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來固定車頂行李箱的固定裝置的製作方法
2023-06-17 10:23:06 1
專利名稱:用來固定車頂行李箱的固定裝置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來將車頂行李箱固定在一固定在車頂上的橫梁上的固定裝置,具有雙臂形的穿過車頂行李箱底面並可夾緊的夾爪。
背景技術:
由EP1338474A1已知一種用來將車頂行李箱固定在車頂上的固定裝置。這種裝置具有一設置在車頂行李箱內部的安裝件,它具有用於L形連接元件的孔。這些連接元件固定在一傳動件上,此傳動件具有和一旋鈕的內螺紋共同作用的外螺紋。在旋轉旋鈕時傳動件從鎖緊位置出發擰入旋鈕內,接著L形鉤子首先垂直下降。通過安裝件孔的特殊造型使平移運動與一迴轉運動相互疊加,從而使鉤子相互張開,通過這種強制引導迴轉運動始終和平移運動接合。為了避免在鎖緊或解鎖時的卡死,運動件必須做得有較大間隙,從而形成一種不穩定結構的印象。另一個缺點是,鉤子是複雜的衝壓折彎件,其承載能力在車頂梁寬和高時受到限制。
發明內容
因此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用來固定車頂行李箱的固定裝置,它結構堅實並可以可靠地鎖緊和解鎖。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對於開頭所述類型的固定裝置按照本發明設想,夾爪可繞一位置固定的轉軸迴轉地支承在一可裝在車頂行李箱內部的支承體上,並且夾爪位於內部的端段緊靠在一止擋件上,止擋件可通過旋轉一操作件垂直移動,以便通過在鎖緊位置和解鎖位置之間純粹的迴轉運動帶動夾爪。
本發明的固定裝置做成這樣,即設計成雙臂形的夾爪可迴轉地支承在支承體上。因此在操作固定裝置時夾爪進行繞其轉軸的純粹的迴轉或旋轉運動。因為夾爪以其位於內部的端段始終緊靠在支承體上,整個機構沒有間隙,由此保證車頂行李箱在橫梁上的可靠固定。通過旋轉操作件使夾爪相向或反向迴轉,以鎖緊或鬆開車頂行李箱。
本發明固定裝置的止擋件最好具有一螺紋,它與一和操作件不可旋轉地連接的螺紋件的互補的螺紋共同作用,在轉動操作件時止擋件垂直移動。在旋轉操作件時止擋件像在絲杆上一樣上、下運動,因為夾爪的端段緊靠在止擋件上,止擋件向上或向下的運動造成夾爪的迴轉。
如果螺紋件基本上設計成圓柱形或管狀並具有一與止擋件的內螺紋共同作用的外螺紋,便可以達到固定裝置特別好的功能。螺紋件與操作件連接並可以可旋轉地支承在支承體內或上,從而使操作件的旋轉造成螺紋件外螺紋的旋轉。螺紋件可支承在支承體內或上的一最好做成軸頸的引導件上,螺紋件可套在此軸頸上。操作件旋轉時與它連接的螺紋件保持在其位置上,因為它只能旋轉。而通過其內螺紋與螺紋件共同作用的止擋件在螺紋件旋轉時垂直運動。
通過這樣的方法達到進一步的改善,即通過一彈簧件對一個或每個夾爪加力,此彈簧件將夾爪位於內部的端段壓緊在止擋件上。因為在任何位置彈簧件的力都作用在夾爪上,鎖緊或解鎖無間隙地進行。夾爪位於外部的端段通過彈簧件始終保持在張開位置,這時夾爪位於內部的端段緊靠在止擋件上。用這種方法可以使夾爪自動地儘可能張開,從而便於固定裝置的安裝。彈簧件優先設計成片簧。彈簧件可以支承在支承體或其它位置上,只要確保夾爪通過彈簧件壓緊在止擋件上。
夾爪配備一外套,也屬於本發明的範圍。外套最好由塑料製成,它包圍金屬夾爪並保護橫梁表面。
按照本發明另一種改進結構可以設想,夾爪設置在平行平面內並可以運動,兩個夾爪最好相互平行和反方向地移動一規定的量,移動量至少分別相當於夾爪厚度之半,由此可以使夾爪在固定裝置鎖緊時可以相互從旁邊移過,並在鎖緊位置相互並排排列。用這種方法使傳遞的力分配到兩個夾爪上。
在本發明的另一種結構中可以設想,設置一設置或可設置在車頂行李箱之外的定心元件,它可以貼靠在固定在車頂上的橫梁上,並在鎖緊時使橫梁定心。定心元件宜於具有止擋面,它們構成用於橫梁的近似於中凹的安裝空間。定心元件與支承體相連,並在安裝狀態位於車頂行李箱的底側,在固定裝置鎖緊時相互傾斜分布的貼合面自動地促使固定裝置在橫梁上的定心。
此外本發明還涉及一種用來固定在一固定在車頂上的橫梁上的車頂行李箱。該車頂行李箱的特徵是,它具有至少一個,尤其是四個所述類型的固定裝置。各個固定裝置通過卡扣連接裝置與車頂行李箱的底面連接。
藉助於一實施例參照
本發明的其他優點和細節。這些附圖是示意圖並表示圖1本發明固定裝置一實施例的分解視圖;圖2圖1中固定裝置的剖視圖;圖3在解鎖位置固定裝置主要部件的視圖;圖4在鎖緊位置的圖3中所示的固定裝置。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在圖1中所示的固定裝置1由一支承體2組成,在它上面可迴轉地支承做成雙臂形的夾爪3,4。夾爪3,4設計成鐮刀形,並通過銷軸可旋轉地支承在支承體2上。由金屬尤其是由鋼製成的夾爪3,4在其位於車頂行李箱外側的端部具有塑料外套5。夾爪3,4是衝壓件,可以經濟地製造。
支承體2具有一基本上為梯形的輪廓形狀,並部分做成空心的。支承體2的中間部分具有一管狀軸頸6,它用來支承一可在軸頸6上自由旋轉的螺紋件7。在支承體2的兩個側面的收縮成尖端端段區域內分別設置做成片簧的彈簧件8,它們以一個端部支承在支承體2上,並以其另一端緊靠在夾爪3,4的上面上,並通過彈簧力將它們壓緊在一止擋件9上。
止擋件9具有一和螺紋件7的外螺紋相配的內螺紋,因此止擋件9可擰在螺紋件7上。在螺紋件7裝在支承件2內時止擋件9可以在支承件2內部的空腔內運動。止擋件9具有兩個相互背對背的側止擋面,並且端段設計為U形。夾爪3,4位於內部的端段支承在這些止擋面上,夾爪通過片簧8壓緊在止擋件9上。
此外在圖1中還表示出一殼體10,它由一上部和一下部組成,它們可基本上固定在車頂行李箱內。在殼體10上方示出一作為操作件的旋轉手柄11,它在裝配狀態與螺紋件7不可相對旋轉地連接。
圖1還示出一密封條12,一使固定裝置對車頂行李箱外側密封並用作彈簧件的橡膠密封件13,和一定心元件14。定心元件14具有相互傾斜分布的貼靠面15,它們可貼靠在車頂橫梁上。定心元件14的傾斜貼合面15促使固定裝置1在鎖緊時自動定心。還設有螺釘16用來將定心元件14固定在支承體2上。
圖2表示圖1中的固定裝置的一剖視圖。在這個剖視圖中為了能夠一目了然,僅僅示出一個夾爪3,另一夾爪4可以對稱地運動。由圖2的裝配圖可以看到,螺紋件7可旋轉地支承在支承體2的軸頸6上。螺紋件7的外螺紋和止擋件9的內螺紋相互嚙合,使得在轉動與螺紋件不可旋轉地連接的旋轉手柄11時止擋件9可沿螺紋軸線垂直移動。在旋轉手柄11順時針旋轉時止擋件9向上運動,在旋轉手柄11逆時針旋轉時止擋件9向下運動。如果止擋件9以其上端碰到殼體10的內表面或以其下端碰到支承體2的底面,那麼這些運動便受到限制。
夾爪3通過銷軸17可旋轉地支承在支承體2上。夾爪3位於殼體10內部的端段18與止擋件9的U形側端段19接觸。片簧8的預緊力促使,夾爪3在任何位置都壓緊在止擋件9上。因此夾爪3位於外部的自由端得到持久的向外壓的力。
圖2中還表示,定心元件14的貼合面15貼靠在一橫梁20上。橫梁20與定心元件14有兩個接觸點或接觸面,並且與夾爪3,4的外套5有兩個接觸點或接觸面。
固定裝置1的單個零件通過卡扣連接裝置相互連接。固定裝置1與車頂行李箱底面通過螺釘連接或通過卡扣連接固定在底面上。
圖3是固定裝置的主要零件在解鎖位置的視圖。在這個視圖中未畫出支承體。止擋件9位於其最低位置,與止擋件9接觸的夾爪3,4位於最大的張開位置,在這個位置固定在車頂行李箱上的固定裝置1可以方便地放在汽車橫梁上。接著順時針轉動旋轉手柄11,使得止擋件9沿螺紋件7垂直向上運動。在止擋件9運動時夾爪3,4跟著運動並繞其旋轉點迴轉,使它閉合。
圖4表示在鎖緊位置圖3中所示的固定裝置1。現在止擋件9位於其最上部位置,夾爪3,4相應地相向迴轉,使得夾爪3,4位於外部的端段順序排列並可以完全夾住橫梁。
止擋件9和支承體2設計成這樣,使得兩個夾爪3,4設置在平行平面內並可以運動。因此夾爪3,4在鎖緊時可以運動到使它們並排排列為止。
權利要求
1.用來將車頂行李箱固定在一固定在車頂上的橫梁上的固定裝置,具有雙臂形的穿過車頂行李箱底面並可夾緊的夾爪,其特徵為夾爪(3,4)可繞一位置固定轉軸迴轉地支承在可裝在車頂行李箱內部的支承體(2)上,夾爪(3,4)位於內部的端段(18)緊靠在一止擋件(9)上。它可通過轉動一操作件垂直移動,以便通過純粹的迴轉運動使夾爪(3,4)在一鎖緊位置和一解鎖位置之間運動。
2.按權利要求1的固定裝置,其特徵為止擋件(9)具有一螺紋,它與一和操作件不可相對旋轉地連接的螺紋件(7)的互補螺紋共同作用,止擋件(9)在轉動操作件時垂直移動。
3.按權利要求2的固定裝置,其特徵為螺紋件(7)基本上設計成圓柱形或管狀,並具有一外螺紋,它與止擋件(9)的內螺紋共同作用。
4.按權利要求2或3的固定裝置,其特徵為螺紋件(7)可旋轉地支承在支承體(2)內或上,尤其是一做成軸頸(6)的引導件上。
5.按上述權利要求之任一項的固定裝置,其特徵為一個或每個夾爪(3,4)通過一彈簧件加力,該彈簧件將夾爪(3,4)位於內部的端段(18)壓緊在止擋件(9)上。
6.按權利要求5的固定裝置,其特徵為彈簧件做成片簧(8)。
7.按權利要求5或6的固定裝置,其特徵為彈簧件支承在支承體(2)上。
8.按上述權利要求之任一項的固定裝置,其特徵為夾爪(3,4)配備優選由塑料製成的外套(5)。
9.按上述權利要求之任一項的固定裝置,其特徵為夾爪(3,4)設置在平行平面內並可運動。
10.按上述權利要求之任一項的固定裝置,其特徵為設置一安裝或可安裝在車頂行李箱外部的定心元件(14),它可貼靠在固定在車頂上的橫梁上並在鎖緊時使橫梁定心。
11.按權利要求10的固定裝置,其特徵為定心元件(14)具有貼合面(15),它們形成一近似於中凹的用於橫梁的安裝空間。
12.按上述權利要求之任一項的固定裝置,其特徵為操作件設計成旋轉手柄(11)。
13.按上述權利要求之任一項的固定裝置,其特徵為它具有一至少部分遮蓋支承體(2)的殼體(10)。
14.車頂行李箱,其特徵為它具有至少一個,優選是四個按權利要求1至13之任一項的固定裝置(1)。
全文摘要
用來將車頂行李箱固定在一固定在車頂上的橫梁上的固定裝置,具有雙臂形的穿過車頂行李箱底面的並且可以夾緊的夾爪,其中夾爪(3,4)可繞一位置固定的轉軸迴轉地支承在一可裝在行李箱內部的支承體(2)上,夾爪(3,4)位於內部的端段(18)緊靠在一止擋件(9)上,此止擋件可通過轉動操作件垂直移動,以便使夾爪(3,4)通過純粹的迴轉運動在一鎖緊位置和一解鎖位置之間運動。
文檔編號F16B2/10GK1989023SQ200580024214
公開日2007年6月27日 申請日期2005年7月7日 優先權日2004年7月20日
發明者A·埃默林, G·弗裡切 申請人:圖勒瑞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