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汽車用電動水泵的製作方法
2023-06-17 06:31:46

本實用新型涉及電動水泵領域,具體是一種汽車用電動水泵。
背景技術:
汽車水泵上汽車上用於輸送發動機冷卻液的裝置,按驅動方式可以分為機械水泵和電動水泵,機械水泵必須靠發動機驅動,水泵轉速與發動機轉速成固定比率,不能滿足低速大負荷工況下的散熱要求,且在發動機停止工作時,不能滿足新能源汽車主驅電機等部件的冷卻需求,以及房車上的供水要求,現在逐漸使用電動水泵,但是目前的電動水泵軸承防滑性能不夠,加工不方便,安裝繁瑣,不方便。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汽車用電動水泵,具有軸承潤滑性能好、加工方便和安裝簡單等優點,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汽車用電動水泵,包括機殼,所述機殼的一端設有泵殼,機殼的另一端連接有端蓋,端蓋的一端設置有後端蓋;所述端蓋和後端蓋形成電路板腔室,電路板腔室內設有控制電路板,控制電路板安裝在端蓋或後端蓋上;所述機殼的內部通過軸承連接轉軸,轉軸貫穿於軸承,軸承安裝在機殼上;所述轉軸上設有轉子,轉軸貫穿於轉子;所述轉子的外側設有屏蔽套,屏蔽套安裝在所述機殼上,屏蔽套的外側設有定子組件;所述軸承上設有槽;所述槽設有五種結構:其一、槽貫穿軸承內外表面,且位於軸承兩個端面之間;其二、槽貫穿軸承內外表面,且貫穿軸承一個端面;其三、槽貫穿軸承內外表表面,且貫穿軸承兩個端面;其四、槽位於軸承內表面,且貫穿軸承一個端面;其五、槽位於軸承內表面,且貫穿軸承兩個端面。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槽數量為1-4個。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槽的寬度與軸承的內徑比為0.1-0.3。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轉軸受控於控制電路板。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有益效果:
本汽車用電動水泵,控制電路板控制轉軸通過軸承轉動形成吸力,將水吸出,冷卻水在強大的吸力的作用下被吸起,對發動機進行冷卻,軸承設有槽,保證軸承潤滑性能提高,加工方便,安裝便捷。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6為本實用新型中槽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機殼;2-定子組件;3-轉子;4-端蓋;5-後端蓋;6-電路板腔室;61-控制電路板;7-軸承;8-屏蔽套;9-軸承;10-泵殼;a-槽。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6,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汽車用電動水泵,包括機殼1,機殼1的一端設有泵殼10,泵殼10使冷卻水流出通道,冷卻水通過泵殼10的中間流出,機殼1的另一端連接有端蓋4,端蓋4保證水泵的密封性,端蓋4的一端設置有後端蓋5,後端蓋5起到一定的絕緣作用;端蓋4和後端蓋5形成電路板腔室6,端蓋4和後端蓋5構成了一個腔室即電路板腔室6,電路板腔室6內設有控制電路板61,控制電路板61即水泵的核心控制系統,控制冷卻水的流速,控制電路板61安裝在端蓋4或者後端蓋5上;機殼1的內部通過軸承7連接轉軸9,軸承7對轉軸9起導向作用,轉軸9受控於控制電路板61,控制電路板61控制轉軸9的轉動,形成吸力,將水吸出,轉軸9貫穿於軸承7,軸承7安裝在轉軸9的兩端,支撐轉軸9,軸承7安裝在機殼1上;轉軸9上設有轉子3,轉軸9貫穿於轉子3,轉軸9帶動轉子3轉動,在機殼1內形成吸力,冷卻水在強大的吸力的作用下被吸起,輸送到發動機進行冷卻;轉子3的外側設有屏蔽套8,屏蔽套8安裝在機殼1上,屏蔽套8的外側色設有定子組件2,屏蔽套8用來防止冷卻水洩入定子鐵芯及繞組,保護定子組件2;所述軸承7上設有槽a;所述槽a設有五種結構:其一、槽a貫穿軸承7內外表面,且位於軸承7兩個端面之間;其二、槽a貫穿軸承7內外表面,且貫穿軸承7一個端面;其三、槽a貫穿軸承7內外表表面,且貫穿軸承7兩個端面;其四、槽a位於軸承7內表面,且貫穿軸承7一個端面;其五、槽a位於軸承7內表面,且貫穿軸承7兩個端面;所述槽a數量為1-4個;所述槽a的寬度與軸承7的內徑比為0.1-0.3;槽a便於軸承7的加工和安裝,使安裝不會繁瑣,也能進一步提高軸承的潤滑性能。
綜上,該汽車用電動水泵,控制電路板61控制轉軸9通過軸承7轉動形成吸力,將水吸出,冷卻水在強大的吸力的作用下被吸起,對發動機進行冷卻,槽a保證軸承7潤滑性能提高,加工方便,安裝便捷。
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並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