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可調節可攜式兒童推車的製作方法
2023-06-10 14:47:46 3

本實用新型涉及兒童用品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可調節可攜式兒童推車。
背景技術:
在當代人的生活中,家長們在攜帶低齡兒童外出時常常將兒童放置在兒童推車內,避免長時間懷抱兒童浪費體力。兒童推車一般包括車體、車輪和推車把手,車體將兒童圍護在其內部,車輪安裝於車體的下方,推車把手供家長推車使用。這種兒童推車將兒童以「坐」和「躺」相結合的方式圍護在其內部,非常適合尚未學步的兒童。
但是,當兒童初步學會行走之後(一般指大於1歲的兒童),兒童的自我行動能力和對周圍世界的好奇心均會大大增加,這種年齡段的兒童多數不願意被限制一般的兒童推車內。因此,普通的兒童推車在兒童學會行走之後就不太適用了。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現有技術的兒童推車不適用於逐漸學會行走的兒童。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採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可調節可攜式兒童推車,包括車身、前輪組件、後輪組件和推桿;車身包括一段平坦的供兒童騎乘的座位部和豎直的夾持在座位部兩側的夾持部,座位部和夾持部形成一個用於容納豎直前輪組件的門字形空間;前輪組件的中心軸的兩端分別固定於車身的兩個夾持部;後輪組件的數量至少為兩個,後輪組件與車身固定連接,後輪組件、前輪組件和車身共同形成一個穩定的車體;推桿用於推動整個車體移動,推桿位於車身的後方。
進一步的,所述車身還包括兩個供兒童踏腳的腳踏部。
進一步的,所述車身是由塑料材料注塑而成的一體式結構。
進一步的,所述車身的內部設置有加強筋。
進一步的,兒童推車還包括供兒童抓握的扶手,所述扶手安裝於車身座位部的前方。
具體的,所述扶手由一根被彎曲成「Ω」形狀的金屬管制成,金屬管的外表面包覆有塑膠軟套。
進一步的,所述推桿包括橫杆和豎杆,橫杆和豎杆組成T字形,橫杆供成年人持握,豎杆的一端與橫杆連接,豎杆的另一端與車身連接,豎杆的長度可調節。
有益效果:(1)本實用新型的兒童推車利用一個一體化的塑料車身結構充當兒童推車的底盤和座椅,不但使兒童推車的結構簡單實用,而且有利於騎乘在推車上的兒童直接與外界環境和他人互動,減少傳統的兒童推車帶來的約束感,非常適合已經學步的兒童使用。(2)本實用新型兒童推車的車身上安裝有腳踏和扶手,便於兒童騎乘。(3)本實用新型兒童推車的車身的內部設置有加強筋,提高車身的結構強度。(4)本實用新型兒童推車的推桿長度可調,方便不同身高的家長使用。
附圖說明
圖1是實施例1兒童推車結構示意圖。
圖2是實施例1兒童推車車身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實施例1兒童推車車身的主視圖。
圖4是實施例1兒童推車車身的俯視圖。
圖5是實施例1兒童推車車身的仰視圖。
圖6是實施例1兒童推車車身的右視圖。
其中:1、車身;11、座位部;12、夾持部;13、腳踏部;14、加強筋;15、推桿插孔;16、後輪插孔;17、扶手插孔;2、前輪組件;3、後輪組件;4、推桿;41、橫杆;42、豎杆;5、扶手。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實施例1
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的兒童推車是一個三輪式的兒童推車,包括車身1、一個前輪組件2、兩個後輪組件3、推桿4和扶手5。
如圖2至圖6所示,車身1是由塑料材料注塑而成的一體式結構,車身1包括一段平坦的供兒童騎乘的座位部11和豎直的夾持在座位部11兩側的夾持部12,座位部11和夾持部12形成一個用於容納豎直前輪組件2的門字形空間,在每個夾持部12的下邊緣設置有供兒童踏腳的腳踏部13。車身1的內部設置有加強筋14、推桿插孔15和後輪插孔16,車身1座位部11的前方設置有兩個扶手插孔17。
前輪組件2包括中心軸和前滾輪,前輪組件2的中心軸的兩端分別固定於車身1的兩個夾持部12的中部,車身1的座位部11的高度略高於前滾輪;為適應兒童的身高,前滾輪的直徑一般取20~60cm。
後輪組件3包括後滾輪和後連杆,後連杆的一端連接後滾輪的中心軸,後連杆的另一端設置有一個塑料護套,塑料護套插接在後輪插孔16內,兩個後輪組件3的後連杆被螺栓固定在後輪插孔16內,後輪組件3、前輪組件2和車身1因而共同形成一個穩定的車體。
扶手5由一根被彎曲成「Ω」形狀的金屬管制成,該金屬管的兩個端頭插接在兩個扶手插孔17內,再用螺栓固定。為了保護兒童,金屬管的外表面還應包覆一層塑膠軟套。
推桿4包括橫杆41和豎杆42,橫杆41和豎杆42組成T字形,橫杆41供成年人持握,豎杆42的一端與橫杆41連接,豎杆42的另一端插接在推桿插孔15內,再使用螺栓固定。豎杆42是由兩節圓管構成,兩節圓管中間設置有一個金屬扣,兩節圓管構成一個可伸縮的豎杆42。
本實施例的兒童推車結構十分簡單,學步後的兒童可以自由上車和下車,兼具娛樂性和實用性,深受小朋友的喜歡。
雖然說明書中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進行了說明,但這些實施方式只是作為提示,不應限定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宗旨的範圍內進行各種省略、置換和變更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