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可攜式破胎器的製造方法
2023-06-05 06:40:36 3
一種可攜式破胎器的製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可攜式破胎器,包括基座,以及活動設於基座上的帶鋼釘的破胎機構,其特徵在於所述破胎機構包括底座,底座上方設有由護罩圍成的空間,底座上設有豎直通孔,鋼釘下端置於豎直通孔中,鋼釘上端向上延伸至護罩圍成的空間中。可方便地將其置於車輪前方的地面上,當車輪向前碾壓到破胎機構,在護罩破碎的同時鋼釘扎破輪胎,並在車輪橡膠強大摩擦力及車輪自身滾動作用下,隨即將鋼釘拔出底座而卡死在車輪上,基座則原地不動,則輪胎中的氣經鋼釘上的豎直通孔外洩,最終無法行駛而強迫停車,有效防止駕駛員駕車逃逸,同時可方便地對破損的破胎機構及時進行更換。
【專利說明】一種可攜式破胎器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破胎器,特別是一種可攜式破胎器,屬於公共運輸安全防護障礙設置【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0002]在道路交通管理中,當一些不法人員或者交通肇事者駕駛汽車逃逸時,由於汽車具有較快的速度和較大衝撞力,在確保執法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對其進行攔截存在一定困難,特別是在人多、車流量大的城市道路上,堵截人員稍有不慎就會釀成嚴重的交通及安全事故。另外,對於一些安全法律意識淡薄的駕駛員來說,往往會在酒後駕車,當對這類駕駛員進行查處時,為逃避處罰他們會採取加速衝卡的過激行動。如果不能及時制止這類車輛的行駛,同樣也會釀成交通、安全事故。為此,有人設計了破胎器,目的是讓不法車輛的輪胎爆氣,且車輛無法行駛,同時不會造成車輛損毀或人員傷害。但目前所使用的破胎器多為伸縮、摺疊結構,此類破胎器體積較大,不便於攜帶或使用,而且鋼釘與基座固定成一體,軋破車輪後會連同基座一起被拉損,當遇到防洩氣輪胎時,將難以發揮破胎而不爆胎的效果。因此有必要對現有技術加以改進。
【發明內容】
[0003]為解決現有破胎器體積過大,攜帶使用不便,以及鋼針與基座為固定結構,容易在破胎後連同基座一起被損壞,且對於防洩氣輪胎則破胎效果不明顯等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可攜式破胎器。
[0004]本實用新型通過下列技術方案完成:一種可攜式破胎器,包括基座,以及活動設於基座上的帶鋼釘的破胎機構,其特徵在於所述破胎機構包括底座,底座上方設有由護罩圍成的空間,底座上設有豎直通孔,鋼釘下端置於豎直通孔中,鋼釘上端向上延伸至護罩圍成的空間中,以便當車輪碾壓到破胎機構上,在護罩破碎、變形的同時使鋼釘扎破輪胎,並在車輪橡膠強大摩擦力及車輪自身滾動作用下,隨即將鋼釘拔出底座而卡死在車輪上,基座原地不動,則輪胎中的氣經鋼釘上的豎直通孔外洩,最終無法行駛而強迫停車,有效防止駕駛員駕車逃逸,達到破胎而不爆胎的效果同時在不使用破胎器時,通過護罩防止鋼釘扎傷使用人員。
[0005]所述基座為其上設縱向凹槽的條板,基座兩端分別設有端板。
[0006]所述基座兩端分別設有插孔,端板內側對應設置插銷,以便通過插銷與插孔的插接,將端板固定在基座端部。
[0007]所述基座上的縱向凹槽兩側分別設有凹凸滑道。
[0008]所述破胎機構的底座兩側分別設有與基座兩側的凹凸滑道相配接的凸凹滑塊,以便破胎機構與基座活動連接而方便破胎機構的更換。
[0009]所述破胎機構在基座上活動設置多個,以便通過加減破胎機構的數量來控制破胎器寬度,從而增加破胎概率及效果。
[0010]所述鋼釘為一中空鋼管,其底端為水平端,頂端為斜面端,以方便扎入輪胎中,並能儘快放氣。
[0011]所述破胎機構的底座及護罩由普通塑料製成,以便車輪碾壓時,其護罩容易破碎而讓鋼釘扎入輪胎中。
[0012]所述破胎機構的底座上位於豎直通孔的下方設有水平槽,且豎直通孔與水平槽連通,水平槽中設有鋼釘頂板,豎直通孔中的鋼釘下端與水平槽中的鋼釘頂板相接觸,以便破胎時通過鋼釘頂板的反作用力將鋼釘順利頂入車胎中,避免車輪碾壓時使鋼釘向下壓穿底座而難於扎入輪胎中。
[0013]本實用新型具有下列優點和效果:採用上述方案,可方便地將其置於車輪前方的地面上,當車輪向前碾壓到破胎機構,在護罩破碎的同時鋼釘扎破輪胎,並在車輪橡膠強大摩擦力及車輪自身滾動作用下,隨即將鋼釘拔出底座而卡死在車輪上,基座則原地不動,則輪胎中的氣經鋼釘上的豎直通孔外洩,最終無法行駛而強迫停車,有效防止駕駛員駕車逃逸,同時在不使用破胎器時,通過護罩防止鋼釘扎傷使用人員。另外,即使輪胎內充有防漏氣膠水也無法阻止氣體外洩,這樣大大提高了破胎器的破胎能力,使車輛能迅速停下。同時,本實用新型採用多個獨立的破胎機構滑動連接在基座上,可方便地對破損的破胎機構及時進行更換。實為一理想的破胎裝置。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4]圖1為本實用新型之結構圖;
[0015]圖2為圖1的右視結構圖;
[0016]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外部結構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7]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描述。
[0018]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可攜式破胎器,包括金屬(可以是鋼製、鐵製或鋁合金制)基座1,以及活動設於基座I上的帶鋼釘5的破胎機構3,破胎機構3包括底座11,底座11上方設有由護罩4圍成的空間,底座11和護罩4同為普通塑料製成,底座11上設有豎直通孔7,鋼釘5下端10置於豎直通孔7中,鋼釘5上端6向上延伸至護罩4圍成的空間中,基座I為其上設縱向凹槽16的條板,基座I兩端分別設有端板14,基座I兩端分別設有插孔9,端板14內側對應設置插銷15,端板14外側設有提手17,基座I上的縱向凹槽16兩側分別設有凹凸滑道8,破胎機構3的底座11兩側分別設有與基座I兩側的凹凸滑道8相配接的凸凹滑塊2,破胎機構3在基座I上活動設置十五個,鋼釘5為一中空鋼管,其底端10為水平端,頂端6為斜面端,破胎機構3的底座11及護罩4由普通塑料製成,破胎機構3的底座11上位於豎直通孔7的下方設有水平槽13,且豎直通孔7與水平槽13連通,水平槽13中設有鋼釘頂板12,豎直通孔7中的鋼釘5下端與水平槽中13的鋼釘頂板12相接觸。
[0019]使用時,將其置於車輪前方的地面上,當車輪向前碾壓到破胎機構,在護罩4破碎的同時鋼釘5扎破輪胎,並在車輪橡膠強大摩擦力及車輪自身滾動作用和鋼釘頂板12反作用下,隨即將鋼釘5拔出底座11而卡死在車輪上,基座I則原地不動,則輪胎中的氣經鋼釘5上的豎直通孔外洩,最終無法行駛而強迫停車,有效防止駕駛員駕車逃逸,同時將損壞的破胎機構取下,再換上新的破胎機構,就可連接使用,而當不使用破胎器時,通過護罩4防止鋼釘5扎傷使用人員。
【權利要求】
1.一種可攜式破胎器,包括基座,以及活動設於基座上的帶鋼釘的破胎機構,其特徵在於所述破胎機構包括底座,底座上方設有由護罩圍成的空間,底座上設有豎直通孔,鋼釘下端置於豎直通孔中,鋼釘上端向上延伸至護罩圍成的空間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破胎器,其特徵在於所述基座為其上設縱向凹槽的條板,基座兩端分別設有端板。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攜式破胎器,其特徵在於所述基座兩端分別設有插孔,端板內側對應設置插銷,端板通過插銷與基座端部的插孔插接。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攜式破胎器,其特徵在於所述基座上的縱向凹槽兩側分別設有凹凸滑道。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破胎器,其特徵在於所述破胎機構的底座兩側分別設有與基座兩側的凹凸滑道相配接的凸凹滑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破胎器,其特徵在於所述破胎機構在基座上活動設置多個。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破胎器,其特徵在於所述鋼釘為一中空鋼管,其底端為水平端,頂端為斜面端。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攜式破胎器,其特徵在於所述破胎機構的底座上位於豎直通孔的下方設有水平槽,且豎直通孔與水平槽連通,水平槽中設有鋼釘頂板,豎直通孔中的鋼釘下端與水平槽中的鋼釘頂板相接觸。
【文檔編號】E01F13/12GK204097917SQ201420455652
【公開日】2015年1月14日 申請日期:2014年8月13日 優先權日:2014年8月13日
【發明者】康峰, 林恩平, 唐振興, 王興華 申請人:昆明蘭特電子有限公司, 成都聯眾科技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