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毛髮的美容組合物的製作方法
2023-06-19 22:19:41
專利名稱:處理毛髮的美容組合物的製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處理頭髮、體毛和毛囊的美容組合物,該組合物通過染色機制對白色毛髮進行重新染色。該組合物基於在含有甘油的水-醇性溶劑中的乙酸鉛和硫。
(2)背景技術為了使白髮重新染色,常規是進行染色。為此,使用氧化性染料。這些是毛髮纖維染料,它們在使用某些強氧化化合物以得到所需顏色時形成。在這之中主要發現的是,例如,帶有諸如對-甲苯二胺(PTDA)或對-苯二胺(PPDA)的衍生物的芳基胺類型化合物,它們與氨基酚或硝基酚類型的成色劑混合以改善染色。然後在氨水的存在下用過氧化氫氧化。這些染料的問題是會難看地長出未染色的髮根部分,更不用說由於染料的劇烈條件而對毛髮產生損害。因此需要再作染色以遮蔽這些難看的白色髮根。另外,這些二胺似乎也會引起過敏反應。
對毛髮染色還有另一種方法。它涉及使用乙酸鉛,和任選的硫,這使白髮恢復天然顏色。通過施加基於乙酸鉛和任選的硫的洗髮液進行的處理涉及到下列兩個機制—首先是毛髮中角蛋白的硫與洗液中的鉛鹽反應,—其次是洗液中的鉛鹽被毛髮吸收,產生硫化鉛或氧化鉛的反應,它們是黑褐色的。
此兩種機制使帶色的顏料沉積在毛幹上,從而使毛髮產生自然的顏色。首先必須每天施加洗液,達20-30天,然後每周有規律地施加2-3次以維持顏色。
這些乙酸鉛基的頭髮洗液具有逐漸作用的優點。事實上,向毛髮上施加洗液後,乙酸鉛和在角蛋白中的硫之間的反應很慢,鉛鹽逐漸固定在毛髮的表層和皮層中。
但是,重複使用時,這些組合物可有嚴重的副作用。它們會使毛幹的表層極迅速地退化,露出皮層,由於皮層失去天然的保護,易受到攻擊。毛髮然後變幹、變脆,失去其彈性並難於定形。它們甚至攪亂皮質腺體和頭皮。
本發明的目的是製備一種毛髮洗液,特別用於頭髮,也可用於體毛和毛囊,它按照上述相同的過程起作用,它保留了逐漸起效的性質,卻沒有上述方法的缺點。
文件GB-1 283 892揭示了一種重生毛髮顏色的毛髮組合物,它包括在水性醇溶液中有1.5重量%乙酸鉛,1重量%硫,0.5重量%氯苄烷銨(benzalconiumchloride)和2重量%粘多糖,摻入後者的作用是改善被處理頭髮的外觀。該組分的引入,無論如何,可能限制任何一種能引起頭髮明顯退化的活性組分的用量。
本申請人發現,有可能增加目前使用的基於乙酸鉛和硫的組合物的有效性,同時減少這些活性組分的量,並消除其主要缺陷,即被處理的毛髮乾枯。本申請人通過加入泛醇和精油混合物得到這類組合物。
(3)發明內容用本發明的組合物處理頭髮、體毛和/或毛囊可明顯地增進被染色的頭髮或體毛的品質。
除了上述的優點外,加入精油可以消除鹼性基本組分強烈的令人不愉快的氣味。
因此,本發明的一個主題是提供一種用於處理頭髮、體毛和毛囊的美容組合物,以乙酸鉛和硫為基,在含有甘油的水醇溶劑中,所述的組合物包含泛醇(或維生素B5)和選自聖-託馬斯(Saint-Thomas)海灣精油、衣蘭精油和柏木精油的至少三種精油的混合物。
術語「含有甘油的水醇溶劑」指一種水、醇(優選的是乙醇)和甘油的混合物。術語「甘油」指通過使脂肪物質(優選的是合成或植物來源)皂化得到的脂肪醇,它可常規地用於美容保溼組合物。本發明組合物中醇的重量比例優選地大於10%,從而可使各種組分均勻地混合,但其比例不能太高,以避免組合物產生刺激性。甘油比例優選地大於或等於1.5%,小於或等於3%。
根據優選的組合物,乙酸鉛佔組合物總重量的0.10-0.60重量%,優選的是0.25-0.60重量%,和/或硫佔組合物總重量的0.10-0.50重量%,優選的是0.25-0.50重量%。可以觀察到,這些用量比現有技術中推薦的用量低得多。如上所述,GB-1 283 892揭示的化合物含有1.5重量%乙酸鉛和1重量%硫。
泛醇佔組合物總重量的0.1-4重量%,優選的是0.4-2重量%
上述限定的本發明組合物也可包含至少一種氧化反應的活化劑。它可有利地選自乙酸銨和氯化銨。所述活化劑若是乙酸銨,其最佳比例相對於組合物總重量,為大約0.10重量%,若是氯化銨則佔組合物總重量的約0.40重量%。
本發明上述限定的組合物也可包含至少一種其它精油,優選地選自迷迭香精油、燻衣草精油和鼠尾草精油。
也可通過抗頭皮屑作用、抗皮脂溢作用、活力化作用和/或頭髮定型作用來完善本發明組合物的作用。為了達到該效果,組合物有利地包含至少一種能賦予美容組合物抗皮屑、抗皮脂溢、活力化和/或頭髮定型性質的物質。
因此,除了其對白髮重新染色的作用外,本發明組合物還可改善頭髮的質量,特別是改善其保持力、光澤、活力和易於定型的性質;它也可改善頭皮情況,因此可以推薦解決頭皮屑和皮脂溢的問題。
與已知組合物相比,本發明組合物對頭髮的染色率增加。這樣,在處理開始時,優選地每天使用本發明組合物達20-30天,然後,為了保持顏色,可以每周使用大約2-3次,或更少,因為,根據本發明,染色更為迅捷。
本發明組合物可有各種形式,如洗液、凝膠、奶液、霜劑或摩絲。
本發明組合物的各種組分的優選重量比例如下(相對於組合物的總重量)乙酸鉛0.1-0.6%,優選的是0.25-0.60%,有利的比例為大約0.3%;泛醇0.1-4%,優選的是0.4-2%,有利的比例為大約0.5%;精油優選的混合物包括0.02-0.2%,優選的是0.05%Saint-Thomas海灣(Pimenta racemosa)精油;0.02-0.2%,優選的是0.03%衣蘭(Cananga odorata)精油;0.02-0.2%,優選的是0.02%柏木(Cedrus atlantica)精油;0.02-0.2%,優選的是0.03%迷迭香(Rosmarinus officinalis)精油;0.02-0.2%,優選的是0.02%燻衣草(Pimenta racemosa)精油;0.02-0.2%,優選的是0.02%鼠尾草(Salvia officinalis)精油。
為了得到本發明的組合物,在室溫下製備下列組分的混合物水、醇、甘油、泛醇和精油。然後過濾所得的溶液以除去不溶的化合物和可能的汙染物。然後在室溫下、攪拌,優選的是3000rpm攪拌下加入乙酸鉛和硫。
當然,為了使本發明組合物的性質更為寬泛,也可摻入其它組分,例如,其它的已知能使頭髮或頭皮性質更有活性或改進美容組合物芳香的精油。
通過下列實施例來顯示,與現有洗液相比,本發明的特徵和優點。
(4)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本發明組合物的配方該實施例提供了本發明優選組合物的配方。
下列實施例2-4通過就毛髮再染色和毛髮的狀況比較實施例2-4和下列配方常規毛髮洗液的各種洗液的結果來顯示本發明組合物組分的作用
每天處理,處理28天後,觀察結果。
實施例2組合物配方如下,它不含氯苄烷銨,也不含泛醇或精油。
與上述常規的洗液相比,重新著色的作用明顯喪失,為30%級別,頭髮的乾燥情況稍有改善。
因此觀察到硫和乙酸鉛用量減少到本發明的範圍裡並不使用氯苄烷銨會降低組合物的效果。另一方面,它們也限制了頭髮的乾枯情況。
實施例3下列配方組合物不含氯苄烷銨或精油,但含有泛醇。
與上述常規的洗液相比,可以觀察到重新染色作用的喪失為15%級別,頭髮稍有乾枯,其質地有所改善。
由於硫和乙酸鉛的用量與實施例2的相同,可以觀察到泛醇對頭髮有新生的作用,但對於染色作用來說,它可補充乙酸鉛和硫用量的減少。這樣就可觀察到泛醇的出乎意料的作用。
實施例4根據本發明優選組合物配方,下列配製的組合物是本發明的組合物,與常規的組合物相比,它不含有氯苄烷銨,乙酸鉛和硫的用量減少,它還包含泛醇和Saint-Thomas海灣精油、衣蘭精油、柏木精油、燻衣草、迷迭香精油和鼠尾草精油。
BIO*表示精油來自生物培養物,保證非刺激、沒有農藥和除草劑。
20-23天可以觀察到完全再染色,比常規洗液更快,頭髮的品質有明顯改善,完全消除頭髮乾枯,頭髮完全再生,頭皮屑和皮脂溢出完全消失。
從這些實施例可見,與常規的洗液相比,本發明的組合物可以更快地使頭髮染色,同時乙酸鉛和硫的用量大為減少,沒有氯苄烷銨。可以出人意料地觀察到活性組分減少不會影響組合物的效果,該用量減少由泛醇和精油混合物進行了精確的補償。由於侵蝕性的組成的存在量受到限制,其中的部分被再生性組份替代,被處理頭髮的質地有明顯的改善。
權利要求
1.一種用於處理頭髮、體毛和毛囊的美容組合物,它基於乙酸鉛和硫,在含有甘油的水醇性溶劑中,其特徵在於,它包含泛醇和選自聖-託馬斯海灣精油、衣蘭精油和柏木精油的至少三種精油的混合物。
2.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徵在於,泛醇佔組合物總重量的0.1-4重量%,優選的是0.4-2重量%。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徵在於,乙酸鉛佔組合物總重量的0.10-0.60重量%,優選的是0.23-0.60重量%。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徵在於,硫佔組合物總重量的0.10-0.50重量%,優選的是0.25-0.50重量%。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徵在於,它還包含至少一種選自迷迭香精油、燻衣草精油、鼠尾草精油或其混合物的其它精油。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徵在於,它還包含至少一種氧化反應的活化劑。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徵在於,氧化反應的活化劑選自乙酸銨和氯化銨。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徵在於,氧化反應活化劑是乙酸銨,存在量為佔組合物總重量的約0.10重量%。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徵在於,氧化反應活化劑是氯化銨,存在量為佔組合物總重量的約0.40重量%。
10.根據權利要求1-9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徵在於,該組合物還包含至少一種能賦予組合物抗頭皮屑和/或抗皮脂溢和/或活力化和/或頭髮定型性質的製劑。
11.根據權利要求1-10任一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徵在於,該組合物為洗液、凝膠、奶液、霜劑或摩絲的形式。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於處理毛髮,包括毛髮和發囊的美容組合物,它基於乙酸鉛和硫,在甘油化水醇溶劑中。本發明的特徵在於,它包含泛醇和選自聖—託馬斯海灣精油、衣蘭精油和柏木精油的至少三種精油的混合物。
文檔編號A61K8/97GK1596097SQ02823539
公開日2005年3月16日 申請日期2002年11月27日 優先權日2001年11月27日
發明者埃米爾·奧蘭加 申請人:埃米爾·奧蘭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