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翻轉式深翻犁的製作方法
2023-06-09 03:30:01 3
一種翻轉式深翻犁的製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翻轉式深翻犁,包括懸掛架、翻轉機構(4)、翻轉主軸(2)和主機架(5),其特徵在於:主機架(5)為一縱向的直梁,主機架(5)上設有主犁體(6),在主犁體(6)的後方的主機架(5)上設有副犁架(8),副犁架(8)上設有副犁(10),所述的副犁架(8)向水平方向的側面傾斜,使副犁(10)處於下一犁幅主犁作業的位置上。由於本實用新型的主機架縱向的直梁,主犁在前,副犁在後,因此具有翻轉主軸和主機架受扭力較小的優點,同時副犁處於下一犁幅主犁作業的位置上,因此在主犁作業後,副犁隨即將主犁作業留下的深溝予以填平,給作業中的機車提供了一種較平緩作業面,保證了作業的順利進行。
【專利說明】一種翻轉式深翻犁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於農業機械領域中的翻地犁,尤其是一種翻轉式深翻犁。
【背景技術】
[0002]土地深翻是近年來逐步推廣的一項耕作技術,是抵禦旱澇等自然災害的重要措施,深翻耕作深度可達50-60cm,比旋耕整地深ll-21cm。深翻打破了多年旋耕形成過淺的犁底層,把歷年28-30cm好氧微生物作用耕作層的土壤和犁底層下部厭氧微生物作用的土壤原始層充分置換,提高耕作層土壤微量元素含量,加深耕層,熟化土壤,使耕層厚而疏鬆,增加土壤的孔隙度,增大作物地下根系的生長空間,使作物根系生長好,數量多。同時,深翻改善了土壤的物理性狀,使土壤的水、肥、氣、熱相互協調,利於種子發芽,形成土壤水庫,增強雨水滲入速度和數量,避免產生地面徑流,增加土壤的蓄水保墒能力,增強抵禦乾旱能力,降水過多時水分又可迅速下滲,起到抗澇作用。此外,深翻可以在土壤中掩埋有機肥料,清除殘茬雜草、消滅寄生在土壤中或殘茬上的病蟲害。深翻還可以使壤土、沙性土壤與板結土壤進行混合,增加土壤的透氣性,提高土壤保水性能。
[0003]深翻可以打破土壤的膠板層,使底層的水滲上來,也可以使表層的水滲下去,打破土壤板結,使透氣性更好,起到節水增收的效果。此外,棉花種植地區面積大且種植時間較長,病蟲害的成份在土壤表層中聚積,形成多種棉花後期生長中產生的病蟲害,造成棉花被蟲吃掉、生病死掉等,深翻犁可以把表層土壤中生存的病蟲害翻到底下的土壤層中,把深層的無病蟲害的土壤翻上來,起到置換土壤的作用,增產增收。
[0004]深翻可以打破犁底層,改善土壤理化性狀,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促進糧食增產,有利於作物抗病和防病,提高作物單產,抑制棉花黃萎病,養墒、肥田,從根本上改變土壤特性,能使作物根系扎深,減少並逐漸根除雜草和病蟲害,改變土壤鹽分分布狀況,消除鹽鹼危害,確保苗齊苗壯,打破犁底層中位膠泥層,改變土壤質地,增加耕作層的厚度,改良土壤結構,增加通氣透水性能,同時可以增強微生物的活動,加深土壤的活土層,促進土壤中營養物質的轉化,提高土壤肥力。
[0005]目前使用的深翻犁,特別是翻轉式深翻犁,一般由主犁和副犁構成,即常說的大犁和小犁。基結構是副犁在前,主犁在後,並且主、副犁均設置於一根傾斜的大梁上,大梁則設置於懸掛架上的一翻轉主軸上,其不足是:大梁規格較大並且是在水平面上傾斜,重量很大,特別是翻轉時扭力力臂很大,造成機車的負荷較重,同時,主犁在後,由於槓桿作用,造成翻轉主軸受扭力也非常大,很容易造成設備損壞。
[0006]另外,由於主副犁的順序,其工作中是副犁先將上層泥土翻到一邊,主犁再將下層泥土翻到副犁所翻到一邊的上層泥土之上,以此循環,但這始終是主犁完成最後一道作業,而主犁耕深可達55-75cm,完成作業後所留下的是一道較深的犁溝,會導致機車傾斜,致使拖拉機工作時傾斜度過大,損壞工作部件,甚至會使拖拉機的底盤與地面接觸,且在拖拉機傾斜度過大時,拖拉機的打滑率比較高,造成拖拉機的功率損失比較大,降低拖拉機的工作效率。
[0007]中國專利CN201577271U和中國專利CN201518569U所公開的在主犁鏟前加小副犁的深翻犁,但這種犁的小副犁只能將主犁鏟前地表的植翻被至一側,並不能減小主犁鏟犁溝的深度,無法避免由於犁溝太深而導致機車傾斜,致使拖拉機工作時傾斜度過大,損壞工作部件,甚至會使拖拉機的底盤與地面接觸,且在拖拉機傾斜度過大時,拖拉機的打滑率比較高,造成拖拉機的功率損失比較大,降低拖拉機的工作效率的缺陷。
【發明內容】
[0008]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翻轉主軸和主機架受扭力較小,在作業時能為機車提供一種較平緩作業面的深翻犁,特別是一種翻轉式深翻犁。
[0009]本實用新型主要通過學習以下結構實現:包括懸掛架、翻轉機構(4)、翻轉主軸(2 )和主機架(5 ),其特徵在於:主機架(5 )為一縱向的直梁,主機架(5 )上設有主犁體(6 ),在主犁體(6)的後方的主機架(5)上設有副犁架(8),副犁架(8)上設有副犁(10),所述的副犁架(8)向水平方向的側面傾斜,使副犁(10)處於下一犁幅主犁作業的位置上。
[0010]作為改進,上述的主機架(5)與翻轉主軸(2)之間最好設有橫向調節機構(11),該橫向調節機構(11)包含夾板(11-5)和板芯(11-4),夾板(11-5)由上下兩塊平板形成夾槽,板芯(11-4)位於夾板(11-5)的夾槽中間,夾板(11-5)和板芯(11-4)之間設有緊固螺栓(11-2),在夾板(11-5)設有調節孔(11-6)。
[0011]進一步,所述夾板(11-5)與板芯(11-4)之間設有橫向調節螺栓(11-3)。
[0012]作為再進一步改進,上述的懸掛架由上懸掛架(3)和下懸掛架(I)組合而成。
[0013]由於本實用新型的主機架縱向的直梁,主犁在前,副犁在後,因此具有翻轉主軸和主機架受扭力較小的優點,同時副犁處於下一犁幅主犁作業的位置上,因此在主犁作業後,副犁隨即將主犁作業留下的深溝予以填平,給作業中的機車提供了一種較平緩作業面,保證了作業的順利進行。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4]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的結構示意圖。
[0015]圖2為圖1左視的結構示意圖。
[0016]圖3為圖1側視的結構示意圖。
[0017]圖4為圖1 I局部放大的結構示意圖
[0018]圖5為圖1 II局部放大的結構示意圖
[0019]圖6為圖4A — A剖面的結構示意圖。
[0020]圖7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2橫向調節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0021]圖8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3橫向調節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0022]圖中所示:1.為下懸掛架,2.為翻轉主軸,3.為上懸掛架,4.為翻轉機構,5為主機架,6.為主犁體,7.為主犁柱,8.為副犁架,9.為副犁柱,10.為副犁,11.橫向調節機構,11-1.為橫向調節螺栓支架,11-2.為緊固螺栓,11-3.為橫向調節螺栓,11-4.為板芯,11-5.為夾板,11-6.為調節孔,12.為翻轉定位調節螺栓。
【具體實施方式】
[0023]實施例1:參照圖f圖6,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的結構示意圖,本實施例包括:包括懸掛架、翻轉機構(4)、翻轉主軸(2)和主機架(5),懸掛架由上懸掛架(3)和下懸掛架(I)構成,上懸掛架(3)和下懸掛架(I)用螺栓連接,為了便於製作和安裝,主機架(5)為一縱向的直梁,主機架(5)上通過主犁柱7連接有主犁體(6),所述的機架上設有翻轉定位調節螺栓(12),所述翻轉機構(4)為液壓機構,在主犁體(6)的後方的主機架(5)上設有副犁架
(8),副犁架(8)上通過副犁柱9連接有副犁(10),所述的副犁架(8)向水平方向的側面傾斜,使副犁(10)處於下一犁幅主犁作業的位置上,所述的主機架(5)與翻轉主軸(2)之間設有橫向調節機構(11),該橫向調節機構(11)包含夾板(11-5)和板芯(11-4),板芯(11-4)與翻轉主軸(2)相連接,夾板(11-5)與主機架(5)相連接,夾板(11-5)由上下兩塊平板形成夾槽,板芯(11-4)位於夾板(11-5)的夾槽中間,夾板(11-5)和板芯(11-4)之間設有緊固螺栓(11-2),夾板(11-5)上設有調節孔(11-6),所述夾板(11-5)與板芯(11-4)之間設有橫向調節螺栓(11-3),橫向調節螺栓(11-3)固定於夾板(11-5)上,夾板(11-5)上設置橫向調節螺栓支架11-1,橫向調節螺栓(11-3)穿過橫向調節螺栓支架11-1並通過橫向調節螺栓(11-3)的螺帽調整橫向調節螺栓(11-3)在橫向調節螺栓支架11-1上的位置,進而調整夾板(11-5)與板芯(11-4)之間的相對位置,之後通過緊固螺栓(11-2)緊固。
[0024]當然,本實施例中,板芯(11-4)也與主機架(5)相連接,夾板(11-5)同可與翻轉主軸(2)相連接,所述翻轉機構(4)也可由機械機構所替換,也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
[0025]由於主犁體耕深可達55-75cm,副犁可將地表的植被翻入主犁體翻出的犁溝內,一方面可減少犁溝的深度,保證機組平穩運作、減少主體犁的翻垡阻力,減輕機車的工作負擔,同時,表層土壤中生存的病蟲害翻到底下的土壤層中,把深層的無病蟲害的土壤翻上來,起到換土壤的作用,增產增收。
[0026]實施例2:參照圖7,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2橫向調節機構的結構示意圖,與實施例1相比,本實施例的區別在於:所述調節孔(11-6)設置於板芯(11-4)上。
[0027]實施例3:參照圖8,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3橫向調節機構的結構示意圖,與實施例1相比,本實施例的區別在於:所述夾板(11-5)兩側的壁上設有與橫向調節螺栓(11-3)外螺紋相應的內螺紋,所述橫向調節螺栓(11-3)設置於夾板(11-5)上,轉動夾板(11-5)兩側的橫向調節螺栓(11-3)則可調整夾板(11-5)與板芯(11-4)之間的相對位置。
[0028]以上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並不限定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
【權利要求】
1.一種翻轉式深翻犁,包括:懸掛架、翻轉機構(4)、翻轉主軸(2)和主機架(5),其特徵在於:主機架(5)為一縱向的直梁,主機架(5)上設有主犁體(6),在主犁體(6)的後方的主機架(5)上設有副犁架(8),副犁架(8)上設有副犁(10),所述的副犁架(8)向水平方向的側面傾斜,使副犁(10)處於下一犁幅主犁作業的位置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翻轉式深翻犁,其特徵在於:所述的主機架(5)與翻轉主軸(2)之間設有橫向調節機構(11),該橫向調節機構(11)包含夾板(11-5)和板芯(11-4),夾板(11-5)由上下兩塊平板形成夾槽,板芯(11-4)位於夾板(11-5)的夾槽中間,夾板(11-5)和板芯(11-4)之間設有緊固螺栓(11-2),至少夾板(11-5)或板芯(11-4)之一設有調節孔(I 1-6)。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翻轉式深翻犁,其特徵在於:所述夾板(11-5)與板芯(11-4)之間設有調節螺栓((11-3)。
4.根據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翻轉式深翻犁,其特徵在於:所述的懸掛架由上懸掛架(3 )和下懸掛架(I)組合而成。
【文檔編號】A01B13/14GK203951735SQ201420429862
【公開日】2014年11月26日 申請日期:2014年7月31日 優先權日:2014年7月31日
【發明者】李文春, 陳軍, 俞天柱, 祝玉文 申請人:圖木舒克銀豐現代農業裝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