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燃性化合物、阻燃性顆粒、樹脂組合物和樹脂成形體的製作方法
2023-05-30 07:10:56 1
專利名稱::阻燃性化合物、阻燃性顆粒、樹脂組合物和樹脂成形體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阻燃性化合物、阻燃性顆粒、樹脂組合物和樹脂成形體。
背景技術:
:在要求具有阻燃性的樹脂材料中,為了使該樹脂材料具有阻燃性,通常在其中混入阻燃劑。混入到樹脂材料中的阻燃劑的已知實例包括滷系化合物、銻系化合物、磷系化合物、水合金屬化合物和無機化合物(例如,參見JP-A-5-74557(本文中使用的術語"JP-A"是指"未審查的日本專利申請公開")、jp—A-54-91557和JP-A-62-15256)。滷系化合物、銻系化合物和磷系化合物由於具有高阻燃性而得到廣泛地使用。另一方面,從環境保護的角度考慮,近年來水合金屬化合物或無機化合物的使用也在日益增加。
發明內容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具有一種阻燃性化合物,該阻燃性化合物儘管是非滷素化合物,但仍具有優異的阻燃性。(1)一種阻燃性化合物,其具有式(1)所示結構,-X-A1(國0國CO-0-Ar1)m(1)其中,八1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芳香族基團;X表示由畫S-、-O-、隱CO隱、國CN隱、-CH2-、-C(CH3)2-、-CH(CH3)-、-NH-、-SO-或-S(V表示的二價基團;A一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苯基;以及m表示1至3的整數。(2)如以上(1)所述的阻燃性化合物,其中Ai表示具有至少一個取代基的芳香族基團,所述的取代基選自由碳原子數為1至10的烷基、苯基、垸氧基、氨基、醯氨基、芳基、醯基、乙烯基、烯丙基、羥基、酯基和羧基組成的組。(3)如以上(1)或(2)所述的阻燃性化合物,其中X表示選自-S-、-CN-、-80-和-802-的二價基團。(4)如以上(1)至(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阻燃性化合物,其中A一表示具有至少一個取代基的苯基,所述的取代基選自由碳原子數為1至10的垸基、苯基、烷氧基、氨基、醯氨基、芳基、醯基、乙烯基、烯丙基、羥基、酯基和羧基組成的組。(5)如以上(1)至(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阻燃性化合物,其具有式(2)表示的結構,(Ar2-0-CO-0-)nA、X匿A1(-0-CO-0-Ar1)m(2)其中Ai和八2各自獨立地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芳香族基團;X表示由-S畫、-O-、隱CO陽、-CN-、-CH2-、-C(CH3)2-、-CH(CH3)-、-NH-、-SO-或-SCV表示的二價基團;A^和A—各自獨立地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苯基;以及m和n各自獨立地表示1至3的整數。(6)如以上(5)所述的阻燃性化合物,其中A1和A2各自獨立地表示具有至少一個取代基的芳香族基團,所述的取代基選自由碳原子數為l至IO的烷基、苯基、垸氧基、氨基、醯氨基、芳基、醯基、乙烯基、烯丙基、羥基、酯基和羧基組成的組。(7)如以上(5)或(6)所述的阻燃性化合物,其中A—和A—各自獨立地表示具有至少一個取代基的苯基,所述的取代基選自由碳原子數為1至10的垸基、苯基、烷氧基、氨基、醯氨基、芳基、醯基、乙烯基、烯丙基、羥基、酯基和羧基組成的組。(8)—種阻燃性顆粒,其表面上引入有式(1)所示結構,-X-A1(隱0-CO-0隱Ar1)m(1)其中,Ai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芳香族基團;X表示由-S-、-O-、-CO-、-CN-、-CH2-、-C(CH3)2-、-CH(CH3)-、-NH-.-80-或-802-表示的二價基團;A—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苯基;以及m表示1至3的整數。(9)如以上(8)所述的阻燃性顆粒,該阻燃性顆粒包含核心顆粒,所述的核心顆粒含有至少一種選自下組的物質,所述的組由無機材料、無機材料複合物、有機聚合物、樹枝狀大分子、粘土、球碳或碳納米管組成。(10)如以上(9)所述的阻燃性顆粒,其中所述的核心顆粒在其表面上具有至少一個官能團,所述的官能團選自由羥基、羧基、氨基、醛基、乙烯基、羰基、硝基、磺酸基、醚基、酯基、醯胺基、異氰酸酯基、滷素、垸基和氰基組成的組。(11)如以上(8)至(10)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阻燃性顆粒,其體積平均粒徑為500nm至5|am。(12)如以上(8)至(11)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阻燃性顆粒,其包含位於所述核心顆粒上的表面塗層,所述的表面塗層含有式(1)所示結構。(13)如以上(12)所述的阻燃性顆粒,其中,所述的表面塗層的塗布率為所述阻燃性顆粒總量的5質量%或更高。(14)如以上(12)或(13)所述的阻燃性顆粒,其中所述核心顆粒是多孔顆粒,並且所述多孔顆粒的孔隙中填充有所述表面塗層的構成材料。(15)如以上(12)至(1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阻燃性顆粒,其還包含與位於所述核心顆粒上的所述表面塗層不同的層。(16)—種樹脂組合物,其包含樹脂;以及下列物質中的至少一者,所述的物質為具有式(1)所示結構的阻燃性化合物-X-A^-O-CO-O-Ar1)m(1)其中,Ai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芳香族基團;X表示由-S-、-O-、國CO國、-CN隱、-CH2-、-C(CH3)2-、-CH(CH3)-、-NH-、-SO-或-S(V表示的二價基團;A—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苯基;並且m表示1至3的整數;以及阻燃性顆粒,其表面上引入有式(1)所示結構formulaseeoriginaldocumentpage10(1)其中,Ai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芳香族基團;X表示由-S-、-O-、-CO-、-CN隱、-CH2-、-C(CH3)2-、-CH(CH3)-、-NH-、-80-或-802-表示的二價基團;Ar'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苯基;並且m表示1至3的整數。(17)如以上(16)所述的樹脂組合物,其中,相對於每100質量份的所述樹脂,所述阻燃性化合物和所述阻燃性顆粒中的所述至少一者的總含量為l質量份至ioo質量份。(18)如以上(16)或(17)所述的樹脂組合物,其還包含與所述阻燃性化合物和所述阻燃性顆粒中的所述至少一者不同的阻燃劑。(19)如以上(18)所述的樹脂組合物,其中所述阻燃劑為至少一種選自下組的阻燃劑,所述的組由磷系阻燃劑、溴系阻燃劑、有機有機矽系阻燃劑和無機顆粒系阻燃劑組成。(20)如以上(18)或(19)所述的樹脂組合物,其中所述阻燃劑的總含量為所述樹脂組合物的固體總含量的10質量%或更低。(21)—種樹脂成形體,其包含樹脂;以及下列物質中的至少一者,所述的物質為具有式(1)所示結構的阻燃性化合物-X-A1(-0隱CO匿0-Ar1)m(1)其中,Ai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芳香族基團;X表示由-S畫、-O-、-CO-、-CN-、-CH2-、-C(CH3)2-、-CH(CH3)-、-NH-、-SO-或-S02-表示的二價基團;A—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苯基;並且m表示1至3的整數;以及阻燃性顆粒,其表面上引入有式(1)所示結構-X-A1(-0-CO隱0-Ar1)m(1)其中,A'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芳香族基團;X表示由-S-、-O-、-CO隱、-CN-、-CH2-、-C(CH3)2-、-CH(CH3)-、-NH-、-80-或-802-表示的二價基團;Ar'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苯基;並且m表示1至3的整數。(22)如以上(21)所述的樹脂成形體,其中,相對於每100質量份的所述樹脂,所述阻燃性化合物和所述阻燃性顆粒中的所述至少一者的總含量為l質量份至ioo質量份。(23)如以上(21)或(22)所述的樹脂成形體,其還包含與所述阻燃性化合物和所述阻燃性顆粒中的所述至少一者不同的阻燃劑。(24)如以上(23)所述的樹脂成形體,其中所述阻燃劑為至少一種選自下組的阻燃劑,所述的組由磷系阻燃劑、溴系阻燃劑、有機有機矽系阻燃劑和無機顆粒系阻燃劑組成。(25)如以上(23)或(24)所述的樹脂成形體,其中所述阻燃劑的總含量為所述樹脂成形體的固體總含量的10質量%或更低。以上(1)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在於,所述化合物儘管是非滷素化合物,但與不具有這種結構的阻燃性化合物相比,其仍具有優異的阻燃性。以上(2)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在於,與不具有這種結構的阻燃性化合物相比,以上(1)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可以進一步得到增強。以上(3)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在於,與不具有這種結構的阻燃性化合物相比,以上(1)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可進一步得到增強。以上(4)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在於,與不具有這種結構的阻燃性化合物相比,以上(1)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可以進一步得到增強。以上(5)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在於,所述化合物儘管是非滷素化合物,但與不具有這種結構的阻燃性化合物相比,其具有更優異的阻燃性。以上(6)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在於,與不具有這種結構的阻燃性化合物相比,以上(1)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可以進一步得到增強。以上(7)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在於,與不具有這種結構的阻燃性化合物相比,以上(1)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可以進一步得到增強。以上(8)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在於,與不具有這種結構的阻燃性顆粒相比,所述顆粒在樹脂中具有優異的分散性。以上(9)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在於,與不具有這種結構的阻燃性顆粒相比,可以確保以上(8)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得到發揮。以上(10)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在於,與不具有這種結構的阻燃性顆粒相比,可以確保以上(8)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得到發揮。以上(11)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在於,與不具有這種結構的阻燃性顆粒相比,其可以保持阻燃性,並且可以確保以上(8)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得到發揮。以上(12)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在於,與不具有這種結構的阻燃性顆粒相比,所述顆粒在樹脂中具有優異的分散性。以上(13)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在於,與不具有這種結構的阻燃性顆粒相比,其可以保持阻燃性,並且可以確保以上(12)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得到發揮。以上(14)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在於,與不具有這種結構的阻燃性顆粒相比,其可以保持阻燃性,並且可以確保以上(12)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得到發揮。以上(15)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在於,與不具有這種結構的阻燃性顆粒相比,可以確保以上(12)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得到發揮。以上(16)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在於,與不具有這種結構的樹脂組合物相比,其可同時滿足機械強度和阻燃性的要求,並且可抑制樹脂成形體的成形性和機械強度的降低。以上(17)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在於,與不具有這種結構的樹脂組合物相比,可以確保以上(16)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得到發揮。以上(18)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在於,與不具有這種結構的樹脂組合物相比,其可以增強阻燃性,並且可以確保以上(16)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得到發揮。以上(19)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在於,與不具有這種結構的樹脂組合物相比,其可以增強阻燃性,並且可以確保以上(16)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得到發揮。以上(20)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在於,與不具有這種結構的樹脂組合物相比,其可以確保以上(16)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得到發揮。以上(21)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在於,與不具有這種結構的樹脂成形體相比,其可同時滿足機械強度和阻燃性的要求。此外,從環境問題的角度考慮該發明也是有用的。以上(22)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在於,與不具有這種結構的樹脂成形體相比,可以確保以上(21)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得到發揮。以上(23)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在於,與不具有這種結構的樹脂成形體相比,其可以增強阻燃性,並且可以確保以上(21)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得到發揮。以上(24)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在於,與不具有這種結構的樹脂成形體相比,其可以確實地增強阻燃性,並且可以確保以上(21)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得到發揮。以上(25)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在於,與不具有這種結構的樹脂成形體相比,其可以確保以上(21)所述的發明的效果得到發揮。基於下列附圖對本發明的示例性實施方案進行詳細地說明,其中圖1示出了表示圖像形成裝置的外觀立體圖,所述圖像形成裝置包含根據本發明的樹脂成形體的一個示例性實施方案的殼體。具體實施例方式下面可參照附圖對優選的示例性實施方案進行詳細地說明。(阻燃性化合物)根據第一示例性實施方案的阻燃性化合物具有式(1)所示結構-X-A1(-0-CO-0墨Ar1)m(1)[其中,A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芳香族基團;X表示由-S-、-O-、匿CO隱、-CN畫、-CH2-、-C(CH3)2-、-CH(CH3)-、-NH-、-SO-或-SCV表示的二價基團;Ar'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苯基;以及m表示l至3的整數]。根據該示例性實施方案的阻燃性化合物按照與常規阻燃劑的用途相同的用途使用。例如,使用該化合物,將該化合物分散於樹脂中以產生阻燃性。當根據該示例性實施方案的阻燃性化合物被分散於樹脂中時,式(1)所示的結構在燃燒時形成炭化層(焦化層),使得可以抑制燃燒反應的循環,從而可以產生阻燃性。在式(1)中,八1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芳香族基團。對取代基沒有特別的限定,但該取代基的實例包括碳原子數為1至10的烷基、苯基、烷氧基、氨基、醯氨基、芳基、醯基、乙烯基、烯丙基、羥基、酯基和羧基。此外,對取代基的數量和位置也沒有特別的限定。在式(1)中,X表示由-S陽、-O畫、-CO畫、-CN國、-CH2-、-C(CH3)2-、-CH(CH3)-、-NH-、-80-或-802-表示的二價基團,優選為-S-、-CN-、-80-或-802-表示的二價基團,這是因為所述化合物在燃燒時形成炭化層,從而有助於增強阻燃性。順便提及,在根據第一示例性實施方案的阻燃性化合物中,上述A的取代基可構成X。另外,當存在兩個或多個由式(1)中的-0-CO-0-Ar'表示的特徵基團時,一個特徵基團中的_0_可構成x。即,分子中存在有兩個或多個與^結合的-0-(:0-0-八1"1所示的特徵基團的化合物滿足式(1)所示的結構。在式(1)中,A—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苯基。對其取代基沒有特別的限定,該取代基的實例包括碳原子數為1至10的烷基、苯基、烷氧基、氨基、醯氨基、芳基、醯基、乙烯基、烯丙基、羥基、酯基和羧基。此外,對取代基的數量和位置也沒有特別的限定。在式(1)中,m表示1至3的整數。在製備具有如式(1)所示結構的化合物時,例如,使用下述的芳香族化合物。芳香族化合物的實例包括甲酚、氨基苯酚、羥基苄腈、羥基苯甲醛、二甲基苯酚、亞硝基苯酚、5-氨基-2-甲氧基苯酚、2-甲氧基-5-硝基苯酚、2-甲氧基-4-硝基苯酚、2-氨基-3-甲基苯酚、二氟苯酚、對苯二酚、羥基二苯甲酮、羥基苄醇、苯基對苯二酚、4-硝基-l,2-苯二酚、3,5-二硝基-1,2-苯二酚、3-甲基-l,2-苯二酚、間苯三酚、間苯三酚羧酸、4,6-二硝基-1,2,3-苯三酚;含有硫酸基的芳香族化合物的實例包括羥基苯磺酸、3-氨基-4-羥基苯磺酸、3-氨基-4-羥基-5-硝基苯磺酸、4-羥基-3-亞硝基-l-萘磺酸、4,5-羥基-1,3-苯二磺酸、4,5-羥基-5-硝基-1,3-苯二磺酸以及它們的鹽。其中,從阻燃性的角度考慮,具有硫酸基的化合物是優選的。使上述芳香族化合物與具有式(1)中-CO-0-A/所示的特徵基團的化合物反應,從而獲得具有如式(1)所示結構的阻燃性化合物。具有上述特徵基團的化合物的實例包括氯甲酸苯酯和溴甲酸苯酯。在存在有作為反應促進劑的胺的條件下使芳香族化合物與具有上述特徵基團的化合物進行反應。對所述的胺沒有特別的限定,其實例包括三乙胺、二乙基苯胺、吡啶、二甲基苯胺、喹啉和N,N,N',N'-四甲基乙二胺。除了上述反應以外,也可以在鹼性催化劑的存在下使碳酸二芳酯進行熔融酯交換反應。對碳酸二芳酯沒有特別的限定,其實例包括碳酸二苯酯。此外,對鹼性催化劑沒有特別的限定,其實例包括鹼金屬、鹼土金屬、鹼性金屬化合物(例如氧化鋅)、金屬碳酸鹽、金屬乙酸鹽、金屬氫化物、季銨鹽、磷錄鹽和4-二甲基氨基吡啶。根據第二示例性實施方案的阻燃性化合物具有下式(2)表示的結構(Ar、0-CO-0-)nA2-X-A'(-O-CO-O陽Ar')m(2)[其中八1和AZ各自獨立地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芳香族基團;X表示由-S-、-O-、-CO-、隱CN隱、-CH2-、-C(CH3)2-、-CH(CH3)-、-NH-、-80-或-802-表示的二價基團;A—和A—各自獨立地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苯基;以及m和n各自獨立地表示1至3的整數]。根據該示例性實施方案的阻燃性化合物按照與常規阻燃劑的用途相同的用途使用。例如,使用該化合物,將該化合物分散於樹脂中以產生阻燃性。當根據該示例性實施方案的阻燃性化合物分散於樹脂中時,式(2)表示的結構在燃燒時形成炭化層(焦化層),使得可以抑制燃燒反應的循環,從而可以產生阻燃性。在式(2)中,Ai和八2各自獨立地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芳香族基團。對其取代基沒有特別的限定,其實例包括碳原子數為l至10的垸基、苯基、垸氧基、氨基、醯氨基、芳基、醯基、乙烯基、烯丙基、羥基、酯基和羧基。此外,對取代基的數量和位置也沒有特別的限定。在式(2)中,X表示由國S-、-O畫、-CO-、-CN畫、-CH2-、-C(CH3)2-、-CH(CH3)-、-NH-、-SO-或-S02-表示的二價基團,優選為由-S-、-CN-、-80-或-802-表示的二價基團,這是因為這種結構在燃燒時形成炭化層,有助於增強阻燃性。在式(2)中,A—和A—各自獨立地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苯基。對其取代基沒有特別的限定,其實例包括碳原子數為1至10的垸基、苯基、烷氧基、氨基、醯氨基、芳基、醯基、乙烯基、烯丙基、羥基、酯基和羧基。此外,對取代基的數量和位置也沒有特別限定。在式(2)中,m和n各自獨立地表示1至3的整數。在製備具有式(2)所示結構的阻燃性化合物時,例如,使用下述的芳香族化合物。該芳香族化合物的實例包括4,4'-硫代二苯酚、間苯二酚硫醚、4,4,-磺醯基二苯酚、間苯二酚亞碸、4,4'-磺醯基雙(2-甲基苯酚)、4,4,-磺醯基雙(2,6-二甲基苯酚)、雙酚A、4,4'-二羥基二苯醚、4,4,-亞乙基雙酚、4,4,-亞丙基雙酚、2,2-雙(4-羥基苯基)丁烷、2,2-雙(4-羥基-3-甲基苯基)丙烷和U,l-三(4-羥基苯基)乙垸。使這種芳香族化合物與具有由式(2)中的-CO-0-Ar1或-CO-O-Ar2表示的特徵基團的化合物反應,從而獲得具有式(2)所示結構的阻燃性化合物。關於具有上述特徵基團的化合物,使用在以上第一示例性實施方案中所描述的那些。在存在有作為反應促進劑的胺的條件下使以上芳香族化合物與具有上述特徵基團的化合物進行反應。關於胺,使用在以上第一示例性實施方案中所描述的那些。除了上述反應以外,也可以在鹼性催化劑的存在下使碳酸二芳酯進行熔融酯交換反應。對碳酸二芳酯沒有特別的限定,其實例包括碳酸二苯酯。此外,對鹼性催化劑也沒有特別的限定,其實例包括鹼金屬、鹼土金屬、鹼性金屬化合物(例如氧化鋅)、金屬碳酸鹽、金屬乙酸鹽、金屬氫化物、季銨鹽、磷鎗鹽和4-二甲基氨基吡啶。可以將根據第一示例性實施方案和第二示例性實施方案的阻燃性化合物以其本身的形式分散於樹脂中,或者在將上述化合物形成為顆粒狀態後將其分散於樹脂中。(阻燃性顆粒)根據第三示例性實施方案的阻燃性顆粒包含這樣的顆粒(下文中稱為"核心顆粒"),該顆粒的表面上形成有表面塗層,該表面塗層中含有根據第一示例性實施方案或第二示例性實施方案的阻燃性化合物。根據該示例性實施方案的阻燃性顆粒按照與常規阻燃劑的用途相同的用途使用。例如,使用該顆粒,將該顆粒分散於樹脂以產生阻燃性。當根據該示例性實施方案的阻燃性顆粒分散於樹脂中時,阻燃性化合物在燃燒時形成炭化層(焦化層),使得可以抑制燃燒反應的循環,從而可以產生阻燃性。此處,所述核心顆粒的實例包括含有無機物、無機材料複合物、有機聚合物、樹枝狀大分子、粘土、球碳或碳納米管的顆粒。對表面塗層沒有特別的限定,只要其是至少含有上述阻燃性化合物的層即可。例如,該表面塗層除了含有上述阻燃性化合物以外,還可以含有作為合成物的聚合物材料,如聚苯乙烯、聚丙烯酸衍生物、聚乙烯、聚丙烯、酚醛樹脂、呋喃樹脂、二甲苯-甲醛樹脂、脲醛樹脂、三聚氰胺-甲醛樹脂、苯胺樹脂、醇酸樹脂、不飽和聚酯、環氧樹脂、聚對二甲苯、聚乙酸乙烯酯、丙烯酸樹脂、甲基丙烯酸樹脂、聚氯乙烯、聚偏二氯乙烯、氟系塑料、聚丙烯腈、聚乙烯基醚、聚乙烯基酮、聚醚、聚碳酸酯、熱塑性聚酯、聚醯胺、二烯系塑料、聚氨酯系塑料、聚苯、聚苯醚、聚碸、芳香族雜環聚合物、矽樹脂、天然橡膠系塑料或這些聚合物材料中的兩種或者多種材料的混合材料(聚合物共混物);或包含天然生成的有機聚合物的材料,例如黃原膠、瓊脂糖、瓊脂膠、直鏈澱粉、海藻酸鈉、海藻酸丙二醇酯、異地衣聚糖、胰島素、乙基纖維素、乙基羥乙基纖維素、凝膠多糖、酪蛋白、角叉菜膠、羧甲基纖維素、羧甲基澱粉、愈傷葡聚糖、瓊脂、甲殼質、殼聚糖、絲心蛋白、瓜耳膠、榲梓種子、冠癭多糖、糖原、葡甘露聚糖、硫酸角質素、角蛋白、膠原、乙酸纖維素、胞外多糖膠、裂殖菌素、明膠、象牙椰子果仁甘露聚糖(ivorynutmannan)、動物纖維素、葡聚糖、硫酸皮膚素、澱粉、黃蓍膠、黑麴黴多糖、透明質酸、羥乙基纖維素、羥丙基纖維素、石耳素、海蘿膠、降解的木葡聚糖、果膠、紫菜聚糖、甲基纖維素、甲基澱粉、昆布糖、地衣多糖、香菇多糖或刺槐豆膠。對形成表面塗層的方法沒有特別的限定,其實例包括溼式塗敷法(將阻燃性化合物溶解於溶劑中,然後塗敷該溶液)和乾式塗敷法(如熔融塗敷法和機械塗敷法)。表面塗層的塗布率優選為經表面塗敷的阻燃性顆粒的總量的5質量%或更高。如果塗布率低於5質量%,則不能有效地獲得阻燃性。在使用多孔顆粒作為根據該示例性實施方案的阻燃性顆粒中的核心顆粒的情況中,表面塗層的構成材料可以填充到多孔顆粒的孔隙中。此外,在根據該示例性實施方案的阻燃性顆粒中,在不損害本發明的效果的範圍內,還可以在核心顆粒上設置有不同於上述表面塗層的層。根據第四示例性實施方案的阻燃性顆粒包含這樣的顆粒(核心顆粒),該顆粒的表面上引入有式(1)所示的結構。根據該示例性實施方案的阻燃性顆粒按照與常規的阻燃劑的用途相同的用途使用。例如,使用該顆粒,將該顆粒分散於樹脂中以產生阻燃性。當根據該示例性實施方案的阻燃性顆粒分散於樹脂中時,結合在核心顆粒的表面上的式(1)所示結構在燃燒時形成炭化層(焦化層),使得可以抑制燃燒反應的循環,從而可以產生阻燃性。此外,還會防止樹脂成形體在燃燒時形成液滴。此處,核心顆粒的實例包括含有無機物、無機材料複合物、有機聚合物、樹枝狀大分子、粘土、球碳或碳納米管的顆粒。對核心顆粒沒有特別的限定,只要其表面上具有官能團並且允許引入式(1)表示的化合物即可。核心顆粒表面上的官能團的實例包括羥基、羧基、氨基、醛基、乙烯基、羰基、硝基、磺酸基、醚基、酯基、醯胺基、異氰酸酯基、滷素、垸基和氰基,儘管對官能團沒有特別限定,只要其可以進行化學鍵合即可,但從容易進行反應或過程簡單的角度考慮,羥基是優選的。對將式(1)所示結構引入到核心顆粒中的方法沒有特別限定,通過採用已知的方法使具有式(1)所示結構的化合物與核心顆粒表面上的官能團進行反應來引入該結構。此外,在核心顆粒表面上預先引入式(1)中的-X-或-X-A"所表示的結構後,再引入由-A1(-0-CO-0-Ar1)m或(-O-CO-O-Ar1)m表示的結構。在這種情況下,採用這樣的方法利用矽垸偶聯劑處理核心顆粒,以引入-X-或-X-Ai'表示的結構,然後再引入由-A、-0-CO-0-Ar1)m或(-0-CO-0-Ar1)m表示的結構。在上式中,Ai'為這樣的基團當A"與由(-0-CO-0-Ar"m表示的結構結合後就成為了A1。矽烷偶聯劑的實例包括含有具有自由基聚合性的乙烯基官能團的那些矽垸偶聯劑,例如乙烯基三氯矽烷、乙烯基三甲氧基矽烷和乙烯基三乙氧基矽烷;含有丙烯醯氧基官能團的那些矽垸偶聯劑,例如3-丙烯醯氧基丙基三甲氧基矽烷;含有甲基丙烯醯氧基官能團的那些矽烷偶聯劑,例如3-甲基丙烯醯氧基丙基甲基二甲氧基矽垸、3-甲基丙烯醯氧基丙基三甲氧基矽烷、3-甲基丙烯醯氧基丙基甲基二乙氧基矽垸和3-甲基丙烯醯氧基丙基三乙氧基矽烷;含有具有縮聚性的環氧官能團的那些矽烷偶聯劑,例如2-(3,4-環氧基環己基)乙基三甲氧基矽垸、3-縮水甘油氧基丙基三甲氧基矽烷、3-縮水甘油氧基丙基甲基二乙氧基矽垸和3-縮水甘油氧基丙基三乙氧基矽烷;含有氨基官能團的那些矽烷偶聯劑,例如N-2-(氨基乙基)-3-氨基丙基甲基二甲氧基矽垸、N-2-(氨基乙基)-3-氨基丙基三甲氧基矽垸、N-2-(氨基乙基)-3-氨基丙基三乙氧基矽垸、3-氨基丙基三甲氧基矽垸和3-氨基丙基三乙氧基矽烷;以及含有氯丙基官能團的那些矽烷偶聯劑,例如3-氯丙基三甲氧基矽垸。此外也可以使用矽垸偶聯劑處理核心顆粒,然後使其與芳香族化合物反應來引入芳香族基團,然後再引入(-0-CO-0-Ar1)m表示的結構。在該示例性實施方案中,顆粒表面上的官能團和式(1)所示的結構不必直接結合,而可以通過任何的基團來結合。在第三示例性實施方案和第四示例性實施方案中的阻燃性顆粒的體積平均粒徑(當阻燃性顆粒是非球形時,為其外切圓的平均直徑)優選為500nm至5(im,更優選為600nm至5|am,甚至更優選為600nm至lpm。順便提及,通過雷射都卜勒外差粒徑分布測量儀(商品名為MICROTRAC-UPA150,由Nikkiso株式會社生產)來測定體積平均粒徑。如果阻燃性顆粒的體積平均粒徑小於500nm,則在將其加入到樹脂中時,其阻燃性保持能力傾向於降低,而如果阻燃性顆粒的體積平均粒徑大於5pm,則為了獲得足夠高的阻燃性,需要將大量的阻燃性顆粒加入到樹脂中,這容易造成樹脂成形體的機械性能降低。(樹脂組合物)根據第五示例性實施方案的樹脂組合物包含樹脂和上述阻燃性化合物和/或阻燃性顆粒。對樹脂組合物中使用的樹脂沒有特別的限定,其實例包括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甲基戊烯樹脂、熱塑性硫化彈性體、熱塑性聚氨酯、苯乙烯-異戊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有機矽樹脂、苯乙烯-乙烯-丙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苯乙烯-乙烯-丁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苯乙烯-丁二烯橡膠、苯乙烯-丁二烯共聚物、丙烯腈-苯乙烯共聚物、聚乙烯吡咯烷酮、聚乙烯醇、聚乙烯甲醚、聚乙烯異丁醚、聚乙烯醇縮甲醛、聚乙烯醇縮丁醛、聚醋酸乙烯酯、聚乙烯醇、聚對苯二甲酸丙二醇酯、聚碸、聚苯乙烯、聚苯硫醚、聚苯醚、聚丙烯、聚鄰苯二甲醯胺、多聚甲醛、聚甲基戊烯、聚甲基丙烯酸甲酯、聚甲基丙烯腈、聚甲氧基縮醛、聚異丁烯、熱塑性聚醯亞胺、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聚醚碸、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聚醚腈、聚醚醯亞胺、聚醚醚酮、聚乙烯、聚碳酸酯、聚對苯二甲酸丁二醇酯、聚丁二烯苯乙烯、聚對亞苯基苯並二螺唑、聚甲基丙烯酸正丁酯、聚苯並咪唑、聚丁二烯丙烯腈、聚l-丁烯、聚烯丙基碸、聚烯丙酯、聚丙烯腈、熱塑性聚酯醇酸樹脂、熱塑性聚醯胺醯亞胺、聚丙烯酸、聚醯胺、天然橡膠、丁腈橡膠、甲基丙烯酸甲酯-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聚乙烯、異戊二烯橡膠、離聚物、丁基橡膠、呋喃系樹脂、乙烯-乙烯醇共聚物、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乙烯-丙烯-二烯三元共聚物、丙酸纖維素、hydrin橡膠、羧甲基纖維素、甲酚系樹脂、醋酸丙酸纖維素、醋酸丁酸纖維素、醋酸纖維素、雙馬來醯亞胺三嗪、順-l,4-聚丁二烯合成橡膠、丙烯腈-苯乙烯-丙烯酸酯、丙烯腈-苯乙烯共聚物、丙烯腈-乙烯-丙烯-苯乙烯共聚物、丙烯酸酯橡膠、聚乳酸。可單獨使用這些樹脂中的一種樹脂,也可以組合使用其中的兩種或多種樹脂。在根據該示例性實施方案的樹脂組合物中,相對於每100質量份的樹脂,阻燃性化合物和/或阻燃性顆粒的總含量優選為1質量份至100質量份,更優選為5質量份至50質量份。如果該含量低於l質量份,則往往產生不充分的阻燃性,而如果該含量高於IOO質量份,則所得樹脂成形體的機械強度容易降低。順便提及,根據該示例性實施方案的樹脂組合物還可含有不同於上述阻燃性化合物和/或阻燃性顆粒的阻燃劑(下文中為了方便起見,該阻燃劑也被稱為"其它阻燃劑"),只要該樹脂組合物的效果未受到削弱即可。其它阻燃劑的實例包括磷系阻燃劑、溴系阻燃劑、有機矽系阻燃劑和無機顆粒系阻燃劑。從同時滿足阻燃性和機械強度的角度考慮,其它阻燃劑的總含量優選為樹脂組合物的總固體含量的10質量%或更低,更優選為5質量%或更低,甚至更優選不含其它阻燃劑。此外,如果需要的話,根據該示例性實施方案的樹脂組合物還可含有添加劑(例如,抗氧化劑、強化劑、增容劑、耐候劑、增強劑和水解抑制劑)和催化劑等。這些添加劑中的各添加劑和催化劑的含量優選為樹脂組合物的總固體含量的5質量%或更低。(樹脂成形體)根據第六示例性實施方案的樹脂成形體包含樹脂和上述的阻燃性化合物和/或阻燃性顆粒。此外,該樹脂成形體是通過使上述樹脂組合物成形而獲得的。順便提及,根據該示例性實施方案的樹脂成形體的構成組分與根據第五示例性實施方案的樹脂組合物的構成組分相同,在此省略了對它們的重複性說明。根據該示例性實施方案的樹脂成形體通過採用已知的方法(例如注射成形法、注射壓縮成形法、壓製成形法、擠出成形法、吹塑成形法、壓延成形法、塗敷成形法、鑄塑成形法或浸漬成形法)使上述樹脂組合物成形而獲得。對根據該示例性實施方案的樹脂成形體的用途沒有特別限定,其用途的例子包括家用電器、辦公設備等的殼體或各種部件;包裝膜;CD-ROM、DVD等的外殼;餐具;食品託盤;飲料瓶和藥物的包裝材料。圖1是示出圖像形成裝置的一個實例的圖,該圖像形成裝置包含使用根據該示例性實施方案的樹脂成形體製備的殼體和辦公設備部件,該圖是在從正前面觀察圖像形成裝置時的外觀的立體圖。在圖1中,圖像形成裝置100在本體裝置110的正前面包括前蓋120a和120b。這些前蓋120a和前蓋120b能夠打開/關閉,以便操作者可以操作設備裝置的內部構件。通過這種結構,操作者可以在調色劑被消耗時補充調色劑、更換作廢的處理盒、或者在紙張被卡夾在該裝置的內部時除去被卡夾住的紙張。圖1是示出前蓋120a和前蓋120b處於打開狀態時的裝置的圖。在本體裝置110上設置有操作面板130(由操作者進行操作而輸入與圖像形成有關的各種條件,如紙張尺寸和複印數量)和複印用玻璃132(待讀取的原稿置於其上)。在本體裝置110的上側,還包括能夠自動將原稿傳輸到複印用玻璃132上的自動原稿傳輸器134。另外,本體裝置110包括對置於複印用玻璃132上的原稿圖像進行掃描並獲得圖像數據以對原始圖像進行複製的圖像讀取裝置。由該圖像讀取裝置獲得的圖像數據通過控制部分傳輸到圖像形成單元。圖像讀取裝置和控制部分均被裝入構成本體裝置110—部分的殼體150的內部。此外,圖像形成單元以可拆卸的處理盒142的形式設置在殼體150中。通過旋轉操作杆144能夠安裝和拆卸處理盒142。在本體裝置110的殼體150中固定有調色劑儲存部146,並且可以由調色劑供給口148補充調色劑。調色劑儲存部146中存儲的調色劑被供給到顯像裝置中。本體裝置110的下部設置有盛紙盒140a、140b和140c。此外,在本體裝置110中,在該裝置的內部設置有多個由一對輥構成的傳送輥,從而形成允許盛紙盒中的紙張傳送到位於該盒的上部的圖像形成單元中的傳送路徑。每個盛紙盒中的紙張被設置於傳送路徑端部附近的取紙機構一張接一張地取出,並輸送到傳送路徑中。在本體裝置110的側面設置有手動進紙託盤136,如果需要的話,也可以從該託盤進紙。通過圖像形成單元在其上形成圖像的紙張被依次傳送到兩個定影輥之間,然後被排出到本體裝置U0的外部,其中所述兩個定影輥彼此抵靠,並由構成本體裝置110的一部分的殼體152支撐。在本體裝置110中,在與設置手動進紙託盤136的一側相對的那一側設置有多個排出託盤138,並且圖像形成之後的紙張被排出到這些託盤上。在圖像形成裝置100中,前蓋120a和前蓋120b通常承受有負荷,如開啟/關閉時的應力和衝擊力、圖像形成時的振動和圖像形成裝置內部產生的熱。處理盒142也通常承受有負荷,如安裝/拆卸時的衝擊力、圖像形成時的振動和圖像形成內部產生的熱。另外,殼體150和殼體152也經常承受有負荷,如圖像形成時的振動和圖像形成內部產生的熱。因此,根據該示例性實施方案的樹脂成形體適於用作圖像形成裝置100的前蓋120a和前蓋120b以及處理盒142、殼體150和殼體152的外包裝。[例子]下面參照實施例和對比例來對本發明的示例性實施方案進行更詳細地說明,但本發明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並不限於下列例子。[實施例1]將攪拌器置於容積為1,000ml的玻璃燒瓶中,在加入20g的對苯二酚後,用氮氣置換容器內部的空氣。向該容器中加入300ml的脫水四氫呋喃和70ml的脫水三乙胺以將對苯二酚溶解。隨後,在使用冰浴使該系統內部冷卻的條件下,緩慢加入50ml的氯甲酸苯酯。此後,將該混合物在室溫下攪拌6小時,並通過加入50ml的甲醇使反應終止。通過將反應溶液加入到大量的甲醇中使目標物質析出,然後通過過濾進行回收,並進一步用甲醇洗滌數次,從而獲得下式(3)表示的阻燃性化合物A。隨後,將50質量份的所得阻燃性化合物A加入到IOO質量份的ABS樹月旨(商品名為AT-05,由NipponA&L株式會社生產)中,將該混合物在雙螺杆擠出機中於180。C下熔融混合,並在20(TC下通過擠壓將其進一步熔融成形,從而製得UL-94燃燒試驗用樣品(寬度13mm,長度125mm,厚度2.0mm)。[實施例2]將攪拌器置於容積為1,000ml的玻璃燒瓶中,並在加入25g的間苯三酚後,用氮氣置換容器內部的空氣。向該容器中加入300ml的脫水四氫呋喃和120ml的脫水三乙胺以將間苯三酚溶解。隨後,在使用冰浴使該系統內部冷卻的條件下,緩慢加入100ml的氯甲酸苯酯。此後,將該混合物在室溫下攪拌6小時,並通過加入100ml的甲醇使反應終止。通過將反應溶液加入到大量的甲醇中使目標物質析出,然後通過過濾進行回收,並進一步用甲醇洗滌數次,從而獲得下式(4)表示的阻燃性化合物B。隨後,將50質量份的所得阻燃性化合物B加入到IOO質量份的ABS樹月旨(商品名為AT-05,由NipponA&L株式會社生產)中,並在與實施例1相同的條件下將該混合物熔融混合,然後熔融成形,從而製得UL-94燃燒試驗用樣品(寬度13mm,長度125mm,厚度2.0mm)。[實施例3]將攪拌器置於容積為1,000ml的玻璃燒瓶中,並在加入25g的羥基苯磺酸後,用氮氣置換容器內部的空氣。向該容器中加入300ml的脫水四氫呋喃和120ml的脫水三乙胺以將羥基苯磺酸溶解。隨後,在使用冰浴使該系統內部冷卻的條件下,緩慢加入40ml的氯甲酸苯酯。此後,將該混合物在室溫下攪拌6小時,並通過加入40ml的甲醇使反應終止。通過將反應溶液加入到大量的甲醇中來使目標物質析出,然後通過過濾進行回收,並進一步用甲醇洗滌數次,從而獲得下式(5)表示的阻燃性化合物C。隨後,將50質量份的所得阻燃性化合物C加入到IOO質量份的ABS樹月旨(商品名為AT-05,由NipponA&L株式會社生產)中,並在與實施例1相同的條件下將該混合物熔融混合,然後熔融成形,從而製得UL-94燃燒試驗用樣品(寬度13mm,長度125mm,厚度2.0mm)。[實施例4]將攪拌器置於容積為1,000ml的玻璃燒瓶中,並在加入25g的雙酚S後,用氮氣置換容器內部的空氣。向該容器中加入300ml的脫水四氫呋喃和100ml的脫水三乙胺以將雙酚S溶解。隨後,在使用冰浴使該系統內部冷卻的條件下,緩慢加入80ml的氯甲酸苯酯。此後,將該混合物在室溫下攪拌6小時,並通過加入80ml的甲醇使反應終止。通過將反應溶液加入到大量的甲醇/水混合溶液(質量比70/30)中使目標物質析出,然後通過過濾進行回收,並進一步用甲醇洗滌數次,從而獲得下式(6)表示的阻燃性化合物D。隨後,將50質量份的所得阻燃性化合物D加入到IOO質量份的ABS樹月旨(商品名為AT-05,由NipponA&L株式會社生產)中,並在與實施例1相同的條件下將該混合物熔融混合,然後熔融成形,從而製得UL-94燃燒試驗用樣品(寬度13mm,長度125mm,厚度2.0mm)。[實施例5]使用乙烯基三乙氧基矽烷來處理二氧化矽顆粒,從而將乙烯基引入到顆粒表面中。隨後,加入對甲苯磺酸催化劑,並將溫度升至130。C,然後加入上述製得的引入有乙烯基的二氧化矽顆粒,並反應1小時。在反應完成後,使用甲醇洗滌反應產物,然後過濾從而獲得引入有苯酚的二氧化矽顆粒。將攪拌器置於容積為500ml的玻璃燒瓶中,並在加入20g上述製得的引入有苯酚的二氧化矽顆粒後,用氮氣置換容器內部的空氣。向該容器中加入300ml的脫水四氫呋喃和70ml的脫水三乙胺。隨後,在使用冰浴使該系統內部冷卻的條件下,緩慢加入50ml的氯甲酸苯酯。此後,將該混合物在室溫下攪拌6小時,並通過加入50ml的甲醇使反應終止。將反應溶液加入到大量的甲醇中,並通過過濾回收目標物質,然後進一步用甲醇洗滌數次,從而獲得阻燃性顆粒E,其中下式(7)表示的結構被引入到二氧化矽顆粒的表面中。隨後,將50質量份的所得阻燃性顆粒E加入到IOO質量份的ABS樹脂(商品名為AT-05,由NipponA&L株式會社生產)中,並在與實施例1相同的條件下將該混合物熔融混合,然後熔融成形,從而製得UL-94燃燒試驗用樣品(寬度13mm,長度125mm,厚度2.0mm)。[實施例6]使用3-縮水甘油氧基丙基三甲氧基矽垸來處理二氧化矽顆粒,從而將環氧基引入到顆粒表面中。將攪拌器置於容積為500ml的玻璃燒瓶中,並在加入20g的4-氨基苯酚後,用氮氣置換容器內部的空氣。向該容器中加入300ml的脫水四氫呋喃和70ml的脫水三乙胺以將4-氨基苯酚溶解。隨後,在使用冰浴使該系統內部冷卻的條件下,緩慢加入50ml的氯甲酸苯酯。此後,將該混合物在室溫下攪拌6小時,並通過加入50ml的甲醇使反應終止。將反應溶液加入到大量的甲醇中,從而獲得下式(8)表示的化合物。formulaseeoriginaldocumentpage277)此外,將15g該化合物溶解於100ml的四氫呋喃中,並加入IOg上述製備的引入有環氧基的二氧化矽顆粒,在5(TC下反應IO小時,從而獲得阻燃性顆粒F,其中下式(9)表示的結構被引入到二氧化矽顆粒的表面中。將攪拌器置於容積為1,000ml的玻璃燒瓶中,並在加入35g的具有式(10)表示的重複單元的化合物後,用氮氣置換容器內部的空氣。向該容器中加入300ml的脫水四氫呋喃和70ml的脫水三乙胺。隨後,在使用冰浴使該系統內部冷卻的條件下,緩慢加入60ml的氯甲酸苯酯。此後,將該混合物在室溫下攪拌6小時,並通過加入50ml—CH—CH2-NH-OH隨後,將50質量份的所得阻燃性顆粒F加入到100質量份的ABS樹脂(商品名為AT-05,由NipponA&L株式會社生產)中,並在與實施例1相同的條件下將該混合物熔融混合,然後熔融成形,從而製得UL-94燃燒試驗用樣品(寬度13mm,長度125mm,厚度2.0mm)。[實施例7]將對苯二酚(35g)和0.35g對甲苯磺酸催化劑加入到150ml的甲乙酮中,並在將溫度升至13(TC後,滴加41g的二乙烯基苯,然後反應6小時。在反應完成後,用甲醇洗滌反應產物並過濾,從而獲得具有下式(10)表示的重複單元的化合物。formulaseeoriginaldocumentpage28的甲醇使反應終止。將反應溶液加入到大量的甲醇中,並通過過濾回收目標物質,然後進一步用甲醇洗滌數次,從而獲得下式(11)表示的阻燃性化合物H。隨後,將50質量份的所得阻燃性化合物H加入到IOO質量份的ABS樹月旨(商品名為AT-05,由NipponA&L株式會社生產)中,並在與實施例1相同的條件下將該混合物熔融混合,然後熔融成形,從而製得UL-94燃燒試驗用樣品(寬度13mm,長度125mm,厚度2.0mm)。[對比例1]按照與實施例3相同的方式獲得具有下式(12)表示的重複單元的阻燃性顆粒G(重均分子量10,000),不同之處在於使用25g的聚(4-乙烯基苯酚)(由MaruzenKagaku株式會社生產,重均分子量約5,000)代替25g的羥基苯磺酸。隨後,將50質量份的所得阻燃性顆粒G加入到100質量份的ABS樹脂(商品名為AT-05,由NipponA&L株式會社生產)中,並在與實施例1相同的條件下將該混合物熔融混合,然後熔融成形,從而製得UL-94燃燒試驗用樣品(寬度13mm,長度125mm,厚度2.0[對比例2]將50質量份的對苯二酚加入到IOO質量份的ABS樹脂(商品名為AT-05,由NipponA&L株式會社生產)中,並在與實施例l相同的條件下將該混合物熔融混合,然後熔融成形,從而製得UL-94燃燒試驗用樣品(寬度13mm,長度125mm,厚度2.0mm)。[對比例3]將50質量份的間苯三酚加入到100質量份的ABS樹脂(商品名為AT-05,由NipponA&L株式會社生產)中,並在與實施例l相同的條件下將該混合物熔融混合,然後熔融成形,從而製得UL-94燃燒試驗用樣品(寬度13mm,長度125mm,厚度2.0mm)。[對比例4]將50質量份的雙酚S加入到100質量份的ABS樹脂(商品名為AT-05,由NipponA&L株式會社生產)中,並在與實施例l相同的條件下將該混合物熔融混合,然後熔融成形,從而製得UL-94燃燒試驗用樣品(寬度13mm,長度125mm,厚度2.0mm)。對阻燃性化合物A至D、G和H、阻燃性顆粒E和F、對苯二酚、間苯三酚和雙酚S進行以下的熱重量分析(TGA)。g卩,通過使用由Seiko株式會社生產的TGA-DTA2000S(商品名)在氮氣氣流中以20。C/分鐘的升溫速率將溫度由室溫升至600°C,並測定上述樣品在600"C下的殘留率。所得結果列於表1中。表1tableseeoriginaldocumentpage30阻燃性化合物H13.4對苯二酚0間苯三酚0雙酚S13.5<阻燃性的評價〉通過UL-94垂直燃燒試驗來測試上述製得的UL-94燃燒試驗用樣品,並且根據UL-94規格的標準,以V-0級、V-l級、V-2級和燃燒這四個級別進行評級。所得結果列於表2中。根據JISK7111測定上述製得的UL-94燃燒試驗用樣品的卻貝耐衝擊強度。所得結果列於表2中。表2阻燃性卻貝耐衝擊強度(KJ/m2)實施例1V-27實施例2V-28實施例3V-27實施例4V-27實施例5V-26實施例6V-26實施例7V-28對比例1燃燒4對比例2燃燒對比例3燃燒3對比例4燃燒4為了解釋和說明起見已對本發明的示例性實施方案進行了前述說明。本發明並非意在窮舉或將本發明限制在所公開的具體形式。顯然,許多修改和變化對於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而言是顯而易見的。對示例性實施方案進行選擇和說明是為了更好地解釋本發明的原理及其實際應用,從而使所屬領域的其他技術人員能夠通過多個示例性實施方案以及適合於所設想的特定應用的各種變化形式來理解本發明。本發明旨在用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形式來限定本發明的保護範圍。權利要求1.一種具有式(1)所示結構的阻燃性化合物-X-A1(-O-CO-O-Ar1)m(1)其中,A1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芳香族基團;X表示由-S-、-O-、-CO-、-CN-、-CH2-、-C(CH3)2-、-CH(CH3)-、-NH-、-SO-或-SO2-表示的二價基團;Ar1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苯基;以及m表示1至3的整數。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阻燃性化合物,其中Ai表示具有至少一個取代基的芳香族基團,所述的取代基選自由碳原子數為1至10的烷基、苯基、烷氧基、氨基、醯氨基、芳基、醯基、乙烯基、烯丙基、羥基、酯基和羧基組成的組。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阻燃性化合物,其中X表示選自-S-、-CN-、-SO-和-S02-的二價基團。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阻燃性化合物,其中A^表示具有至少一個取代基的苯基,所述的取代基選自由碳原子數為1至10的垸基、苯基、垸氧基、氨基、醯氨基、芳基、醯基、乙烯基、烯丙基、羥基、酯基和羧基組成的組。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阻燃性化合物,其具有式(2)表示的結構(Ar2-0-CO-0-)nA、X隱A1(-0-CO隱0-Ar1)m(2)其中八1和八2各自獨立地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芳香族基團;X表示由隱S畫、-O-、-CO畫、-CN畫、-CH2-、-C(CH3)2-、-CH(CH3)-、-NH-、-SO-或-S(V表示的二價基團;A一和A—各自獨立地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苯基;以及m和n各自獨立地表示1至3的整數。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阻燃性化合物,其中Ai和A2各自獨立地表示具有至少一個取代基的芳香族基團,所述的取代基選自由碳原子數為l至IO的垸基、苯基、烷氧基、氨基、醯氨基、芳基、醯基、乙烯基、烯丙基、羥基、酯基和羧基組成的組。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阻燃性化合物,其中A—和A—各自獨立地表示具有至少一個取代基的苯基,所述的取代基選自由碳原子數為1至10的垸基、苯基、烷氧基、氨基、醯氨基、芳基、醯基、乙烯基、烯丙基、羥基、酯基和羧基組成的組。8.—種阻燃性顆粒,其表面上引入有式(1)所示的結構formulaseeoriginaldocumentpage3其中,八1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芳香族基團;X表示由畫S畫、隱O畫、-CO-、-CN畫、-CH2-、-C(CH3)2-、-CH(CH3)-、-NH-、-80-或-802-表示的二價基團;A—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苯基;以及m表示1至3的整數。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阻燃性顆粒,其包含核心顆粒,所述的核心顆粒含有至少一種選自下組中的物質,所述的組由無機材料、無機材料複合物、有機聚合物、樹枝狀大分子、粘土、球碳或碳納米管組成。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阻燃性顆粒,其中所述核心顆粒在其表面上具有至少一個官能團,所述的官能團選自由羥基、羧基、氨基、醛基、乙烯基、羰基、硝基、磺酸基、醚基、酯基、醯胺基、異氰酸酯基、滷素、烷基和氰基組成的組。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阻燃性顆粒,其體積平均粒徑為500nm至5)Lim。12.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阻燃性顆粒,其包含位於所述核心顆粒上的表面塗層,該表面塗層含有式(1)所示的結構。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阻燃性顆粒,其中所述表面塗層的塗布率為所述阻燃性顆粒總量的5質量%或更高。1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阻燃性顆粒,其中所述核心顆粒是多孔顆粒,並且所述多孔顆粒的孔隙中填充有所述表面塗層的構成材料。15.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阻燃性顆粒,其還包含與位於所述核心顆粒上的所述表面塗層不同的層。16.—種樹脂組合物,其包含樹脂;以及下列物質中的至少一者,所述的物質為具有式(1)所示結構的阻燃性化合物-X國A1(-0-CO-0-Ar1)m其中,Ai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芳香族基團X表示由畫S墨、-O-、-CO-、-CN畫、-CH2-、-C(CH3)-NH-、-80-或-802-表示的二價基團;Ari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苯基;並且m表示1至3的整數;和阻燃性顆粒,其表面上引入有式(1)所示結構-X-A1(國O國CO-O-Ar')m(1)其中,Ai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芳香族基團;X表示由-S-、-O-、-CO-、-CN畫、-CH2-、-C(CH3)2-、-CH(CH3)-、-NH-、-80-或-802-表示的二價基團;A^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苯基;並且m表示1至3的整數。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樹脂組合物,其中,相對於每IOO質量份的所述樹脂,所述阻燃性化合物和所述阻燃性顆粒中的所述至少一者的總含量為l質量份至IOO質量份。18.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樹脂組合物,其還包含與所述阻燃性化合物和所述阻燃性顆粒中的所述至少一者不同的阻燃劑。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樹脂組合物,其中所述阻燃劑為至少一種選自下組的阻燃劑,所述的組由磷系阻燃劑、溴系阻燃劑、有機矽系阻燃劑和無機顆粒系阻燃劑組成。20.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樹脂組合物,其中所述阻燃劑的總含量為所述樹脂組合物的總固體含量的10質量%或更低。21.—種樹脂成形體,其包含樹脂;以及下列物質中的至少一者,所述的物質為具有式(1)所示結構的阻燃性化合物-X匿A1(陽0陽CO-0陽Ar1)m其中,八1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芳香族基團X表示由畫S畫、-O畫、-CO-、隱CN-、-CH2-、-C(CH3)2(1)-、-CH(CH3)-、-NH-、-80-或-802-表示的二價基團;A一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苯基;並且m表示1至3的整數;和阻燃性顆粒,其表面上引入有式(1)所示的結構-X-A1(-O-CO-0-Ar1)m(1)其中,Ai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芳香族基團;X表示由-S隱、-O-、-CO-、-CN陽、-CH2-、-C(CH3)2-、-CH(CH3)-、-NH-、-SO-或-S(V表示的二價基團;A—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苯基;並且m表示1至3的整數。22.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樹脂成形體,其中,相對於每100質量份的所述樹脂,所述阻燃性化合物和所述阻燃性顆粒中的所述至少一者的總含量為1質量份至100質量份。23.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樹脂成形體,其還包含與所述阻燃性化合物和所述阻燃性顆粒中的所述至少一者不同的阻燃劑。24.根據權利要求23所述的樹脂成形體,其中所述阻燃劑為至少一種選自下組的阻燃劑,所述的組由磷系阻燃劑、溴系阻燃劑、有機有機矽系阻燃劑和無機顆粒系阻燃劑組成。25.根據權利要求23所述的樹脂成形體,其中,所述阻燃劑的總含量為所述樹脂成形體的總固體含量的10質量%或更低。全文摘要本發明涉及阻燃性化合物、阻燃性顆粒、樹脂組合物和樹脂成形體。所述的阻燃性化合物具有式(1)所示的結構-X-A1(-O-CO-O-Ar1)m(1),其中,A1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芳香族基團;X表示由-S-、-O-、-CO-、-CN-、-CH2-、-C(CH3)2-、-CH(CH3)-、-NH-、-SO-或-SO2-表示的二價基團;Ar1表示被取代或未被取代的苯基;以及m表示1至3的整數。文檔編號C08L65/00GK101402575SQ20081021080公開日2009年4月8日申請日期2008年8月18日優先權日2007年10月2日發明者三上正人,大越雅之,山井和也申請人:富士施樂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