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於螺母外圓加工的螺紋芯軸的製作方法
2023-10-11 13:33:54 2

本實用新型涉及螺母外圓加工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用於螺母外圓加工的螺紋芯軸。
背景技術:
對於螺母外圓的加工,尤其是重要的、較大規格螺母的外圓加工,需要在熱處理後,並在其內螺紋加工完成後才進行。
現有的用於螺母外圓加工的芯軸採用整體型結構,在進行螺母外圓的加工作業時,利用芯軸對待加工的螺母進行定位,螺母的內端面緊靠芯軸臺階面,然後對螺母外圓進行加工。但是,在實際加工過程中,在切削力作用下,螺母內端面與芯軸臺階面之間更加貼緊,兩者之間的摩擦力很大,從而造成加工完成後的螺母在拆卸時較困難,通常只能使用管鉗來拆卸加工完成後的螺母,這樣就極易損傷螺母外圓,導致螺母外圓的加工效率低下,而且加工質量差。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提供一種用於螺母外圓加工的螺紋芯軸,提高螺母外圓的加工效率和加工質量。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採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用於螺母外圓加工的螺紋芯軸,包括芯軸和定位套,所述芯軸包括相互固定連接的芯軸連接部和芯軸裝夾部,所述芯軸連接部為外螺紋結構,所述定位套上開設貫穿孔,且定位套通過貫穿孔與芯軸裝夾部之間形成活動套接結構。
優選地,所述芯軸為T形結構,且芯軸裝夾部徑向尺寸小於芯軸連接部徑向尺寸。
優選地,所述的芯軸連接部和/或芯軸裝夾部是圓柱體結構。
優選地,所述的芯軸裝夾部與芯軸連接部之間是一體化成型結構。
優選地,所述定位套上的貫穿孔是通孔,且定位套與芯軸裝夾部之間形成間隙配合。
優選地,所述定位套上的貫穿孔的孔徑小於芯軸連接部的外徑。
優選地,所述的定位套為空心圓柱體結構。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於芯軸連接部為外螺紋結構,且定位套通過貫穿孔與芯軸裝夾部之間形成活動套接結構,在進行螺母外圓加工時,可以方便地將待加工的螺母與芯軸連接部連接起來,然後對螺母外圓進行加工,在加工完成後,可以先取下定位套,此時,螺母兩端面均無貼合或者壓緊情況,因此,拆卸螺母十分方便、快捷,且不會損傷螺母外圓,從而極大地提高了螺母外圓的加工效率和加工質量;另外,由於本實用新型只是由芯軸、定位套組成分體式組合結構,因此,結構簡單,製造方便,加工難度也低。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用於螺母外圓加工的螺紋芯軸的構造圖。
圖中部品標記名稱:1-芯軸,2-定位套,3-螺母,11-芯軸連接部,12-芯軸裝夾部。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並不用於限定本實用新型。
如圖1所示的用於螺母外圓加工的螺紋芯軸,包括芯軸1和定位套2,所述芯軸1包括相互固定連接的芯軸連接部11和芯軸裝夾部12,所述的芯軸連接部11為外螺紋結構,以便其與待加工的螺母組成螺紋活動連接;在定位套2上開設貫穿孔,所述定位套2通過貫穿孔與芯軸裝夾部12之間形成活動套接結構,以方便定位套2從芯軸1上取下來。
利用本實用新型進行螺母外圓加工作業時,如圖1所示,將待加工的螺母3與芯軸1右端的芯軸連接部11連接起來,將定位套2套接在芯軸裝夾部12上;然後,將芯軸1、定位套2固定到車床上,通過車床卡盤夾緊芯軸1上的芯軸裝夾部12;啟動車床,即可以對螺母3外圓進行加工。在螺母3外圓加工完成後,從車床上取下芯軸1,此時,螺母3的左端面與定位套2貼合。在拆卸螺母3時,可以先從芯軸1左端取下定位套2,此時,螺母3的左、右兩端面均無貼合或者壓緊情況,因此,拆卸螺母3很方便、快捷,且不會損傷到螺母3的外圓,極大地提高了螺母3外圓的加工效率和加工質量。另外,本實用新型是由芯軸1、定位套2組成可拆可分的分體式組合結構,不僅整體結構簡單,製造方便,而且加工難度低,因此,其整體實施成本也低。
在上述螺母3的外圓加工過程中,為了確保定位套2對螺母3的限位、定位效果,可以將芯軸1設計成T形結構,所述芯軸裝夾部12徑向尺寸小於芯軸連接部11徑向尺寸,所述定位套2上的貫穿孔的孔徑小於芯軸連接部11的外徑。優選地,所述的芯軸連接部11、芯軸裝夾部12均採用圓柱體結構,以方便芯軸1的加工,且加工成本低。所述芯軸裝夾部12與芯軸連接部11之間最好是採用一體化成型結構,這樣不僅使得芯軸1的製造、加工更加容易,而且能夠很好地保證芯軸1的機械強度,從而確保芯軸1的使用可靠性。
為了方便芯軸1與定位套2之間的裝拆操作,可以將定位套2上的貫穿孔設計為通孔,同時,所述芯軸裝夾部12形成光軸,所述定位套2與芯軸裝夾部12之間形成間隙配合,這樣的結構設計,可以使定位套2從芯軸1上方便、快速地取下來,有利於提高螺母3外圓的加工效率。其中,所述定位套2也採用空心圓柱體結構,以方便定位套2的製造、加工,並節省加工成本。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並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應當指出的是,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