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遊戲的系統和方法
2023-06-07 07:18:36 1
專利名稱:玩遊戲的系統和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通過獲取和傳送信息玩遊戲的系統和方法,以及更特別
地涉及運行供用戶使用的遊戲的計算機化遊戲。
背景技術:
然而,這樣的遊戲被其用戶吸引力(appeal)和傳送至商家的信息 所限制。例如,當購買物品後,用戶不得不找到連接網絡具有鍵盤的計算 機,然後以特定的方式輸入遊戲信息。該信息不得不用字母或數字的形式 輸入以進行正確地傳送和解釋。
05具有網際網路網絡接取的計算機不能總是連接於用戶,字母遊戲信息 一般對於典型的用戶不是令人愉快和有意義的。用戶因此不會花時間和精 力來找到合適的計算機連接並通過網際網路傳送所述字母信息以確定其是 否已經贏得了遊戲。傳統基於網絡的遊戲因此失去了許多對於其用戶的吸 引力,這種遊戲引導用戶反覆購買給定物品或4吏用戶獲得額外廣告的能力 顯著下降。 本發明進一步提供電腦程式產品,包括用於獲取和向計算機網絡 傳送遊戲信息的計算機可讀取代碼。 本發明也提供通過本發明系統玩遊戲的方法,包括向用戶提供成像 裝置,用於獲取和向計算機網絡傳送遊戲信息,以及允許所述用戶進入計 算機網絡,其接受所述遊戲信息和向關注遊戲中用戶狀態的用戶提供結 果。所述方法任選地包括下列步驟,通過本系統向用戶散布與產品相關的 信息,或通過本系統允許用戶遠程購買產品。所述計算機網絡能夠包括因 特網。能夠理解的是,遊戲信息能夠包括根據本發明獲取的或傳送的代碼 或密碼,允許用戶獲得如上所述的獎品。 適合的網絡攝像頭包括Intel PC Camera Pro Pack (USB),可從英特 爾公司獲得;CAM-330L Cute Mini Web Camera (32MB RAM ),可從 Comix國際有限公司獲得(臺灣,臺北);和帶有攝像傳感器的KS-60& Compact Web Camera,來自Techmakers電子有限公司(香港,九龍)。通過成像裝置為用戶提供獲取的所述遊戲信息能夠是字母數字的或 數字的(包括二進位的)信息、圖形信息或其任何組合。例如,所述遊戲 信息能夠包括新的圖片或具有標記或文本的圖畫。該遊戲信息也能夠包括 顏色、或能夠包括只能在特定條件下觀察到的新的圖片(例如在用紅外或 紫外光照射)。所述遊戲信息也能夠包括傳輸信號(例如紅外或紫外光的) 的材料。在一個實施例中,所述遊戲信息包括字母數字信息、圖形信息或 其組合,其在傳送後能夠被翻譯形成代碼或密碼。這些用戶獲取和傳送某 些代碼或密碼能夠贏取某些獎品。能夠在適合的材料上提供這些遊戲信息,例如紙、薄片、厚紙板、 金屬、木材、塑料和類似的。在一個實施例中,在大小約如紙牌的卡片上 提供所述遊戲信息。如上所述,所述提供遊戲信息的物質能夠包括用於產 生和傳送信號的方法,例如紅外或紫外光,例如通過含有遊戲信息的一些 或全部材料。
為便於說明,本發明的計算機網絡將用簡化的實施例來進行敘述。 然而,可以理解的是,本網絡不限於如簡化實施例中所述的遠程成員或機 構的數量。 本發明也提供了使用本發明系統的現有系統釆集和存儲散布的工業 相關的數據的方法。在該方法中,引導用戶玩上述遊戲。引導所述用戶輸 入和傳送相關信息到商家的伺服器中,例如數據和購買時間、類型和購買 產品的數量、諸如年齡、性別和類似的人口統計學信息和其它被視為可對 於商業和銷售目的有價值的其它數據。引導所述用戶在傳送遊戲信息或接 收和查看來自商家的伺服器的其遊戲狀態的過程中的任何時間點傳送這 樣的數據。在用戶未清楚地表達的情況下,也能夠採集和存儲工業相關的 數據,例如能夠獲得關於用戶獲取的和傳送的遊戲信息的數量。該方法任 選地包括向其它實體散布所述工業相關的數據的步驟。
[411 本發明也為實現一些或全部本發明計算機網絡功能提供了計算機程 序。"電腦程式產品,,能夠包括任何可獲得的計算機可讀取的介質,其 能夠進入諸如成像裝置或用戶計算機和伺服器計算機的電子設備。例如, 計算機可讀取的介質能夠包括計算機存儲介質或通訊介質,其包括檢測計 算機運行給定功能的計算機可讀取的代碼。計算機存儲介質包括短期和長 期的、可移動和不可移動的介質,其應用於存儲諸如計算機可讀取指令、 數據結構、程序模型或其它數據的技術和方法。計算機存儲介質包括 RAM、 ROM、 EEROM、快閃記憶體或其它存儲4支術、CD-ROM、數字通用光 盤(DVD)或其它光學存儲、磁帶盒、磁帶、磁碟存儲或其它磁性存儲裝 置,或者能夠用於存儲所需信息和進入電子設備的其它介質。本發明的計 算機程序產品也能夠包括電子設備,其進入計算機可讀取代碼。因此,成
像裝置或用戶計算機或伺服器計算機能夠視為是電腦程式產品。
[421 當連同各種實施例和圖敘述本發明時,應該理解的是,可使用其它 相似的實施例或者對於不脫離本文的用於實現本發明相同的功能的實施 例的修改或增加。因此,本發明應該不限於任何單個實施例,但應該在根 據所附權利要求書的條款的範圍和幅度內進行解釋。
權利要求
1. 一種用於玩遊戲的系統,包括用於零售的產品和計算機網絡,所述用於零售的產品帶有用於獲取遊戲信息和向計算機網絡傳送遊戲信息的成像裝置,所述計算機網絡能夠接收所傳送的遊戲信息以及向關注所述遊戲中的用戶狀態的用戶提供結果。
2. 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計算機網絡向所述用戶散 布與產品相關的信息。
3. 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計算機網絡包括至少一個 客戶計算機和至少一個伺服器計算機。
4. 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系統,
5.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 據的採集、存儲和使用。
6. 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系統, 網絡購買產 品。其中所述計算機網絡包括網際網路。 其中所述系統促進與工業相關的數其中所述系統允許用戶通過計算機
7. —種電腦程式產品,包括用於獲取和向計算機網絡傳送遊戲 信息的計算機可讀取代碼。
8. —種電腦程式產品,包括用於接收和解碼遊戲信息以及向關 注其在遊戲中的狀態的所述用戶提供結果的計算機可讀取代碼。
9. 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腦程式產品,進一步包括用於與工業 相關數據的釆集、存儲和使用的計算機可讀取代碼。
10. 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腦程式產品,進一步包括用於用戶通 過計算機網絡進行產品購買的計算機可讀取代碼。
11. 一種玩遊戲的方法,包括 向用戶提供成像裝置;以及 獲取和向具有成像裝置的計算機網絡傳送遊戲信息,所述計算機 網絡接收所述遊戲信息和向關注其在所述遊戲中的狀態的所述用戶提 供結果。
12. 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向所述用戶散布與產 品相關的信息的步驟。
13. 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允許所述用戶通過所 述計算機網絡購買產品的步驟。
14. 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計算機網絡向所述用戶 散布與產品相關的信息。
15. 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計算機網絡包括至少一 個客戶計算機和至少一個伺服器計算機。
16. 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計算機網絡包括所述網際網路。
17. 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從所述用戶收集與工 業相關的數據的步驟。
18. 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散布與工業相關的數 據的步驟。
全文摘要
使用所提供的系統玩一種遊戲的系統和方法。所述系統使零售產品的用戶獲得與玩所述遊戲的信息和向計算機網絡傳送該信息,所述計算機網絡處理該信息和告知所述用戶其關於所述遊戲的狀態。獲取所述遊戲信息和通過成像裝置向所述計算機網絡傳送該遊戲信息,所述成像裝置是由發起所述遊戲的零售商向所述用戶提供的。
文檔編號G07F17/32GK101379533SQ200780004119
公開日2009年3月4日 申請日期2007年1月31日 優先權日2006年1月31日
發明者雅各布·拉尼斯·斯託克霍爾姆·安徒生 申請人:聚家發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