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的製作方法
2023-06-15 02:53:56 1
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電動機制的主動輪直接安裝在電動機轉子軸上時,在電動機轉子軸上再安裝一個單向傳動輪。另外在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腳踩機制的主動輪和這個單向傳動輪之間安裝一個過渡傳動輪。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電動機制是通過安裝在電動機轉子軸上的主動輪,驅動一個中間傳動輪甲。和這個中間傳動輪甲同軸的另一個中間傳動輪乙,驅動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的後輪轉動時。和這兩個中間傳動輪甲、中間傳動輪乙同軸再安裝一個單向傳動輪。這樣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的電量不多時,腳踩機制一樣可以驅動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快速行進。
【專利說明】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
【背景技術】
[0002]目前的電動車腳踩機制沒有設計好,不是很理想。
【發明內容】
[0003]為了克服現有電動車腳踩機制沒有設計好的不足,本發明提供了一種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該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由於對腳踩機製作了改進,使人們使用起來更方便。
[0004]本發明提供的技術方案是: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電動機制的主動輪直接安裝在電動機轉子軸上時,在電動機轉子軸上再安裝一個單向傳動輪。所謂單向傳動輪就是自行車後輪上安裝的那種從動齒輪。人向前踩動自行車主動輪可以驅動後輪轉動。人向後踩動自行車主動輪無法驅動後輪轉動。也就是說單向傳動輪只有向一個方向驅動它才產生作用,向另一個方向驅動它不產生作用。只能向一個方向傳動驅動力。另外在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腳踩機制的主動輪和這個單向傳動輪之間安裝一個過渡傳動輪。過渡傳動輪一方面和單向傳動輪對接、一方面和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腳踩機制的主動輪對接。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腳踩機制的主動輪和過渡傳動輪、單向傳動輪之間的傳動比,要保證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完全靠腳踩機制驅動時,其速度要達到自行車的速度。這樣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的電量還多時,電動機制驅動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快速行進。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的電量不多時,腳踩機制一樣可以驅動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快速行進。
[0005]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電動機制的主動輪直接安裝在電動機轉子軸上時,在電動機制從動輪軸上再安裝一個單向傳動輪。所謂單向傳動輪就是自行車後輪上安裝的那種從動齒輪。人向前踩動自行車主動輪可以驅動後輪轉動。人向後踩動自行車主動輪無法驅動後輪轉動。也就是說單向傳動輪只有向一個方向驅動它才產生作用,向另一個方向驅動它不產生作用。只能向一個方向傳動驅動力。這個單向傳動輪充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腳踩機制的從動輪。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腳踩機制的主動輪和單向傳動輪之間的傳動比,要保證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完全靠腳踩機制驅動時,其速度要達到自行車的速度。這樣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的電量還多時,電動機制驅動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快速行進。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的電量不多時,腳踩機制一樣可以驅動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快速行進。
[0006]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電動機制是通過安裝在電動機轉子軸上的主動輪,驅動一個中間傳動輪甲。和這個中間傳動輪甲同軸的另一個中間傳動輪乙,驅動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的後輪轉動時。和這兩個中間傳動輪甲、中間傳動輪乙同軸再安裝一個單向傳動輪。所謂單向傳動輪就是自行車後輪上安裝的那種從動齒輪。人向前踩動自行車主動輪可以驅動後輪轉動。人向後踩動自行車主動輪無法驅動後輪轉動。也就是說單向傳動輪只有向一個方向驅動它才產生作用,向另一個方向驅動它不產生作用。只能向一個方向傳動驅動力。另外在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腳踩機制的主動輪和這個單向傳動輪之間安裝一個過渡傳動輪。過渡傳動輪一方面和單向傳動輪對接、一方面和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腳踩機制的主動輪對接。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腳踩機制的主動輪和過渡傳動輪、單向傳動輪之間的傳動比,要保證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完全靠腳踩機制驅動時,其速度要達到自行車的速度。這樣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的電量還多時,電動機制驅動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快速行進。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的電量不多時,腳踩機制一樣可以驅動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快速行進。
[0007]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由於對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的腳踩機製作了改進,使人們使用起來更方便了。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8]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
[0009]附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三中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傳動關係的示意圖。
[0010]圖中:1、中間傳動輪甲。2、中間傳動輪乙。3、單向傳動輪。4、過渡傳動輪。
【具體實施方式】
[0011]實施例一,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電動機制的主動輪直接安裝在電動機轉子軸上時,在電動機轉子軸上再安裝一個單向傳動輪。所謂單向傳動輪就是自行車後輪上安裝的那種從動齒輪。人向前踩動自行車主動輪可以驅動後輪轉動。人向後踩動自行車主動輪無法驅動後輪轉動。也就是說單向傳動輪只有向一個方向驅動它才產生作用,向另一個方向驅動它不產生作用。只能向一個方向傳動驅動力。另外在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腳踩機制的主動輪和這個單向傳動輪之間安裝一個過渡傳動輪。過渡傳動輪一方面和單向傳動輪對接、一方面和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腳踩機制的主動輪對接。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腳踩機制的主動輪和過渡傳動輪、單向傳動輪之間的傳動比,要保證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完全靠腳踩機制驅動時,其速度要達到自行車的速度。這樣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的電量還多時,電動機制驅動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快速行進。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的電量不多時,腳踩機制一樣可以驅動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快速行進。
[0012]實施例二,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電動機制的主動輪直接安裝在電動機轉子軸上時,在電動機制從動輪軸上再安裝一個單向傳動輪。所謂單向傳動輪就是自行車後輪上安裝的那種從動齒輪。人向前踩動自行車主動輪可以驅動後輪轉動。人向後踩動自行車主動輪無法驅動後輪轉動。也就是說單向傳動輪只有向一個方向驅動它才產生作用,向另一個方向驅動它不產生作用。只能向一個方向傳動驅動力。這個單向傳動輪充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腳踩機制的從動輪。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腳踩機制的主動輪和單向傳動輪之間的傳動比,要保證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完全靠腳踩機制驅動時,其速度要達到自行車的速度。這樣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的電量還多時,電動機制驅動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快速行進。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的電量不多時,腳踩機制一樣可以驅動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快速行進。
[0013]實施例三,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電動機制是通過安裝在電動機轉子軸上的主動輪,驅動一個中間傳動輪甲。和這個中間傳動輪甲同軸的另一個中間傳動輪乙,驅動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的後輪轉動時。和這兩個中間傳動輪甲、中間傳動輪乙同軸再安裝一個單向傳動輪。見附圖1。所謂單向傳動輪就是自行車後輪上安裝的那種從動齒輪。人向前踩動自行車主動輪可以驅動後輪轉動。人向後踩動自行車主動輪無法驅動後輪轉動。也就是說單向傳動輪只有向一個方向驅動它才產生作用,向另一個方向驅動它不產生作用。只能向一個方向傳動驅動力。另外在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腳踩機制的主動輪和這個單向傳動輪之間安裝一個過渡傳動輪。過渡傳動輪一方面和單向傳動輪對接、一方面和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腳踩機制的主動輪對接。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腳踩機制的主動輪和過渡傳動輪、單向傳動輪之間的傳動比,要保證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完全靠腳踩機制驅動時,其速度要達到自行車的速度。這樣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的電量還多時,電動機制驅動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快速行進。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的電量不多時,腳踩機制一樣可以驅動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快速行進。
【權利要求】
1.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其特徵是: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電動機制的主動輪直接安裝在電動機轉子軸上時;在電動機轉子軸上再安裝一個單向傳動輪;所述單向傳動輪只能向一個方向傳動驅動力;另外在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腳踩機制的主動輪和這個單向傳動輪之間安裝一個過渡傳動輪;過渡傳動輪一方面和單向傳動輪對接、一方面和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腳踩機制的主動輪對接;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腳踩機制的主動輪和過渡傳動輪、單向傳動輪之間的傳動比,要保證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完全靠腳踩機制驅動時,其速度要達到自行車的速度。
2.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其特徵是: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電動機制的主動輪直接安裝在電動機轉子軸上時;在電動機制從動輪軸上再安裝一個單向傳動輪;所述單向傳動輪只能向一個方向傳動驅動力;這個單向傳動輪充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腳踩機制的從動輪;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腳踩機制的主動輪和單向傳動輪之間的傳動比,要保證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完全靠腳踩機制驅動時,其速度要達到自行車的速度。
3.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其特徵是: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電動機制是通過安裝在電動機轉子軸上的主動輪;驅動一個中間傳動輪甲;和這個中間傳動輪甲同軸的另一個中間傳動輪乙;驅動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的後輪轉動時;和這兩個中間傳動輪甲、中間傳動輪乙同軸再安裝一個單向傳動輪;所述單向傳動輪只能向一個方向傳動驅動力;另外在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腳踩機制的主動輪和這個單向傳動輪之間安裝一個過渡傳動輪;過渡傳動輪一方面和單向傳動輪對接、一方面和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腳踩機制的主動輪對接;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腳踩機制的主動輪和過渡傳動輪、單向傳動輪之間的傳動比,要保證當新式腳踩、電動兩用車完全靠腳踩機制驅動時,其速度要達到自行車的速度。
【文檔編號】B62M11/02GK104354826SQ201410007354
【公開日】2015年2月18日 申請日期:2014年1月8日 優先權日:2013年2月16日
【發明者】趙彥傑 申請人:趙彥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