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摩託車的馬達起動保護裝置及方法
2023-10-11 12:42:44 2
專利名稱:電動摩託車的馬達起動保護裝置及方法
電動摩託車的馬達起動保護裝置及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是關於一種電動摩託車的馬達起動保護裝置及方法,特別是關於一種利用一側支架開關和一控制器來提供騎乘者在起動時的安全保障的一種電動摩託車的馬達起動保護裝置及方法。
背景技術:
現有二輪摩託車常因使用者於騎乘時忘記踢起仍位於駐車位置的側支架,而造成潛在的車輛爆衝導致人員摔傷的危險。一種先前技術的引擎起動保護裝置是利用按壓開關間接扣動鋼索,藉由鋼索拉動側支架收合橫置,來達成保護的目的。這種結構雖然可利用鋼索收合側支架,提供騎乘者於騎乘當中無需停車即可收合側支架的便利。然而,此保護裝置若為單純機構設計,則需頗大的手指按壓力道,會造成操作上的不便;另外,若為以電控驅動方式輔助機構的設計,則需耗費頗多的電能,不利於節省摩託車的電池蓄電。另一種先前技術的引擎起動保護裝置是利用磁簧開關設置於側支架處,藉由側支架的旋轉而帶動永久磁鐵對磁簧開關做一位移的相對變化而起動開關。當側支架置於駐車位置時,磁簧開關因未受永久磁鐵感應,主電源為斷路,因此引擎無法起動。反之,當側支架置於收藏位置時,磁簧開關受到永久磁鐵感應而成通路,使得引擎可以起動,達到安全上的預警效果。然而,利用磁簧開關作為感測元件,因為穩定性不夠易受幹擾,耐久性不好,使用一段時間靈敏度即逐漸遲鈍。此外,尚有利用光感式斷電裝置設置於二輪摩託車的側支架,以提供騎乘者安全的保障。當側支架位於駐車位置或在騎乘期間側支架傾斜一定角度時,即提供訊號令引擎無法起動,藉以防止騎乘時因側支架位於駐車位置或傾斜未完全踢起而造成危險。
鑑於上述現有技術均能提供騎乘者某種程度的安全保障,然而,這些保護裝置不是在起動時未確實提供安全保障,就是所提供的安全保障不足以確保騎乘者免於因電動摩託車發動瞬間往前爆衝而摔傷。而且,這些保護裝置目前皆僅應用於具燃油引擎的摩託車。針對具電動馬達的電動摩託車,目前尚未有符合搭配側支架來設計的相關馬達起動保護裝置。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種電動摩託車的馬達起動保護裝置及方法,能夠確保側支架在駐車的位置上時,即可確保電動摩託車整車不可作動,更要確保電動摩託車騎乘者的生命與安全,免於因電動摩託車發動瞬間往前爆衝而摔傷等危險。
發明內容本發明提出一種電動摩託車的馬達起動保護裝置及方法,這種馬達起動保護裝置是由一側支架開關和一控制器所構成。電動摩託車的電門開關的轉動位置與剎車單元的按壓與否構成控制器的輸入訊號。側支架置於駐車與收藏的兩種位置分別賦予側支架開關"開啟"與"關閉"的兩種值,此兩值亦為控制器的輸入訊號。控制器由側支架開關、電門開關與剎車單元的輸入訊號決定電動摩託車能夠騎動與否。而保護方法的概念是側支架的位置為第一重保護閘,只要側支架在駐車位置上,即可確保電動摩託車整車不可作動。當側支架不在駐車位置時,電門開關歸零與剎車單元按壓下且持續一特定時間為第二重保護閘。倘若第一重保護閘通過了,而不滿足第二重保護閘的條件時,電動摩託車仍然無法動。一旦這雙重保護條件都滿足時,方可解除電動摩託車的安全保護機制並使整車正常作動。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提出一種電動摩託車的馬達起動保護裝置,用於保護電動摩託車的使用者,免於因電動摩託車發動瞬間往前爆衝而摔傷,其中電動摩託車具有一側支架、一電門開關與一剎車單元。馬達起動保護裝置包括一側支架開關與一控制器,側支架開關於該側支架置於一駐車位置時設定為一斷路,該斷路導致該電動摩託車無法起動;側支架開關於側支架置於一收藏位置時設定為一通路,該通路促使該電動摩託車能被起動;控制器電性連結側支架開關、電門開關與剎車單元,該控制器由該側支架開關、該電門開關與該剎車單元所輸入的訊號來決定是否驅動該電動摩託車的一電動馬達起動。根據本發明的另一態樣,提供電動摩託車的馬達起動保護方法,用於保護電動摩託車的使用者,該保護方法包含以下步驟:將電動摩託車的整車電源開啟;檢視電動摩託車儀表的一側支架開關指示燈是否亮起或者是否顯示一數字代碼代表一側支架置於一駐車位置;將側支架踢置於一收藏位置;確定將電動摩託車的一電門開關歸零;確定將電動摩託車的一剎車單元按壓下;以及將電門開關與剎車單元於一就位狀態持續一設定時間,電動摩託車的一電動馬達即可起動。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該控制 器為一控制用途的晶片模組。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該控制器可控制一繼電器。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該電動摩託車還包含有一儀表,該儀表顯示一數字代碼,以代表該側支架位於該駐車位置;例如,該數字代碼可設定為3。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該電門開關與該剎車單元於一就位狀態持續一設定時間,該電動馬達即可被起動,例如該設定時間為1.5秒。
圖1A為本發明一實施例的馬達起動保護裝置包含繼電器的示意圖。圖1B為本發明一實施例的馬達起動保護裝置與繼電器的示意圖。圖2A為本發明一實施例的馬達起動保護裝置的側支架開關於側支架於駐車位置時的示意圖。圖2B為本發明一實施例的馬達起動保護裝置的側支架開關於側支架於收藏位置時的示意圖。圖3A為本發明一實施例的馬達起動保護方法的側支架開關指示燈於摩託車儀表上的示意圖。圖3B為本發明一實施例的馬達起動保護方法的代表側支架位於駐車位置的數字代碼於儀表上的示意圖。圖4為本發明一實施例的馬達起動保護方法的流程圖。10 馬達起動保護裝置11 側支架
12電門開關14剎車單元16儀表20馬達起動保護方法30馬達102側支架開關104控制器105外接式繼電器161數字代碼163側支架開關指示燈1041內建式繼電器S210步驟一S220步驟二S230步驟三S240步驟四S250步驟五S260步驟六
具體實施方式
有關本發明的特徵、實現與功效,配合圖式作最佳實施例詳細說明如下。請參閱圖1A並一併參閱圖2A與圖2B。圖1A為本發明一實施例的馬達起動保護裝置包含繼電器的示意圖。圖2A為本發明一實施例的馬達起動保護裝置的側支架開關於側支架於駐車位置時的示意圖。圖2B為本發明一實施例的馬達起動保護裝置的側支架開關於側支架於收藏位置時的示意圖。如圖1A所示的本發明一實施例的電動摩託車的馬達起動保護裝置10,用於保護電動摩託車的使用者,免於因電動摩託車發動瞬間往前爆衝而摔傷,電動摩託車具有一側支架11、一電門開關12與一剎車單元14。馬達起動保護裝置10包括一側支架開關102與一控制器104,側支架開關102於側支架11置於一駐車位置時設定為一斷路;側支架開關102於側支架11置於一收藏位置時設定為一通路;控制器104電性連結側支架開關102、電門開關12與剎車單元14。如圖2A所示的本發明一實施例的電動摩託車的馬達起動保護裝置10,其中側支架11置於駐車位置時,設定的斷路導致電動摩託車無法作動。如圖2B所示的本發明一實施例的電動摩託車的馬達起動保護裝置10,其中側支架11置於收藏位置時,設定的通路允許電動摩託車能夠發動。本實施例所述的電動摩託車的馬達起動保護裝置10,其中控制器104由側支架開關102、電門開關12與剎車單元14所輸入的訊號來決定是否驅動電動摩託車馬達30起動。本實施例所述的電動摩 託車的馬達起動保護裝置10,其中控制器104為一控制用途的晶片模組。但並不以此為限,熟悉此項技術者,可根據實際使用需求而選用相同的控制用途的電子線路模組。
請參閱圖1B並對照圖1A。圖1B為本發明一實施例的馬達起動保護裝置與繼電器的示意圖。本實施例所述的電動摩託車的馬達起動保護裝置10與繼電器105,其中控制器104控制繼電器105的作動,而繼電器105進而控制馬達30的作動。繼電器105於本實施例中為外接式的繼電器。但並不以此為限,於圖1A所示的實施例中,控制器104包含一內建式繼電器1041於其內。而其運作關係仍是由控制器104控制繼電器105的作動,而繼電器105進而控制馬達30的作動。請參閱圖4並一併參閱圖3A與圖3B。圖4為本發明一實施例的馬達起動保護方法20的流程圖。圖3A為本發明一實施例的馬達起動保護方法20的側支架開關指示燈163於摩託車儀表16上的示意圖。圖3B為本發明一實施例的馬達起動保護方法20的代表側支架11位於駐車位置的數字代碼161於儀表16上的示意圖。根據本發明上述實施例的電動摩託車的馬達起動保護裝置10,本實施例提供一種電動摩託車的馬達起動保護方法20,用於保護電動摩託車的使用者,包含以下步驟:步驟一(S210):將電動摩託車的整車電源開啟;步驟二(S220):檢視電動摩託車儀表16的一側支架開關指示燈163是否亮起或者是否顯示一數字代碼161代表一側支架11位於一駐車位置;步驟三(S230):將側支架11踢置於一收藏位置,若側支架11已置於一收藏位置,則進入步驟四(S240),若尚未置於收藏位置,則重新執行步驟二(S220);步驟四(S240):確定將電動摩託車的一電門開關12歸零,若已歸零,則進入步驟五(S250),若尚未歸零,則重新執行步驟四(S240);步驟五(S250):確定將電動摩託車的一剎車單元14按壓下,若已按壓下,則進入步驟六(S260),若尚未按壓下,則重新執行步驟五(S250);以及步驟六(S260):側支架11於收藏位置情況下,將電門開關12與剎車單元14於就位狀態持續一設定時間,一旦控制器104確認以下三種訊號:側支架11於收藏位置、電門開關12已歸零與剎車單元14已按壓下均已持續一設定時間,則電動摩託車即可騎動,若尚未於就位狀態持續一設定時間,則重新執行步驟四(S240)。如圖3B所示的本發明一實施例所述的電動摩託車的馬達起動保護方法20,其中數字代碼161代表側支架11位於駐車位置設定為3。然熟悉此項技藝者,亦可選擇任何適合的數字,並不以本發明所揭露的實施例為限。本實施例所述的電動摩託車的馬達起動保護方法20,其中電門開關12與剎車單元14於就位狀態持續一設定時間,電動摩託車即可騎動,設定時間為1.5秒。然熟悉此項技藝者,亦可選擇任何適合的數字,並不以本發明所揭露的實施例為限。綜上所述,本發明的一種電動摩託車的馬達起動保護裝置與方法是由側支架的位置為第一重保護閘,只要側支架在特定的位置上,即可確保電動摩託車整車不可作動。當側支架不在特定的位置時,電門開關與剎車單元兩者在特定位置上持續一特定時間為第二重保護閘。一旦這雙重保護條件都滿足時,方可解除電動摩託車的安全保護機制並使整車正常作動。雖然本發明的實施例揭露如上所述,然並非用以限定本發明,任何熟習相關技藝者,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範圍內,舉凡依本發明申請範圍所述的形狀、構造、特徵及數量當可做些許的變更,因此本發明的專利保護範圍須視本說明書所附的申請專利範圍所界定者為依據。
權利要求
1.一種電動摩託車的馬達起動保護裝置,其中該電動摩託車具有一側支架、一電門開關與一剎車單元,其特徵在於:該馬達起動保護裝置包括一側支架開關以及一控制器,該側支架開關於該側支架置於一駐車位置時設定為一斷路,該斷路導致該電動摩託車無法起動;該側支架開關於該側支架置於一收藏位置時設定為一通路,該通路促使該電動摩託車能被起動;該控制器電性連結該側支架開關、該電門開關與該剎車單元,該控制器由該側支架開關、該電門開關與該剎車單元所輸入的訊號來決定是否驅動該電動摩託車的一電動馬達起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摩託車的馬達起動保護裝置,其中該控制器為一控制用途的晶片1 組。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摩託車的馬達起動保護裝置,其中該控制器可控制一繼電器。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摩託車的馬達起動保護裝置,其中該電動摩託車還包含有一儀表,該儀表顯一數字代碼,以代表該側支架位於該駐車位置。
5.一種電動摩託車的馬達起動保護方法,其特徵在於:該馬達起動保護方法包含以下步驟: 將該電動摩託車的整車電源開啟; 檢視該電動摩託車儀表的一側支架開關指示燈是否亮起或者是否顯示一數字代碼代表一側支架位於一駐車位置; 將該側支架踢置於一收藏位置; 確定將該電動摩託車的一電門開關歸零; 確定將該電動摩託車的一剎車單元按壓下;以及 將該電門開關與該剎車單元於一就位狀態持續一設定時間,該電動摩託車的一電動馬達即可起動。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摩託車的馬達起動保護方法,其中該數字代碼是顯示於該電動摩託車的一儀表上,以代表該側支架位於該駐車位置。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摩託車的馬達起動保護方法,其中該設定時間為1.5秒。
全文摘要
一種電動摩託車的馬達起動保護裝置與方法,用於保護電動摩託車的使用者,免於因電動摩託車發動瞬間往前爆衝而摔傷。馬達起動保護裝置是由側支架的位置為第一重保護閘,只要側支架尚在駐車的位置上,即可確保電動摩託車整車不可作動。當側支架不在駐車的位置時,電門開關與剎車單元兩者在特定位置上持續一特定時間則為第二重保護閘。一旦這雙重保護條件都滿足時,方可解除電動摩託車的安全保護機制並使整車正常作動。
文檔編號B62K11/00GK103158552SQ201110414068
公開日2013年6月19日 申請日期2011年12月13日 優先權日2011年12月13日
發明者黃宏耀 申請人:光陽工業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