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帶開模助力的衝壓模具的製作方法
2023-05-30 04:55:41
本實用新型涉及衝壓模具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帶開模助力的衝壓模具。
背景技術:
衝壓模具,是在冷衝壓加工中,將材料(金屬或非金屬)加工成零件(或半成品)的一種特殊工藝裝備,稱為冷衝壓模具(俗稱冷衝模),衝壓,是在室溫下,利用安裝在壓力機上的模具對材料施加壓力,使其產生分離或塑性變形,從而獲得所需零件的一種壓力加工方法,衝壓模具是衝壓生產必不可少的工藝裝備,是技術密集型產品,衝壓件的質量、生產效率以及生產成本等,與模具設計和製造有直接關係,現有的衝壓模具種類繁多,操作時容易損壞產品,尺寸調節時容易造成模具損壞,為此,我們設計一種帶開模助力的衝壓模具來解決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帶開模助力的衝壓模具。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採用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帶開模助力的衝壓模具,包括下模座及與下模座對應設置的鋼板,所述鋼板位於下模座的上方,所述下模座的上端設有支撐腿,所述支撐腿的上端設有下模板,每個支撐腿的上端均固定有螺紋柱,所述下模板的下端設有與螺紋柱位置對應的固定孔,所述下模板的上端設有卸料板,所述卸料板的上端設有護板,所述下模板內設有下模脫料彈簧,所述下模脫料彈簧貫穿卸料板和護板,所述卸料板內設有內導柱,所述內導柱的上端貫穿護板並延伸至護板的上端,所述卸料板的中部設有公衝,所述公衝依次貫穿卸料板和護板,所述鋼板的下端設有上模板,所述上模板下端對應內導柱的位置設有空腔,所述鋼板的中部貫穿設有模柄,所述模柄的下端貫穿上模板,所述模柄的內部設有空腔,所述空腔內的頂部設有彈簧,所述彈簧的下端設有內脫塊。
優選地,所述模柄的表面上設有防滑紋。
優選地,所述鋼板上設有限位柱,所述上模板通過限位柱與鋼板固定連接。
優選地,所述支撐腿的數量為四個,且支撐腿分別設置在下模板的下端四角。
本實用新型中,通過支撐腿對下模板提供支撐作用,將產品放在卸料板上,機械帶動上模板向下運行,內導柱與上模板的配合使用,使上模板在工具機的作用下沿內導柱上下運動,對上模板有一定的支撐作用,上模板配合下模脫料彈簧保證模具安裝的平行度,保證產品尺寸的一致性,然後產品由卸料板脫出即完成加工,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避免了尺寸調整時下模脫料彈簧造成的模具損壞,減少了裝模時間,提高了產品的生產率與質量,操作方便。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帶開模助力的衝壓模具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帶開模助力的衝壓模具的支撐腿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帶開模助力的衝壓模具的鋼板俯視圖。
圖中:1 下模座、2 支撐腿、3 下模板、4 下模脫料彈簧、5 護板、6 上模板、7 限位柱、8 內脫塊、9 模柄、10 彈簧、11 鋼板、12 內導柱、13 卸料板、14 螺紋柱。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參照圖1-3,一種帶開模助力的衝壓模具,包括下模座1及與下模座1對應設置的鋼板11,鋼板11位於下模座1的上方,下模座1的上端設有支撐腿2,支撐腿2的上端設有下模板3,下模座1通過支撐腿2對下模板3提供支撐作用,每個支撐腿2的上端均固定有螺紋柱14,下模板3的下端設有與螺紋柱14位置對應的固定孔,固定孔內部設有內螺紋與螺紋柱14相對應,下模板3的上端設有卸料板13,卸料板13的上端設有護板5,下模板3內設有下模脫料彈簧4,下模脫料彈簧4貫穿卸料板13和護板5,卸料板13內設有內導柱12,上模板6在工具機的作用下沿內導柱12上下運動,內導柱12的上端貫穿護板5並延伸至護板5的上端,卸料板13的中部設有公衝,公衝依次貫穿卸料板13和護板5,鋼板11的下端設有上模板6,上模板6下端對應內導柱12的位置設有空腔,鋼板11的中部貫穿設有模柄9,模柄9的下端貫穿上模板6,模柄9的內部設有空腔,空腔內的頂部設有彈簧10,彈簧10採用螺旋彈簧形狀,彈簧10的下端設有內脫塊8。
本實用新型中,模柄9的表面上設有防滑紋,進行防滑,鋼板11上設有限位柱7,上模板6通過限位柱7與鋼板1固定連接,支撐腿2的數量為四個,且支撐腿2分別設置在下模板3的下端四角,支撐腿2對下模板3起到支撐作用,防止發生搖晃現象。
本實用新型中,下模座1通過支撐腿2對下模板3提供支撐作用,將產品放在卸料板13上,機械帶動上模板6向下運行,內導柱12與上模板6的配合使用,使上模板6在工具機的作用下沿內導柱12上下運動,對上模板6有一定的支撐作用,上模板6配合下模脫料彈簧4保證模具安裝的平行度,保證產品尺寸的一致性,然後產品由卸料板13脫出即完成加工。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並不局限於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範圍內,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實用新型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