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複合肥生產專用的可調式料倉的製作方法
2023-10-19 22:21:37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機械裝置,尤其涉及一種複合肥生產專用的可調式料倉。
背景技術:
複合肥料是指含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營養元素的化肥,複合肥具有養分含量高、副成分少且物理性狀好等優點,複合肥生產方法較多,其中一種生產複合肥的工藝如下:以尿素、硝銨、氯化銨、硫銨、磷銨磷酸一銨、磷酸二銨、重鈣、普鈣)、氯化鉀(硫酸鉀)等物料為原料,經粉碎至一定細度後,物料在轉鼓式造粒機(或園盤造粒機)的滾筒內通過增溼、加熱進行團聚造粒,造粒物料經滾筒式乾燥機乾燥、多級振動篩篩分、迴轉冷卻機冷卻即得到複合肥料產品。由於複合肥生產時需要將各種原料送入配比滾筒內進行配比並混勻,傳統料倉多為直通式設計,原料倒入料倉則會快速進入配比滾筒內,導致多種原料各自獨立堆積,需要很長時間才能混勻,導致混合效率低。鑑於以上缺陷,實有必要設計一種複合肥生產專用的可調式料倉。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於:提供一種複合肥生產專用的可調式料倉,來解決直通式料倉開度不可調節導致下料速度過快的問題。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一種複合肥生產專用的可調式料倉,包括本體、激振器、沿本體對稱布置的2件開度調節機構、氣缸、位移傳感器,所述的激振器位於本體外側,所述的激振器與本體螺紋相連,所述的開度調節機構位於本體外側,所述的開度調節機構與本體轉動相連,所述的氣缸位於開度調節機構外側,所述的氣缸與開度調節機構鉸鏈相連,所述的位移傳感器位於氣缸外側,所述的位移傳感器與氣缸螺紋相連;所述的開度調節機構還包括沿本體對稱布置的2件轉軸、立板、齒輪、堵板、連杆,所述的轉軸貫穿本體,所述的轉軸與本體轉動相連,所述的立板位於轉軸外側,所述的立板與轉軸緊配相連,所述的齒輪位於立板一側且位於轉軸外側,所述的齒輪與立板螺紋相連且與轉軸緊配相連,所述的堵板位於立板下端,所述的堵板與立板焊接相連,所述的連杆位於立板外側,所述的連杆與立板緊配相連。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改進如下:
進一步的,所述的激振器數量為2件,對稱布置於本體。
進一步的,所述的齒輪為直齒圓柱齒輪。
進一步的,所述的堵板材質為不鏽鋼。
進一步的,所述的本體還設有防塵罩,所述的防塵罩位於齒輪上端且位於本體外側,所述的防塵罩與齒輪活動相連且與本體螺紋相連。
與現有技術相比,該複合肥生產專用的可調式料倉,工作時,氣缸動作,通過連杆推動立板繞轉軸轉動,同時,兩件齒輪相互嚙合以保持運動平穩性,位移傳感器用於實時監測氣缸行程,從而對兩件堵板間距進行精度控制,從而對開度進行控制,隨後,激振器工作,使得本體內的複合肥原料順利下落。該裝置結構簡單,複合肥原料下料順暢,開度可調,從而滿足不同工況需要。
附圖說明
圖1示出本實用新型主視圖
圖2示出本實用新型開度調節機構三維視圖
本體 1 激振器 2
開度調節機構 3 氣缸 4
位移傳感器 5 防塵罩 101
轉軸 301 立板 302
齒輪 303 堵板 304
連杆 305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圖2所示,一種複合肥生產專用的可調式料倉,包括本體1、激振器2、沿本體對稱布置的2件開度調節機構3、氣缸4、位移傳感器5,所述的激振器2位於本體1外側,所述的激振器2與本體1螺紋相連,所述的開度調節機構3位於本體1外側,所述的開度調節機構3與本體1轉動相連,所述的氣缸4位於開度調節機構3外側,所述的氣缸4與開度調節機構3鉸鏈相連,所述的位移傳感器5位於氣缸4外側,所述的位移傳感器5與氣缸4螺紋相連;所述的開度調節機構3還包括沿本體1對稱布置的2件轉軸301、立板302、齒輪303、堵板304、連杆305,所述的轉軸301貫穿本體1,所述的轉軸301與本體1轉動相連,所述的立板302位於轉軸301外側,所述的立板302與轉軸301緊配相連,所述的齒輪303位於立板302一側且位於轉軸301外側,所述的齒輪303與立板302螺紋相連且與轉軸301緊配相連,所述的堵板304位於立板302下端,所述的堵板304與立板302焊接相連,所述的連杆305位於立板302外側,所述的連杆305與立板302緊配相連,所述的激振器2數量為2件,對稱布置於本體1,所述的齒輪303為直齒圓柱齒輪303,所述的堵板304材質為不鏽鋼,所述的本體1還設有防塵罩101,所述的防塵罩101位於齒輪303上端且位於本體1外側,所述的防塵罩101與齒輪303活動相連且與本體1螺紋相連,該複合肥生產專用的可調式料倉,工作時,氣缸4動作,通過連杆305推動立板302繞轉軸301轉動,同時,兩件齒輪303相互嚙合以保持運動平穩性,位移傳感器5用於實時監測氣缸4行程,從而對兩件堵板304間距進行精度控制,從而對開度進行控制,隨後,激振器2工作,使得本體1內的複合肥原料順利下落。該裝置結構簡單,複合肥原料下料順暢,開度可調,從而滿足不同工況需要。
本實用新型不局限於上述具體的實施方式,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從上述構思出發,不經過創造性的勞動,所做出的種種變換,均落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