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可移動崗亭的製作方法
2023-06-08 16:54:36 1
一種可移動崗亭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可移動崗亭,包括亭廂,該可移動崗亭還包括:滾輪機構,其設置於上述亭廂的底部並與該亭廂活動連接;頂起裝置,其設置於上述亭廂的底部並與該亭廂可拆卸連接。本可移動崗亭使得崗亭移動完畢後可以將滾輪翻起,滾輪完全脫離地面,不會產生滾輪移動所帶來的安全隱患,另外滾輪翻起後還可以作為置物架或者椅子使用,方便站崗人員。
【專利說明】—種可移動崗亭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崗亭,特別是涉及一種可移動崗亭。
【背景技術】
[0002]隨著社會和經濟的不斷發展,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崗亭作為一種城市化進程中出現的產物,在社會和生活中逐漸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其在維護社會治安和梳理社會環境秩序方面起著重要的作用,被廣泛應用於如物業、大廈、廣場、保安值班、停車場出入口、體育場館進出口、收費處、碼頭、小區、治安哨所等各種公共場所中。
[0003]目前的崗亭多為固定式的,即像住宅一樣設置在一個地方,如果需要搬離到其他位置,則需要將崗亭拆除並在其他位置重新進行拼裝,比較耗費人力和財力。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現在也出現了一些在崗亭上設置輪子等工具使其可以移動的方式,此種方式下,輪子是長期置於崗亭的底部,不需要移動的時候只是用一些物品頂住輪子使其不會移動,但是如果需要大風等惡劣天氣時,或者頂住輪子的物品老化後,崗亭極有可能產生移動,產生安全隱患,並可能會對人身及財產等造成傷害。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種可移動的並且使用安全的崗亭。
[0005]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以下技術方案:一種可移動崗亭,包括亭廂,該可移動崗亭還包括:
滾輪機構,其設置於上述亭廂的底部並與該亭廂活動連接;
頂起裝置,其設置於上述亭廂的底部並與該亭廂可拆卸連接。
[0006]進一步地,上述的滾輪機構包括至少兩個滾輪和至少兩個滾輪架,該滾輪活動連接於該滾輪架上,該滾輪架活動連接於上述亭廂的底部。
[0007]進一步地,上述的滾輪架通過多個螺杆活動連接於所述亭廂的底部,該滾輪架通過該螺杆橫向或者縱向翻轉。
[0008]進一步地,上述的滾輪機構還包括制動裝置,其設置於上述滾輪中的一個上。
[0009]進一步地,上述的滾輪架呈U形,其套於上述亭廂的底部。
[0010]再進一步地,上述至少兩個滾輪和上述至少兩個滾輪架都分別對稱設置。
[0011]再進一步地,上述的頂起裝置為氣動千斤頂裝置。
[0012]採用上述技術方案的有益效果在於:本發明的可移動崗亭設置了滾輪機構,其設置於上述亭廂的底部並與該亭廂活動連接,可使得崗亭方便地進行移動;頂起裝置,其設置於上述亭廂的底部並與該亭廂可拆卸連接,配合滾輪機構上可橫向翻轉的滾輪架,使得崗亭移動完畢後可以將滾輪翻起,滾輪完全脫離地面,不會產生滾輪移動所帶來的安全隱患,另外滾輪翻起後還可以作為置物架或者椅子使用,方便站崗人員。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0013]圖1為本發明的一種可移動崗亭在實施例1中的結構示意圖。
[0014]圖2為本發明的一種可移動崗亭在實施例1中的側視圖。
[0015]圖3為本發明的一種可移動崗亭在實施例1中的使用狀態示意圖。
[0016]1.亭廂21.滾輪22.滾輪架23.螺杆3.頂起裝置,氣動千斤頂裝置4.制動裝置。
【具體實施方式】
[0017]下面結合附圖詳細說明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
[0018]實施例1
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的一種可移動崗亭包括亭廂I,該可移動崗亭還包括滾輪機構2,使得亭廂I可以移動,該滾輪機構2設置於上述亭廂I的底部並與該亭廂I活動連接,本實施例中該滾輪機構2包括兩個滾輪21和兩個滾輪架22,滾輪21和滾輪架22的數量可以根據使用的需要作出變動,該滾輪21活動連接於該滾輪架22上,每個滾輪21和每個滾輪架22組成了一個滾輪機構單元,組成的兩個滾輪機構單元,該滾輪架22活動連接於上述亭廂的底部,其通過多個螺杆23活動連接於亭廂I的底部。
[0019]如圖2所示,上述的滾輪機構2還包括制動裝置4,該制動裝置4設置於上述滾輪21中的一個上,用於在下坡等情況下對移動中的亭廂進行制動,防止發生危險。如圖所示,上述的滾輪架22呈U形,其套於上述亭廂I的底部,具體是滾輪架22的兩端部通過前後各兩根螺杆23將兩個滾輪架22安裝於亭廂I的左、右側壁上,該滾輪架22可以通過該螺杆23橫向翻轉。
[0020]如圖1、圖2所示,本可移動的崗亭還包括頂起裝置3,該頂起裝置3設置於上述亭廂I的底部並與該亭廂I可拆卸連接,本實施例中該頂起裝置為氣動千斤頂裝置,用於在翻轉滾輪機構時預先將亭廂頂起,以方便翻轉。
[0021]如圖3所示,滾輪21和滾輪架22橫向翻轉至亭廂I的兩側,使得崗亭移動完畢後可以將滾輪21翻起,滾輪21完全脫離地面,不會產生滾輪21移動所帶來的安全隱患,另外滾輪21翻起後還可以作為置物架或者椅子使用,方便站崗人員。
[0022]實施例2
其他與實施例1的內容相同,不同之處在於:將滾輪架22的兩端部通過左右各兩根螺杆23將兩個滾輪架22安裝於亭廂I的前、後壁上,該滾輪架22可以通過該螺杆23縱向翻轉。
[0023]下面介紹本發明的工作原理:
通過頂起裝置3將亭廂I頂起,然後將滾輪21和滾輪架22橫向或者縱向翻起至亭廂的側壁,使得滾輪21完全脫離地面,防止滾輪21移動所帶來的安全隱患,滾輪21翻起後還可以作為置物架或者椅子使用,當需要移動時只需要再次通過頂起裝置3將亭廂I頂起,然後將滾輪21和滾輪架22翻下即可。
[0024]採用上述技術方案的有益效果在於:本發明的可移動崗亭設置了滾輪機構,其設置於上述亭廂的底部並與該亭廂活動連接,可使得崗亭方便地進行移動;頂起裝置,其設置於上述亭廂的底部並與該亭廂可拆卸連接,配合滾輪機構上可橫向翻轉的滾輪架,使得崗亭移動完畢後可以將滾輪翻起,滾輪完全脫離地面,不會產生滾輪移動所帶來的安全隱患,另外滾輪翻起後還可以作為置物架或者椅子使用,方便站崗人員。
[0025]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在不脫離本發明創造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於本發明的保護範圍。
【權利要求】
1.一種可移動崗亭,包括亭廂,其特徵在於:所述可移動崗亭還包括: 滾輪機構,其設置於所述亭廂的底部並與所述亭廂活動連接; 頂起裝置,其設置於所述亭廂的底部並與所述亭廂可拆卸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移動崗亭,其特徵在於:所述滾輪機構包括至少兩個滾輪和至少兩個滾輪架,所述滾輪活動連接於所述滾輪架上,所述滾輪架活動連接於所述亭廂的底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移動崗亭,其特徵在於:所述滾輪架通過多個螺杆活動連接於所述亭廂的底部,所述滾輪架通過所述螺杆橫向或者縱向翻轉。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可移動崗亭,其特徵在於:所述滾輪機構還包括制動裝置,其設置於所述滾輪中的一個上。
5.根據權利要求2-4任一所述的可移動崗亭,其特徵在於:所述滾輪架呈U形,其套於所述亭廂的底部。
6.根據權利要求2-5任一所述的可移動崗亭,其特徵在於:所述至少兩個滾輪和所述至少兩個滾輪架都分別對稱設置。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移動崗亭,其特徵在於:所述頂起裝置為氣動千斤頂裝置。
【文檔編號】E04H1/12GK103774866SQ201210415867
【公開日】2014年5月7日 申請日期:2012年10月26日 優先權日:2012年10月26日
【發明者】陳永標 申請人:海門黃海創業園服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