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動態模擬縮比試驗用工裝的製作方法
2023-10-24 11:23:07

本實用新型專利涉及模擬縮比試驗用的工裝,尤其是一種模擬高速列車制動閘片的制動效果的工裝。
背景技術:
目前,隨著我國大型運輸行業技術的迅猛發展,高載荷剎車裝置應用越來越多。同時剎車裝置安全性及穩定性變得極其重要。剎車裝置必須達到相應力學性能、摩擦性能要求才能保證其穩定性。而在研發摩擦材料的過程中,每組樣品均需通過相關部門認證的標準臺架試驗進行驗證。每次標準臺架的試驗費用昂貴,且檢測周期非常長,經多批次檢測後則會造成成本過高,可行性較差;同時後期批量生產的質量檢測也會造成成本增加;因此應通過縮比試驗臺架進行數據模擬。
普通的動態模擬縮比試驗工裝都是圓環對圓環的摩擦副方案,但對於高速列車的制動閘片、超級跑車的剎車片等材料來說,由於其實際的摩擦制動材料均為「片對盤」的摩擦制動方式,因此其縮比模擬試驗工裝也應根據其制動方式做相應的修改。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中的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一種針對摩擦制動材料的「片對盤」的摩擦制動方式而提供的相應的動態模擬縮比試驗用工裝,以適合「片對盤」制動工況下的熱負荷和熱應力的分布。該工裝在摩擦試驗過程中可以模擬高速列車制動閘片的制動效果,達到預期的試驗效果,且試驗數據與臺架試驗參數吻合,可極大程度的降低試驗成本。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動態模擬縮比試驗用工裝,其特徵在於:該工裝包括安裝縮比粉末試驗塊的過渡板,以及,固定過渡板的底板、固定底板的底座,所述底座通過其上的鍵槽連接在試驗用轉動軸上,其中,所述的過渡板上以過渡板軸心為圓心均布有安裝縮比粉末試驗塊的槽孔。
進一步地,所述的過渡板通過螺釘連接固定在底板上,所述的底板通過螺釘連接固定在底座上。
進一步地,所述的縮比粉末試驗塊與過渡板中的槽孔之間為過渡配合,且安裝後的縮比粉末試驗塊相對過渡板向外凸出。
進一步地,所述縮比粉末試驗塊為圓形或方形,與之對應的槽孔也為圓形或方形。
進一步地,所述的槽孔以過渡板的軸心為圓心均布有三個。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動態模擬縮比試驗用工裝的結構簡單可靠,其採用圓鋼盤與多個縮比粉末試驗塊對摩的方式,試驗工況更加逼真,其試驗原理為:1)制動材料表面的制動比壓與實際制動工況一致;2)制動材料的線速度與實際工況一致;3)制動摩擦副單位面積的吸收功一致。該工裝充分考慮實際制動工況與模擬縮比試驗的一致性,採用本方案的工裝,通過相應的縮比計算,將臺架試驗臺轉化為標準化縮比試驗工裝,通過相應的計算方法保證每出廠批次剎車裝置的穩定性,且性能與臺架試驗保證一致。該動態模擬縮比試驗工裝應用在高速列車制動閘片的研發時,達到了與標準試驗臺架95%以上的符合度,遠遠超過普通工裝70~75%的符合度,適合廣泛推廣應用。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於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附圖1為該工裝的正面結構示意圖;
附圖2為附圖1中A-A線剖視圖;
附圖3為附圖1中過渡板正面結構示意圖;
附圖4為附圖3中B-B線剖視圖;
附圖5為附圖2中底板結構剖視圖;
附圖6為附圖2中底座結構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說明。
如附圖所示,一種動態模擬縮比試驗用工裝,包括安裝縮比粉末試驗塊4的過渡板3,過渡板3通過螺釘6連接固定在底板2上,底板2通過螺釘連接固定在底座1上,底座1通過其上的鍵槽8連接在試驗用轉動軸上,其中,所述的過渡板3上以過渡板3軸心為圓心均布有安裝縮比粉末試驗塊4的槽孔7,為了保證試驗真實性效果,以及試驗過程中散熱性能,整體結構強度性能,槽孔7以過渡板3的軸心為圓心均布優選有三個,縮比粉末試驗塊4為圓形或方形,與之對應的槽孔7也為圓形或方形,或者為其他相對應的規則、不規則的幾何形狀,縮比粉末試驗塊4與過渡板3中的槽孔7之間為過渡配合,包裝其相對穩定性,不會出現摩擦試驗過程中的竄動現象,且安裝後的縮比粉末試驗塊4相對過渡板3向外凸出,便於試驗摩擦。
該工裝也可用於高載荷剎車裝置的試驗中,具體試驗應用時,將縮比粉末試驗塊4或者其他試驗塊過渡配合安裝在該工裝中的過渡板3中,然後通過底座1上的鍵槽8將該工裝連接在外部動力傳動軸上,同時利用三爪卡夾緊底座1的外圓,啟動轉動軸旋轉,帶動該工裝及工裝上的縮比粉末試驗塊4轉動,同時推動該工裝向著縮比粉末試驗塊4的方向軸向運動,使縮比粉末試驗塊4與與之對摩的鋼盤進行一定軸向壓力下摩擦,從而完成摩擦試驗。
可以理解的是,以上關於本實用新型的具體描述,僅用於說明本實用新型而並非受限於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描述的技術方案,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仍然可以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修改或等同替換,以達到相同的技術效果;只要滿足使用需要,都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