,心柱2的心軸20和外殼1的中軸10重合。由於心柱2的底座24的直徑大於外殼1的內腔19底端的直徑,當底座24被插入內腔19時,外殼1的三個分叉部14、16和18被撐開,三個分叉部14、16和18產生的恢復原來狀態的作用力對心柱2產生挾持作用。此時外殼1分叉端的外徑略大於可攜式電子裝置殼體3的外孔322的直徑。
將該螺絲釘蓋01用力插入攜帶式電子裝置殼體3的外孔322中,使外殼1的第二分叉部16和第三分叉部18之間的凹槽對準殼體3上的凸塊326。插入至螺絲釘蓋01的上表面和殼體3的外表面平齊,即停止用力。螺絲釘蓋01和外孔322形成過盈配合,因而卡固在其中。此時,心柱2的底端並未抵持螺絲釘34,而是與螺絲釘34保持一定的距離。螺絲釘蓋01的上表面和可攜式電子裝置殼體3的外表面形成一完整光滑表面,並通過凸塊326的定位作用而保持這一狀態。
請參照圖4所示,在需將螺絲釘蓋01取下以拆卸螺絲釘34時,只需將心柱2向攜帶式電子裝置殼體3內部推頂,由於心柱2的底端和螺絲釘34的上表面有一定距離,心柱2可相對於外殼1移動,從而和外殼1脫開。此時,將可攜式電子裝置移到螺絲釘孔32口朝下的位置,由於心柱2已與外殼1脫開,外殼1被撐開的第一、第二和第三分叉部14、16和1 8恢復正常狀態,而其外徑小於可攜式電子裝置殼體3的外孔322的直徑,故而會因重力作用而掉出。由於心柱2的滑塊228容置在外殼1的滑槽144中,且心柱2的外徑也小於外孔322的直徑,故而心柱2將和外殼1一同由殼體3中掉出。
在另一實施例中(圖未示),本實用新型可攜式電子裝置螺絲釘蓋01包括外殼1和心柱2。其中,外殼1和心柱2與第一實施例中大致相同,不同之處在於,外殼1的端面12為和中軸10垂直的平面或為半徑和中軸10重合的曲面,心柱2的頂面226為與心軸20垂直的平面或和外殼1的端面12曲率半徑相等的曲面,且其半徑和心軸20重合。通過上述結構,無論心柱2相對外殼1以何種角度插入,端面12和頂面226均可形成平滑表面,因而外殼1上不需設置卡掣部162,心柱2上也不需設置楔部242。
適用本實施例中可攜式電子裝置螺絲釘蓋01的可攜式電子裝置殼體3的結構也和第一實施例中大致相同,但其外表面為平面或和螺絲釘蓋01的上表面曲率半徑相同的曲面,因而在外孔322底端的圓周上不需設置凸塊326。
本實施例的裝配和拆卸過程相較第一實施例,除不需對正螺絲釘蓋01和可攜式電子裝置殼體3的位置外完全相同。
權利要求1.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螺絲釘蓋,其適用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具有一殼體,該殼體上設有螺絲釘孔,內設螺絲釘及螺絲釘蓋,螺絲釘蓋與螺絲釘孔為過盈配合,其特徵在於螺絲釘蓋包括外殼和心柱,外殼為一端開口的中空柱體,另一端的端面開有容置孔,具有開口的一端分為若干分叉部,其與另一端的端面圍成內腔,分叉部間形成不封閉的滑槽,心柱為階梯狀柱體,柱體頂端容置在外殼容置孔中,柱體上設置滑塊,容置在外殼的滑槽中,柱體底部為底座,容置在外殼內腔中,底座的尺寸大於柱體的尺寸,底座和外殼形成過盈配合,心柱不抵持螺絲釘上表面,而與其保持一定距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螺絲釘蓋,其特徵在於所述不封閉的滑槽由相鄰兩分叉部和由其中一分叉部向另一分叉部延伸的臂部圍成。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螺絲釘蓋,其特徵在於所述外殼為中空圓柱體,心柱為階梯狀圓柱體,包括頂柱及中柱,頂柱容置在容置孔中。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螺絲釘蓋,其特徵在於所述頂柱的直徑不大於容置孔的直徑,中柱的尺寸不大於內腔的尺寸。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螺絲釘蓋,其特徵在於所述外殼內腔底端的直徑大於頂端的直徑,底座的直徑大於內腔底端的直徑。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螺絲釘蓋,其特徵在於所述端面、柱體的上表面和可攜式電子裝置的殼體外表面形成平滑表面。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螺絲釘蓋,其特徵在於所述底座設有楔部,外殼分叉部的端部設有與楔部配合的卡掣部。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螺絲釘蓋,其特徵在於所述螺絲釘孔包括外孔和內孔,外孔直徑大於內孔直徑。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螺絲釘蓋,其特徵在於所述螺絲釘設於內孔中,螺絲釘蓋設於外孔中。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螺絲釘蓋,其特徵在於所述外孔底端的圓周上設有與外殼分叉部之間的槽配合的凸塊。
專利摘要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螺絲釘蓋,其適用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具有一殼體,該殼體上設有螺絲釘孔,螺絲釘和螺絲釘蓋置於其中,螺絲釘蓋和螺絲釘孔為過盈配合。螺絲釘蓋包括外殼和心柱。外殼是一端開口的中空柱體,另一端的端面開有容置孔,具有開口的一端分為若干分叉部,其與另一端的端面圍成內腔,分叉部間形成不封閉的滑槽。心柱為階梯狀柱體,柱體頂端容置在外殼容置孔中,柱體上設置滑塊,容置在外殼的滑槽中,柱體底部為底座,容置在外殼內腔中,底座的尺寸大於柱體的尺寸,底座和外殼內腔形成過盈配合。心柱不抵持螺絲釘上表面,而和它保持一定距離。
文檔編號H05K5/02GK2689654SQ20042001475
公開日2005年3月30日 申請日期2004年1月10日 優先權日2004年1月10日
發明者馬明鋒, 陳瑞豪 申請人: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 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