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控制裝置、照明裝置和車輛的製作方法
2023-11-07 18:44:17
本發明通常涉及一種照明控制裝置、照明裝置和車輛,並且更具體地涉及用以控制光源的照明控制裝置、照明裝置和車輛。
背景技術:
:文獻1(JP2002-326535A)公開了車輛所用的照明裝置的傳統示例。諸如機動車等的車輛包括用以在夜間或暗處行駛的情況下照亮車輛前方的空間的多個照明器具。這些照明器具安裝在車輛的前部的左右側。這些照明器具包括致動器和由該致動器進行點亮控制的燈。致動器包括子中央處理單元(CPU)。子CPU基於來自車輛中所安裝的電子控制器的指示等來根據預定算法執行處理。在這種傳統車輛中,子CPU用作控制器,並且除上述的照明器具外,還連接至諸如用於指示車輛的寬度的側方標示燈和方向指示器燈等的光源。然而,在這種傳統車輛中,可能存在諸如微控制器等的子CPU可能不可預測地使光源熄滅的可能性。在傳統的車輛用照明裝置中,使用多個控制器來實現用於處理上述事件的故障安全操作。然而,向車輛用照明裝置配備這樣的多個控制器可能需要車輛用照明裝置的複雜結構以及這樣的多個控制器各自所執行的複雜程序。技術實現要素:有鑑於上述情形,本發明的目的將是提供能夠實現安全故障操作並且具有簡化結構的照明控制裝置、照明裝置和車輛。根據本發明的方面的一種照明控制裝置包括:控制器,其被配置為基於用於指示使車輛的光源點亮還是熄滅的指示信號來輸出控制信號;診斷電路,其被配置為在檢測到所述控制器的異常操作的情況下,輸出異常信號;鎖存電路,其被配置為在接收到所述異常信號之前,將強制點亮信號設置成第一狀態,並且在接收到所述異常信號的情況下,將所述強制點亮信號設置成第二狀態;以及邏輯電路,其被配置為接收點火信號、所述控制信號和所述強制點亮信號,其中所述點火信號表示所述車輛的馬達是處於啟動狀態還是停止狀態,其中,所述邏輯電路被配置為進行以下操作:在所述強制點亮信號處於第一狀態的情況下,根據所述控制信號來控制所述光源,以及在所述強制點亮信號處於第二狀態的情況下,根據所述點火信號來控制所述光源。根據本發明的另一方面的一種照明裝置,包括:上述方面的照明控制裝置;以及所述光源。根據本發明的另一方面的一種車輛,包括:上述方面的照明裝置;以及用於安裝所述照明裝置的車輛本體。附圖說明圖1是包括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1的照明控制裝置的照明裝置的示例性框圖;圖2是上述的照明控制裝置的示例性邏輯電路的電路圖;圖3A~3B是上述的照明控制裝置和照明裝置的操作的流程圖;圖4是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1的車輛的結構圖;圖5是車輛的主要部分的放大圖;圖6是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2的照明控制裝置和照明裝置的框圖;以及圖7A~7B是上述的照明控制裝置和照明裝置的操作的流程圖。附圖標記說明1,1A照明控制裝置11控制器13鎖存電路14邏輯電路2,2A照明裝置21中央控制單元(發送器)23近光燈光源(光源)24警告裝置3車輛30車輛本體A強制點亮信號B點火信號C控制信號T1-T4定時具體實施方式以下參考附圖來詳細說明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的照明控制裝置、照明裝置和車輛。在以下實施例中,將車輛描述為機動車,並且使用照明控制裝置和照明裝置這兩者來控制機動車的前照燈。注意,以下實施例是本發明的實施例中的一部分實施例,並且可以在沒有背離本發明的技術概念的情況下進行修改。實施例1首先,參考圖1來說明本實施例的照明控制裝置1和照明裝置2的結構。照明控制裝置1包括控制器11、診斷電路12、鎖存電路13和邏輯電路14。照明裝置2包括照明控制裝置1、點火開關SW1、點亮電路(近光燈點亮電路)22、光源(近光燈光源)23和警告裝置24。在啟動車輛3(參考圖4)的諸如內燃機等的馬達的情況下,點火開關SW1接通。點火開關SW1的第一端電氣連接至DC電源Vc。點火開關SW1的第二端電氣連接至邏輯電路14。在車輛3的馬達處於啟動狀態的情況下,點火開關SW1接通(閉合),因而邏輯電路14接收到點火信號(DC電壓)B。作為對比,在車輛3的馬達進入停止狀態的情況下,點火開關SW1斷開(打開)。換句話說,點火信號B表示車輛3的馬達是處於啟動狀態還是處於停止狀態。在車輛3的馬達處於啟動狀態的情況下,點火開關SW1接通並且點火信號B處於第一狀態(在本實施例中,這表示點火信號B具有高電平)。另一方面,在車輛3的馬達處於停止狀態的情況下,點火開關SW1斷開並且點火信號B處於第二狀態(在本實施例中,這表示點火信號B具有低電平)。控制器11例如可以包括微控制器。控制器11響應於輸入信號,通過適當地運行存儲器中所存儲的程序來執行以下所述的處理。控制器11經由有線或無線通信來與車輛3的中央控制單元(例如,電子控制單元[ECU])21建立雙向通信。控制器11判斷當前狀態是控制器11可以與中央控制單元21進行通信的狀態還是控制器11與中央控制單元21進行通信的另一狀態。在下文,控制器11可以與中央控制單元21進行通信的狀態和控制器11與中央控制單元21進行通信的另一狀態這兩者被統稱為可通信狀態。在當前狀態是可通信狀態的情況下,控制器11從中央控制單元21接收指示近光燈光源23的點亮或熄滅的指示信號。並且,控制器11基於該指示信號,來將用於使近光燈光源23點亮或熄滅的控制信號C輸出至邏輯電路14。在該指示信號指示使近光燈光源23點亮的情況下,控制器11將控制信號C設置成第一狀態(在本實施例中,這表示控制信號C具有高電平)。換句話說,控制器11將高電平的控制信號C輸出至邏輯電路14。作為對比,在該指示信號指示使近光燈光源23熄滅的情況下,控制器11將控制信號C設置成第二狀態(在本實施例中,這表示控制信號C具有低電平)。換句話說,控制器11將低電平的控制信號C輸出至邏輯電路14。中央控制單元21安裝在車輛3中。中央控制單元21例如可以包括微控制器。中央控制單元21基於例如用戶(駕駛員)所給出的指示,來將指示信號輸出至車輛3中所安裝的諸如照明裝置和電動窗裝置等的裝置。例如,在用戶接通車輛3的燈開關SW3的情況下,中央控制單元21將用於使近光燈光源23點亮的指示信號輸出至控制器11。診斷電路12例如可以包括看門狗計時器。診斷電路12監視控制器11是否以正常方式進行工作。診斷電路12使計數值增加,直到經過了特定時間為止。在經過了特定時間之後,發生計數值的溢出,因而診斷電路12將異常信號輸出至鎖存電路13。即,在計數值達到與特定時間相對應的值(上限值)的情況下,診斷電路12利用其輸出電壓將異常信號輸出至鎖存電路13。注意,短語「診斷電路12輸出異常信號」意味著「診斷電路12將輸出電壓設置為高電平」。控制器11以正常方式進行工作的狀態是指控制器11根據控制信號C和點火信號B的操作而進行工作以使光源23點亮和熄滅的狀態。控制器11以異常方式進行工作的狀態是指控制器11不能按照期望根據控制信號C和點火信號B的操作而進行工作以使光源23點亮和熄滅的狀態。作為包括但不限於組件故障、電氣連接斷開和處理失靈等的各種原因中的任意原因的結果,可能發生控制器11的異常操作。根據這裡所述的本實施例,診斷電路12包含由控制器11進行復位以檢測控制器11的異常操作的看門狗計時器。假設如下:如果控制器11以異常方式進行工作,則控制器11不能將復位信號發送至診斷電路12。因而,將發生看門狗計時器的計數值的溢出。應當理解,儘管在典型實施例中採用用於檢測控制器11的異常操作的看門狗計時器,但在替代實施例中,診斷電路12可以在沒有背離本公開的範圍的情況下,使用用於檢測控制器11的異常操作的其它已知技術中的任何技術來檢測控制器11的異常操作。控制器11在發生計數值的溢出之前,例如周期性地復位診斷電路12的計數值。換句話說,控制器11周期性地將診斷電路12的計數值清零,使得計數值沒有達到上限值。因此,將控制器11在發生計數值的溢出之前復位計數值的狀態視為控制器11以正常方式進行工作的狀態。另一方面,將發生計數值的溢出的狀態視為控制器11以異常(非預期)方式進行工作的狀態。注意,認為控制器11的異常操作可以包括使要求點亮的光源熄滅並停止其操作。在沒有發生計數值的溢出的情況下,診斷電路12將輸出電壓設置為低電平。此外,在發生診斷電路12的計數值的溢出的情況下,診斷電路12優選通過將輸出電壓設置為高電平並持續預定時間,來將異常信號作為脈衝信號輸出。換句話說,診斷電路12在將輸出電壓設置為高電平並持續預定時間,並且在經過了預定時間之後再次將輸出電壓設置為低電平。注意,可以將輸出電壓具有低電平的狀態視為沒有從診斷電路12輸出異常信號的狀態。鎖存電路13可以包括例如包含兩個輸入端子(置位輸入端子13a和復位輸入端子13b)以及一個輸出端子13c的RS觸發器。輸出端子13c電氣連接至邏輯電路14。鎖存電路13基於輸入至鎖存電路13的置位輸入端子13a和復位輸入端子13b的各個信號(高電平信號和/或低電平信號),來判斷是保持輸出(強制點亮信號A)的狀態不變還是切換輸出的狀態。鎖存電路13的置位輸入端子13a電氣連接至診斷電路12。因而,在發生診斷電路12的計數值的溢出的情況下,鎖存電路13的置位輸入端子13a接收到異常信號(脈衝信號)。鎖存電路13在接收到異常信號的情況下,將強制點亮信號A設置成第二狀態(在本實施例中,這表示強制點亮信號A具有高電平)。鎖存電路13在接收到異常信號之前,將強制點亮信號A設置成第一狀態(在本實施例中,這表示強制點亮信號A具有低電平)。此外,鎖存電路13在復位輸入端子13b接收到復位信號的情況下,將強制點亮信號A設置成第一狀態。復位輸入端子13b電氣連接至控制器11。在控制器11意圖使鎖存電路13復位的情況下,控制器11將復位信號(高電平信號)輸入至復位輸入端子13b。注意,在下文,在需要的情況下,使用短語「輸出強制點亮信號A」作為「強制點亮信號A處於第二狀態」的替代。另外,在需要的情況下,使用短語「沒有輸出強制點亮信號A」作為「強制點亮信號A處於第一狀態」的替代。接著,參考表1來說明鎖存電路13的操作。表1示出表示置位輸入端子13a的狀態的「S」、表示復位輸入端子13b的狀態的「R」和表示輸出端子13c的狀態的「Q」。此外,「1」表示高電平電壓並且「0」表示低電平電壓。以下說明輸出端子13c沒有輸出強制點亮信號A的狀態(S=0、R=0、Q保持為低電平)。例如,如表1所示,鎖存電路13利用復位輸入端子13b從控制器11接收到復位信號(高電平信號)。然而,鎖存電路13沒有利用置位輸入端子13a從診斷電路12接收到異常信號。在這種情況下,鎖存電路13沒有從輸出端子13c輸出強制點亮信號A(S=0、R=1、Q=0)。之後,即使復位信號被設置為低電平,鎖存電路13也保持沒有輸出強制點亮信號A的狀態(強制點亮信號處於第一狀態)不變(S=0、R=0、Q保持為低電平)。因此,鎖存電路13除非從診斷電路12接收到異常信號(高電平信號),否則沒有從輸出端子13c輸出強制點亮信號A。換句話說,只要控制器11以正常方式進行工作,鎖存電路13就沒有將強制點亮信號A從輸出端子13c輸出至邏輯電路14。表1SRQ00保持狀態不變010101110在控制器11從以正常方式進行工作的狀態轉變為以異常方式進行工作的狀態的情況下,置位輸入端子13a接收到異常信號(高電平信號)。此時,鎖存電路13從輸出端子13c輸出強制點亮信號A(S=1、R=0、Q=1)。即使異常信號是脈衝信號並且診斷電路12的輸出電壓從高電平切換為低電平(即,不再輸出異常信號),在復位輸入端子13b接收到復位信號(高電平信號)之前,鎖存電路13也仍保持輸出強制點亮信號A的狀態(強制點亮信號A處於第二狀態)不變(S=0、R=0、Q保持處於不變狀態)。另外,在控制器11再次以正常方式進行工作的情況下,控制器11將復位信號(高電平信號)輸入至復位輸入端子13b,由此使鎖存電路13復位。此時,強制點亮信號A從第二狀態切換為第一狀態。因此,鎖存電路13沒有輸出強制點亮信號A(S=0、R=1、Q=0)。並且,即使控制器11停止輸出復位信號、即復位信號處於低電平,鎖存電路13也仍保持沒有輸出強制點亮信號A的狀態(強制點亮信號A處於第一狀態)不變(S=0、R=0、Q保持處於不變狀態)。邏輯電路14被配置為基於條件來使近光燈光源23點亮和熄滅。如表2所示,將使近光燈光源23點亮和熄滅的條件描述為強制點亮信號A、點火信號B和控制信號C的組合。根據反映運算結果的輸出信號D來確定是否使近光燈光源23點亮。注意,表2示出表示高電平電壓的「1」和表示低電平電壓的「0」。此外,在輸出信號D具有高電平(與「1」相對應的電壓)的情況下,邏輯電路14指示使近光燈光源23點亮。此外,在輸出信號D具有與低電平相對應的電壓的情況下,邏輯電路14指示使近光燈光源23熄滅。另外,與「近光燈點亮」相對應的行中示出的「點亮」和「熄滅」分別表示使近光燈點亮電路22點亮和熄滅的指示。表2在下文,在需要的情況下,使用短語「輸入點火信號B」作為「點火信號B處於第一狀態」的替代。在「輸入點火信號B」的情況下,「點火開關SW1接通」。此外,在需要的情況下,使用短語「沒有輸入點火信號B」作為「點火信號B處於第二狀態」的替代。在「沒有輸入點火信號B」的情況下,「點火開關SW1斷開」。在強制點亮信號A具有高電平(強制點亮信號A處於第二狀態)並且輸入點火信號B的情況下,輸出信號D具有高電平(條件1和2)。在這種情況下,控制器11以異常方式進行工作並且點火開關SW1接通。在強制點亮信號A具有低電平(強制點亮信號A處於第一狀態)並且控制信號C具有高電平(控制信號C處於第一狀態)的情況下,輸出信號D也具有高電平。換句話說,在控制器11以正常方式進行工作、並且邏輯電路14接收到指示近光燈光源23的點亮的高電平的控制信號C的情況下,邏輯電路14將點亮的指示輸出至近光燈點亮電路22(條件7和8)。在條件3~6中的任意條件下,輸出信號D具有低電平。在強制點亮信號A處於第一狀態並且控制信號C具有低電平(控制信號C處於第二狀態)的情況下,輸出信號D具有低電平。換句話說,在控制器11以正常方式進行工作的情形下控制器11將表示熄滅的低電平的控制信號C輸入至邏輯電路14時,邏輯電路14將熄滅的指示輸出至近光燈點亮電路22(條件3和6)。另一方面,在強制點亮信號A具有低電平(強制點亮信號A處於第二狀態)並且點火信號B具有低電平(點火信號B處於第二狀態)的情況下,輸出信號D具有低電平。換句話說,在控制器11以異常方式進行工作的情況下,邏輯電路14除非接收到點火信號B,否則將熄滅的指示輸出至近光燈點亮電路22(條件4和5)。如圖2所示,為了給出表2的運算結果,邏輯電路14包括反相器(NOT(非)門)G1、兩個AND(與)門G2和G3以及OR(或)門G4。邏輯電路14包括第一輸入端子14a、第二輸入端子14b、第三輸入端子14c和輸出端子14d。第一輸入端子14a電氣連接至鎖存電路13的輸出端,由此接收強制點亮信號A。第二輸入端子14b電氣連接至點火開關SW1的第二端,由此接收基於點火開關SW1的狀態的點火信號B。第三輸入端子14c電氣連接至控制器11,由此接收具有高電平或低電平的控制信號C。輸出端子14d電氣連接至近光燈點亮電路22並且輸出使近光燈點亮電路22點亮或熄滅的指示。反相器G1具有輸入埠G1a和輸出埠G1b。AND門G2具有兩個輸入埠G2a和G2b以及輸出埠G2c。AND門G3具有兩個輸入埠G3a和G3b以及輸出埠G3c。OR門G4具有兩個輸入埠G4a和G4b以及輸出埠G4c。AND門G2的輸入埠G2a電氣連接至第一輸入端子14a。AND門G2的輸入埠G2b電氣連接至第二輸入端子14b。反相器G1的輸入埠G1a電氣連接至第一輸入端子14a。AND門G3的輸入埠G3a電氣連接至反相器G1的輸出埠G1b。AND門G3的輸入埠G3b電氣連接至第三輸入端子14c。OR門G4輸入埠G4a的電氣連接至AND門G2的輸出埠G2c。OR門G4的輸入埠G4b電氣連接至AND門G3的輸出埠G3c。OR門G4的輸出埠G4c電氣連接至輸出端子14d。AND門G2接收強制點亮信號A和點火信號B。然後,AND門G2輸出強制點亮信號A和點火信號B的運算結果(邏輯與)。反相器G1接收強制點亮信號A,並且輸出反相後的強制點亮信號。AND門G3接收來自反相器G1的輸出以及控制信號C。然後,AND門G3輸出來自反相器G1的輸出與控制信號C的運算結果(邏輯與)。OR門G4接收AND門G2的運算結果和AND門G3的運算結果。然後,OR門G4輸出運算結果(邏輯或)。從OR門G4輸出的高電平的輸出信號D與點亮的指示相對應,並且從OR門G4輸出的低電平的輸出信號D與熄滅的指示相對應。關於邏輯電路14,AND門G2接收強制點亮信號A並且AND門G3接收反相後的強制點亮信號。因此,在強制點亮信號A具有高電平的情況下,根據AND門G2的輸出信號(即,點火信號B)來確定邏輯電路14的輸出信號D的狀態。因此,在控制器11以異常方式進行工作的情況下,近光燈光源23根據點火開關SW1而點亮或熄滅。另一方面,在強制點亮信號A具有低電平的情況下,根據AND門G3的輸出信號(即,控制信號C)來確定邏輯電路14的輸出信號D。因此,在控制器11以正常方式進行工作的情況下,近光燈光源23根據控制信號C而點亮或熄滅。近光燈光源23例如是滷素燈或LED,並且作為前照燈安裝於車輛3的前部。近光燈光源23是以具有略微向下的光軸的方式安裝的(參考圖5)。如圖1所示,近光燈點亮電路22根據從邏輯電路14輸出的信號(輸出信號D)來在近光燈光源23的點亮和熄滅之間進行切換。例如,近光燈點亮電路22在從邏輯電路14接收到點亮的指示(高電平的輸出信號D)的情況下,使近光燈光源23點亮。此外,近光燈點亮電路22在從邏輯電路14接收到熄滅的指示(低電平的輸出信號D)的情況下,使近光燈光源23熄滅。近光燈點亮電路22可以包括轉換器電路。近光燈點亮電路22經由電力供給線L1從電池BT被供給電力,並且將該電力轉換成適合近光燈光源23的電力。警告裝置24例如位於車輛3的駕駛員座椅的前方所安裝的儀錶板31中(參考圖4)。在鎖存電路13接收到異常信號的情況下,鎖存電路13將通知信號輸出至警告裝置24。警告裝置24例如通過啟動儀錶板31的指示器來警告諸如駕駛員等的用戶。注意,鎖存電路13可以輸出強制點亮信號A作為通知信號。在這種情況下,例如,警告裝置24僅在通知信號具有高電平的情況下才進行通知。例如,警告裝置24可以具有為了以聽覺方式進行通知的蜂鳴器或揚聲器以及為了以視覺方式進行通知的光源或顯示器至少之一。注意,可能存在儘管控制器11以正常方式進行工作、但鎖存電路13誤輸出強制點亮信號A的可能性。在這種情況下,控制器11通過使鎖存電路13復位來停止輸出強制點亮信號A。注意,控制器11電氣連接至輸送點火信號B的信號線,並且通過點火開關SW1是接通還是斷開來監視邏輯電路14是否接收到點火信號B。以下說明控制器11將復位信號輸出至鎖存電路13的定時。在控制器11可以與中央控制單元21進行通信的情況下,控制器11在以下所述的復位定時T1~T4中的任一定時使鎖存電路13復位。復位定時T1是從控制器11輸出的控制信號C從點亮的指示(高電平)切換為熄滅的指示(低電平)的定時。換句話說,復位定時T1是控制器11將控制信號C設置成第二狀態的定時。復位定時T2是從控制器11輸出的控制信號C從熄滅的指示切換為點亮的指示的定時。換句話說,復位定時T2是控制器11將控制信號C設置成第一狀態的定時。復位定時T3是點火開關SW1從接通狀態切換為斷開狀態的定時。換句話說,復位定時T3是點火信號B切換為第二狀態的定時。復位定時T4是點火開關SW1從斷開狀態切換為接通狀態的定時。換句話說,復位定時T4是點火信號B切換為第一狀態的定時。注意,在控制器11不能與中央控制單元21進行通信的情況下,控制器11沒有向鎖存電路13輸出復位信號。此外,在控制器11不能與中央控制單元21進行通信的情況下,控制器11沒有將診斷電路12的計數值清零。注意,本實施例的照明控制裝置1還包括電源15和開關SW2。然而,電源15和開關SW2不是必需的。電源15從電池BT被供給電力,並且將適當的電力經由控制器11和開關SW2供給至診斷電路12。開關SW2電氣連接在電源15和診斷電路12之間。在鎖存電路13接收到異常信號並將通知信號(高電平信號)輸出至警告裝置24的情況下,開關SW2可用於通過切斷供給至診斷電路12的電力來使診斷電路12停止。因此,可以通過在診斷電路12輸出異常信號時停止診斷電路12的操作,來降低照明控制裝置1所需的電力消耗。注意,在控制器11再次以正常方式進行工作、因而鎖存電路13接收到復位信號的情況下,通知信號被設置為低電平,然後開關SW2接通以向診斷電路12供給電力。本實施例的照明裝置2可以包括為了通知車輛3將要左轉或右轉而點亮的轉向光源25、以及始終保持點亮的DRL(DaytimeRunningLamp,日間行車燈)光源26(參考圖5)。此外,照明控制裝置1優選包括被配置為使轉向光源25點亮和熄滅的轉向點亮電路16、以及被配置為使DRL光源26點亮和熄滅的DRL點亮電路17。轉向點亮電路16和DRL點亮電路17分別根據從控制器11發送來的信號來使轉向光源25和DRL光源26點亮和熄滅。另外,本實施例的照明裝置2可以包括側方標示燈51和遠光燈光源52(參考圖5)。控制器11優選從中央控制單元21接收指示多個光源的點亮或熄滅的指示信號,然後將指示點亮或熄滅的信號單獨輸出至多個點亮電路。然後,參考圖3A和圖3B所示的流程圖來說明照明控制裝置1的操作。首先,在控制器11以正常方式進行工作的情況下(S1中為「是」),控制器11判斷控制器11是否可以與中央控制單元21進行通信(S2)。在控制器11可以與中央控制單元21進行通信的情況下(S2中為「是」),控制器11判斷復位定時T1~T4中的任意定時是否到來(S3)。在控制器11判斷為復位定時T1~T4中的任意定時到來的情況下(S3中為「是」),控制器11使鎖存電路13復位(S4)。另一方面,在控制器11判斷為復位定時T1~T4均未到來的情況下(S3中為「否」),控制器11不使鎖存電路13復位(S5)。與控制器11是否使鎖存電路13復位無關地,控制器11在發生計數值的溢出之前,將診斷電路12的計數值清零(S6)。診斷電路12再次開始計數(S6)。控制器11判斷是否接收到在用戶接通燈開關SW3的情況下從中央控制單元21輸出的指示近光燈光源23的點亮的指示信號(S7)。在控制器11接收到從中央控制單元21輸出的指示近光燈光源23的點亮的指示信號的情況下(S7中為「是」),控制器11將指示近光燈光源23的點亮的高電平的控制信號C輸出至邏輯電路14(S8)。在這種情況下,強制點亮信號A具有低電平(強制點亮信號A處於第一狀態),點火信號B具有高電平(點火信號B處於第一狀態)或低電平(點火信號B處於第二狀態),並且控制信號C具有高電平(控制信號C處於第一狀態)。因此,邏輯電路14將指示近光燈光源23的點亮的輸出信號D輸出至近光燈點亮電路22(S9)。因而,近光燈光源23點亮(S10)。照明控制裝置1的處理返回至步驟S1。另一方面,在步驟S7中,在控制器11從中央控制單元21接收到指示近光燈光源23的熄滅的指示信號的情況下(S7中為「否」),控制器11將指示近光燈光源23的熄滅的低電平的控制信號C輸出至邏輯電路14(S11)。在這種情況下,強制點亮信號A具有低電平(強制點亮信號A處於第一狀態),點火信號B具有高電平(點火信號B處於第一狀態)或低電平(點火信號B處於第二狀態),並且控制信號C具有低電平(控制信號C處於第二狀態)。因此,邏輯電路14將指示近光燈光源23的熄滅的輸出信號D輸出至近光燈點亮電路22(S12)。因而,近光燈光源23熄滅(S13)。照明控制裝置1的處理返回至步驟S1。在步驟S1中,在控制器11以異常方式進行工作的情況下(S1中為「否」),控制器11既不以正常方式使鎖存電路13復位(S14),也不以正常方式將診斷電路12的計數值清零(S15)。此外,在步驟S2中,在控制器11不能與中央控制單元21進行通信(即,沒有連接至中央控制單元21)的情況下(S2中為「否」),控制器11既不使鎖存電路13復位(S14),也不將診斷電路12的計數值清零(S15)。在任一情況下,鎖存電路13均輸出強制點亮信號A(S16中為「是」),並且照明控制裝置1的處理進入步驟S20。作為對比,在鎖存電路13沒有輸出強制點亮信號A的情況下(S16中為「否」),診斷電路12判斷是否發生計數值的溢出(S17)。在沒有發生診斷電路12的計數值的溢出的情況下(S17中為「否」),照明控制裝置1的處理返回至步驟S1。在步驟S17中,在發生診斷電路12的計數值的溢出的情況下(S17中為「是」),診斷電路12將異常信號輸出至鎖存電路13(S18)。鎖存電路13在接收到異常信號的情況下,將強制點亮信號A輸出至邏輯電路14(S19)。在將點火信號B輸入至邏輯電路14(點火開關SW1接通)的情況下(S20中為「是」),強制點亮信號A具有高電平(強制點亮信號A處於第二狀態),點火信號B具有高電平(點火信號B處於第一狀態),並且控制信號C具有高電平(控制信號C處於第一狀態)或低電平(控制信號C處於第二狀態)。因此,邏輯電路14將指示近光燈光源23的點亮的輸出信號D輸出至近光燈點亮電路22(S9)。因而,近光燈光源23點亮(S10)。作為對比,在沒有將點火信號B輸入至邏輯電路14(點火開關SW1斷開)的情況下(S20中為「否」),強制點亮信號A具有高電平(強制點亮信號A處於第二狀態),點火信號B具有低電平(點火信號B處於第二狀態),並且控制信號C具有高電平(控制信號C處於第一狀態)或低電平(控制信號C處於第二狀態)。因此,邏輯電路14將指示近光燈光源23的熄滅的輸出信號D輸出至近光燈點亮電路22(S21)。因而,近光燈光源23熄滅(S22)。之後,照明控制裝置1的處理返回至步驟S1。即使控制器11曾經以異常方式進行工作,如果控制器11恢復為以正常方式進行工作(S1中為「是」),則控制器11也判斷控制器11是否可以與中央控制單元21進行通信(S2)。在控制器11可以與中央控制單元21進行通信的情況下(S2中為「是」),控制器11在復位定時T1~T4中的任意定時使鎖存電路13復位(S4)。因此,強制點亮信號A切換為低電平,並且近光燈光源23根據燈開關SW3的狀態而點亮或熄滅(S10、S13)。此外,即使控制器11曾經判斷為控制器11不能與中央控制單元21進行通信,只要控制器11以正常方式進行工作(S1中為「是」),控制器11也再次判斷控制器11是否可以與中央控制單元21進行通信(S2)。在控制器11再次可以與中央控制單元21進行通信的情況下(S2中為「是」),控制器11在復位定時T1~T4中的任意定時使鎖存電路13復位(S4)。因此,強制點亮信號A切換為低電平,並且近光燈光源23根據燈開關SW3的狀態而點亮或熄滅(S10、S13)。本實施例的照明控制裝置1和照明裝置2是如上所述配置成的,因而即使控制器11以異常方式進行工作,也可以使近光燈光源23點亮。因此,本實施例的照明控制裝置1和照明裝置2由於實現了故障安全操作因而可以減少異常操作並確保高安全性。此外,照明控制裝置1由包含診斷電路12、鎖存電路13、邏輯電路14的各電路構成,因而可以簡化照明控制裝置1的結構。注意,本實施例的鎖存電路13僅是示例,並且不限於RS觸發器。此外,邏輯電路14的門電路的結構僅是示例,並且不限於本實施例的結構。儘管本實施例的照明裝置2被配置為利用從邏輯電路14所輸出的輸出(輸出信號D)來使近光燈光源23點亮和熄滅,但照明裝置2可被配置為使除近光燈光源23外的光源點亮和熄滅。本實施例的照明裝置2可被配置為利用從邏輯電路14所輸出的輸出(輸出信號D)來使包括近光燈光源23的任何光源點亮和熄滅。本實施例的照明控制裝置1設置在車輛3中。照明控制裝置1包括控制器11、診斷電路12、鎖存電路13和邏輯電路14。控制器11被配置為根據指示光源(近光燈光源)23的點亮和熄滅的指示信號來輸出控制信號C。診斷電路12被配置為監視控制器11是否以正常方式進行工作,並且在檢測到控制器11以異常方式進行工作的情況下輸出異常信號。鎖存電路13被配置為在接收到異常信號的情況下保持強制點亮信號A的狀態不變。邏輯電路14被配置為根據表示車輛3的馬達處於啟動狀態的點火信號B、控制信號C和強制點亮信號A來控制光源23的點亮和熄滅。邏輯電路14在接收到強制點亮信號A的情況下,根據點火信號B的狀態來使光源23點亮和熄滅。邏輯電路14在沒有接收到強制點亮信號A的情況下,根據控制信號C的狀態來使光源23點亮和熄滅。本實施例的照明控制裝置1是如上所述配置成的,因而可以實現故障安全操作並且具有簡化結構。在本實施例的照明控制裝置1中,優選地,在控制器11判斷為控制器11可以與輸出指示信號的發送器(中央控制單元)21進行通信的情況下、並且在光源23根據控制信號C而從點亮狀態切換為熄滅狀態的情況下,控制器11使鎖存電路13復位以停止輸出強制點亮信號A。優選地,在控制器11判斷為控制器11可以與輸出指示信號的發送器(中央控制單元)21進行通信的情況下、並且在光源23從熄滅狀態切換為點亮狀態的情況下,控制器11使鎖存電路13復位以停止輸出強制點亮信號A。優選地,本實施例的照明控制裝置1包括在車輛3中,並且邏輯電路14接收表示車輛3的馬達處於啟動狀態的點火信號B。優選地,在控制器11判斷為控制器11可以與輸出指示信號的發送器(中央控制單元)21進行通信的情況下、並且在邏輯電路14的狀態從邏輯電路14接收到點火信號B的狀態改變為邏輯電路14沒有接收到點火信號B的狀態的情況下,控制器11使鎖存電路13復位以停止輸出強制點亮信號A。優選地,在控制器11判斷為控制器11可以與輸出指示信號的發送器(中央控制單元)21進行通信的情況下、並且在邏輯電路14的狀態從邏輯電路14沒有接收到點火信號B的狀態切換為邏輯電路14接收到點火信號B的狀態的情況下,控制器11使鎖存電路13復位以停止輸出強制點亮信號A。在本實施例的照明控制裝置1是如上所述配置成的情況下,即使在控制器11以正常方式進行工作時、外部原因使鎖存電路13輸出強制點亮信號A的情況下,控制器11也使鎖存電路13復位。因此,本實施例的照明控制裝置1可以減少鎖存電路13所引起的異常操作。本實施例的照明裝置2包括照明控制裝置1和照明控制裝置1所控制的光源23。本實施例的照明裝置2是如上所述配置成的,因而照明裝置2可以通過包括照明控制裝置1來實現故障安全操作並且具有簡化結構。本實施例的照明裝置2優選還包括警告裝置24。鎖存電路13被配置為在接收到異常信號的情況下,將通知信號輸出至警告裝置24。警告裝置24優選在接收到通知信號的情況下,報告異常操作。在本實施例的照明裝置2是如上所述配置成的情況下,用戶(駕駛員)可以容易地注意到控制器11的異常操作。因此,照明裝置2更能確保更高的安全性。以下將參考圖4和圖5來說明本實施例的車輛(機動車)3。如圖4所示,本實施例的車輛3包括多個照明裝置2(在例示示例中為兩個照明裝置2)、安裝有多個照明裝置2的車輛本體30、中央控制單元21、燈開關SW3和儀錶板31。警告裝置24被配置為在接收到通知信號的情況下,使車輛本體30中的駕駛員座椅的前方所配置的儀錶板31中設置的指示器點亮。燈開關SW3配置在駕駛員座椅附近,並且由用戶接通和斷開。多個照明裝置2各自優選包括照明系統4。如圖5所示,照明系統4分別設置到車輛本體30的前部的左右側。照明系統4各自包括近光燈光源23、轉向光源25、日間行車燈(DRL)光源26、側方標示燈51和遠光燈光源52。側方標示燈51和遠光燈光源52各自根據從控制器11輸入的相應信號而點亮和熄滅。本實施例的車輛3包括照明裝置2和安裝有照明裝置2的車輛本體30。本實施例的車輛3是如上所述配置成的,並且通過包括照明裝置2從而即使在控制器11以異常方式進行工作的情況下也可以實現故障安全操作並且具有簡化結構。本實施例的車輛3包括照明裝置2和安裝有照明裝置2的車輛本體30。警告裝置24安裝在車輛本體30中。在本實施例的車輛3是如上所述配置成的情況下,用戶(駕駛員)可以容易地注意到控制器11的異常操作。因此,車輛3更能確保更高的安全性。在本實施例的車輛3中,光源23優選是車輛本體30的前部所安裝的前照燈。在本實施例的車輛3是如上所述配置成的情況下,由於即使控制器11以異常方式進行工作、也仍照亮車輛3前方的空間,因此車輛3可以更安全地行駛。在本實施例的車輛3中,光源23優選用作近光燈所用的光源。在本實施例的車輛3是如上所述配置成的情況下,即使在控制器11以異常方式進行工作的情況下,車輛3也可以更安全地行駛。實施例2參考圖6、圖7A和7B來說明本實施例的照明控制裝置1A和照明裝置2A。本實施例的照明控制裝置1A和照明裝置2A與實施例1的照明控制裝置1和照明裝置2的不同之處在於:控制器11與復位定時T1~T4無關地,周期性地使鎖存電路13復位。利用相同的附圖標記來指定本實施例中與實施例1的組件相同的組件,以省略重複說明。本實施例的控制器11周期性地使鎖存電路13復位。換句話說,控制器11周期性地將復位信號輸出至鎖存電路13。在控制器11可以與中央控制單元21進行通信的情況下,控制器11根據圖7A和圖7B所示的流程圖中示出的操作來使鎖存電路13復位。注意,不同於實施例1,照明控制裝置1A沒有配備用於使點火信號B的電力供給線和控制器11相連接的連接線(參考圖6)。參考圖7A和圖7B所示的流程圖來說明本實施例的照明控制裝置1A的操作。步驟S31、S32、S34和S36~S52分別表示與圖3A和圖3B所示的步驟S1、S2、S4和S6~S22相同的操作。因此,以下省略了針對這些操作的詳細說明。在控制器11以正常方式進行工作並且可以與中央控制單元21進行通信的情況下(S31中為「是」、S32中為「是」),控制器11使鎖存電路13復位(S34)。控制器11將復位信號輸出至鎖存電路13,使得鎖存電路13沒有輸出強制點亮信號A。注意,復位信號是脈衝信號。控制器11將輸出電壓設置為高電平並持續預定時間,並且在經過了預定時間之後再次將輸出電壓設置為低電平。控制器11將表示點亮或熄滅的控制信號C輸出至邏輯電路14(S38、S41),以根據控制信號C來使近光燈光源23點亮或熄滅(S39、S40、S42、S43)。因此,在強制點亮信號A具有低電平(強制點亮信號A處於第一狀態)、點火信號B具有高電平(點火信號B處於第一狀態)或低電平(點火信號B處於第二狀態)、並且控制信號C具有高電平(控制信號C處於第一狀態)的情況下,近光燈光源23點亮。在強制點亮信號A具有低電平(強制點亮信號A處於第一狀態)、點火信號B具有高電平(點火信號B處於第一狀態)或低電平(點火信號B處於第二狀態)、並且控制信號C具有低電平(控制信號C處於第二狀態)的情況下,近光燈光源23熄滅。只要控制器11以正常方式進行工作並且可以與中央控制單元21進行通信(S31中為「是」、S32中為「是」),照明控制裝置1A就根據圖7A和圖7B所示的流程圖來周期性地重複上述的處理。因此,控制器11周期性地使鎖存電路13復位。即使在控制器11曾經以異常方式進行工作的情況下,如果控制器11恢復為以正常方式進行工作(S31中為「是」),則控制器11也判斷控制器11是否可以與中央控制單元21進行通信(S32)。在控制器11判斷為控制器11可以與中央控制單元21進行通信的情況下(S32中為「是」),控制器11使鎖存電路13復位(S34)。因此,強制點亮信號A切換為低電平,並且近光燈光源23根據燈開關SW3的狀態而點亮或熄滅(S40、S43)。此外,即使在控制器11曾經不能與中央控制單元21進行通信的情況下,如果控制器11恢復為以正常方式進行工作(S31中為「是」),則控制器11也再次判斷控制器11是否可以與中央控制單元21進行通信(S32)。在控制器11再次判斷為控制器11可以與中央控制單元21進行通信的情況下(S32中為「是」),控制器11使鎖存電路13復位(S34)。因此,強制點亮信號A切換為低電平,並且近光燈光源23根據燈開關SW3的狀態而點亮或熄滅(S40、S43)。注意,在本實施例的照明控制裝置1A中,控制器11可以附加地在實施例1所述的復位定時T1~T4中的任意定時使鎖存電路13復位。在本實施例的照明控制裝置1A中,控制器11監視鎖存電路13的輸出。並且,優選地,在控制器11判斷為控制器11可以與輸出指示信號的發送器(中央控制單元)21進行通信的情況下,控制器11使鎖存電路13復位以停止輸出強制點亮信號A。在本實施例的照明控制裝置1A如上所述配置成的情況下,即使在控制器11以正常方式進行工作時、外部原因使鎖存電路13輸出強制點亮信號A的情況下,控制器11也使鎖存電路13復位。因此,照明控制裝置1A可以減少鎖存電路13所引起的異常操作。如通過上述的實施例1和實施例2顯而易見,根據本發明的第一方面的照明控制裝置(1;1A)包括控制器(11)、診斷電路(12)、鎖存電路(13)和邏輯電路(14)。控制器(11)被配置為基於指示使車輛(3)的光源(23)點亮還是熄滅的指示信號來輸出控制信號(C)。診斷電路(12)被配置為在檢測到控制器(11)的異常操作的情況下,輸出異常信號。鎖存電路(13)被配置為將強制點亮信號(A)設置成第一狀態,直到接收到異常信號為止,並且在接收到異常信號的情況下,將強制點亮信號(A)設置第二狀態。邏輯電路(14)被配置為接收點火信號(B)、控制信號(C)和強制點亮信號(A),其中該點火信號(B)表示車輛(3)的馬達是處於啟動狀態還是停止狀態。邏輯電路(14)被配置為在強制點亮信號(A)處於第一狀態的情況下,根據控制信號(C)來控制光源(23),並且在強制點亮信號(A)處於第二狀態的情況下,根據點火信號(B)來控制光源(23)。因此,上述的照明控制裝置(1;1A)可以實現故障安全操作並且具有簡化結構。在可以與第一方面相組合實現的根據本發明的第二方面的照明控制裝置(1;1A)中,控制器(11)被配置為在指示信號指示使光源(23)點亮的情況下,將控制信號(C)設置成第一狀態。控制器(11)被配置為在指示信號指示使光源(23)熄滅的情況下,將控制信號(C)設置成第二狀態。在車輛(3)的馬達處於啟動狀態的情況下,點火信號(B)處於第一狀態。在車輛(3)的馬達處於停止狀態的情況下,點火信號(B)處於第二狀態。邏輯電路(14)被配置為在強制點亮信號(A)處於第一狀態並且控制信號(C)處於第一狀態的情況下,使光源(23)點亮。邏輯電路(14)被配置為在強制點亮信號(A)處於第一狀態並且控制信號(C)處於第二狀態的情況下,使光源(23)熄滅。邏輯電路(14)被配置為在強制點亮信號(A)處於第二狀態並且點火信號(B)處於第一狀態的情況下,使光源(23)點亮。邏輯電路(14)被配置為在強制點亮信號(A)處於第二狀態並且點火信號(B)處於第二狀態的情況下,使光源(23)熄滅。根據第二方面,根據由強制點亮信號(A)、控制信號(C)和點火信號(B)的狀態定義的各個條件來將光源(23)控制為點亮和熄滅,並且可以簡化邏輯電路(14)。在可以與第二方面相組合實現的根據本發明的第三方面的照明控制裝置(1;1A)中,鎖存電路(13)被配置為在接收到復位信號的情況下,將強制點亮信號(A)設置成第一狀態。控制器(11)被配置為在判斷為控制器(11)可以與輸出指示信號的發送器(21)進行通信的情況下,在將控制信號(C)設置成第一狀態或第二狀態的定時(T1;T2),將復位信號輸出至鎖存電路(13)。根據第三方面,由於在上述定時(T1;T2)使鎖存電路(13)復位,因此照明控制裝置(1;1A)可以減少鎖存電路(13)所引起的異常操作。在可以與第二方面或第三方面相組合實現的根據本發明的第四方面的照明控制裝置(1;1A)中,鎖存電路(13)被配置為在接收到復位信號的情況下,將強制點亮信號(A)設置成第一狀態。控制器(11)被配置為在判斷為控制器(11)可以與輸出指示信號的發送器(21)進行通信的情況下,在將點火信號(B)設置成第一狀態或第二狀態的定時(T3,T4),將復位信號輸出至鎖存電路(13)。根據第四方面,由於在上述定時(T3;T4)使鎖存電路(13)復位,因此照明控制裝置(1;1A)可以減少鎖存電路(13)所引起的異常操作。在可以與第一方面至第四方面中任一方面相組合實現的根據本發明的第五方面的照明控制裝置(1;1A)中,鎖存電路(13)被配置為在接收到復位信號的情況下,將強制點亮信號(A)設置成第一狀態。控制器(11)被配置為在判斷為控制器(11)可以與輸出指示信號的發送器(21)進行通信的情況下,開始周期性地將復位信號輸出至鎖存電路(13)的處理。根據第五方面,由於周期性地使鎖存電路(13)復位,因此照明控制裝置(1;1A)可以減少鎖存電路(13)所引起的異常操作。根據本發明的第六方面的照明裝置(2;2A)包括根據第一方面至第五方面中任一方面的照明控制裝置(1;1A)、以及光源(23)。如上所述配置的照明裝置(2;2A)包括照明控制裝置(1;1A),因而可以實現故障安全操作並且具有簡化結構。可以與第六方面相組合地實現的根據本發明的第七方面的照明裝置(2;2A)包括警告裝置(24)。鎖存電路(13)被配置為在接收到異常信號的情況下,將通知信號輸出至警告裝置(24)。警告裝置(24)被配置為在接收到通知信號的情況下,提供通知。根據第七方面,用戶(駕駛員)可以容易地注意到控制器(11)的異常操作。因此,更能夠確保更高的安全性。根據本發明的第八方面的車輛(3)包括根據第六方面的照明裝置(2;2A)、以及安裝有照明裝置(2;2A)的車輛本體(30)。車輛(3)是如上所述配置成的,因而在控制器(11)以異常方式進行工作的情況下,可以實現故障安全操作並且具有簡化結構。在可以與第八方面相組合地實現的根據本發明的第九方面的車輛(3)中,照明裝置(2;2A)還包括警告裝置(24)。鎖存電路(13)被配置為在接收到異常信號的情況下,將通知信號輸出至警告裝置(24)。警告裝置(24)被配置為在接收到通知信號的情況向下,提供通知。在可以與第九方面相組合地實現的根據本發明的第十方面的車輛(3)中,警告裝置(24)安裝在車輛本體(30)的內部。根據第十方面,用戶(駕駛員)可以在駕駛期間容易地注意到控制器(11)的異常操作,因而更能確保安全性。在可以與第八方面~第十方面中任一方面相組合地實現的根據本發明的第十一方面的車輛(3)中,光源(23)包括安裝至光源(23)的前部的前照燈。根據第十一方面,由於即使在駕駛期間等控制器(11)以異常方式進行工作、也照亮車輛(3)前方的空間,因此車輛(3)可以更加安全地行駛。在可以與第十一方面相組合地實現的根據本發明的第十二方面的車輛(3)中,光源(23)包括近光燈所用的光源。根據第十二方面,即使在駕駛期間控制器(11)以異常方式進行工作,車輛(3)可以更加安全地行駛。當前第1頁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