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離式打火機結構的製作方法
2023-06-10 09:43:31 1
專利名稱:分離式打火機結構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打火機結構,特別涉及一種防兒童誤用的打火機結構。
背景技術:
打火機的歷史可以追溯到人類學會取火的階段,"就"這些原始部落的經 濟和信仰的推動因素。當然,當時的火或火種在原始人心目中都有著神聖的意
義和神秘的魅力,既是他們獲利溫暖的來源,又充滿了不可控制性;隨著時間 的推移,更多更好的打火機被製造以及出售,打火機了成為日常生活必需品。
一般打火機點火方式有兩種,磨砂輪方式和壓電方式電子點火,磨砂輪是 用鈰、鑭等與鐵合金當做打火石,鈰與鑭都是很容易燃燒的金屬,鈰,甚至於 320度乾燥的氧氣裡就能燃燒,當磨砂輪撞擊打火石時, 一方面因磨擦發熱,另 一方面也從打火石上撞下一些鈰、鑭的粉末,立即燃燒起來迸出火星,便可點 燃了瓦斯。另一種是用壓電材料的打火機,壓一下就可以打火原理是利用壓電 性質,壓電是什麼呢?簡單的說就是某些晶體結構呈現非對稱,且受到壓力改 變結構時,會將受到的機械能轉換成電能,於是放出了高壓電流,此電流能是 兩電極尖端高壓放電出電火花,於是便可點燃了瓦斯。
而一般簡易型或拋棄式打火機的價格低廉,以致取得容易,而也常會因成 年人的疏忽,在使用後遺漏收藏的動作,讓孩童輕易取得來把玩,如此就可能 釀成災禍;所以,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表示,打火才幾依規定需有安全裝置, 防止幼童隨意點燃打火機。並將拋棄式以及簡易型打火機在2004年8月起即納 入強制檢驗,包括火焰高度、燃料體積、耐墜落、耐高溫、耐連續燃燒性,以 及是否具備安全裝置,能防範幼童輕易點燃,都在檢驗範圍;而打火機安全裝 置的基本要求如下
1. 安全裝置必須在每次點火操作後自動復歸。
2. 打火機在正常合宜使用下其安全裝置須不損以及打火機的安全操作。
3. 安全裝置在打火機的合理預期壽命期間必須能適切運作。
4.安全裝置不得輕易忽略不用或拆卸。
因符合上述安全標準規定的打火機,與一般傳統打火機在使用上會讓消費 者有操作不易的感覺,也有因操作不當而點不著火的現象產生,讓消費者誤以 為購得不良品的情形發生,隨因有諸等不便之處,但卻可間接保護以及降低幼 童因把玩打火機而造成災害的機率,實令人感到欣慰。
而打火機的設計除了造型的美觀,體積大小以及實用性,其最重要的設計, 應考量在安全性上。
綜上所述可知, 一般眾所都知的打火機,在結構設計上都是把打火機的供
燃系統以及點火系統相互並列陳設在同一個主體上;同時為因應政府對打火才幾 的安全規範,則製造業者便將打火機的點火裝置上加裝些安全控制結構,於是 對使用者會造成許多使用上不盡理想之處,因此,在面對打火機需有安全設計 以及攜帶方便的因素下,本實用新型設計人即研發一種分離式打火機結構,以 改善現有缺失,即為本實用新型設計人所欲解決的課題所在,且針對產品的技 術結構再作具體以及有效進步性的新型改良設置。
發明內容
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分離式打火機結 構,使其可達收藏或安全點火效果為實用新型目的。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採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分離式打火機結構,其特徵在於,包含有
第一容置體與第二容置體,所述的第一、第二容置體可呈對應相鄰結合或 者相互分離;
一點火系統,是對應容設在第一容置體內;
一供燃系統,是對應容設在第二容置體內,且在第一、第二容置體對應相 鄰結合時,所述的點火系統產生的火花提供給供燃系統。
與現有技術相比較,採用上述技術方案的本實用新型具有的優點在於所 述的點火系統與供燃系統分別架設在二對應樞設結合的容置體內,且兩個容置 體利用樞設結合而可呈上下相互疊置或相鄰而設的狀態,達到令點火系統與供 燃系統以分離式的疊合收藏或相鄰對應的可啟動點火的狀態,讓打火^f凡結構具 備有安全、縮小體積以及攜帶方便的功效。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實施例側視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實施例動作示意圖一; 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實施例動作示意圖二; 圖4是本實用新型的第二實施例側視示意圖; 圖5是本實用新型的第二實施例動作示意圖一; 圖6是本實用新型的第二實施例動作示意圖二; 圖7是本實用新型的第三實施例側視示意圖; 圖8是本實用新型的第三實施例動作示意圖一; 圖9是本實用新型的第三實施例動作示意圖二; 圖10是本實用新型的第四實施例俯^L示意圖; 圖11是本實用新型的第四實施例動作示意圖一; 圖12是本實用新型的第四實施例動作示意圖二; 圖13是本實用新型的第五實施例側視示意圖; 圖14是本實用新型的第五實施例動作示意圖; 圖15是本實用新型的第六實施例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l-容置體;ll-樞設端;12-嵌設端;13-平面;131-凸粒;132-凹槽;14-樞轉軸;2-點火系統;21-按壓塊;22-火花產生組;3-供燃系統;31-燃料室;32-噴嘴;4-套夾;41-勾部;42-卡槽。
具體實施方式
有關本實用新型為達上揭目的、功效,其所採用的技術手段以及結構,本 實用新型設計人茲舉數較佳可行實施例並配合圖式說明如下,以使審查委員對 本實用新型能有更進一步的了解與認同。 首先,請參閱圖1 圖3,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分離式打火機結構的第一實施 例側;脫以及動作示意圖,所述的打火機主要包含有 兩個容置體l,所述的第一、第二容置體1分別具有樞設端11,使第一、 第二容置體1樞設結合後可對應相鄰結合或者相互分離; 一點火系統2,是對應容設在第一容置體l內,所述的點火系統2是包含有 按壓塊21以及火花產生組22;
一供燃系統3,是對應容設在第二容置體1內,所述的供燃系統3是包含有 燃料室31以及噴嘴32,且在第一、第二容置體l對應相鄰時,所述的供燃系統 3用於供給點火系統2產生火焰。
組裝時,是將第一、第二容置體1對應樞設一起,且在第一容置體l的樞 設端11處嵌入包含有按壓塊21、火花產生組22的點火系統2,再在第二容置 體1的樞設端11處設置有包含燃料室31以及噴嘴32的供燃系統3;在未使用 打火機時,其是讓第一、第二容置體1憑藉樞設的設計而呈上下對應疊合的狀 態,使收疊的打火機第一、第二容置體1中的點火系統2以及供燃系統3不會 相互作用,具有安全的效果,同時,在其一容置體1上設有套夾4,如此,打火 機可對應夾扣在任合一處,以利方便攜帶[如圖1所示]。而當使用打火機時, 是將第一、第二容置體1以樞設方式得以旋轉,讓第一、第二容置體l呈左右 對應,而點火系統2以及供燃系統3恰可相互對應產生作用,如此,即可以點 火系統2產生火花而對應供燃系統3的燃料補給,進而產生打火機火焰。
請參閱圖4~圖6所示,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分離式打火機結構的第二實施例 側視以及動作示意圖,如同上述所述的第一、第二容置體1以樞設方式為的而 其點火系統2的按壓塊21、火花產生組22嵌組在第一容置體1樞設端11的對 應端處,而供燃系統3的燃料室31以及噴嘴32嵌組在第二容置體1樞設端11 的對應端處,如此,同樣可依上述方式達到安全以及使用打火機的狀態。
請參閱圖7~圖9所示,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分離式打火機結構的第三實施例 側視以及動作示意圖,所述的第三實施例主要是在第一、第二容置體l的其中 一端設置相對互補而可相互嵌設的嵌設端12;組裝時,是將第一、第二容置體 1對應以嵌設端12的嵌設方式為的,在第一容置體1嵌設端12的另一端的對應 處嵌入包含有按壓塊21、火花產生組22的點火系統2,再在第二容置體l嵌設 端12的另一端的對應處嵌入包含燃料室31以及噴嘴32的供燃系統3;在未使 用打火機時,其是讓第一、第二容置體1憑藉嵌設方式的設計而呈對應上下嵌 合的狀態,使嵌合的打火機第一、第二容置體l中的點火系統2以及供燃系統3 不會相互作用,具有安全的效果,同時,在其一容置體1上設有套夾4,如此, 打火機可對應夾扣在任合一處,以利方便攜帶[如圖7所示]。而當使用打火 機時,是將第一、第二容置體1以拉出方式得以脫離,讓脫離後第一、第二容 置體1的點火系統2與供燃系統3呈左右對應扣合扣合方式請參閱圖11所示,
如此,點火系統2以及供燃系統3恰可相互對應產生作用,即可以點火系統2 產生火花而對應供燃系統3的燃料補給,進而產生打火機火焰。
請參閱圖10~圖12所示,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分離式打火機結構的第四實施
例俯視以及動作示意圖,上述第一、第二容置體1利用樞設或嵌設方式來對應
組裝,而在第一、第二容置體1相鄰的外側面分別形成一平面13,利用所述的 平面13的設計,使第一、第二容置體l相互對應時,可平穩貼合一起;續,可 在第一、第二容置體l的平面13上分別對應設有凸粒131與凹槽132來相互對 應卡掣定位。
請參閱圖13 ~圖14所示,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分離式打火機結構的第五實施 例側4見以及動作示意圖,所述的第一、第二容置體1的中央對應嵌設一可令容 置體i轉動的樞轉軸14結合一起,且在第一容置體1嵌入包含有按壓塊21、火 花產生組22的點火系統2,再在第二容置體1設置有包含燃料室31以及噴嘴 32的供燃系統3;在未使用打火機時,其是讓第一、第二容置體l憑藉樞轉軸 14方式的設計而呈反向相對的狀態,使反向的打火機第一、第二容置體l中的 點火系統2以及供燃系統3不會相互作用,具有安全的效果。而當使用打火機 時,是將第一、第二容置體1以樞轉軸14方式得以旋轉,讓第一、第二容置體 1呈同向對應,而點火系統2以及供燃系統3恰可相互對應產生作用,如此,即 可以點火系統2產生火花而對應供燃系統3的燃料補給,進而產生打火機火焰。
請參閱圖15所示,是本實用新型一種分離式打火機結構的第六實施例示意 圖,在套夾4上設有勾部41,所述的套夾4勾部41對應的另一容置體1上設有 卡槽42,以在第一、第二容置體1轉折相鄰對應時具有卡合定位的效果。
上述實施例的點火系統2可以採用磨砂輪型或壓電型"電子點火"來啟動 火源。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分離式打火機結構,除了具有最主要的可供應產生 火源的功能外,更具有多項的效用來及優點,——敘述如下
1. 本實用新型分離式打火機結構,憑藉第一、第二容置體為分離式的設計, 讓點火系統以及供燃系統不會相互作用,如此,可防範孩童把玩打火機而產生 火焰的危險,達到具備安全性效果的設計。
2. 本實用新型分離式打火機結構,憑藉第一、第二容置體為分離式的設計, 改變舊式相互並列陳設的體積,讓分別設置在第一、第二容置體內的點火系統
或供然系統,可呈細長縮小體積的狀態。
3.同上述,當打火機縮小體積,是可便利於使用者外出攜帶方便的功效。 以上說明對本實用新型而言只是說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本領域普通技
術人員理解,在不脫離權利要求所限定的精神和範圍的情況下,可作出許多修
改、變化或等效,但都將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
權利要求1.一種分離式打火機結構,其特徵在於,包含有第一容置體與第二容置體,所述的第一、第二容置體可呈對應相鄰結合或者相互分離;一點火系統,是對應容設在第一容置體內;一供燃系統,是對應容設在第二容置體內,且在第一、第二容置體對應相鄰結合時,所述的點火系統產生的火花提供給供燃系統。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分離式打火機結構,其特徵在於該第一、第二容置 體以樞設方式結合。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分離式打火機結構,其特徵在於該第一、第二容置 體以對應嵌設方式結合,且其一容置體具設有嵌入端,來對應嵌設另一容置體。
4.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分離式打火機結構,其特徵在於該第一、第二容置 體的中央對應嵌設一可令容置體以圓周轉動的樞轉軸。
5.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分離式打火機結構,其特徵在於在第一、第二容置 體相鄰的外側面分別形成可貼平的平面。
6.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分離式打火機結構,其特徵在於對應結合的第一容 置體或者第二容置體的外部設有套夾。
7. 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分離式打火機結構,其特徵在於在第一、第二容置 體的平面上分別對應設有凸粒與凹槽相互卡掣定位。
8. 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分離式打火機結構,其特徵在於套夾上具設有勾部, 該套夾勾部對應的另 一容置體上設有卡槽,以對應卡合定位。
9.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分離式打火機結構,其特徵在於該點火系統包含有 按壓塊、火花產生組。
10.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分離式打火機結構,其特徵在於該供燃系統包含 有燃料室及噴嘴。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分離式打火機結構,所述的打火機主要設有產生火花的點火系統以及供給燃料的供燃系統,其中所述的點火系統與供燃系統分別架設在二對應樞設結合的容置體內,且兩個容置體利用樞設結合而可呈上下相互疊置或相鄰而設的狀態,達到令點火系統與供燃系統以分離式的疊合收藏或相鄰對應可啟動點火的狀態,讓打火機結構具備有安全以及攜帶方便的功效。
文檔編號F23Q2/16GK201177273SQ200820004110
公開日2009年1月7日 申請日期2008年1月31日 優先權日2008年1月31日
發明者鍾文正 申請人:鍾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