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做標記的載玻片的製作方法
2023-06-24 01:08:56 2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易做標記的載玻片,屬於顯微鏡器材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載玻片是在實驗時用來放置實驗材料的玻璃片,一般呈長方形,較厚,有較好的透光性。
現有的記號載玻片,載玻片的一端設有一層壓感紙,壓感紙上設有一層塑料覆膜,構造簡單,使用方便,可直接用筆將標本編號記在塑料覆膜上,壓感紙上就會現顯帶有顏色的號碼,但是在其檢測過程中因塗抹或觸碰造成編號不清晰。目前的菌載玻片在染色過程中不但需要大量的染色試劑,而且試劑在載玻片上不易於快速的覆蓋塗片,使載玻片上的不同位置染色或脫色時間不一,這就易造成部分塗片位置染色過度導致脫色不完全或是脫色劑脫色時間過長,即塗片的不同位置染色或脫色時間不均,而導致出現假陽性或假陰性的結果,或由於脫色劑覆蓋範圍過大,導致樣品標記也被洗掉,混淆樣品。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克服現有的缺陷,提供一種易做標記的載玻片,通過在區域線內設有多個塗布單元,防止部分塗片位置染色過度導致脫色不完全或是脫色劑脫色時間過長,即塗片的不同位置染色或脫色時間不均,而導致出現假陽性或假陰性的結果,或由於脫色劑覆蓋範圍過大,導致樣品標記也被洗掉,混淆樣品,通過設有中空結構的標記區與卡片放置槽,可以把樣品的信息及人員信息放置於標記區內,防止在檢測過程中因塗抹或觸碰造成編號不清晰,通過設有密封圈,防止因液體進去而造成的編號損壞,可以有效解決背景技術中的問題。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一種易做標記的載玻片,包括主體,所述主體一側設有塗布區,所述塗布區上設有區域線,所述區域線內均勻設有多個塗布單元,所述主體另一側設有標記區,所述塗布區與所述標記區之間設有分割線,所述標記區為中空結構,且所述標記區內腔設有卡片放置槽,所述卡片放置槽一側設有蓋板,所述蓋板一側設有把手。
進一步而言,所述分割線平行於寬面,且為兩條。
進一步而言,所述區域線與所述分割線的橫截面突出於所述塗布區板面。
進一步而言,所述蓋板上設有密封圈。
本實用新型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通過在區域線內設有多個塗布單元,防止部分塗片位置染色過度導致脫色不完全或是脫色劑脫色時間過長,即塗片的不同位置染色或脫色時間不均,而導致出現假陽性或假陰性的結果,或由於脫色劑覆蓋範圍過大,導致樣品標記也被洗掉,混淆樣品,通過設有中空結構的標記區與卡片放置槽,可以把樣品的信息及人員信息放置於標記區內,防止在檢測過程中因塗抹或觸碰造成編號不清晰,通過設有密封圈,防止因液體進去而造成的編號損壞。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並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一起用於解釋本實用新型,並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種易做標記的載玻片剖視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一種易做標記的載玻片側視圖。
圖中標號:1、主體;2、塗布區;3、區域線;4、塗布單元;5、標記區;6、分割線;7、卡片放置槽;8、蓋板;9、把手。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於說明和解釋本實用新型,並不用於限定本實用新型。
如圖1-圖2所示,一種易做標記的載玻片,包括主體1,所述主體1一側設有塗布區2,所述塗布區2上設有區域線3,所述區域線3內均勻設有多個塗布單元4,通過在區域線3內設有多個塗布單元4,防止部分塗片位置染色過度導致脫色不完全或是脫色劑脫色時間過長,即塗片的不同位置染色或脫色時間不均,而導致出現假陽性或假陰性的結果,或由於脫色劑覆蓋範圍過大,導致樣品標記也被洗掉,混淆樣品,所述主體1另一側設有標記區5,所述塗布區2與所述標記區5之間設有分割線6,所述標記區5為中空結構,且所述標記區5內腔設有卡片放置槽7,通過設有中空結構的標記區5與卡片放置槽7,可以把樣品的信息及人員信息放置於標記區5內,防止在檢測過程中因塗抹或觸碰造成編號不清晰,所述卡片放置槽7一側設有蓋板8,防止因液體進去而造成的編號損壞,所述蓋板8一側設有把手9。
所述分割線6平行於寬面,且為兩條,所述區域線3與所述分割線6的橫截面突出於所述塗布區2板面,防止因脫色劑覆蓋範圍過大,導致樣品標記也被洗掉,混淆樣品,所述蓋板8上設有密封圈,防止因液體進去而造成的編號損壞。
本實用新型改進於:本實用新型通過在區域線3內設有多個塗布單元4,防止部分塗片位置染色過度導致脫色不完全或是脫色劑脫色時間過長,即塗片的不同位置染色或脫色時間不均,而導致出現假陽性或假陰性的結果,或由於脫色劑覆蓋範圍過大,導致樣品標記也被洗掉,混淆樣品,通過設有中空結構的標記區5與卡片放置槽7,可以把樣品的信息及人員信息放置於標記區5內,防止在檢測過程中因塗抹或觸碰造成編號不清晰,通過設有密封圈,防止因液體進去而造成的編號損壞。
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與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並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