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帶有爪型聯軸器的蝸杆的製作方法
2023-06-19 12:58:21 4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蝸杆,具體為一種帶有爪型聯軸器的蝸杆,屬於金屬配件領域。
背景技術:
蝸杆傳動常用於兩軸交錯、傳動比較大、傳遞功率不太大或間歇工作的場合,蝸杆傳動是在空間交錯的兩軸間傳遞運動和動力的一種傳動,兩軸線間的夾角可為任意值,常用的為90°,蝸杆傳動用於在交錯軸間傳遞運動和動力,蝸杆傳動由蝸杆和蝸輪組成,一般蝸杆為主動件,蝸杆傳動相當於螺旋傳動,為多齒嚙合傳動,故傳動平穩、噪音很小。但現有與蝸輪配合的蝸杆,一端與電機相連,用於給蝸杆、蝸輪動力,可是在更換不同功率電機時,同時需要更換蝸杆,裝拆不方便,且容易出現磨損,因此,針對上述問題提出一種帶有爪型聯軸器的蝸杆。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在於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帶有爪型聯軸器的蝸杆。
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上述目的,一種帶有爪型聯軸器的蝸杆,包括蝸杆,所述蝸杆的下方嚙合連接蝸輪;所述蝸杆通過軸承固定在所述箱體內部;所述蝸杆連接所述爪型聯軸器;所述爪型聯軸器一側設置有電機,所述電機通過其一端的電機軸嵌套連接所述爪型聯軸器;所述電機連接所述箱體。
優選的,所述電機通過固定連接在所述箱體一側的電機法蘭連接所述箱體。
優選的,所述蝸杆通過設置在其一端的爪型蝸桿頭連接所述爪型聯軸器。
優選的,所述蝸杆採用鋼材製成,且所述蝸杆的型號統一。
優選的,所述爪型聯軸器採用尼龍材質製成。
優選的,所述蝸杆的兩端設置有油封。
優選的,所述軸承設置有兩個,且分別位於所述蝸杆的兩側。
優選的,所述爪型聯軸器可設置為長短兩個型號。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產品在蝸杆與電機之間,安裝尼龍材質爪型聯軸器,在更換不同功率電機時,只需更換不同型號的爪型聯軸器,不需要更換蝸杆,裝拆更方便,當爪型聯軸器磨損時,只需更換爪型聯軸器,組裝相對方便,同時降低了成本,且採用尼龍材質製成的爪型聯軸器,尼龍具有彈性,與鋼材的蝸杆配合,在傳遞扭矩的同時,可以補償軸向、徑向和一定範圍角向的偏差,同時降噪,通過爪型聯軸器的設置,使得蝸杆較原來在軸向上長度縮短,節省了空間,蝸杆採用了統一的型號,減少零件,節省原材料,工藝簡單,可批量生產,這種帶有爪型聯軸器的蝸杆牢固耐用,且與其它各構件連接靈活。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蝸杆、電機和蝸輪配合使用的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蝸杆主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蝸杆側視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爪型聯軸器主視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爪型聯軸器側視圖。
圖中:1、電機;2、電機法蘭;3、電機軸;4、爪型聯軸器;5、蝸杆;6、軸承;7、油封;8、蝸輪;9、箱體;501、爪型蝸桿頭。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於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於本實用新型保護的範圍。
請參閱圖1-5所示,一種帶有爪型聯軸器的蝸杆,包括蝸杆5,所述蝸杆5的下方嚙合連接蝸輪8;所述蝸杆5通過軸承6固定在所述箱體9內部;所述蝸杆5連接所述爪型聯軸器4;所述爪型聯軸器4一側設置有電機1,所述電機1通過其一端的電機軸3嵌套連接所述爪型聯軸器4;所述電機1連接所述箱體9。
電機1通過固定連接在箱體9一側的電機法蘭2連接箱體9,方便拆卸;蝸杆5通過設置在其一端的爪型蝸桿頭501連接爪型聯軸器4,方便更換拆卸;蝸杆5採用鋼材製成,且蝸杆5的型號統一,減少零件,節省原材料;爪型聯軸器4採用尼龍材質製成,尼龍具有彈性,在傳遞扭矩的同時,可以補償軸向、徑向和一定範圍角向的偏差,同時降噪;蝸杆5的兩端設置有油封7,可防止漏油;軸承6設置有兩個,且分別位於蝸杆5的兩側,用於定位蝸杆5,支撐蝸杆5,防止蝸杆5在轉動時發生偏移;爪型聯軸器4可設置為長短兩個型號,在更換不同功率電機1時,電機軸3長短不同,可選擇長短合適的爪型聯軸器4配合連接蝸杆5。
首先,將箱體9內部的蝸輪8嚙合連接蝸杆5,然後在蝸杆5的兩端接上油封7,將軸承6分別固定在蝸杆5兩端,通過蝸杆5一端的爪型蝸桿頭501連接爪型聯軸器4,然後把爪型聯軸器4連接電機軸3,最後通過箱體9一側的電機法蘭2連接電機1,將蝸輪8連接其它機械工件,將電機1接通電源,由電機軸3轉動帶動爪型聯軸器4、蝸杆5、蝸輪8和其它機械工件實現運轉。
對於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於上述示範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徵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範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範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範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並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