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鞋跟可伸縮的高跟鞋的製作方法
2023-06-16 09:04:26
專利名稱:一種鞋跟可伸縮的高跟鞋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鞋跟可伸縮的高跟鞋,包括鞋子本體、鞋跟,所述鞋跟與鞋子本體固定連接,鞋跟包括第一鞋跟和套在第一鞋跟內的第二鞋跟,其中第一鞋跟為中空狀,空腔與鞋跟形狀相似,且尺寸略大於第二鞋跟的對應尺寸,第一鞋跟側面設置有凹型開口槽,第二鞋跟上固定設置有擋塊。當要駕車時,只需轉動第二鞋跟,使擋塊從凹型開口槽的下水平槽轉出到豎直槽中,然後按壓第二鞋跟,使擋塊卡到凹型開口槽的上水平槽位置,再旋轉第二鞋跟,使擋塊卡進上水平槽槽中,從而達到縮短高跟鞋鞋跟的目的。當下車後,可以逆向操作上述過程,使擋塊卡進下水平槽槽中,從而達到增高高跟鞋鞋跟的目的。
【專利說明】—種鞋跟可伸縮的高跟鞋
【技術領域】
[0001]本申請屬於鞋子【技術領域】,特別是一種鞋跟可伸縮的高跟鞋。
【背景技術】
[0002]女性穿高跟鞋,不僅頗顯優雅時尚,而且還有以下好處:1、會使身體的重力集中在很小的一點上,不但起不到保護足弓的作用,反而容易引起足部肌肉、韌帶的勞損,使足和腰部疼痛,還會破壞生理性的足弓,發生平足症;2、能從外觀上調高個頭,有利於她們的身心健康;3、同時,穿高跟鞋走路時,由於前腳掌著地,減少了震動,對內臟和大腦有保護作用。所以目前很多女性喜歡床高跟鞋。
[0003]女性穿高跟鞋雖然有上述諸多優點,然而穿高跟鞋駕駛機動車輛就存在安全隱患。據介紹,目前女性司機中穿高跟鞋引起的交通事故已佔車禍總量的3成左右,女性穿高跟鞋開車上路,已經對交通安全構成一定威脅。
[0004]在一些國家,對此的處罰相當嚴厲。在新加坡,女司機發生車禍的比率比較高,其中不少事故的原因是由於高跟鞋卡住制動踏板導致剎車失靈。新加坡當局規定,交警一旦發現女司機穿高跟鞋,立即扣下其駕駛執照並予以罰款。交警提醒喜歡穿高跟鞋的女性司機,應在車裡放一雙平底鞋,開車的時候換上平底鞋,但切忌把換下的鞋放在腳下或旁邊,妨礙正常駕駛。
[0005]高跟鞋被卡住無法剎車,影響及時採取制動措施,容易發生意外。如果因為一雙高跟鞋讓自己出了事故,是不是太不划算了?然而,有的女司機在後備箱拿出放上一雙雙平底鞋換,當要駕車時換上平底鞋,到達目的地下車後再換上高跟鞋,這樣雖然安全了,但很麻煩。有沒有兩全其美的辦法呢?在開車時讓鞋跟變矮,下車後鞋跟變高呢?
[0006]申請內容
[0007]本申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而提供一種鞋跟可伸縮的高跟鞋,該種高跟鞋製作工藝簡單、穿著方便。
[0008]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申請採用的技術方案是:
[0009]一種鞋跟可伸縮的高跟鞋,包括鞋子本體、鞋跟,所述鞋跟與鞋子本體固定連接,鞋跟包括第一鞋跟和套在第一鞋跟內的第二鞋跟,其中第一鞋跟為中空狀,空腔與鞋跟形狀相同,且空腔尺寸大於第二鞋跟的外徑,第一鞋跟內側圓周面上開設有凹型開口槽,第二鞋跟上固定設置有擋塊。
[0010]所述鞋跟呈倒圓臺狀,第二鞋跟的上表面直徑大於第一鞋跟的下表面直徑。
[0011]所述凹型開口槽包括上水平槽、下水平槽和豎直槽。
[0012]所述第二鞋跟能夠在第一鞋跟的空腔內上下移動,且能夠在第一鞋跟的空腔內轉動。
[0013]所述擋塊為圓柱狀,卡在凹型開口槽的上水平槽或下水平槽內,圓柱端面直徑小於凹型開口槽的寬度。
[0014]本申請採用上述結構後,具有如下技術效果:
[0015]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申請鞋跟可伸縮的高跟鞋具有以下優點:
[0016]1、本申請所述一種鞋跟可伸縮的高跟鞋,製作工藝簡單,生產成本低,經濟實惠。
[0017]2、本申請所述一種鞋跟可伸縮的高跟鞋,通過旋轉和伸縮使第二鞋跟使擋塊卡在凹型開口槽的兩個水平槽中轉換,從而實現鞋跟高低的變換。
[0018]3、本申請所述一種鞋跟可伸縮的高跟鞋,結構緊湊,使用方便,安全可靠,解決了女生不能穿高跟鞋開車的麻煩。
【附圖說明】
[0019]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申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申請的一些實施例,對於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20]圖1顯示了本申請所述一種鞋跟可伸縮的高跟鞋結構示意圖;
[0021]圖2顯示了鞋跟處於伸長狀態的結構示意圖;
[0022]圖3顯示了鞋跟處於壓縮狀態的結構示意圖;
[0023]其中有:1.鞋子本體;2.鞋跟;21.第一鞋跟;22.第二鞋跟;23.凹型開口槽;24.擋塊。
【具體實施方式】
[0024]為使本申請的目的和技術方案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申請實施例對本申請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申請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所描述的本申請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無需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申請保護的範圍。
[0025]如圖1、2所示,一種鞋跟可伸縮的高跟鞋,包括鞋子本體1、鞋跟2,所述鞋跟2與鞋子本體I固定連接,鞋跟2包括第一鞋跟21和套在第一鞋跟內的第二鞋跟22,其中第一鞋跟21為中空狀,空腔與鞋跟形狀相似,且尺寸略大於第二鞋跟22的對應尺寸,第一鞋跟21內側圓周面上開設有凹型開口槽23,第二鞋跟22上固定設置有擋塊24。
[0026]本申請所述鞋跟2呈圓臺狀,第二鞋跟22的上表面直徑大於第一鞋跟21的下表面直徑。
[0027]本申請所述擋塊24為圓柱狀,卡在凹型開口槽23的上水平槽或下水平槽內,圓柱端面直徑略小於凹型開口槽23的寬度。
[0028]本申請所述凹型開口槽23包括上、下水平槽和豎直槽。第二鞋跟22不僅可以在第一鞋跟21的空腔內上下引動,還可以轉動,擋塊24能在豎直槽裡上下移動,能在水平槽裡轉動。
[0029]如圖3所示,當要駕車時,只需轉動第二鞋跟22,使擋塊24從凹型開口槽23的下水平槽轉出到豎直槽中,然後按壓第二鞋跟22,使擋塊24卡到凹型開口槽23的上水平槽位置,再旋轉第二鞋跟22,使擋塊24卡進上水平槽槽中,從而達到縮短高跟鞋鞋跟的目的。當下車後,可以逆向操作上述過程,使擋塊24卡進下水平槽槽中,從而達到增高高跟鞋鞋跟的目的,如圖2所述。
[0030]本【技術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除非另外定義,這裡使用的所有術語(包括技術術語和科學術語)具有與本申請所屬領域中的普通技術人員的一般理解相同的意義。還應該理解的是,諸如通用字典中定義的那些術語應該被理解為具有與現有技術的上下文中的意義一致的意義,並且除非像這裡一樣定義,不會用理想化或過於正式的含義來解釋。
[0031]本申請中所述的「和/或」的含義指的是各自單獨存在或兩者同時存在的情況均包括在內。
[0032]本申請中所述的「內、外」的含義指的是相對於設備本身而言,指向設備內部的方向為內,反之為外。
[0033]本申請中所述的「左、右」的含義指的是閱讀者正對附圖時,閱讀者的左邊即為左,閱讀者的右邊即為右。
[0034]本申請中所述的「連接」的含義可以是部件之間的直接連接也可以是部件間通過其它部件的間接連接。
[0035]以上述依據本申請的理想實施例為啟示,通過上述的說明內容,相關工作人員完全可以在不偏離本項申請技術思想的範圍內,進行多樣的變更以及修改。本項申請的技術性範圍並不局限於說明書上的內容,必須要根據權利要求範圍來確定其技術性範圍。
【權利要求】
1.一種鞋跟可伸縮的高跟鞋,包括鞋子本體(I)、鞋跟(2),其特徵在於,所述鞋跟(2)與鞋子本體(I)固定連接,鞋跟(2)包括第一鞋跟(21)和套在第一鞋跟(21)內的第二鞋跟(22),其中第一鞋跟(21)為中空狀,第一鞋跟(21)的空腔與鞋跟(2)形狀相同,且第一鞋跟(21)空腔的尺寸大於第二鞋跟(22)的外徑,第一鞋跟(21)內側圓周面上開設有凹型開口槽(23),第二鞋跟(22)上固定設置有擋塊(24)。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鞋跟可伸縮的高跟鞋,其特徵在於:所述鞋跟(2)呈倒圓臺狀,第二鞋跟(22)的上表面直徑大於第一鞋跟(21)的下表面直徑。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鞋跟可伸縮的高跟鞋,其特徵在於:所述凹型開口槽(23)包括上水平槽、下水平槽和豎直槽。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鞋跟可伸縮的高跟鞋,其特徵在於:所述第二鞋跟(22)能夠在第一鞋跟(21)的空腔內上下移動,且能夠在第一鞋跟(21)的空腔內轉動。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鞋跟可伸縮的高跟鞋,其特徵在於:所述擋塊(24)為圓柱狀,卡在凹型開口槽(23)的上水平槽或下水平槽內,擋塊(24)的圓柱端面直徑小於凹型開口槽(23)的寬度。
【文檔編號】A43B21-42GK204292321SQ201420737806
【發明者】虞斌浩, 胡小紅 [申請人]虞斌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