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像鏡頭的製作方法
2023-06-10 09:50:56 1
專利名稱:取像鏡頭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光學技術,尤其涉及一種取像鏡頭。
背景技術:
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電子產品不斷地朝向輕薄短小以及多功能的方向發展,而 電子產品中,如數位相機、計算機等已具備取像裝置之外,甚至行動電話或個人數字輔助器 (PDA)等裝置也有加上取像裝置的需求;而為了攜帶方便及符合人性化的需求,取像裝置不 僅需要具有良好的成像品質,同時也需要較小與較低的成本,同時能有效提升該取像裝置 的應用性。
傳統的取像裝置大多使用非球麵塑料透鏡或使用非球面模造玻璃片,以獲得較佳 的成像品質,但是非球面透鏡的成本也相對應較高。發明內容
有鑑於此,有必要提供一種成像品質好、生產成本低的取像鏡頭。
一種取像鏡頭,該取像鏡頭具有正光焦度,該取像鏡頭從物側至像側依次包括一 具有負光焦度的第一透鏡組、一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二透鏡組、及一成像面,該取像鏡頭滿足 以下條件式5<D/F<5. 3 ;其中,D為所述取像鏡頭的總長度;F為所述取像鏡頭有效焦距。
滿足上述條件的取像鏡頭,成像品質好、生產成本低。
圖1為本發明實施方式提供的取像鏡頭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圖1中的取像鏡頭的球差圖;圖3為圖1中的取像鏡頭的場曲圖;圖4為圖1中的取像鏡頭的畸變圖。
主要元件符號說明取像鏡頭100第一透鏡組10第一透鏡11第二透鏡12第三透鏡13光闌25第二透鏡組20第四透鏡21第五透鏡22第六透鏡23濾光片30第一表面SI第二表面S2第三表面S3第四表面S4第五表面S5第六表面S6第七表面S7第八表面S8第九表面S9第十表面SlO第十一表面Sll第十二表面S12第十三表面S13成像面40如下具體實施方式
將結合上述附圖進一步說明本發明。
具體實施方式
請參閱圖1,其為本發明第一實施方式所提供的取像鏡頭100。該取像鏡頭100從 物側至像側(近成像面)依次包括一具有負光焦度的第一透鏡組10、一具有正光焦度的 第二透鏡組20、一濾光片30、及一成像面40。本實施方式中,所述取像鏡頭100具有正光焦 度,其有效焦距為2. 9毫米(mm),所述取像鏡頭的總長度為15mm。
所述第一透鏡組10包括一具有負光焦度的第一透鏡11、一具有負光焦度的第二 透鏡12及一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三透鏡13。本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透鏡組10的有效焦距 Fl為-6. 1366mm ;所述第一透鏡11的焦距Fll為-3. 685mm ;所述第二透鏡12的有效焦距 F12為-35. 695mm ;所述第三透鏡13的有效焦距F13為8. 17585mm。所述第一透鏡11從物 側至像側包括靠近物側的第一表面SI以及靠近像側的第二表面S2。所述第二透鏡12從物 側至像側包括靠近物側的第三表面S3以及靠近像側的第四表面S4。所述第三透鏡13從物 側至像側包括靠近物側的第五表面S5以及靠近像側的第六表面S6。所述第一透鏡11與第 二透鏡12之間間隔設置,以使所述第一透鏡11與第二透鏡12之間可以設置一遮光片來吸 收雜散光,以減少鬼影的產生。
所述第二透鏡組20包括一具有正光焦度的第四透鏡21、一第五透鏡22、及一第六 透鏡23。所述第五透鏡22與第六透鏡23相膠合,所述第五透鏡22與第六透鏡23膠合後 具有一正光焦度。本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二透鏡組20的有效焦距F2為3. 9915mm ;所述第四 透鏡21的焦距F21為5. 84mm ;所述第五透鏡22與第六透鏡23膠合後的有效焦距F22為 11. 846_。所述第四透鏡21從物側至像側包括靠近物側的第七表面S7以及靠近像側的第 八表面S8。所述第五透鏡22從物側至像側包括靠近物側的第九表面S9以及靠近像側的第 十表面S10。所述第六透鏡23從物側至像側包括所述第十表面SlO以及靠近像側的第十一 表面S11。
所述取像鏡頭100還包括一設置於第一透鏡組10與第二透鏡組20之間的光闌 25 (Aperture stop),也即,所述第三透鏡13與第四透鏡14之間設置所述光闌25,限制了經 過第一透鏡組10的光線進入第二透鏡組20的光通量,並讓經過第一透鏡組10後的光錐更 加對稱,使取像鏡頭100的彗差得以修正。本實施方式中,為了更加節省空間,該第四透鏡 14的第七表面S7上的一外圍環狀區域塗黑以當作該光闌25。
所述濾光片30從物側至像側包括靠近物側的第十二表面S12以及靠近像側的第十三表面S13。所述濾光片30用於濾除紅外光。
本實施方式的取像鏡頭100可應用於照相機或攝像機。優選地,所述取像鏡頭100 應用於車載鏡頭。所述取像鏡頭100滿足以下條件式(1)5〈D/F<5. 3 ;其中,D為所述取像鏡頭100的總長度;F為所述取像鏡頭100的有效焦距。
滿足條件式⑴可使所述取像鏡頭100與像差之間得到平衡。當0作大於5.3時, 則無法使該取像鏡頭100的總長度得以縮短,實現系統小型化;並且當D/F小於5時,很難滿足在現有的光焦度分配下得到良好的影像品質。
優選地,所述取像鏡頭100還滿足以下條件(2)-0.48〈F/Fl〈-0. 45 ;其中,F為所述取像鏡頭100有效焦距的有效焦距;F1為第一透鏡組10的有效焦距。
滿足條件式⑵可以有效限制第一透鏡組10的焦距長度。當F/F1小於-O. 48時, 則使該取像鏡頭100的有效焦距過長,難以對周邊光束場曲進行良好的補正;而當F/F1大於-O. 45時,則使該取像鏡頭100有效焦距過短,則光焦度過大,使所述第二透鏡組20無法充分補正橫向及縱向色差。
優選地,所述取像鏡頭100還滿足以下條件(3)12. 1〈|F12/F|〈12. 6其中,F為所述取像鏡頭100的有效焦距;F12為第二透鏡12的有效焦距。
滿足條件式(3)可有效限制第二透鏡組20的焦距長度。當|F12/F|小於12.1 時,則使該取像鏡頭100的有效焦距過長,所述第一透鏡組10造成的球差難以補正;並且當F12/FI大於12. 6時,則使該取像鏡頭100的有效焦距過短,該取像鏡頭100的軸向色差將無法充分補償。
本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透鏡11、第二透鏡12、第三透鏡13、第四透鏡21、第五透鏡22及第六透鏡23均是球面透鏡。由於球面透鏡不易在高溫造成成像品質的變化,如此, 可保證在高溫環境下,成像品質仍較佳的特性。
本實施方式中,取像鏡頭100的各光學元件滿足表I及表2的條件,其中i表示從物側開始的第i個透鏡表面表示從物側開始的第i個透鏡表面的曲率半徑;Di表示從物側開始的第i個透鏡表面至第i+Ι個透鏡表面間的軸向距離;ni表示從物側開始的第i 個透鏡表面的折射率;vi表示從物側開始的第i個透鏡表面的阿貝數。
表I
權利要求
1.一種取像鏡頭,該取像鏡頭具有正光焦度,該取像鏡頭從物側至像側依次包括一具有負光焦度的第一透鏡組、一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二透鏡組、及一成像面,該取像鏡頭滿足以下條件式其中,D為所述取像鏡頭的總長度;F為所述取像鏡頭有效焦距。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取像鏡頭,其特徵在於,所述取像鏡頭還滿足以下條件-0. 48〈F/Fl〈-0. 45 ;其中,F為所述取像鏡頭有效焦距;F1為第一透鏡組的有效焦距。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取像鏡頭,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透鏡組包括一具有負光焦度的第一透鏡、一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二透鏡及一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三透鏡,所述第二透鏡組包括一具有負光焦度的第四透鏡、一第五透鏡、及一第六透鏡,所述第五透鏡與第六透鏡膠合,所述第五透鏡與第六透鏡膠合的透鏡具有正光焦度。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取像鏡頭,其特徵在於,該變焦透鏡系統滿足下列條件1〈|F12/F|〈12. 6 ;其中,F為所述取像鏡頭有效焦距;F12為第二透鏡的有效焦距。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取像鏡頭,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第四透鏡、第五透鏡及第六透鏡均是球面透鏡。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取像鏡頭,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一透鏡組的有效焦距Fl為-6. 1366mm;所述第一透鏡的焦距Fll為-3. 685mm ;所述第二透鏡的有效焦距F12為-35. 695mm ;所述第三透鏡13的有效焦距F13為8. 17585mm。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取像鏡頭,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二透鏡組的有效焦距F2為3.9915mm ;所述第四透鏡的焦距F21為5. 84mm ;所述第五透鏡與第六透鏡膠合後的有效焦距 F22 為 11. 846mm。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取像鏡頭,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二透鏡組與第一透鏡組之間還設置有一光闌。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取像鏡頭,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二透鏡組與成像面之間還設置有一濾光片。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取像鏡頭,其特徵在於,所述取像鏡頭的有效焦距為2.9_,所述取像鏡頭的總長度為15mm。
全文摘要
一種取像鏡頭,該取像鏡頭具有正光焦度,該取像鏡頭從物側至像側依次包括一具有負光焦度的第一透鏡組、一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二透鏡組、及一成像面,該取像鏡頭滿足以下條件式5<D/F<5.3;其中,D為所述取像鏡頭的總長度;F為所述取像鏡頭有效焦距。滿足上述條件的取像鏡頭,成像品質好且生產成本低。
文檔編號G02B13/00GK103048769SQ201110311528
公開日2013年4月17日 申請日期2011年10月14日 優先權日2011年10月14日
發明者彭芳英, 黃海若, 王聖安, 李安澤, 柳曉娜 申請人: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 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