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鑑權方法及系統的製作方法
2023-06-05 05:28:51 1
專利名稱: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鑑權方法及系統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於通信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鑑權方 法、系統及伺服器。
背景技術:
目前,通過移動終端實現支付有三種方式,一種是NFC,但這種方式最大的缺陷在 於用戶若要使用移動終端進行支付,必須更換成帶有NFC功能的移動終端;第二種是目前 比較常用的基於13. 56MHz的SIMPASS標準;第三種則是中國移動目前主推的基於2. 4GHz 的RFID-SIM。後兩種方式和第一種方式相比,用戶只需將普通的用戶識別卡更換成具有移 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免去了更換移動終端的麻煩和使用成本,但後兩種方式,具有移 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丟失或被盜用後,插入到其他移動終端中仍可以繼續使用,給用 戶造成經濟損失,安全性不夠好。可見,現有技術中的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丟失或被盜用後,插入到其 他移動終端中仍可以繼續使用,給用戶造成經濟損失,安全性不夠好。
發明內容
本發明實施例的目的在於提供一種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鑑權方法, 旨在解決現有技術中的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丟失或被盜用後,插入到其他移動 終端中仍可以繼續使用,給用戶造成經濟損失,安全性不夠好的問題。本發明實施例是這樣實現的,一種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鑑權方法, 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預先備案並關聯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和移動終端的機身 號;檢測並獲取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的機身 號;判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與預先 備案的與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關聯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是否一 致,若一致,則允許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鑑權系統,所述系 統包括備案關聯模塊,用於預先備案並關聯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和 移動終端的機身號;檢測模塊,用於檢測並獲取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前插入的移動 終端的機身號;判斷模塊,用於判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的 機身號與預先備案的與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關聯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是否一致;權限模塊,用於當所述判斷模塊判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前插 入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與預先備案的與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關 聯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一致時,允許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 動終端中的啟用。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了 一種伺服器,所述伺服器包括所述的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 用戶識別卡的鑑權系統。本發明實施例與現有技術相比,有益效果在於通過備案並關聯具有行動支付功 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和移動終端的機身號,檢測並獲取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 識別卡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當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前插入的 移動終端的機身號與預先備案的與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關聯的 移動終端的機身號一致時,才允許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 終端中的啟用,可以有效的防止普通的移動終端的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丟失或 被盜用後的被他人繼續使用,避免了經濟損失,提高了安全性。
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鑑權方法的 流程圖;圖2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鑑權系統的 模塊框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了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 本發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明,並 不用於限定本發明。本發明實施例中,通過備案並關聯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和移 動終端的機身號,檢測並獲取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的 機身號,當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與預先備案 的與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關聯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一致時,才允 許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可以有效的防止 普通的移動終端的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丟失或被盜用後的被他人繼續使用,避 免了經濟損失,提高了安全性。請參閱圖1,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鑑權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SlOl 預先備案並關聯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和移動終端 的機身號;S102:檢測並獲取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的機 身號;S103:判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與預先備案的與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關聯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是 否一致,若一致,則進入步驟S104,否則,進入步驟S105 ;S104:允許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 用;S105:不允許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所述步驟S104可以具體為允許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行動支付功能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 端中的啟用。所述步驟S105可以具體為不允許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行動支付功能在當前插入的移動 終端中的啟用。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具體為SIM卡或UIK卡。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所述機身號為IMEI號或ESN號。在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步驟SlOl預先備案並關聯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 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和移動終端的機身號具體為當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第一次或最近一次或預先設置的時 間段內插入一移動終端中時,檢測並獲取第一次或最近一次或預先設置的時間段內插入的 移動終端的機身號;備案並關聯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和第一次或最近一次 或預先設置的時間段內插入的移動終端機身號。在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步驟S103 判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 別卡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與預先備案的與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 的標識碼關聯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是否一致具體可以為判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與第一 次或最近一次或預先設置的時間段內預先備案的與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 的標識碼關聯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是否一致。在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步驟SlOl中,預先備案並關聯所述具有行動支付 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和移動終端的機身號的步驟中,還可以預先備案並關聯具有移 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和多個移動終端的機身號。也就是說,所述具有移動支 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可對應備案關聯一個以上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對應的在步驟S103 判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與預先備案的與 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關聯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是否一致的步驟 中,只要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與預先備案的 與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關聯的其中一個移動終端的機身號一致, 就可允許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從而可以 實現用戶在不同的移動終端中都可使用該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與預先備案 的與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關聯的所有移動終端的機身號都不一致時,則不允許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用戶可以通過移動終端登錄伺服器的網站或親自去伺服器 的運營商辦公大廳辦理備案關聯,還可以由伺服器根據檢測主動進行備案關聯。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所述步驟S104之後還包括以下步驟提示是否要註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權限;接收用戶註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 啟用權限的確認指令;驗證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所屬權是否合法,若合法,則註銷所 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權限。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所述啟用權限具體可以包括行動支付功能的啟用權限。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所述註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 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權限的步驟具體為鬆綁已備案並關聯的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和當前插入 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在所述提示是否要註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 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權限的步驟之後還包括以下步驟當沒有接收到戶註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 端中的啟用權限的確認指令時,則不作響應。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在所述驗證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所屬權 是否合法的步驟之後還包括以下步驟若不合法,則不作響應。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所述步驟S105之後還包括以下步驟提示是否要激活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 的啟用權限;接收用戶激活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 啟用權限的確認指令;驗證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所屬權是否合法,若合法,則激活所 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權限。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所述啟用權限具體可以包括行動支付功能的啟用權限。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所述激活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 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權限的步驟具體為備案並關聯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和當前插入的移動終 端的機身號。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在所述提示是否要激活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 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權限的步驟之後還包括以下步驟當沒有接收到用戶激活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 終端中的啟用權限的確認指令時,則不作響應。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在驗證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所屬權是否合法的步驟之後還包括以下步驟若不合法,則不作響應。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所述驗證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所屬權是 否合法的步驟具體為判斷用戶提供的密碼驗證信息與預先設置的密碼驗證信息是否一致,若一致,則 判定所屬權合法,否則不合法。所述密碼驗證信息可以為身份證、家庭住址、密碼丟失找回問題、具有行動支付功 能的用戶識別卡的用戶身份服務密碼、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行動支付功能密 碼中的一種或多種組合。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所述判斷用戶提供的密碼驗證信息與預先設置的密碼驗證 信息是否一致的步驟之前還包括以下步驟提示用戶提供預先設置的密碼驗證信息;具體的,所述驗證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所屬權是否合法的步驟 可以包括提示用戶提供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用戶身份服務密碼;判斷用戶提供的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用戶身份服務密碼與預先設 置的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用戶身份服務密碼是否一致,若一致,則判定所屬 權合法,否則不合法。具體的,所述驗證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所屬權是否合法的步驟 可以包括提示用戶提供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行動支付功能密碼;判斷用戶提供的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行動支付功能密碼與預先設 置的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行動支付功能密碼是否一致,若一致,則判定所屬 權合法,否則不合法。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所述提示用戶提供預先設置的密碼驗證信息的步驟中,所 述提示可以通過電話方式或簡訊方式提示,相應的,用戶可以通過電話方式或簡訊方式提{共。請參閱圖2,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鑑權 系統,所述系統包括備案關聯模塊201,用於預先備案並關聯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 碼和移動終端的機身號;檢測模塊202,用於檢測並獲取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前插入的 移動終端的機身號;判斷模塊203,用於判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前插入的移動終 端的機身號與預先備案的與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關聯的移動終 端的機身號是否一致;權限模塊204,用於當所述判斷模塊203判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與預先備案的與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 標識碼關聯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一致時,允許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所述權限模塊204,還用於當所述判斷模塊203判斷所述具 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與預先備案的與所述具有移 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關聯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不一致時,不允許所述具有移 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所述權限模塊204,具體用於當所述判斷模塊203判斷所述 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與預先備案的與所述具有 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關聯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一致時,允許所述具有移動 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行動支付功能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不一致時,不允 許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行動支付功能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具體為SIM卡或UIK 卡。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所述機身號為IMEI號或ESN號。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所系統還包括提示模塊,用於當所述判斷模塊203判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 前插入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與預先備案的與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 碼關聯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一致時,提示是否要註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 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權限;接收模塊,用於在所述提示模塊提示是否要註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 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權限以後,接收用戶註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 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權限的確認指令;驗證模塊,用於當所述接收模塊接收到用戶註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 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權限的確認指令後,驗證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 戶識別卡的所屬權是否合法;註銷模塊,用於在所述驗證模塊驗證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所屬 權合法時,則註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權 限。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所述註銷模塊,還用於所述驗證模塊驗證所述具有移動支 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所屬權不合法時,則不作響應。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所述提示模塊,還用於當所述判斷模塊203判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 別卡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與預先備案的與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 的標識碼關聯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不一致時,提示是否要激活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 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權限;所述接收模塊,還用於在所述提示模塊提示是否要激活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 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權限以後,接收用戶激活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 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權限的確認指令;所述驗證模塊,還用於當所述接收模塊接收到用戶激活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 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權限的確認指令後,驗證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所屬權是否合法;所述系統還包括激活模塊,用於當接收模塊接收到用戶激活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 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權限的確認指令且驗證模塊驗證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 的用戶識別卡的所屬權合法後,激活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 動終端中的啟用權限。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所述啟用權限具體可以包括行動支付功能的啟用權限。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所述激活模塊,還用於當所述驗證模塊驗證所述具有移動 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所屬權不合法時,則不作響應。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所述驗證模塊具體包括提示單元,用於提示用戶提供預先設置的密碼驗證信息;判斷單元,用於判斷用戶提供的密碼驗證信息與預先設置的密碼驗證信息是否一 致;判定單元,用於當所述判斷單元判斷用戶提供的密碼驗證信息與預先設置的密碼 驗證信息一致時,則判定所屬權合法,否則不合法。所述密碼驗證信息可以為身份證、家庭住址、密碼丟失找回問題、具有行動支付功 能的用戶識別卡的用戶身份服務密碼、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行動支付功能密 碼中的一種或多種組合。在本發明的實施例中,所述提示用戶提供預先設置的密碼驗證信息的步驟中,所 述提示可以通過電話方式或簡訊方式提示,相應的,用戶可以通過電話方式或簡訊方式提{共。本發明的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伺服器,所述伺服器包括所述的具有行動支付功能 的用戶識別卡的鑑權系統。本發明的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鑑權方法、系統及伺服器,通過備案 並關聯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和移動終端的機身號,檢測並獲取所述具 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當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 用戶識別卡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與預先備案的與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 識別卡的標識碼關聯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一致時,才允許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 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可以有效的防止普通的移動終端的具有行動支付功 能的用戶識別卡丟失或被盜用後的被他人繼續使用,避免了經濟損失,提高了安全性。而且,可通過驗證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所屬權合法性來進行激 活與註銷,從而實現任意的用戶識別卡和移動終端的綁定或鬆綁,更加方便用戶的使用。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並不用以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 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
權利要求
一種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鑑權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預先備案並關聯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和移動終端的機身號;檢測並獲取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判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與預先備案的與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關聯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是否一致,若一致,則允許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鑑權方法,其特徵在於,所 述判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與預先備案的 與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關聯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是否一致的步 驟之後還包括以下步驟當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與預先備案的 與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關聯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不一致時,則不 允許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鑑權方法,其特徵在於,所 述允許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的步驟之後 還包括以下步驟提示是否要註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 用權限;接收用戶註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 權限的確認指令;驗證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所屬權是否合法,若合法,則註銷所述具 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權限。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鑑權方法,其特徵在於,所 述不允許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的步驟之 後還包括以下步驟提示是否要激活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 用權限;接收用戶激活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 權限的確認指令;驗證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所屬權是否合法,若合法,則激活所述具 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權限。
5.如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鑑權方法,其特徵在於, 所述驗證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所屬權是否合法的步驟具體為判斷用戶提供的密碼驗證信息與預先設置的密碼驗證信息是否一致,若一致,則判定 所屬權合法,否則不合法。
6.一種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鑑權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系統包括備案關聯模塊,用於預先備案並關聯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和移動 終端的機身號;檢測模塊,用於檢測並獲取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判斷模塊,用於判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的機身 號與預先備案的與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關聯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是否一致;權限模塊,用於當所述判斷模塊判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前插入的 移動終端的機身號與預先備案的與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關聯的 移動終端的機身號一致時,允許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 端中的啟用。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鑑權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權限模塊,還用於當所述判斷模塊判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前 插入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與預先備案的與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 關聯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不一致時,不允許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 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鑑權系統,其特徵在於,所 述系統還包括提示模塊,用於當所述判斷模塊判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前插入的 移動終端的機身號與預先備案的與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關聯的 移動終端的機身號一致時,提示是否要註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 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權限;接收模塊,用於在所述提示模塊提示是否要註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 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權限以後,接收用戶註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 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權限的確認指令;驗證模塊,用於當所述接收模塊接收到用戶註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 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權限的確認指令後,驗證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 別卡的所屬權是否合法;註銷模塊,用於在所述驗證模塊驗證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所屬權合 法時,則註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權限。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鑑權系統,其特徵在於,所述提示模塊,還用於當所述判斷模塊判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前 插入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與預先備案的與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 關聯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不一致時,提示是否要激活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 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權限;所述接收模塊,還用於在所述提示模塊提示是否要激活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 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權限以後,接收用戶激活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 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權限的確認指令;所述驗證模塊,還用於當所述接收模塊接收到用戶激活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 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權限的確認指令後,驗證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 用戶識別卡的所屬權是否合法;所述系統還包括激活模塊,用於當接收模塊接收到用戶激活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 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權限的確認指令且驗證模塊驗證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 戶識別卡的所屬權合法後,激活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 端中的啟用權限。
10. 一種伺服器,其特徵在於,所述伺服器包括權利要求6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具有移 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鑑權系統。
全文摘要
本發明適用於通信領域,提供了一種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鑑權方法及系統,方法包括預先備案並關聯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和移動終端的機身號;檢測並獲取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判斷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與預先備案並與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的標識碼關聯的移動終端的機身號是否一致,若一致,則允許所述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在當前插入的移動終端中的啟用。本發明可以有效的防止普通的移動終端的具有行動支付功能的用戶識別卡丟失或被盜用後的被他人繼續使用,避免了經濟損失,提高了安全性。
文檔編號H04W12/06GK101835141SQ201010151789
公開日2010年9月15日 申請日期2010年4月15日 優先權日2010年4月15日
發明者李承珍 申請人:西安酷派軟體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