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可循環利用的廢水處理設備的製作方法
2023-06-16 12:25:31
本發明屬於冶金廢水處理設備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可循環利用的廢水處理設備。
背景技術:
隨著工業的發展,產量的提高,所排出的工業廢水也逐漸增多,尤其是冶金、煉鋼等企業,產能與所排出的廢水量成正比,而這類行業所排出的工業廢水主要含油、重金屬離子等汙染物,這些廢水嚴重超標,遠遠無法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不但汙染環境而且浪費水資源使加工生產成本提高,目前,工廠會通過廢水處理設備來將工業廢水進行進一步淨化,以達到排放標準,此種設備雖然能達到排放標準,但企業使用此種設備最終卻還是將水排放,耗費人力財力,得不償失,不能對排放水再進行循環利用,因此,針對此種情況,本發明提出了一種可循環利用的廢水處理設備,有效分離廢水中的油汙和重金屬離子,使廢水能夠循環再利用,節約能源且節約生產成本。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鑑於此,本發明旨在提出一種可循環利用的廢水處理設備,以有效分離廢水中的油汙和重金屬離子,節約能源。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
一種可循環利用的廢水處理設備,包括底座和置於其上通過管路依次連接的油汙粗過濾裝置、油汙精過濾裝置、電磁閥、第一水泵、蒸發器和冷凝器,通過所述電磁閥控制所述第一水泵將廢水吸出並依次通過油汙粗過濾裝置和油汙精過濾裝置,且去油後的廢水經所述第一水泵進人所述蒸發器,所述蒸發器底部還設有循環出水口,所述循環出水口通過第二水泵與所述第一水泵出水口端連接;
所述油汙粗過濾裝置包括第一過濾裝置和通過法蘭連接置於其下方的第二過濾裝置,且兩者之間設有過濾板,通過所述過濾板將所述第一過濾裝置和所述第二過濾裝置分隔開,進水管路置於所述第一過濾裝置上,出水管路置於所述第二過濾裝置上。
進一步的,所述第一過濾裝置內充滿樹脂,所述過濾板上開有多個均勻分布的通孔,且所述樹脂不能通過所述通孔漏出。
進一步的,所述第一水泵與所述蒸發器之間設有單向閥,所述第二水泵所連接的循環管路置於所述單向閥和所述蒸發器之間。
進一步的,所述油汙精過濾裝置為化學除油器,所述化學除油器兩端通過卡箍與管路可拆卸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進水管上設有壓力傳感器。
進一步的,所述底座上設有控制單元,所述電磁閥、所述第一水泵、所述第二水泵和所述壓力傳感器均與所述控制單元電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底座上設有控制系統,所述控制單元與所述控制系統電連接。
相對於現有技術,本發明所述的一種可循環利用的廢水處理設備具有以下優勢:
(1)本發明所述的一種可循環利用的廢水處理設備,有效分離廢水中的油汙和重金屬離子,使廢水能夠循環再利用,節約能源且節約生產成本。
(2)本發明所述的第一過濾裝置內充滿樹脂,所述過濾板上開有多個均勻分布的通孔,且所述樹脂不能通過所述通孔漏出。樹脂能夠很好的吸附廢水中的油脂,將水油分離。
(3)本發明所述的第一水泵與所述蒸發器之間設有單向閥,所述第二水泵所連接的循環管路置於所述單向閥和所述蒸發器之間。通過設置的單向閥有效的防止了廢水從蒸發器循環時回流到第一水泵。
(4)本發明所述的油汙精過濾裝置為化學除油器,所述化學除油器兩端通過卡箍與管路可拆卸連接。通過化學除油的方式進一步的除去剩餘的油汙,有效達到除油的目的。
(5)本發明所述的進水管上設有壓力傳感器。通過壓力傳感器檢測廢水進人後的壓力,進而調節整個設備的壓力,保持壓力的穩定性。
(6)本發明所述的底座上設有控制單元,所述電磁閥、所述第一水泵和所述壓力傳感器均與所述控制單元電連接。與控制單元電連接,使其通過控制系統自動運行調節,運行高效穩定。
(7)本發明所述的底座上設有控制系統,所述控制單元與所述控制系統電連接。實現設備的自動化,減輕工作人員的勞動量,符合現代化生產的需求。
(8)本發明所述的蒸發器底部還設有廢渣排出閥,通過所述廢渣排出閥將所述蒸發器中的水蒸發後所得的廢渣排出。定期對蒸發器進行清理,保障設備的正常運行。
附圖說明
構成本發明的一部分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明的進一步理解,本發明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於解釋本發明,並不構成對本發明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所述的一種可循環利用的廢水處理設備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所述的粗過濾裝置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
1-管路;2-出水口;3-冷凝器;4-蒸發器;5-第一水泵;6-控制系統;7-電磁閥;8-化學除油器;9-卡箍;10-油汙粗過濾裝置;11-壓力傳感器;12-廢渣排出閥;13-第二水泵;14-單向閥;1001-第一過濾裝置;1002-過濾板;1003-通孔;1004-法蘭;1005-第二過濾裝置。
具體實施方式
需要說明的是,在不衝突的情況下,本發明中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徵可以相互組合。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上」、「下」、「前」、「後」、「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係為基於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係,僅是為了便於描述本發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等僅用於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徵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徵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徵。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說明,「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於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通過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明中的具體含義。
下面將參考附圖並結合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發明。
一種可循環利用的廢水處理設備,包括底座和置於其上通過管路1依次連接的油汙粗過濾裝置10、油汙精過濾裝置、電磁閥7、第一水泵5、蒸發器4和冷凝器3,通過電磁閥7控制第一水泵5將廢水吸出並依次通過油汙粗過濾裝置10和油汙精過濾裝置,且去油後的廢水經第一水泵5進人蒸發器4,蒸發器4底部還設有循環出水口,循環出水口通過第二水泵13與第一水泵5出水口端連接,油汙粗過濾裝置10包括第一過濾裝置1001和通過法蘭1004連接置於其下方的第二過濾裝置1005,且兩者之間設有過濾板1002,通過過濾板1002將第一過濾裝置1001和所述第二過濾裝置1005分隔開,進水管路置於第一過濾裝置1001上,出水管路置於第二過濾裝置1005上,有效分離廢水中的油汙和重金屬離子,使廢水能夠循環再利用,節約能源且節約生產成本。
其中,第一過濾裝置1001內充滿樹脂,過濾板1002上開有多個均勻分布的通孔1003,且樹脂不能通過通孔1003漏出,樹脂能夠很好的吸附廢水中的油脂,將水油分離。
其中,第一水泵5與蒸發器4之間設有單向閥14,第二水泵13連接的循環管路置於單向閥14和蒸發器4之間,通過設置的單向閥14有效的防止了廢水從蒸發器4循環時回流到第一水泵5。
其中,油汙精過濾裝置為化學除油器8,化學除油器8兩端通過卡箍9與管路1可拆卸連接,通過化學除油的方式進一步的除去剩餘的油汙,有效達到除油的目的。
其中,進水管上設有壓力傳感器11,通過壓力傳感器11檢測廢水進人後的壓力,進而調節整個設備的壓力,保持壓力的穩定性。
其中,底座上設有控制單元,電磁閥7、第一水泵5和壓力傳感器11均與控制單元電連接,使其通過控制系統自動運行調節,運行高效穩定。
其中,底座上設有控制系統6,控制單元與控制系統6電連接,實現設備的自動化,減輕工作人員的勞動量,符合現代化生產的需求。
其中,蒸發器4底部還設有廢渣排出閥12,通過廢渣排出閥12將蒸發器中4的水蒸發後所得的廢渣排出,定期對蒸發器4進行清理,保障設備的正常運行。
本發明的工作原理:如圖1所示一種可循環利用的廢水處理設備,在設備運行前先進行準備調試工作,斷開電源,將第一過濾裝置1001內充滿樹脂,且在化學除油器8通過卡箍9將其卸下,在其內添加化學藥劑後重裝回設備,將壓力傳感器11調節歸零狀態,準備工作完成後,將油汙粗過濾裝置10進水端的管路1伸入到沉澱顆粒狀固體的廢水池,接通電源,通過操作控制系統6啟動程序,控制單元隨即向各個模塊發出命令,電磁閥7打開,第一水泵5運行,將廢水抽入管路1,進行淨化,進入管路的水首先進入裝有樹脂的第一過濾裝置1001,大量的油汙被樹脂吸附後,剩餘的廢水通過過濾板1002上的通孔1003進入第二過濾裝置1005,然後從其上的出水口流入到化學除油器8,進一步將殘留的油汙採用其內的化學藥劑反應,使其清除,只含重金屬離子的廢水通過電磁閥7進入第一水泵5,通過高壓吸附使其流向高處的蒸發器4內,當檢測到蒸發器4內達到一定的水量時,控制單元隨即發出加熱命令,使其水蒸發,由於水流的速度遠遠大於蒸發的速度,廢水靜止又易出現沉澱物,因此在蒸發器4底部增加循環出水管,通過第二水泵13連接循環管路,使廢水在蒸發器4中不斷循環,單向閥14防止循環水倒流,蒸發器4內水到達額定量時,控制單元會控制第一水泵5停止運行,電磁閥7隨即關閉,當蒸發器4內水蒸發到一定程度,其內的廢水到最低量時,第一水泵5重新啟動,將廢水吸入,當蒸發器4內的水蒸發時,其蒸汽通過其上的出口流向冷凝器3,將蒸汽冷凝成水,進而通過出水口流出,將其收集重新利用,使用結束後,通過卡箍9的可拆卸連接和廢渣排出閥12將設備內的廢渣進行清理,以備下次能夠較方便的使用。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並不用以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