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車輛碰栓的致動器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6-10 09:03:21
專利名稱:用於車輛碰栓的致動器裝置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技術領域主要涉及車輛的車門,並且更具體地涉及一種用於車輛碰栓的致動器裝置。
背景技術:
常規的車輛通常包括多扇車門,每一扇車門都包括被設置用於接合車上結構的碰栓。當碰栓與車上結構接合時,碰栓將車門固定在關閉狀態。碰栓通常安裝在車門內部並且因此用戶無法直接接觸。 被設置用於致動碰栓的致動器組件通常在用戶可以從車內接觸並且允許用戶從內部打開車門的位置被組裝至車門。為了操作常規的致動器組件,用戶首先要抓住致動器組件,然後拉動致動器組件以打開碰栓,並且隨後在繼續拉動致動器組件的同時通常用肘部或肩部推送車門以將其打開。儘管常規的致動器組件已經足夠用,但是仍然有可以改進的空間。常規致動器組件的操作要求用戶的手有一定的靈巧度,從而使一根或兩根手指與其它手指分開以準確地抓住或者接合致動器組件。而且,用戶用手拉動致動器組件且同時還要用用戶的肘部和/或肩部去推門的動作要求用戶的最靠近車門的手臂擁有基本不受阻礙的移動範圍。此外,常規的碰栓不會被設置為用作門把手。通常,在打開車門時,用戶必須釋放碰栓並快速拉住單獨的門把手從而避免車門以不受控的方式打開。在用戶受傷、患病或遭遇用戶移動能力或移動範圍受限狀態的情況下,用戶可能無法同時拉動致動器組件、推動車門並隨後快速地將手重新定位以抓住門把手從而在車門打開時控制好車門。一種已有的解決方案是給車門裝備可電子致動的碰栓。一種這樣的解決方案必然要求將相對較小的按鈕安裝至車門的內側部分。按鈕被安裝至扶手內側並且被定位成和大小設置為由用戶的拇指致動。儘管這種解決方案確實降低了用戶打開車門所需的靈巧度,但是仍然有可以改進的空間。
發明內容
本文中公開了一種用於控制車輛車門的可電子致動的碰栓的致動器裝置。在一個實施例中,致動器裝置包括但不限於連接至車門並且可操作地聯接至可電子致動的碰栓的致動元件。致動元件被設置用於在沿向外側的方向推致動元件時致動可電子致動的碰栓。致動器裝置進一步包括在致動元件內側的位置靠近致動元件安裝至車門的支撐元件。支撐元件允許用戶在沿向外側的方向推致動元件時支撐在支撐元件上。在另一個實施例中,致動器裝置包括但不限於連接至車門並且被設置用於相對於車門沿向外側的方向移動的致動元件。致動器裝置進一步包括被定位成在致動元件沿向外側的方向移動時接合致動元件的開關。開關被可操作地聯接至可電子致動的碰栓並且被設置用於在致動元件沿向外側的方向移動時致動可電子致動的碰栓。致動器裝置進一步包括在致動元件內側的位置靠近致動元件安裝至車門的支撐元件。支撐元件允許用戶在沿向外側的方向推致動元件時支撐在支撐元件上。在另一個實施例中,致動器裝置包括但不限於連接至車門並且被設置用於相對於車門沿向外側的方向移動的致動元件。致動器裝置進一步包括開關,開關被定位成在致動元件沿向外側的方向移動時接合致動元件並且被設置用於在致動元件接合開關時發送致動信號。致動器裝置進一步包括與開關通信聯接並且與可電子致動的碰栓可操作地聯接的控制器。控制器被設置用於在控制器收到來自開關的致動信號時致動可電子致動的碰栓。致動器裝置進一步包括在致動元件內側的位置靠近致動元件安裝至車門的支撐元件。支撐元件允許用戶在沿向外側的方向推致動元件時支撐在支撐元件上。本發明還提供了如下方案 方案I. 一種用於控制車輛車門的可電子致動的碰栓的致動器裝置,所述致動器裝置包括
連接至車門並且可操作地聯接至可電子致動的碰栓的致動元件,致動元件被設置用於在沿向外側的方向推致動元件時致動可電子致動的碰栓;以及
在致動元件內側的位置靠近致動元件安裝至車門的支撐元件,以使支撐元件允許用戶在沿向外側的方向推致動元件時支撐在支撐元件上。方案2.如方案I所述的致動器裝置,其中致動元件包括具有第一長度的第一狹長主體,並且其中致動元件以與車輛的縱向軸線大致對齊的第一方向沿車門的長度延伸。方案3.如方案2所述的致動器裝置,其中致動元件基本上沿車門的整個長度延伸。方案4.如方案2所述的致動器裝置,其中支撐元件包括具有第二長度的第二狹長主體,其中支撐元件以與致動元件大致對齊的第二方向沿車門的長度延伸,並且其中第一長度和第二長度基本相等。方案5.如方案2所述的致動器裝置,其中支撐元件基本橫向於致動元件。方案6.如方案5所述的致動器裝置,其中支撐元件構成在致動元件上方延伸的橋。方案7.如方案I所述的致動器裝置,其中致動元件包括具有第一長度的第一狹長主體,並且其中致動元件以基本橫向於車輛縱向軸線的第三方向沿車門的長度延伸。方案8.如方案7所述的致動器裝置,其中支撐元件包括具有第二長度的第二狹長主體,其中支撐元件以與致動元件大致對齊的第四方向沿車門的長度延伸,並且其中第一長度和第二長度基本相等。方案9.如方案I所述的致動器裝置,進一步包括多個支撐元件。方案10.如方案I所述的致動器裝置,進一步包括將致動元件連接至車門的鉸鏈。方案11.如方案10所述的致動器裝置,進一步包括連接至致動元件的偏置元件,偏置元件將致動元件沿向內側的方向偏置。方案12.如方案11所述的致動器裝置,進一步包括保持架元件,其被設置用於至少部分地包圍至少一部分致動元件並且限制致動元件向內側移動。方案13.如方案I所述的致動器裝置,其中致動元件包括可變形的主體,其中致動元件被設置用於在被推動時變形,並且其中致動元件的變形將可電子致動的碰栓致動。
方案14.如方案I所述的致動器裝置,進一步包括設置在致動元件上並且基本上將致動元件隱藏起來的車門內飾元件。方案15.如方案I所述的致動器裝置,其中支撐元件包括扶手內的凹口。方案16.如方案I所述的致動器裝置,其中支撐元件被定位成與致動元件的間隔不大於預定距離。方案17.如方案16所述的致動器裝置,其中預定距離與人手的尺寸相對應。方案18. —種用於控制車輛車門的可電子致動的碰栓的致動器裝置,所述致動器裝置包括
連接至車門並且被設置用於相對於車門沿向外側的方向移動的致 動元件,
被定位成在致動元件沿向外側的方向移動時接合致動元件的開關,開關被可操作地聯接至可電子致動的碰栓並且被設置用於在致動元件沿向外側的方向移動時致動可電子致動的碰栓;以及
在致動元件內側的位置靠近致動元件安裝至車門的支撐元件,以使支撐元件允許用戶在沿向外側的方向推致動元件時支撐在支撐元件上。方案19. 一種用於控制車輛車門的可電子致動的碰栓的致動器裝置,所述致動器裝置包括
連接至車門並且被設置用於相對於車門沿向外側的方向移動的致動元件,
開關,開關被定位成在致動元件沿向外側的方向移動時接合致動元件並且被設置用於在致動元件接合開關時發送致動信號,
與開關通信聯接並且與可電子致動的碰栓可操作地聯接的控制器,控制器被設置用於在控制器收到來自開關的致動信號時致動可電子致動的碰栓;以及
在致動元件內側的位置靠近致動元件安裝至車門的支撐元件,以使支撐元件允許用戶在沿向外側的方向推致動元件時支撐在支撐元件上。方案20.如方案19所述的致動器裝置,其中控制器被進一步設置用於在車輛移動時禁止致動可電子致動的碰栓。
以下結合所附的附圖來介紹一個或多個實施例,其中相同的附圖標記表示相同的部件,並且
圖I是示出了裝有本公開的致動器裝置實施例的車門在碰栓致動前的示意性俯視圖; 圖2是示出了圖I中車門在使用致動器裝置致動碰栓期間的示意性俯視 圖3是示出了圖2中車門在碰栓致動後推開車門時的示意性俯視 圖4是示出了圖I中車門在門鎖致動前的透視 圖5是示出了使用圖I中的致動器裝置致動門鎖的透視 圖6是示出了裝有本公開的致動器裝置替換實施例的車門在碰栓致動前的示意性俯視 圖7是示出了圖6中的替換實施例在使用圖6中的致動器裝置替換實施例致動碰栓期間的示意性俯視 圖8是示出了裝有本公開的另一個致動器裝置替換實施例的車門的透視圖;圖9是示出了裝有本公開的又一個致動器裝置替換實施例的車門的透視 圖10是示出了裝有本公開的又一個致動器裝置替換實施例的車門的示意圖;以及 圖11是示出了裝有本公開的又一個致動器裝置替換實施例的車門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的詳細說明本質上僅僅是示範性的而並不是為了限制應用和用途。而且,也不意味著應該受到在先前的技術領域、背景技術、發明內容或以下的具體實施方式
中給出的任何明示或隱含的理論約束。本文中公開了一種改進的用於致動車門的可電子致 動的碰栓的致動器裝置。致動器裝置包括安裝至車門並且可操作地聯接至可電子致動的碰栓的致動元件。這樣的致動元件在本領域是已知的並且在2009年11月6日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的申請號為12/613,657的待決美國專利申請中公開,並且通過全文引用將其併入本文。致動器裝置進一步包括在靠近致動元件並且在其內側的位置安裝至車門的支撐元件。支撐元件為用戶提供在推致動元件時支撐在其上的結構。這樣的裝置允許用戶在致動致動元件的扭轉運動中使它們的手圍繞著支撐元件移動並進一步為用戶提供了用於抓持的結構以在車門打開時控制車門。通過參閱本申請的附圖以及參閱以下的具體實施方式
即可獲得對用於致動車門的可電子致動的碰栓的上述致動器裝置的進一步理解。圖I是示出了裝有本公開的致動器裝置實施例24的車輛22的車門20在可電子致動的碰栓26致動前的示意性俯視圖。在圖中,致動器裝置實施例24被示出為實施在車輛22的駕駛員側。應該理解實施例24可以在車輛22的任意車門上實施。還應該理解致動器裝置實施例24可以在任意類型的車輛上實施,包括但不限於汽車、火車、船舶、飛機和飛船。實施例24包括致動元件28和支撐元件30。實施例24進一步包括開關32、控制器34、鉸鏈36、彈簧38和保持架元件40。在另一些實施例中,實施例24內可以包括不同的部件以及更多或更少數量的部件而並不背離本公開的教導。可電子致動的碰栓26被安裝至車門20並且被設置用於接合車輛22的B柱42。可電子致動的碰栓26具有被設置用以相對於主體部分向內收回和向外伸出的碰栓部分44。當碰栓部分44伸出時(如圖I所不),碰栓部分44裝入B柱42的凹口 48內並與之接合以阻止車門20打開。當碰栓部分44收回到主體部分46內時,碰栓部分46從凹口 48脫離並且車門20可以自由打開。可電子致動的碰栓例如可電子致動的碰栓26在本領域是公知的並且被設置用於響應電信號而致動(以從伸出位置移動至收回位置)。控制器34可以是任意類型的被設置用於實現算法、執行軟體應用程式、執行子程序和/或載入並執行任意類型電腦程式的計算機、計算機系統或微處理器。在某些實施例中,控制器34可以只包括單個部件。在另一些實施例中,控制器34可以包括協同作用的多個部件。在某些實施例中,控制器34可以是專用於實施例24的,而在另一些實施例中,控制器34可以與車輛22上的其他車載系統共用。在實施例24中,控制器34通過有線連接與可電子致動的碰栓26可操作地聯接。在另一些實施例中,這樣的可操作聯接可以無線地實現。控制器34被設置用於從車輛22的多個車載部件接收輸入並致動可電子致動的碰栓26,或者在某些情況下禁止致動可電子致動的碰栓26。例如,門把手50和開關32均與控制器34通信聯接。當用戶49從車輛22外側拉動門把手試圖打開車門20時,門把手50向控制器34發送指示嘗試打開車門20的信號。作為響應,控制器34被設置用於向可電子致動的碰栓26發送信號以促使可電子致動的碰栓26致動。類似地,當開關32被按下時,開關32向控制器34發送指示嘗試從車輛22內部打開車門20的信號。作為響應,控制器34被設置用於向可電子致動的碰栓26發送信號以使其致動。在另一些實施例中,門把手50和/或開關32可以直接與可電子致動的碰栓26可操作地聯接而無需控制器例如控制器34的介入。在某些實施例中,控制器34可以通過導線 52連接至速度計、位置檢測系統、輪胎傳感器、加速計或者被設置用於檢測車輛22何時移動的任意其他設備。這樣的系統可被設置用於只要車輛22在移動中就通過導線52向控制器34傳送指示車輛22移動的信號。響應於接收到的這些信號,控制器34可以進一步被設置用於忽略從開關32或者從門把手50接收到的任何信號。用這種方式,控制器34可以被設置為用作聯鎖裝置並在車輛22移動時避免車門20打開。在圖示的實施例中,致動元件28通過鉸鏈36連接至車門20並且與車輛22的縱向軸線54基本對齊。鉸鏈36被設置用於允許致動元件28沿向外側的方向移動。因此,當用戶49推致動元件28的任意部分時,致動元件28就會沿向外側的方向轉動。致動元件28沿向外側的方向移動即可促使致動元件28接合開關32。這樣的接合可以促使開關32將上述信號傳送至控制器34,控制器34相應地向可電子致動的碰栓26發送致動信號。支撐元件30在靠近致動元件28的位置安裝至車門20並且與致動元件28基本對齊。支撐元件30為用戶49提供了在推致動元件28時用於抓持和藉以支撐其手部的結構。用這種方式,用戶49可以圍繞支撐元件30握拳並且通過圍繞支撐元件30向致動元件28扭轉拳頭即可將其緊握的拳頭壓向致動元件28。這種壓迫可以促使致動元件28沿向外側的方向移動,閉合開關32,並由此促使控制器34致動可電子致動的碰栓26。彈簧38用於沿向內側的方向偏置致動元件28。因此,在用戶49並未推致動元件28時,彈簧38會將致動元件28向內側推並脫離與開關32的接合。在另一些實施例中,有效地用於沿向內側的方向偏置致動元件28的任意類型的偏置元件均可選擇使用。保持架接合元件56位於致動元件28的一端並且被設置用於接合保持架元件40。保持架元件40被設置用於通過與保持架接合元件56的接合將致動元件28向內側和向外側的移動限制在預定範圍內。圖2是示出了車門20在使用致動器裝置實施例24致動可電子致動的碰栓26期間的示意性俯視圖。如圖所示,用戶49已經用手抓住支撐元件30並且已經將其手部圍繞支撐元件30扭轉以促使其手部壓向致動元件28。致動元件28已經沿向外側的方向移動,促使彈簧38壓縮並促使開關32閉合。這就促使開關32向控制器34傳送信號,控制器34相應地向可電子致動的碰栓26發送信號。響應於從控制器34接收的信號,可電子致動的碰栓26致動,促使碰栓部分44收回到主體部分46內,由此使碰栓部分44從凹口 48脫離。在圖2所示的位置可以將車門20推開。由於用戶49推壓支撐元件30並促使致動元件28沿向外側的方向移動,因此保持架接合元件56就與保持架元件40的外側部分接合。該接合阻止致動元件28沿向外側方向再有任何進一步的移動。因此,如果用戶49繼續推壓致動元件28,這樣的作用力就會被傳送至車門20,並且用這種方式,用戶僅通過繼續推壓致動元件28就可以打開車門20。圖3是示出了車門20在可電子致動的碰栓26致動後推開車門20時的示意性俯視圖。如圖所示,用戶49的手繼續推致動元件28並且車門20因此而打開。另外,因為用戶49繼續推致動元件28,因此開關32保持被按壓並且碰栓部分44保持收回在可電子致動的碰栓26的主體部分46內。在某些實施例中,只要開關32保持被按壓,可電子致動的碰栓26即可保持被致動;而在另一些實施例中,可電子致動的碰栓26和/或控制器34可以被設置為無論致動元件28的狀態如何,在經過一定的預定時段之後就將碰栓部分44回復到伸出位置。
如圖3所示,支撐元件30用於第二種用途。支撐元件30不僅有助於由用戶49來致動可電子致動的碰栓26,而且支撐元件30還通過用作供用戶49抓持的門把手而允許用戶49控制車門20在其沿向外側方向轉動時的運動。用這種方式,致動元件28和支撐元件30協作以允許用戶49同時在車門20上施加推力和拉力而不必像在使用常規的碰栓致動機構時所需要的那樣將其手部在不同的位置間移動。圖4是示出了車門20在可電子致動的碰栓26致動前的透視圖。用戶49將手58放在支撐元件30上。支撐元件30在靠近致動元件28的位置被安裝至車門20。支撐元件30的位置與致動元件28間隔的精確距離可以根據不同的應用而改變並且可以基於對人手尺寸變化的研究而確定。一旦獲得了這樣的信息,支撐元件30可以與致動元件28間隔適用於允許人口中的期望部分以上述方式致動可電子致動的碰栓26的距離。圖5是示出了通過使用支撐元件30和致動元件28來致動可電子致動的碰栓26的透視圖。如圖所示,用戶49已經將其手部58沿指示的方向扭轉。在圖4中,手部58的位置使得只有手部58的手指插入到支撐元件30和致動元件28之間。在圖5中,由於手部58已經扭轉,因此現在手部58的關節和手背已經位於支撐元件30和致動元件28之間。因為手部58的關節和手背比手部58的手指更厚,所以手部58就會壓向致動元件28。致動元件28會由於這種壓迫而沿著向外側的方向從實線所示位置向虛線所示位置移動。由於手部58的這種扭轉動作,可電子致動的碰栓26的碰栓部分44已經收回到主體部分46內。圖6是示出了裝有本公開的致動器裝置替換實施例60的車門20在可電子致動的碰栓26致動前的示意性俯視圖。替換實施例60包括開關62,開關62在閉合時會向控制器34發送信號,控制器34進而致動可電子致動的碰栓26。開關62位於致動元件64後方。致動元件64被連接至車門20並且在從車輛22的內部看時會擋住開關62。致動元件64由可變形(例如塑性)材料構成以使得在用戶沿向外側的方向按壓致動元件64時,致動元件64就會沿向外側的方向變形並且閉合開關62。與圖1-5中的實施例24相同,支撐元件30在靠近致動元件64的位置被安裝至車門20並且被設置用於允許用戶在按壓致動元件64時支撐在支撐元件上。圖7是示出了替換實施例60在致動可電子致動的碰栓26期間的示意性俯視圖。如圖所示,已經沿向外側的方向對致動元件64施加作用力促使其變形並且壓在開關62上以閉合開關。作為響應,開關62向控制器34發送信號,控制器34相應地致動可電子致動的碰栓26,促使碰栓部分44收回到主體部分46內。如果用戶繼續按壓致動元件64,車門20即可打開。
圖8是示出了裝有本公開的另一個致動器裝置替換實施例65的車輛22的車門20的透視圖。在替換實施例65中,致動元件28被隱藏在覆蓋車門20內部的內飾66之後。內飾可以由皮革、小山羊皮、乙烯樹脂或有效地用於使車門20內部表現得美觀舒適的任意其他合適的材料構成。致動元件28被隱藏在內飾66之後,但是仍然可以通過按壓設置在致動元件28上的內飾66部分來致動。支撐元件68被靠近致動元件28設置。如圖8所示,支撐元件68包括在扶手70內界定出的凹口。想要致動可電子致動的碰栓26的用戶只需將其手部放到扶手70上並使其手部的一部分置於支撐元件68的凹口內。然後,用戶通過將一根或多根手指支撐在凹口的內側壁上即可將其手背通過內飾66推向致動元件28。這 就相應地可以致動可電子致動的碰栓26。圖9是示出了裝有本公開的另一個致動器裝置替換實施例72的車輛22的車門20的透視圖。如圖所示,致動元件28基本上在車門20的整個長度上延伸。扶手74包括三個支撐元件沿車輛22的縱向對齊並且定位成允許用戶在沿致動元件28縱向長度的任意方便位置接合致動元件28的支撐元件76、支撐元件78和支撐元件80。儘管扶手74示出了三個支撐元件,但是應該理解可以在扶手74中包含更多或更少數量的支撐元件而並不背尚本公開的教導。圖10是示出了裝有本公開的另一個致動器裝置替換實施例82的車門20的示意圖。替換實施例82包括致動元件28和支撐元件84。繼續參照圖1-5和圖10,替換實施例82與實施例24的不同之處在於支撐元件84是沿橫向於致動元件28的方向取向。在圖示的實施例中,支撐元件84被設置和定位成橋接在致動元件28大致中間的部分上。在另一些實施例中,支撐元件84可以位於任意其他合適的位置。在又一些實施例中,支撐元件84可以被設置用於沿車輛縱向軸線的方向相對於車門20移動以允許用戶將支撐元件84相對於致動元件28定位在任意需要的位置。圖11是示出了裝有本公開的另一個致動器裝置替換實施例86的車門20的示意圖。在替換實施例86中,致動元件88和支撐元件90均沿著基本橫向於車輛縱向軸線的方向取向。儘管致動元件88和支撐元件90均被示出為基本豎立,但是應該理解致動元件88和支撐元件90也都可以取向為任意需要的角度而並不背離本公開的教導。儘管已經在以上的詳細說明中給出了至少一個示範性實施例,但是應該意識到還存在大量的變形。還應該意識到一個或多個示範性的實施例僅僅是示例,而並不是為了以任何方式限制保護範圍、應用性或結構。更具體地,以上的詳細說明可以為本領域技術人員提供便於實現所述一個或多個實施例的指導手冊。應該理解可以對元件的功能和設置方式進行多種修改而並不背離如所附權利要求所述的保護範圍及其法定等價形式。
權利要求
1.一種用於控制車輛車門的可電子致動的碰栓的致動器裝置,所述致動器裝置包括 連接至車門並且可操作地聯接至可電子致動的碰栓的致動元件,致動元件被設置用於在沿向外側的方向推致動元件時致動可電子致動的碰栓;以及 在致動元件內側的位置靠近致動元件安裝至車門的支撐元件,以使支撐元件允許用戶在沿向外側的方向推致動元件時支撐在支撐元件上。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致動器裝置,其中致動元件包括具有第一長度的第一狹長主體,並且其中致動元件以與車輛的縱向軸線大致對齊的第一方向沿車門的長度延伸。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致動器裝置,其中致動元件基本上沿車門的整個長度延伸。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致動器裝置,其中支撐元件包括具有第二長度的第二狹長主體,其中支撐元件以與致動元件大致對齊的第二方向沿車門的長度延伸,並且其中第一長度和第二長度基本相等。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致動器裝置,其中支撐元件基本橫向於致動元件。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致動器裝置,其中支撐元件構成在致動元件上方延伸的橋。
7.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致動器裝置,其中致動元件包括具有第一長度的第一狹長主體,並且其中致動元件以基本橫向於車輛縱向軸線的第三方向沿車門的長度延伸。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致動器裝置,其中支撐元件包括具有第二長度的第二狹長主體,其中支撐元件以與致動元件大致對齊的第四方向沿車門的長度延伸,並且其中第一長度和第二長度基本相等。
9.一種用於控制車輛車門的可電子致動的碰栓的致動器裝置,所述致動器裝置包括 連接至車門並且被設置用於相對於車門沿向外側的方向移動的致動元件, 被定位成在致動元件沿向外側的方向移動時接合致動元件的開關,開關被可操作地聯接至可電子致動的碰栓並且被設置用於在致動元件沿向外側的方向移動時致動可電子致動的碰栓;以及 在致動元件內側的位置靠近致動元件安裝至車門的支撐元件,以使支撐元件允許用戶在沿向外側的方向推致動元件時支撐在支撐元件上。
10.一種用於控制車輛車門的可電子致動的碰栓的致動器裝置,所述致動器裝置包括 連接至車門並且被設置用於相對於車門沿向外側的方向移動的致動元件, 開關,開關被定位成在致動元件沿向外側的方向移動時接合致動元件並且被設置用於在致動元件接合開關時發送致動信號, 與開關通信聯接並且與可電子致動的碰栓可操作地聯接的控制器,控制器被設置用於在控制器收到來自開關的致動信號時致動可電子致動的碰栓;以及 在致動元件內側的位置靠近致動元件安裝至車門的支撐元件,以使支撐元件允許用戶在沿向外側的方向推致動元件時支撐在支撐元件上。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用於車輛碰栓的致動器裝置。本文中公開了一種用於控制車輛車門的可電子致動的碰栓的致動器裝置。致動器裝置包括但不限於連接至車門並且可操作地聯接至可電子致動的碰栓的致動元件。致動元件被設置用於在沿向外側的方向推致動元件時致動可電子致動的碰栓。致動器裝置進一步包括在致動元件內側的位置靠近致動元件安裝至車門的支撐元件。支撐元件允許用戶在沿向外側的方向推致動元件時支撐在支撐元件上。
文檔編號E05B65/20GK102767317SQ20121013572
公開日2012年11月7日 申請日期2012年5月4日 優先權日2011年5月5日
發明者A.T.裡格爾曼, C.W.老維爾博恩, M.J.列維 申請人:通用汽車環球科技運作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