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車輛的安全氣簾的製作方法
2023-12-01 01:58:06 2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於車輛的安全氣簾,更特別地,涉及這樣一種安全氣簾,其防止駕駛員在斜向碰撞中撞向車輛中的a柱。
背景技術:
由於對車輛中的乘客的安全的關注隨著車輛的功能性和便利性一起提高,因此能夠在發生事故的時候保護乘客的與安全相關的裝置的重要性已經提高。在這樣的用於乘客的安全裝置中,安全氣囊系統特別為在發生碰撞的時候使施加於乘客的衝擊分散的基本裝備。
已經存在各種安全氣囊,不僅包括安裝在駕駛員座椅前方和乘客座椅前方的安全氣囊,還包括側安全氣囊和安全氣簾,它們旨在在車窗旁邊膨脹以應對由於側向碰撞引起的力的衝擊。特別地,用於側向碰撞的安全氣囊系統通常分為使用安全氣簾用於保護乘客頭部的系統以及使用側安全氣囊用於保護乘客側部和胸部的系統。
通常,安全氣簾氣袋在車輛的前後方向上沿著車輛的車頂板的側部延長,因此當氣體從氣體發生器注入的時候,安全氣簾氣袋在車門玻璃與乘客之間充氣膨脹,從而保護前方座椅和後方座椅中乘客的頭部。
然而,相關技術中的二維平面安全氣簾在斜向碰撞中不能充分地保護駕駛員,因此駕駛員會用力地撞向車內的a柱。
公開於本發明的背景部分的信息僅僅旨在加深對本發明的一般背景技術的理解,而不應當被視為承認或以任何形式暗示該信息構成已為本領域技術人員所公知的現有技術。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各個方面致力於提供一種安全氣簾,其能夠防止駕駛員的頭部在斜向碰撞中經過安全氣簾與駕駛員安全氣囊之間的空間而用力地撞向a柱。
根據本發明的各個方面,一種用於車輛的安全氣簾,可以包括:安全氣簾氣袋;第一摺疊部分,其從安全氣簾氣袋的前端部以預定的距離向後從安全氣簾氣袋的車內側至車窗側形成;第二摺疊部分,其從所述第一摺疊部分以預定的距離向後從安全氣簾的車內側至車窗側形成;片狀系鏈,其將第一摺疊部分與第二摺疊部分在安全氣簾氣袋的車窗側連接,所述片狀系鏈比安全氣簾氣袋的第一摺疊部分與第二摺疊部分之間的車窗側的長度更短;以及突出部分,其通過所述片狀系鏈的張緊而在所述安全氣簾氣袋的第一摺疊部分與第二摺疊部分之間向內突出。
第一摺疊部分和第二摺疊部分可以傾斜定向為使得上端部向後傾斜。
第二摺疊部分可以傾斜定向為比第一摺疊部分更為向後。
第一摺疊部分可以傾斜定向為使得上端部向前傾斜,並且第二摺疊部分可以傾斜定向為使得上端部向後傾斜。
所述片狀系鏈可以包括第一片狀系鏈和第二片狀系鏈,所述第一片狀系鏈可以將所述第一摺疊部分的上端部與所述第二摺疊部分的上端部在安全氣簾氣袋的車窗側連接,所述第二片狀系鏈可以將所述第一摺疊部分的下端部與所述第二摺疊部分的下端部在安全氣簾氣袋的車窗側連接。
所述第二片狀系鏈可以比所述第一片狀系鏈更短。
所述片狀系鏈可以包括第一片狀系鏈和第二片狀系鏈,第一片狀系鏈和第二片狀系鏈可以彼此交叉,從而將第一摺疊部分的上端部與第二摺疊部分的下端部連接並將第一摺疊部分的下端部與第二摺疊部分的上端部連接。
當安全氣簾完全地充氣膨脹的時候,所述突出部分可以設置在前部安全氣囊的後方並由前部安全氣囊支撐。
當安全氣簾完全地充氣膨脹的時候,所述突出部分可以利用突出部分的車內側與前部安全氣囊的車門側端部接觸而堵住安全氣簾與前部安全氣囊之間的空間。
安全氣簾的第三摺疊部分可以設置在所述第一摺疊部分與所述第二摺疊部分之間,突出部分可以彎曲以在安全氣簾充氣膨脹的時候在第三摺疊部分處向內突出。
多個縱向接縫可以形成於所述突出部分上從而第二摺疊部分處的上端部比第一摺疊部分更為向後傾斜以形成弧形形狀。
多個縱向接縫可以形成於所述突出部分上,在第一摺疊部分與第二摺疊部分之間的接縫的數量和在第二摺疊部分與第三摺疊部分之間的接縫的數量可以不同。
根據本發明的各個實施方案的用於車輛的安全氣簾,可以在斜向碰撞中通過防止駕駛員的頭部直接地撞向車輛的框架來減少對駕駛員的傷害。
應當理解,此處所使用的術語「車輛」或「車輛的」或其它類似術語一般包括機動車輛,例如包括運動型多用途車輛(suv)、大客車、卡車、各種商用車輛的乘用汽車,包括各種舟艇、船舶的船隻,航空器等等,並且包括混合動力車輛、電動車輛、可插式混合動力電動車輛、氫動力車輛以及其它替代性燃料車輛(例如源於非石油的能源的燃料)。正如此處所提到的,混合動力車輛是具有兩種或更多動力源的車輛,例如汽油動力和電力動力兩者的車輛。
本發明的方法和裝置可以具有其他的特性和優點,這些特性和優點從併入本文中的附圖和隨後的具體實施方式中將是顯而易見的,或者將在併入本文中的附圖和隨後的具體實施方式中進行詳細陳述,這些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共同用於解釋本發明的特定原理。
附圖說明
圖1為根據本發明的各個實施方案的用於車輛的安全氣簾的方案視圖。
圖2為根據本發明的各個實施方案的用於車輛的安全氣簾的方案視圖。
圖3為根據本發明的各個實施方案的用於車輛的安全氣簾的摺疊部分的視圖。
圖4和圖5為根據本發明的各個實施方案的用於車輛的安全氣簾的片狀系鏈(paneltether)的視圖。
圖6為當根據本發明的各個實施方案的用於車輛的安全氣簾的突出部分完全地充氣膨脹時的視圖。
圖7為根據本發明的各個實施方案的摺疊部分的視圖。
應理解的是,附圖呈現了描述本發明基本原理的各個特徵的一定程度的簡化表示,從而不一定是按比例繪製的。本發明所公開的本發明的具體設計特徵(包括例如具體尺寸、方向、位置和形狀)將部分地由具體所要應用和使用的環境來確定。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詳細參考本發明的各個實施方案,這些實施方案的示例被顯示在附圖中並描述如下。儘管本發明將與示例性實施方案相結合進行描述,應當理解本說明書並非旨在將本發明限制為那些示例性實施方案。相反,本發明旨在不但覆蓋這些示例性實施方案,而且覆蓋可以被包括在由所附權利要求所限定的本發明的精神和範圍之內的各種選擇形式、修改形式、等價形式及其它實施方案。
圖1為根據本發明的各個實施方案的用於車輛的安全氣簾的方案視圖,圖2為根據本發明的各個實施方案的用於車輛的安全氣簾的方案視圖,圖3為根據本發明的各個實施方案的用於車輛的安全氣簾的摺疊部分的視圖。
圖4和圖5為根據本發明的各個實施方案的用於車輛的安全氣簾的片狀系鏈201的視圖,圖6為當根據本發明的各個實施方案的用於車輛的安全氣簾的突出部分107完全地充氣膨脹時的視圖,圖7為根據本發明的各個實施方案的摺疊部分的視圖。
為了實現本發明的目的,根據本發明的用於車輛的安全氣簾包括安全氣簾氣袋100、第一摺疊部分101、第二摺疊部分103、片狀系鏈201以及突出部分107;所述第一摺疊部分101從安全氣簾氣袋100的前端部以預定的距離向後從安全氣簾氣袋100的車內側至車窗側形成;所述第二摺疊部分103從第一摺疊部分101以預定的距離向後從安全氣簾氣袋100的車內側至車窗側形成;所述片狀系鏈201在安全氣簾氣袋100的車窗側將第一摺疊部分101與第二摺疊部分103互相連接並比第一摺疊部分101與第二摺疊部分103之間的安全氣簾氣袋100的車窗側的長度更短;而所述突出部分107在安全氣簾氣袋100的第一摺疊部分101與第二摺疊部分103之間通過片狀系鏈201的拉緊而向內突出。
通常,安全氣簾在車輛的前後方向上沿著車輛的車頂板的側部延長從而通過由氣體發生器在乘客與車窗玻璃之間充氣而在碰撞中保護前座椅和後座椅中的乘客的頭部並防止駕駛員從車窗玻璃被拋出。
駕駛員由前部安全氣囊300和安全氣簾而在車輛的正面碰撞和側向碰撞中受到保護。然而在斜向碰撞而不是正面碰撞中,由於駕駛員的意料之外的運動而使他們未受到足夠的保護。
具體而言,在車輛的斜向碰撞中駕駛員的頭部h經過駕駛員安全氣囊300與安全氣簾之間的空間而撞擊a柱,或者頭部h通過前部安全氣囊300的在頭部h受到駕駛員安全氣囊300的車門側端部施加的負載時而充氣膨脹的壓力從而發生轉動,因而使頸部或大腦受傷。因此,如圖1和圖2所示,本發明的各個實施方案的安全氣囊構造為利用從安全氣簾向內部突出的突出部分107從而防止駕駛員的頭部h經過前部安全氣囊300與安全氣簾之間的空間而伸出,從而堵住駕駛員安全氣囊300與安全氣簾之間的空間並支撐駕駛員的頭部h。
下面將詳細描述內部的突出部分107的突出。第一摺疊部分101從安全氣簾氣袋100的前端部以預定的距離向後形成,第二摺疊部分103從第一摺疊部分101以預定的距離向後形成,然後第一摺疊部分101與第二摺疊部分103由片狀系鏈201連接,該片狀系鏈201比安全氣簾氣袋100在第一摺疊部分101與第二摺疊部分103之間的車窗側的長度更短。當氣體由氣體發生器供應而進入安全氣簾氣袋100中的時候,在安全氣囊氣袋100充氣膨脹的同時,由片狀系鏈201在第一摺疊部分101與第二摺疊部分103之間的車窗側處產生張力,從而突出部分107在未施加張力的車內側處向內突出。
第一摺疊部分101和第二摺疊部分103可以傾斜為使得上端部向後傾斜。第二摺疊部分103可以比第一部分101更為向後傾斜。第一摺疊部分101可以傾斜為使得上端部向前傾斜,而第二摺疊部分103可以傾斜為使得上端部向後傾斜。
可以通過調整第一摺疊部分101和第二摺疊部分103的傾角而調整突出部分107的形狀。突出部分107的上端部為在斜向碰撞中支撐駕駛員的頭部h的最重要的部分,因此其必須具有足夠的支撐力從而防止駕駛員的頭部h撞向a柱。
相應地,突出部分107通過改變第一摺疊部分101和第二摺疊部分103的位置和傾角而受到控制,如圖3至圖5中所示。具體而言,第一摺疊部分的上端部向後傾斜,第二摺疊部分103的上端部比第一摺疊部分101的上端部更為向後傾斜,從而突出部分107向後傾斜且上端部比下端部更為向內突出。
此外,可以通過使第一摺疊部分的上端部向前突出且第二摺疊部分103的上端部向後突出而使得突出部分107的上端部進一步突出。
當安全氣簾完全地充氣膨脹的時候,突出部分107位於駕駛員安全氣囊300後方並由駕駛員安全氣囊300支撐,因此其可以獲得支撐力。
當安全氣簾完全地充氣膨脹的時候,突出部分107的室內端部與駕駛員安全氣囊300的車門側端部接觸,因此其能夠堵住安全氣簾與駕駛員安全氣囊300之間的空間。
對於小型車輛來說,安全氣簾與駕駛員安全氣囊300之間的距離較小,因此即使突出部分107突出很少,其也能夠被駕駛員安全氣囊300充分地支撐,如圖1所示。然而,對於大型車輛而言,安全氣簾與駕駛員安全氣囊300之間的距離較大,因此突出部分107必須突出很多用以被駕駛員安全氣囊300充分地支撐。然而,為了增加突出部分107的突出量,安全氣簾氣袋100的體積必須增大,但是氣體發生器的容量的增大受到限制,因此,如圖2所示,突出部分107的上端部處的突出量增加從而駕駛員安全氣囊300與安全氣簾之間的空間被突出部分107堵住。
片狀系鏈201包括第一片狀系鏈203和第二片狀系鏈205。第一片狀系鏈203在安全氣簾氣袋100的車窗側將第一摺疊部分101的上端部與第二摺疊部分103的上端部互相連接,同時第二片狀系鏈205在安全氣簾氣袋100的車窗側將第一摺疊部分101的下端部與第二摺疊部分103的下端部互相連接。
第二片狀系鏈205可以比第一片狀系鏈203更短。
片狀系鏈201可以包括第一片狀系鏈203和第二片狀系鏈205,其中第一片狀系鏈203與第二片狀系鏈205可以相互交叉,將第一摺疊部分101的上端部與第二摺疊部分103的下端部連接並將第一摺疊部分101的下端部與第二摺疊部分103的上端部連接。
片狀系鏈201可以附接於安全氣簾氣袋的車窗側以在第一摺疊部分101與第二摺疊部分103之間產生張力。第一摺疊部分101的上、下端部與第二摺疊部分103的上、下端部之間的距離取決於第一摺疊部分101和第二摺疊部分103的角度。儘管可以使用一個片狀系鏈來連接摺疊部分的中心,但是突出部分107的形狀的調整受到限制。
相應地,如圖4所示,片狀系鏈201包括第一片狀系鏈203和第二片狀系鏈205(第二片狀系鏈205比第一片狀系鏈203更短)並在突出部分107的上、下端部處產生張力,從而可以更精確地調整突出部分107的形狀。
此外,如圖5所示,當第一摺疊部分101和第二摺疊部分103的上端部和下端部彼此交叉連接的時候,即使第一片狀系鏈203和第二片狀系鏈205的長度相同,也可以使突出部分107在上端部和下端部處的突出量不同。
第三摺疊部分105設置在第一摺疊部分101與第二摺疊部分103之間,因此突出部分107可以彎曲以在安全氣簾充氣膨脹的時候在第三摺疊部分105處向內突出。
儘管即使沒有第三摺疊部分105而利用突出部分107向內突出也沒有問題,但是可以通過設置第三摺疊部分105來具體設定向突出部分的最內部突出的端部的位置,如圖6中所示,因此調整駕駛員安全氣囊300與突出部分107之間的位置關係則變得容易。
突出部分107具有多個縱向接縫109,從而上端部在第二摺疊部分103處比第一摺疊部分101更為向後傾斜以形成弧形形狀。
在突出部分107的縱向接縫109中,第一摺疊部分101與第三摺疊部分105之間的接縫109的數量和第二摺疊部分103與第三摺疊部分105之間的接縫109的數量可以不同。
由於在突出部分107上存在接縫,如圖7中所示,因此突出部分107的體積減小,氣體的傳播速率提高,流入由接縫109所分開的腔室中的氣體的壓力增大,因此保持突出部分107的力增大。此外,流入由接縫109所分開的腔室中的氣體的壓力可以通過調整位於第三摺疊部分105的兩側處的接縫109的數量而得到調整,因此可以調整保持突出部分107的力。
為了方便解釋和精確限定所附權利要求,術語「上」或「下」、「內」或「外」等被用於參考附圖中所顯示的這些特徵的位置來描述示例性實施方式的特徵。
前面對本發明具體示例性實施方案所呈現的描述是出於說明和描述的目的。前面的描述並非意欲窮盡,或者將本發明嚴格限制為所公開的具體形式,顯然,根據上述教導可能進行很多改變和變化。選擇示例性實施方案並進行描述是為了解釋本發明的特定原理及其實際應用,從而使得本領域的其它技術人員能夠實現並利用本發明的各種示例性實施方案及其不同選擇形式和修改形式。本發明的範圍意在由所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同形式所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