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密封雙層熱反射中空玻璃及其製備方法與流程
2023-10-05 15:03:29 2
本發明涉及玻璃窗領域,尤其是一種密封雙層熱反射中空玻璃。
背景技術:
中空玻璃在現代建築中被廣泛運用,其有隔噪音、保溫等優點,然而中空玻璃上使用的普通的液體膠凝固不均勻致使密封效果不好,普通鋁製間隔條卻有很多不足,拐角處需要多次剪裁、拼接,費時費力易透氣,降低保溫效果,使多次剪切導致有很多剩餘材料,造成浪費。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的缺陷,提供一種密封性較好,可反射大部分紅外線,起到隔熱作用的密封雙層熱反射中空玻璃及其製備方法。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一種密封雙層熱反射中空玻璃及其製備方法,包括外層玻璃、密封護套、密封膠片、內層玻璃、鋁條、中空層,所述外層玻璃和內層玻璃之間有鋁條隔開形成中空層;所述密封護套在密封膠片的外側;所述外層玻璃是只能從裡面看到外面的鏡面玻璃,放置於外側;所述密封膠片放於鋁條外側,並將外層玻璃與內層玻璃密封;所述鋁條放置於兩層玻璃之間,密封膠片的內側;所述外層玻璃與內層玻璃通過膠片密封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外層的鏡面玻璃經過鋼化鍍膜。
進一步地,所述雙層熱反射中空玻璃,其特徵在於,所述密封護套是把內外層玻璃邊緣包裹住的高密度聚氨酯護套。
進一步地,所述外層鏡面玻璃的鍍膜層採用鎳、鉻合金氧化物薄膜。
進一步地,所述密封膠片對雙層玻璃進行密封時,在38℃-45℃下膠片凝固對密封效果最好。
進一步地,所述內層玻璃是全透明的鋼化玻璃。
進一步地,所述鋁條是中空鋁條,其中空部位放置乾燥劑。
進一步地,所述雙層熱反射中空玻璃的製備方法是:
(1)鋁條放置距玻璃邊緣25mm-35mm處;
(2)密封膠片放置在玻璃邊緣的鋁條外側;
(3)密封護套安放在最外側緊扣雙層玻璃;
(4)將做好的玻璃放進按壓加熱機進行按壓然後加熱至45℃左右,在常溫下冷卻。
本發明所提出的一種密封雙層熱反射中空玻璃及其製備方法採用外層玻璃反射隔熱與鋁條把內外層玻璃隔成中空雙層的多層次隔熱方法,更好地起到隔熱保溫效果。同時,用鋁條放置於玻璃四面的邊緣處,將內外層玻璃隔開成中空形式,鋁條上面也有中空位置,可放入適量的乾燥劑,這樣既可以起到乾燥效果,又不會在雙層玻璃立起來的時候乾燥劑全部掉落至底部。相比傳統雙層玻璃既不容易透氣,又減少了材料節省資源,乾燥劑放置的位置比較均勻。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明的進一步理解,並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發明的實施例一起用於解釋本發明,並不構成對本發明的限制。在附圖中:
圖1是本發明的邊角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於說明和解釋本發明,並不用於限定本發明。
如圖1所示,本發明涉及一種密封雙層熱反射中空玻璃及其製備方法一種密封雙層熱反射中空玻璃及其製備方法,包括外層玻璃1、密封護套2、密封膠片3、內層玻璃4、鋁條5、中空層6,所述外層玻璃1和內層玻璃4之間有鋁條隔開形成中空層6;所述密封護套2在密封膠片3的外側;所述外層玻璃1是只能從裡面看到外面的鏡面玻璃,放置於外側;所述密封膠片3放於鋁條5外側,並將外層玻璃1與內層玻璃4密封;所述鋁條5放置於兩層玻璃之間,密封膠片3的內側;所述外層玻璃1與內層玻璃4通過膠片密封連接;所述外層的鏡面玻璃為鋼化鍍膜玻璃;所述密封護套2是高密度聚氨酯護套,把內外層玻璃包住,對其進行進一步密封;所述外層鏡面玻璃可隔熱和反射大部分紅外線;所述密封膠片3對雙層玻璃進行密封時,在38℃-45℃下膠片凝固對密封效果最好;所述內層玻璃4是全透明的鋼化玻璃;所述鋁條5放置於兩玻璃夾層邊緣25mm-35mm處;所述鋁條5是中空鋁條5,其中空部位放置乾燥劑。
本發明涉及一種密封雙層熱反射中空玻璃及其製備方法的製作和原理是:外層玻璃1採用物理方法在玻璃表面鍍上一層金屬氧化物薄膜對紅外線具有較高的反射能力而且又保持良好的透光性,從而達到隔熱卻又透光的目的。採用中空鋁條既把內外層玻璃隔開使內外層玻璃之間產生中空層6,又有穩定的密封性和隔熱性,先將鋁條放置在外層玻璃1四個邊上,距邊緣25mm-35mm處,再將密封膠片3放置在鋁條上方並緊挨著鋁條,將內層玻璃4放在上面並對齊,再把密封護套2安放在最外側,最後再將玻璃放進機器進行按壓然後加熱至40℃左右,在常溫下冷卻。
本發明採用鍍金屬氧化物薄膜鏡面玻璃可以更好地反射紅外線,隔熱效果相對於普通玻璃更好;中空鋁條中放置了乾燥劑,既可以防止雙層玻璃由於內外溫度不均勻而導致溼度較大,又可以更好地起到隔熱效果;採用膠片改進了傳統膠水的分布不均勻,從而導緻密封性不好;最外面的密封護套2進一步地增加雙層玻璃的密封性,還保護了雙層玻璃最脆弱的邊角。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而已,並不用於限制本發明,儘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於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徵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