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國家」錯了
2023-06-24 10:59:04 1
一百年前的法蘭西,正義的一天——
1898年1月13日,著名作家左拉在《震旦報》上發表致共和國總統的公開信,題為《我控訴》,將一宗為當局所諱的冤案告之天下,憤然以公民的名義指控「國家犯罪」,替一位素昧平生的小人物鳴不平……
此舉震撼了法蘭西,也驚動了整個歐洲。
事件源於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時期。1894年,35歲的陸軍上尉、猶太人德雷福斯被誣向德國人出賣情報,被軍事法庭判終身監禁。一年後,與此案有關的間諜被擒,證實了德雷福斯的清白。然而,荒謬登場了。受自大心理和排猶意識的慫恿,軍方無意糾錯,理由是:國家尊嚴和軍隊榮譽高於一切,國家不能向「個人」低頭。這個堅持得到了民族主義情緒的響應。結果,間諜獲釋,而德雷福斯「為了國家利益」繼續當替罪羊。
面對如此不義,左拉怒不可遏,連續發表《告青年書》、《告法國書》,披露軍方的彌天大謊,痛斥司法機器濫用權力,稱之為「最黑暗的國家犯罪」,稱法蘭西的共和榮譽與人權精神正經歷噩夢。尤其《我控訴》一文,如重磅炸彈令朝野震動。
左拉堅信自己的立場:這絕非德雷福斯的一己遭遇,而是法蘭西公民的安全受到了國家權力的傷害;拯救一個普通人的命運就是拯救法蘭西的未來,就是維護整個社會的道德榮譽和正義精神。
然而,令人悲憤的一幕又出現了:同年7月,軍方以「誣陷罪」起訴左拉,結果,左拉被判罪名成立流亡海外。
左拉遠去了,但這個英勇的「叛國者」形象,卻像一粒尖銳的沙子折磨著法國人的神經。這畢竟是有著反強權傳統,籤署過《人權宣言》的民族……終於,敏感的法蘭西被沙粒硌疼了,漸漸從「國家至上」的恍惚中醒來:是啊,不正是「個人正義」守護著「國家正義」嗎?不正是「個體尊嚴」組建了「國家尊嚴」嗎?國家惟一讓國人感到驕傲和安全的,不正是它對每個公民做出的承諾與保障嗎?假如連這點都做不到,國家還有什麼權威與榮譽可言?
愈來愈多的民意開始倒戈。在輿論壓力下,1906年7月,即左拉去世後第四年,法國最高法院重新宣判:德雷福斯無罪。
軍方敗訴。法院和政府承認自己的過失。
在法蘭西歷史上,這是國家首次向「個人」低下了它高傲的頭顱。
德雷福斯案畫上了公正的句號。這是世界人權史上的一次重要戰役,在對「人」的理解和維護上,它建起了一座裡程碑。
權力會出錯,領袖會出錯,政府會出錯。躲閃抵賴本來就可恥,而將錯就錯、封殺質疑就更為人不齒,也丟盡了權力的顏面。有無懺悔的勇氣,最能檢驗一個團體、政府或民族的素養與氣量。
1992年11月,教皇約翰·保羅二世為17世紀被教廷審判的伽利略正式平反,不久又致函教皇科學院,為達爾文摘掉了「異端」罪名。
1997年,美國總統柯林頓正式為士兵艾迪·卡特平反,並向其遺屬頒發了一枚遲到的勳章。艾迪是一位非洲裔美軍士兵,曾在反法西斯戰爭中立下戰功,後被誤控有變節行為,停止服役。1963年,艾迪抑鬱而終,年僅47歲。事隔半個世紀,美國政府終於良知醒來,並向亡魂道歉。
不得不承認,當今世上,讓政府向個體認錯,大人物向小人物認錯,大國向小國認錯……確屬不易。
關鍵是能否有一種良好的理性的制度,一套健全的社會價值觀和文化心理——既要有嚴密的法律保障,又要有公正的民心資源和輿論環境。要堅信:錯了的人只有說「我錯了」時,才不會在精神上慘敗,才不會在道德和尊嚴上輸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