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氣缸套支撐肩端面標識檢具的製作方法
2023-10-30 05:07:32
本實用新型屬於氣缸套生產技術領域,具體涉及氣缸套檢具,尤其涉及一種氣缸套支撐肩端面標識檢具。
背景技術:
氣缸套是發動機的核心零部件之一,隨著汽車保有量的不斷增加,發動機的需求量也在迅猛增長。氣缸套是一個圓筒形零件,置於發動機的缸體孔中,上由缸蓋壓緊固定。活塞在氣缸套內作往復運動,氣缸套外有冷卻水冷卻,由此氣缸套與缸蓋、活塞共同構成氣缸工作空間。氣缸套一般採用含磷或含硼的耐磨合金鑄鐵作材料,氣缸內表面由於受高溫高壓燃氣的作用並與高速運動的活塞接觸而極易磨損,因此缸套的內表面有時還進行鍍鉻、氮化、磷化等處理,以提高耐磨性能,氣缸套內表的硬度通常要求大於HB200,且與活塞環硬度有良好匹配,氣缸套內表面還應有適當的粗糙度,使其具有一定貯油能力和磨合性能,更為重要的是,氣缸套內表面應有足夠的圓度和圓柱度精度,安裝支承面對內孔中心應有較高的位置精度。
氣缸套生產出來,通過壓裝進入缸體孔中,該壓裝過程的準確與否直接影響著氣缸套的工作性能和使用壽命,即使氣缸套內表面的圓度和圓柱度精度再高,倘若壓裝過程不對準,活塞的往復運動將極易導致氣缸套內表面的快速磨損,使用壽命嚴重縮短。然而目前,氣缸套壓裝的準確度控制難度大,壓裝精度難以掌握,容易產生誤差,不規範。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可以在系列化生產的氣缸套支撐肩的上端面加蓋標識,壓裝時,將該標識對準缸體孔的預設位置,這將極大地提高壓裝的準確性,也相當於對壓裝準確度提供了參考標準。在沒有標準化工具的情況下,加蓋標識需要人工操作,這不僅增大了操作工的工作量,工作效率低,勞動強度大,而且鑑於手工操作,不同的操作工之間存在不同程度的操作誤差,便在所難免,難以從根本上解決氣缸套壓裝準確度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提供一種氣缸套支撐肩端面標識檢具,在氣缸套的特定位置以特定的方式加蓋標識,作為一種標準化工具,準確度高,且能夠有效地降低勞動強度,提高工作效率。
本實用新型採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氣缸套支撐肩端面標識檢具,包括沿水平方向固定設置的U形標識規和能夠在豎直平面內轉動的標識塊,所述U形標識規的敞口端寬度與待標識氣缸套支撐肩的寬度相適配,所述標識塊設於U形標識規的上方,且標識塊轉動至水平位置時,能夠對待標識氣缸套支撐肩的上端面加蓋標識。
進一步地,還包括豎直設置的測高杆,所述測高杆設有用於測量待標識氣缸套高度的百分表。
進一步地,還包括固定座,所述固定座上對稱設置有兩根豎直的立柱,所述U形標識規的敞口端對稱設有安裝孔並通過該安裝孔固定連接於所述立柱上。
進一步地,還包括轉動組件,所述轉動組件位於所述U形標識規的上方,轉動組件包括水平設置且與所述立柱轉動連接的轉軸以及與所述轉軸相垂直固連的搖杆,所述標識塊設於所述搖杆的中部。
進一步地,所述搖杆的末端連接有彈簧,所述彈簧且彈簧的底端與所述U形標識規的封閉端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實用新型中,所述U形標識規的敞口端寬度與待標識氣缸套支撐肩的寬度相適配,一方面能夠檢測待標識氣缸套支撐肩的寬度是否符合標準(如果待標識氣缸套支撐肩的寬度符合標準,則待標識氣缸套支撐肩恰好卡入U形標識規的敞口端;如果待標識氣缸套支撐肩的寬度大於標準值,則待標識氣缸套支撐肩難以卡入U形標識規的敞口端;如果待標識氣缸套支撐肩的寬度小於標準值,則待標識氣缸套支撐肩與U形標識規的敞口端內側壁之間有間隙),另一方面U形標識規的敞口端能夠對待標識氣缸套起到限位作用,保證待標識氣缸套支撐肩的特定位置對準上方的標識塊,為在待標識氣缸套支撐肩的特定位置加蓋標識打下基礎;
(2)本實用新型中,標識塊僅能在豎直平面內轉動,這種轉動方式通過轉動組件來實現,轉軸垂直安裝於其中一根立柱上且與該立柱轉動連接,所述搖杆與轉軸垂直固連,所述標識塊設於搖杆的中部,因此轉動搖杆即可使標識塊在豎直平面內轉動,且轉動組件位於U形標識規的上方,當轉動搖杆使標識塊到達水平位置時,標識塊對支撐肩的上端面加蓋標識;
(3)本實用新型還設置了測高杆,測高杆設有用於測量待標識氣缸套高度的百分表,能夠實現對待標識氣缸套高度的檢測。
綜上,本實用新型首創性地提出了一種對氣缸套加蓋標識的檢具,該檢具通過U形標識規、轉動組件的配合能夠對氣缸套支撐肩的特定位置以特定的方式加蓋標識,保證標識的標準化和規範化,提高壓裝的準確性,而且作為一種標準化的操作工具,能夠降低勞動強度,提高工作效率,規範化氣缸套支撐肩端面的標識,此外本實用新型還能夠檢測待標識氣缸套的寬度和高度是否符合標準,實用性強,值得推廣應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的右視圖;
圖3為圖1的俯視圖;
圖4為圖1中搖杆的結構示意圖;
圖5為待標識氣缸套的結構示意圖;
圖6為圖1中U形標識規的結構示意圖;
圖7為本實用新型的使用狀態示意圖;
圖8為圖7的俯視圖;
1、固定座;2、立柱;3、測高杆;4、U形標識規;5、轉軸;6、搖杆;7、標識塊;8、彈簧;9、百分表;10、測量頭;11、螺栓;12、固定部;13、待標識氣缸套;14、支撐肩;15、豎直側面;16、嵌裝槽;17、安裝孔;18、第一彈簧固定孔;19、第二通孔;20、第二彈簧固定孔。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技術目的、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更加清楚,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出進一步的說明。
如圖1至6所示,一種氣缸套支撐肩端面標識檢具,包括固定座1、U形標識規4、標識塊7和轉動組件,所述固定座1上對稱設置有兩根豎直的立柱2,所述立柱2整體呈階梯圓柱狀,立柱2上部為直徑較小的小徑段且設有外螺紋,所述U形標識規4的敞口端對稱設有安裝孔17並通過該安裝孔17套設於所述立柱2的小徑段並通過螺母固定,且U形標識規4沿水平方向設置。所述轉動組件位於所述U形標識規4的上方,轉動組件包括水平設置且與所述立柱轉動連接的轉軸5以及與所述轉軸相垂直固連的搖杆6,具體地,其中一根立柱2位於所述U形標識規4上方的部分沿水平方向開設有第一通孔,轉軸5插設於所述第一通孔內且轉軸5與該立柱2轉動連接,轉軸5和搖杆6可以一體成型也可以採用以下方式:搖杆6沿徑向開設有第二通孔19,轉軸5與所述第二通孔19相對應的位置處沿徑向開設有螺紋孔,螺栓11穿過第二通孔19固定於螺紋孔內,從而將轉軸5和搖杆6固定連接。搖杆6的中部開設有嵌裝槽16,所述標識塊7嵌設於所述嵌裝槽16內,具體地,搖杆6的中部設有長方體形的固定部12,搖杆6的軸向中心線垂直穿過固定部12的一對側面並與另外兩對側面相平行,嵌裝槽16位於固定部12與搖杆6的軸向中心線相平行的一個側面上,搖杆6安裝時,要使嵌裝槽16朝下,從而轉動搖杆6,同時標識塊7轉動,當標識塊7轉動至水平位置時,標識塊7刻有標識信息的一面朝下,能夠對待標識氣缸套13支撐肩14的上端面加蓋標識,標識塊7由橡皮泥製成且刻有標識信息,使用時,在刻有標識信息的面上沾上油墨即可。
進一步地,搖杆6的末端(即靠近U形標識規4的封閉端的一端)連接有彈簧8,所述彈簧8豎直設置且彈簧8的底端與所述U形標識規4的封閉端連接,由此搖杆6的非使用狀態為頂端翹起(使得搖杆6不會對待標識氣缸套13的推入過程造成幹擾),按壓搖杆6頂端(即翹起端),搖杆6向下轉動至水平位置加蓋標識,然後依靠彈簧8的回彈作用實現搖杆6的復位,彈簧8的具體安裝方式為:搖杆6的末端設有第一彈簧固定孔18,U形標識規4的封閉端與所述第一彈簧固定孔18相對應的位置處設有第二彈簧固定孔20,彈簧8的頂端勾掛於第一彈簧固定孔18內,底端勾掛於第二彈簧固定孔20內,實現可拆卸安裝,這樣設計的好處在於:搖杆6頻繁地上下轉動進行加蓋標識的操作,彈簧8便處於頻繁地伸縮狀態下,使用壽命有限,可拆卸的安裝方式使得彈簧8的更換維修簡單便捷,提高工作效率。
所述U形標識規4的敞口端寬度與待標識氣缸套13的支撐肩14的寬度相適配,所述待標識氣缸套13支撐肩14的外圓周面對稱銑有豎直側面15且兩豎直側面15垂直於支撐肩14的同一條直徑,所述待標識氣缸套13支撐肩14的寬度即指所述豎直側面15之間的間距。U形標識規4的加工精度高,公差為0.1mm,只有與U形標識規4的敞口端寬度相適配的待標識氣缸套13才能卡入U形標識規4的敞口端,進而加蓋標識,因此U形標識規4對待標識氣缸套13的支撐肩14的寬度起到重要的檢測作用,排除不符合標準的氣缸套。
進一步地,所述標識檢具還包括豎直設置的測高杆3,所述測高杆3設有用於測量待標識氣缸套13高度的百分表9,百分表9的下端設有測量頭10,所述測量頭10豎直設置且測量頭10的底部稍伸入U形標識規4的內部,將待標識氣缸套13卡入U形標識規4的敞口端時,待標識氣缸套13的支撐肩14的上端面觸碰測量頭10,從而測出待標識氣缸套13的高度,進而判斷高度是否符合標準。
本實用新型所述標識檢具的使用方法如下,如圖7和8所示:
(1)標識塊7沾取油墨後,嵌設於嵌裝槽16內;
(2)將待標識氣缸套13卡入U形標識規4的敞口端,若兩豎直側面15正好卡在U形標識規4的內側壁,則寬度符合標準,若待標識氣缸套13難以卡入U形標識規4的敞口端或兩豎直側面15與U形標識規4的敞口端內側壁之間有空隙,則寬度不符合標準,從而完成寬度檢測;
(3)與此同時,支撐肩14的上端面觸碰測量頭10,從而測出待標識氣缸套13的高度,完成高度檢測;
(4)然後按壓搖杆6的翹起端,搖杆6向下轉動,同時標識塊7向下轉動,搖杆6轉動至水平位置時,標識塊7同步到達水平位置且正對支撐肩14的上端面,從而加蓋標識,鬆開搖杆6,在彈簧8的回彈作用下,搖杆6復位。
最後所應說明的是:上述實施例僅用於說明而非限制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任何對本實用新型進行的等同替換及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範圍的修改或局部替換,其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保護的範圍之內。