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染色織物及其染色方法與流程
2023-10-10 21:37:25 1
本發明涉及紡織印染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植物染色織物及其染色方法。
背景技術:
常規的天然移印是將植物花草、葉片用特定的綑紮方式固定在布料上利用自然中富含色素的植物經水煮一定時間留下花草、葉片的顏色及外形拓印在面料上,而形成圖案,這種方式水煮染色太複雜,且得色率低,人力成本也很高,而且手工綑紮技術很難控制。另外,植物經水煮易碎難以定型,很難用此種方式進行拓印完美圖案。
現有的移印方法出來的圖案顏色淺,模糊不清,移印時間過長花型易擴散,造成工藝不穩定、品質難控制,人力成本也相對較高,而且手工按壓程度技術難於控制,所以很難用此種方式進行大批量生產。
技術實現要素:
基於此,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植物染色織物的染色方法。
具體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植物染色織物的染色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獲取染色坯布;
獲取印染網版,所述印染網版設有染色區域和非染色區域;
將所述印染網版鋪設於所述染色坯布上,於所述染色區域塗覆染色漿料;
將塗覆染色漿料後的所述染色坯布進行常規植物染色,即得所述植物染色織物。
在其中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染色漿料包括如下原料組分:媒染劑1-2g/L,澱粉15-20wt%,餘量為水。
在其中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媒染劑選自硫酸鋁鉀或硫酸銅。
在其中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植物染色的工藝參數為:採用的染料為蘇木,染色溫度為55-65℃,染色時間為15-20min。
在其中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植物染色後還進行了脫水烘乾操作,所述脫水烘乾操作的工藝參數為:脫水時間為1-2min,烘乾溫度為65-80℃。
在其中一些實施例中,所述染色坯布為棉布、麻、絲麻或絲棉。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上述染色方法製備得到的植物染色織物。
上述染色方法縮減了常規天然植物移印需要水煮染色等複雜工序過程,節約人力成本,解決了天然植物移印因工藝複雜難以大批量生產和得色較淺及圖案模糊的技術缺陷。上述染色方法,操作簡便,能進行大規模植物印染。
附圖說明
圖1為實施例1染色方法得到的植物染色織物的照片;
圖2為實施例2染色方法得到的植物染色織物的照片;
圖3為對比例1水煮拓印染色方法的照片;
圖4為對比例1水煮拓印染色得到的織物照片;
圖5為對比例2移印染色方法得到的織物照片;
圖6位對比例2移印染色方法得到的織物水洗後的照片。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便於理解本發明,下面對本發明進行更全面的描述。但是,本發明可以以許多不同的形式來實現,並不限於本文所描述的實施例。相反地,提供這些實施例的目的是使對本發明的公開內容的理解更加透徹全面。
除非另有定義,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術和科學術語與屬於本發明的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通常理解的含義相同。本文中在本發明的說明書中所使用的術語只是為了描述具體的實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於限制本發明。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和/或」包括一個或多個相關的所列項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組合。
實施例1
一種植物染色織物的染色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獲取染色坯布(絲麻);
獲取印染網版,所述印染網版設有染色區域和非染色區域;
將所述印染網版鋪設於所述染色坯布上,於所述染色區域塗覆染色漿料;
所述染色漿料包括如下重量份的原料組分:媒染劑(硫酸鋁鉀)2g/L,澱粉15wt%,餘量為水;
將塗覆染色漿料後的所述染色坯布進行常規植物染色,所述植物染色的工藝參數為:採用的染料為蘇木,染色溫度為60℃,染色時間為15min;
所述植物染色後還進行了脫水烘乾操作,所述脫水烘乾操作的工藝參數為:脫水時間為1-2min,烘乾溫度為80℃
即得所述植物染色織物(如圖1所示)。
實施例2
一種植物染色織物的染色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獲取染色坯布(絲麻);
獲取印染網版,所述印染網版設有染色區域和非染色區域;
將所述印染網版鋪設於所述染色坯布上,於所述染色區域塗覆染色漿料;
所述染色漿料包括如下重量份的原料組分:媒染劑(硫酸銅)2g/L,澱粉20wt%,餘量為水;
將塗覆染色漿料後的所述染色坯布進行常規植物染色,所述植物染色的工藝參數為:採用的染料為蘇木,染色溫度為60℃,染色時間為15min;
所述植物染色後還進行了脫水烘乾操作,所述脫水烘乾操作的工藝參數為:脫水時間為1-2min,烘乾溫度為80℃
即得所述植物染色織物(如圖2所示)。
對比例:按現有工藝進行移印(1、將植物進行水煮拓印,如圖3-圖4所示;2、將植物花草浸泡媒染劑移印,如圖5-圖6所示)
實施例與對比例的比較:
由上表結果可知,本發明的製備方法與現有的移印工藝相比,可以縮減植物綑紮繁瑣工藝及花草浸泡媒染劑複雜流程、且可大大節省時間和人力成本,快速地移印植物染出脈絡清晰、自然的植物圖案。
以上所述實施例的各技術特徵可以進行任意的組合,為使描述簡潔,未對上述實施例中的各個技術特徵所有可能的組合都進行描述,然而,只要這些技術特徵的組合不存在矛盾,都應當認為是本說明書記載的範圍。
以上所述實施例僅表達了本發明的幾種實施方式,其描述較為具體和詳細,但並不能因此而理解為對發明專利範圍的限制。應當指出的是,對於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於本發明的保護範圍。因此,本發明專利的保護範圍應以所附權利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