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06-09 07:27:26 2
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包括車速採集單元、熄火情況採集單元、電子控制單元及車速控制單元。所述車速採集單元採集汽車的當前車速並將其傳遞給電子控制單元。所述熄火情況採集單元採集汽車在設定時間內的熄火次數並將其傳遞給電子控制單元。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在當前車速小於或等於一設定車速,且汽車在設定時間內的熄火次數達到或超過一設定次數時啟動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並傳遞車速控制信號給車速控制單元,由車速控制單元控制汽車在設定範圍內運行。本發明可針對新手駕駛或路況較差等情況進行安全駕駛的控制,通過對車輛行駛速度的控制,為新手駕駛或路況較差的情況提供了安全保障。
【專利說明】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汽車控制領域,且特別涉及一種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
【背景技術】
[0002]隨著汽車行業的發展及汽車的逐漸普及,汽車逐漸地走進千家萬戶,成為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近幾年來,我國汽車擁有量呈直線上升趨勢,而隨著汽車數量的增加汽車駕駛的安全問題也日益凸現出來。
[0003]特別是對於新手駕駛或路況較差的情況,尤其需要注意安全駕駛。對於新手駕駛來說,最初幾次上路時都會因為駕駛技術不熟練,而出現各種各樣的情況,若汽車中途熄火或誤踩油門都容易造成安全事故或給他人造成不便。對於路況較差的情況,則容易因為路況複雜,而使得車輛行駛方向難以掌握,並且也容易引起汽車中途熄火或駕駛員因精神緊張而誤踩油門等情況而造成安全事故。
【發明內容】
[0004]針對於此,本發明提供一種可適用於新手駕駛或路況較差等情況的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
[0005]本發明提供的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包括車速採集單元、熄火情況採集單元、電子控制單元及車速控制單元。所述車速採集單元採集汽車的當前車速並將其傳遞給電子控制單元。所述熄火情況採集單元採集汽車在設定時間內的熄火次數並將其傳遞給電子控制單元。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在當前車速小於或等於一設定車速,且汽車在設定時間內的熄火次數達到或超過一設定次數時啟動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並傳遞車速控制信號給車速控制單元,由車速控制單元控制汽車在設定範圍內運行。
[0006]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所述車速控制單元通過控制節氣門開度來控制車速以不超過最大限定車速的速度運行。
[0007]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在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啟動後通過熄火一定時間的方式來關閉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
[0008]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在啟動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時還利用揚聲器或儀錶盤提醒安全駕駛。
[0009]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所述車速採集單元為一電磁感應式的輪速傳感器。
[0010]根據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所述熄火情況採集單元為發動機管理系統的一個功能模塊。
[0011]本發明提供的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可以針對新手駕駛或路況較差等情況進行安全駕駛的控制,通過對當前車速和特定時間內熄火次數的判斷來啟動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利用車速控制單元控制車輛以不超過最大限定車速的速度運行,為新手駕駛或路況較差的情況提供了安全保障。
[0012]上述說明僅是本發明技術方案的概述,為了能夠更清楚了解本發明的技術手段,而可依照說明書的內容予以實施,並且為了讓本發明的上述和其他目的、特徵和優點能夠更明顯易懂,以下特舉較佳實施例,並配合附圖,詳細說明如下。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3]圖1是本發明一實施例的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的示意圖。
[0014]具體本實施例
[0015]為更進一步闡述本發明為達成預定發明目的所採取的技術手段及功效,以下結合附圖及較佳實施例,對本發明的具體本實施例、結構、特徵及其功效,詳細說明如後。
[0016]本案發明人仔細研究新手駕駛和路況較差的情況駕駛時的特點,發現此兩種情況下車輛的行駛速度都比較低,且都比較容易引起汽車的自動熄火,並且,此兩種情況下都不適宜以較高的速度行駛,因而針對上述特點設計了本發明的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
[0017]圖1是本發明一實施例的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的示意圖。請參考圖1,本發明的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包括車速採集單元10、熄火情況採集單元20、電子控制單元30及車速控制單元40。
[0018]其中,車速採集單元10為一電磁感應式的輪速傳感器,其設於主減速器或變速器中,用於採集汽車的當前車速並將其傳遞給電子控制單元30。
[0019]熄火情況採集單元20為發動機管理系統(Engine Management System, EMS)的一個功能模塊,用於由發動機管理系統採集汽車的熄火次數和熄火時間,並將發動機在設定時間內的熄火次數傳遞給電子控制單元30。
[0020]電子控制單元30 (Electronic Control Unit,EQJ)用於接收車速採集單元10和熄火情況採集單元20採集到的信息。並且,電子控制單元30內儲存有一設定車速(例如50km/h)及車輛在一設定時間內的熄火次數(例如半小時內熄火3次)。若當前車速小於或等於設定車速,且汽車在設定時間內的熄火次數達到或超過設定次數時,電子控制單元30自動啟動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利用揚聲器或儀錶盤來提醒駕駛員安全駕駛,同時,電子控制單元30還傳遞一車速控制信號給車速控制單元40,由車速控制單元40控制汽車在設定範圍(不超過最大限定車速,例如不超過50km/h)內運行。
[0021]在本實施例中,車速控制單元40通過控制車輛的節氣門開度來控制車輛的行駛速度。通過控制車輛的節氣門開度可以達到車輛行駛速度的精確控制,具體而言,當節氣門開度確定之後,不管怎麼踩油門,發動機供油量都不會增加,而使得汽車只能夠在不超過最大限定車速的情況下行駛。
[0022]本發明的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可以針對新手駕駛或路況較差等情況進行安全駕駛的控制,因為新手由於駕駛不熟練而車速一般較低,且由於駕駛不熟練而容易引起車輛熄火,而路況較差的情況下一般車速也不高,且容易因路況不好而熄火,因此,在當前車速小於或等於設定車速,且汽車在設定時間內的熄火次數達到或超過設定次數時,電子控制單元30可自動認定當前是處於新手駕駛或路況較差的情況而自動啟動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由車速控制單元40控制車輛在設定範圍內運行,起到安全駕駛的目的。
[0023]另外,當車輛在路況較差的情況下行駛一段時間後到達路況較好的路段時,由於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已經啟動而使得車速控制單元40控制車輛在設定範圍內運行,此時,若不關閉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則會影響到車輛的正常行駛,此種情況下,可以通過將車輛熄火一段時間(例如5分鐘),然後重啟車輛,來關閉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使車輛在正常情況下運行。
[0024]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並非對本發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雖然本發明已以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然而並非用以限定本發明,任何熟悉本專業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範圍內,當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容作出些許更動或修飾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但凡是未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內容,依據本發明的技術實質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於本發明技術方案的範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包括車速採集單元、熄火情況採集單元、電子控制單元及車速控制單元,所述車速採集單元採集汽車的當前車速並將其傳遞給電子控制單元,所述熄火情況採集單元採集汽車在設定時間內的熄火次數並將其傳遞給電子控制單元,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在當前車速小於或等於一設定車速,且汽車在設定時間內的熄火次數達到或超過一設定次數時啟動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並傳遞車速控制信號給車速控制單元,由車速控制單元控制汽車在設定範圍內運行。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車速控制單元通過控制節氣門開度來控制車速以不超過最大限定車速的速度運行。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在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啟動後通過熄火一定時間的方式來關閉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電子控制單元在啟動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時還利用揚聲器或儀錶盤提醒安全駕駛。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車速採集單元為一電磁感應式的輪速傳感器。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安全駕駛控制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熄火情況採集單元為發動機管理系統的一個功能模塊。
【文檔編號】B60K31/02GK103448551SQ201310371373
【公開日】2013年12月18日 申請日期:2013年8月23日 優先權日:2013年8月23日
【發明者】樂林, 湯小生, 馬芳武, 馮擎峰 申請人: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